村委会选举诸环节的调查与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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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村委会选举诸环节的调查与分析 -湖南省四十个县村委会选举信息回访活动报告 为正确评估村民委员会选举进程,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提高选举质量,民政部在美国卡特中心的帮助下,在全国选择了九个县市作为试点,建立了一个村委会选举信息系统。此项试点自1998年8月开始,1998年1月结束。试点活动对“村委会选举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测试,并第一次实现了对九个试点县选举数据的全面统计。该系统在1999年又有湖南省40个县加入。一些国内专家给该系统以高度评价,认为它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开创了我国政治统计的先河,为政府决策走向定量化和精确化提供了依据。 为了多角度、多侧面地测定“村委会选举信息系
2、统”的可靠性,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与湖南省民政厅联合于1999年8月在湖南省新增加的40个县市区进行了村委会选举信息回访活动。此次回访借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放暑假返乡时机,严格按照随机大抽样的原则进行。由民政部政权司与湖南省民政厅共同确定回访县名单,然后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以邻村为样本进行回访。按要求,每个县回访三个村,三个村原则上不在同一乡镇,每个村回访三位村民(以选民花名册为基准,依统一根据随机数表确定的编号为序确定回访村民),一名村选举委员会成员、一名村民代表或村民小组长、一名新当选村委会成员。实际回收的问卷涉及119个村。此次回访共采用三份表格:一份是回访村民用的“村
3、委会选举信息回访表”(卷一),一份是回访村干部与村民代表用的“村委会选举信息回访表”(卷二),第三份为“村民委员会选举信息回访统计表”(卷三)。截止10月15日,共回收村民回访表样本355份(卷一),村干部与村民代表回访表样本355份(卷二),“回访统计表”115份(卷三)。 湖南省第四届村委会选举活动始于1999年元月,6月底全部结束。因回访距选举日不远,村民对选举印象深刻而记忆清晰,因此,此次回访的可信度较高。以下我们对回访所得资料进行展示与分析。 下面依据回访表对此次村委会选举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 一、选举准备 1、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 回访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的卷二第四个问题为:村民选举委
4、员会是如何产生的(可做多次选择)?对354个有效样本的统计表明:全部受访者中,有42.0 %的回访者选择了“由村民大会推选产生”;63.9%的受访者选择了“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32.6%的受访者选择了“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而总共只有8.2%选择了“由村党支部确定”;8.5%的受访者选择了“由村委会、党支部共同确定”;1.1%的受访者选择了“由乡镇组织任命”。因此,可以较有把握地讲,在湖南省的第四届村委会选举中,绝大数村的村民选举委员会都是由村民通过多样形式民主推选产生的,推选村委会成员成为湖南省此次村委会换届中村民广泛政治参与的第一幕。 村民选委员会如何产生在当前大都未引起相关研究者和
5、实践者的充分注意。从村民委员会作为自治组织的性质上看,村委会应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且应由村民自我组织选举。因此,由村民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有着充分的法律意义的;从当前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诸种问题看,指定选委会不仅可能造成选举本身的不民主和不公正,而且会大大损害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民主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将代表各方面利益的人都选进选委会,从而形成村落范围的监督约束机制,这样不仅可以防止选委会在选举过程中舞弊,而且可以形成某种特定的政治权威。 湖南省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绝大多数选委会成员由村民推选产生是一个良好开端。 2、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卷二第五个问题是: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任在
6、村里的职务是什么? 选委会主任作为村选举委员会主持人,在村委会的选举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选委会主任工作能力强不强、威信高不高,可能决定选举本身的成败。从以上统计结果看,在绝大多数村,选委会主任都是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的。由村支部书记任村选委会主任正好可以发挥党支部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有些地方成文不成文地规定,党支部书记为村选委会当然成员和当然主持人,这种规定的好处正在于可以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但一般来讲,由谁当选委会主持人还是由选委会成员互推为好。不宜成文规定由村支部书记任选委会主任。在回收的354个有效样本中,76.7%回答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职由党支部书记担任。 比较值得注意的另一个
7、现象是,有6.0%的村干部及村民代表说他们村选委会主任既非支书也非村委会主任,而是在村中有一定影响和威望者如老支书、大户头人等等。 3、选民登记 进行选民登记涉及到两种权力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选举权方面较为普遍地发生争议,不仅有制度方面的原因,而且有村民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平等意识觉醒方面的原因。在为选举权而发生争议时,大多并非为了选举投票本身,而是有“人人都有平等的政治权力”和“不能在政治上受到歧视”的信念或自信心。随着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发展,村民政治参与意识会进一步加强,在如何界定选举资格方面的制度性缺陷必然引发更多的为选举权而生的争议。 在被选举权方面的争议,即发生在谁可以作为村委会候选人
8、条件上的争议。没有选民资格,一般就无被选举权。以户籍是否在本村为标准的麻烦在于:能够成为村委会候选人者,往往是农村中能力相对较强,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及与外界交往相对较多的人,这些能人中的相当一部分因种种原因,已将户口迁出本村,但其本人一直在村里生活并承担诸项义务,若这部分人没有被选举权,不仅对他们不公平,而且可能影响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另外,以户口是否在本村为标准来规定有否被选举权,显然会影响诸如已考学出村者回流农村,这也会影响农村本身的发展。 另外,村委会选举中的竞争本身也会强化在选举资格方面的争议。竞争越激烈,竞争双方就越有可能借选举资格做文章。不仅支持自己一方的村民是否具有选举权会影响自己的
9、得票,而且当自己处于竞争劣势时,可以借口选民登记不合理来将选举搞散。二、候选人的提名与确定 提名及确定村委会候选人对于村委会选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较试行法的最大区别之一即在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1、初步候选人的产生 卷二第七个问题是:初步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可做多项选择)? 对353个有效样本的分析表明,此次湖南省的村委会选举在提名初步候选人时有两个明显特点:第一,各种形式的组织提名的少。村党支部、乡镇组织和村民选举选委会的提名分别只占人次百分比的3.2%、7.1%和1.0%,有效百分比的5.
10、4%、11.9%和1.8%。因为可作多项选择,村支部提名、选委会提名和乡镇组织提名事实上是混合在一起的,即是说,在湖南第四届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组织提名候选人的村的比重大致在职10%多一点,这与以前村委会候选人大多数组织提名显然形成了鲜明对照;第二,个人自荐的少。在卷二全部样本中,仅有16.4%的样本答他们村有人在提名初步确选人时进行了自荐。据回访人的某些原始记载即使以上16.4%的样本中,亦有不少受访人的实际意思是说他们村在产生初步候选人时,允许自荐,而非真的就有人进行了自荐,这就是说,在产生初步候选人时,出现过个人自荐为初步候选人的村大大少于全部样本村的16.4%。 与以上“两少”形成对照的
11、是各种形式的群众提名较多。“由村民联名提名”、“由村民小组提名”和“由村民代表大会提名”三项群众提名,占到了人次百分比的74.7%,有效百分比的24.6%(其中有重复选择的因素),这足以说明在湖南省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由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大势所趋,已成为主导。 与卷二第七个问题相对应的是卷一(即回访村民卷)第四个问题:你有没有参加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从统计结果来看,回答问题的355人中,61.4的村民选择了“有”。这有力地证实了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在提名初步候选人上的选项。这表明,在湖南省第四届村委会选举中,大多数村都是以“海选”的方式来提名候选人的。 2、正式候选人的确定 卷二第八个问题
12、为:正式候选人是如何确定的(可作多项选择)?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卷一的第六个问题:你知道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是怎么产生的吗(可选多项)?从统计结果来看,“由村民代表大会预选确定”的选择率最高,其有效百分比分别达到73.9%和58.6%,其次为“按初步提名票多少确定”和“由村民大会预选确定”。而“由村党支部确定”、“由乡镇组织确定”和“由村民选举委会”确定的选择率均较低。由此相互印证,应该说湖南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在确定正式候选人这一最为关键环节中,已由过去多强调组织意志向更多强调群众意图方面发生彻底转变。这一点可能也是湖南省乃至全国农村村委会选举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改变。 应引起重视的是,这两个问
13、题中“由村民代表大会确定”的选择率均相当高,卷一中该项的有效百分比甚至达到了73.9%。由村民代表大会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好处很多:第一,可以避免运动选民,减少召开村民大会的麻烦;第二,村民代表素质相对较高,由他们确定正式候选人可能更合乎当前农村的实际。但是,某些地方不是通过村民选举村民代表而是通过组织指定村民代表来召开代表大会预选正式候选人。而指定代表时,因无严格的标准而可能被某些人钻空子,并可能变选民提名和确定村委会候选人为事实上的组织确定候选人。 因为湖南省第四届村委会选举普遍由群众提名初步候选人和以民主方式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就决定了很难一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的应选名额。 卷二第二十二
14、个问题是:本届选举的应选名额是通过几次投票选举产生的?其中选择“一次”的村干部/村民代表占25.1%,这大致与湖南省第四届选举中,有相当部分村实行“海选”有关。而58.5%的村干部/村民代表选择了“三次及以上”。构成三次投票的项目一般为:群众投票提名候选人、预选确定候选人(经选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正式选举。超过三次投票者,则大都与补选有关。这表明湖南省第四届村委会选举以民主提名初步候选人、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和正式投票选举村委会的三段式民主为主。 3、是否实行差额选举 卷二第九个问题是:村主任的正式候选人有几名?对342个有效样本的统计表明:在湖南省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绝大多数村的村主任
15、都实行了差额选举(85.3%)。比较奇怪的是,有7.9%的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答他们所在村有3人乃至更多人作为村主任正式候选人参加选举。因为只能选一人为村委会主任,因此,村民在选举投票时,应只能从村主任候选人中选一人,这样,由三人作为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很容易出现所有正式主任候选人得票均不过半的情况,鉴于此,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在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较多时,都有经过一轮甚至多轮预选,以确定两个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此次调查中有7.9%的村干部及村民代表选择“3次以上”,大致有三种可能:第一,某些地区的确是以三个乃到更多人作为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参加选举的,但这些地区未强调得票过半,而是谁得票多谁当选的原
16、则;第二,被回访的村干部及村民代表误将村委会主任的初步候选人作为正式候选人作答;第三,有些村实行一步到位的“海选”,并未确定正式候选人,而某些村干部与村民代表误将此种情况视作三个以上正式候选人。而尤以第三种情况更为可能。 对比卷一第五个问题,可以进一步看清楚误答的可能性。卷一第五个问题为:你知道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共有几个吗?其中选“1个”的为5.1,与卷二的百分比十分相近,但“3个或更多”的选项明显较高,其原因正如前述,村民较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更容易将直接“海选”视作三个以上主任正式候选人,且更可能误将村委会主任初步候选人数误答为正式候选人数。 是否实行差额选举,是新村组法较试行法相当不同的一
17、项规定。差额选举不仅可以增加村民在投票时的选择余地,可以通过形成村委会正式候选人之间的明确竞争关系(即正式候选人中必有人要被差额选掉),而增强选举中的透明度与民主气氛。正因为差额选举必有一人被差额选掉,而出现落选的情况,就使得候选人确定竞争何种职位变得重要起来。一般来讲,通过预选产生的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都是在村民中有相当影响的能人,村委会主任的差额选举,很可能形成两强相争的局面。两强相争,必有一伤,即必有一个在群众中有相当威望者落选,因此,在许多地方的村委会选举中,都出现了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退出主任竞选而参加副主任或委员竞选的情况,他们这样做是因为参加主任竞选的落选可能性较大,而有相当把握当选副主
18、任或委员。而一旦在群众中威望较高的主任候选人退出主任竞选后,在确定主任正式候选人时,便容易出现一强一弱进行竞选的情况,事实上便构不成真正的竞选,而成为陪选。在某些地区,没有人愿意作为陪选参加主任选举,这样便可能出现等额选举的情况。这种等额选举并不同于过去由上级操纵选举所形成的等额选举。 4、竞选策略 卷二第十个问题和卷一第七个问题均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是如何向村民介绍自己的(可做多项选择)?其回访统计结果如下表: 选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当选村委会成员其他合计人数% 人数%人数%人数%人数%有效百分比A登门拜访村民31.922.363.311.3122.43.4B在村民大会上发表治村演说
19、3320.91820.53620.01316.310019.928.7C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演讲5333.52427.34826.73240.015731.245.0D在选举大会上讲话2817.71820.53418.91215.09218.326.4E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有线电视广播或其它方式进行介绍159.566.82212.2810.05110.114.6F由拥护候选人的选民介绍42.533.4116.111.3193085.4G没有介绍138.21213.6168.967.5479.313.5H其它85.144.573.967.5255.0I不知道10.210.20010.230.5小计1
20、58100.088100.0180100.08100.0506100.07.2 有效样本:349 有效样本:355 从上表可以清楚地看到,村委会候选人主要是通过在公开场所发表演讲来向村民介绍自己的,而诸如登门拜访村民,由拥护候选人的选民进行介绍等等介绍候选人的时候很少,甚至有1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他们村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没有任何介绍。 一般来讲,村落社会是熟人社会。村民由于累世聚居,相互之间的血缘、亲缘关系通过地缘关系相互叠加,而构成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此一来,村落社会大致有两个重要特征:第一,面情观念较重,不遇到特殊情况,村民一般都会拘束于的影响;第二,相互之间相当熟悉,不用进行介绍即知根知底
21、。 当前作为村委会一级的村,与前述村落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村委会一般由若干自然村构成,村民之间的面情观念依然存在,人与人之间也较为面熟,但对于每个人的真实为人及能力情况的了解,则因村而异。特别是自改革开往以来,在村委会一级组织集体生产的机会相当少,村民之间进行交往的机会相对减少,在大一些的村委会,村民比较了解的,往往只是是那些曾经或现仍在当村干部的公众人物,而对普通村民的了解则较少。 在村委会选举中,村民选谁不选谁是以对候选人的了解为前提的。那些希望竞选村干部的有能力的普通村民特别需要一个向公众介绍并展示自己才干与承诺的机会。但是,因为农村普遍存在的“面子”,以为登拜访村民或者由拥护自己的选民
22、向村民介绍自己是不要“面子”的事情,从而形成在正常情况下候选人自我介绍少的局面。也因此,往往是由上级安排的选举程序中有“发表竞选演说”一项时,诸位村委会候选人方有展示自己才干与承诺的机会。以上述回访调查的统计数据来看,湖南省70%以上的村都在村委会选举的正式投票前,作了多种形式的介绍候选人的安排。 但是,如果村委会选举中的竞选双方势均力敌,或有其他因素的渗入,则整个选举过程就可能突破传统的面情观念,而被一种激烈的竞争气氛所笼罩,并可能会引起种种活动,其中比较典型的如由支持某一方的势力(或宗族、或亲友)进行广泛的拉票与串联活动,或亲自走家串户向村民介绍自。 没有疑问,真正的民主选举必须以选民与候
23、选人之间充分的相互沟通和相互了解为前提。当前农村选举中有一种说法为:民主选举往往只能选原来当过干部者为村委会成员,而未当过干部的村民反而较以前更少有当选村干部的机会,这种说法是以当前农村村委会选举大都未能突破传统的面情观念的观察为基础的。今后,要通过村委会选举将农村真正的能人选出来,便有待于候选人与选民之间沟通方式的创新与多样化。反过来讲,当前在某些地方势均力敌双方进行的激烈竞选本身,亦正在打破村落社会传统的面子观念,并正在创新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沟通方式。四、投票 1、选民证的发放 卷二第十一个问题是:在领取选票时,你是否必须出示选民证?同卷一第三个问题:“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前有没有给你发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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