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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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总结 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县效能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建设“决战工业150亿”的目标,突出“服务创业、富民兴县”这一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活动总结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顺利开展全县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后,局党总支迅速行动起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并立即着手启动水利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同时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及机关效能建设,将此次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水利系统的一件大事来抓。1、成立一个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水务局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
2、局机关业务精干人员组成。2、认真召开二个会议。一是召开好动员大会和工作部署会。2月8日,我局召开了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和水务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赶超意识,奋发进取,乘势而上,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按照县效能办要求,2月26日,我局再次召开全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对全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二是召开好每月的例会。调度和研究创业服务年活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层层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进度。3、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出水务局创业服
3、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范围及对象、任务和要求、时间和步骤,并将责任分解到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内容具体,步骤清晰,可操作性强。二是加大对各业务股室的指导。针对各业务股室的业务特点,采取分管领导负责,督导考核组强化日常督促检查,督促指导各业务股室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三是加强部门协调。按照“分工协作,共同促进”的原则,建立创业服务部门协调机制,与农口系统的其它单位共同做好“三农”服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服务。4、开展“四项服务”主题活动。为了将创业服务年活动引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结合水利工作特点和作用,在全局开展“四项服务”主题活动,即为创业者服务,为创业单位服务,为创
4、业项目服务,为优化创业环境服务的四项服务主题活动,组织全局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结合“四项服务”内容,联系本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在服务创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订措施,进行整改。5、开展“入户(企)听诉”活动。坚持开展“入户(企)听诉”活动,我局联系帮扶企业是九江市安立欣电子有限公司,为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动态,我局坚持每月至少1次派出干部工作组深入该企业,想方设法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入乡村,解决民生水利问题,在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投入的同时,充分听取和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民生水利深入人心。6、强化活动宣传。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
5、媒介广泛宣传支持创业的各项水利政策、措施和水利工程建设成果。二是及时反映服务创业活动动态,印发创业服务年活动简报4期,着力宣传我局服务创业年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二、建立服务平台,确保创业服务年人人参与为浓厚创业服务年活动氛围,我局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了人人参与,个个投入的创业服务活动氛围。一是发出一份承诺书。局总支、各支部和每位党员向全县发出承诺,从单位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整纪律,规范行为,做好本职工作,围绕县中心工作,投入到创业服务年活动中来。二是畅通“一条渠道”。我局设置了投诉举报箱,公布了投拆电话,更新水务局外部网站,向社会发放100多份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
6、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畅通了财政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三是开展一次“防汛抢险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8月16日,局党总支召开大会,全面动员防汛抢险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目的在于全体共产党员要在活动中找准位子,各支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为水利事业服务,更好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更好地完成上级党委赋予的神圣使命。四是召开一次创业服务年活动征询意见座谈会。3月26日,我局召开了“创业服务年”活动征询意见座谈会,邀请了部分乡镇的乡镇长和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负责人共计26人参加了座谈会,对水利系统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围绕当前水利政策、创业服务、水利科学发展、办事效率等
7、方面提出有针对性地的意见和建议。五是深入开展一次“入户(企)听诉”活动。我局从年初开始,深入开展“入户(企)听诉”活动,抽调干部分片、定期深入到企业、群众中去,了解企业、群众在创业过程中遇到困难,充分运用支持创业服务的水利政策,大力支持全民创业。六是举办一期水利员业务知识培训班。针对基层水利员和水库专管员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和新形势下水利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为提高基层水利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邀请专家讲课,举办了水利员业务知识培训班,大力提升基层水利员的综合素质。三、找问题、查根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我局针对在干部职工中普查存在的一种错误认识,加强学习
8、宣传教育,提高大家对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重要性、必须性的认识,将大家的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认为基层水利工作不是经济工作,没有创业的任务。二是水利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创业服务的主体不明确,对开展创业服务活动重要性认识不深刻、行动不主动,针对这些认识,局党总支召开动员大会,反复宣传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精神,组织大家开展水利工作如何为全民创业服务的讨论。从水利工作的功能、作用、目的和水利工作者的责任、职能等方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水利为全民创业服务的重要性、作用、效益的认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水利是一项关呼民生、保障人身安全的最大的民生工程,是为全民创业提供
9、保障的基础性服务性工作。四、广泛征询意见,狠抓整改落实为查找本部门在创业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广泛征求意见,强化自查自纠。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表、开展入户(企)听诉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水利系统创业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全系统进一步深入自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二)狠抓整改落实,巩固活动成果。在整改工作中,我局把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分解,全部落实到股室和个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1
10、、强化整改责任。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我局及时下发了县水务局创业服务年活动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二是落实整改责任。我局将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逐条逐项进行了分解,对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自查原因、整改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各股(室)根据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要求,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可行,整改结果到位。2、抓住整改重点。针对查摆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坚持先易后难、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从企业、群众最关切、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做起,从企业、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逐一制定措施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对涉及企业、
11、群众切身利益,企业、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近期又有可能整改的,立说立行,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对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企业、群众作出解释,对容易产生误解且不能整改的问题,采取相关措施,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或着眼长远发展战略解决的问题,明确由局领导牵头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创造条件,进行综合整改。对于关于县财政增加小农水预算的建议,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积极向县里汇报请示,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全面兼顾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的力度,分阶段、有计划地对全县水利设施进行改造或维修。加
12、强日常督查,确保整改到位。我局通过现场督查、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重点检查整改责任人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改工作是否有序推进、整改成效是否显现。对工作不力的,提出严肃批评并限期改进;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五、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我局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回头看,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在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规范,简化办事程序。二是全面加强了窗口征收服务工作,做到依法、依率计征;三是以执收执罚部门收支
13、脱钩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以票管收”,积极推行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五、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创建“五型”机关我局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在保持去年机关效能年活动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出台了水务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计划和县水务局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打造“五型”机关。1、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干部素质。为增强干部为民服务和服务经济的本领,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我局坚持学用结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狠抓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一是邀请专家讲课。二是开展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为主题的大讨论,认真查摆影响制约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突出问
14、题,研究改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三是坚持学习制度,鼓励自学成才。为了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需要,积极鼓励干部职工自学,参加各类职称考试。2、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针对水利工作的新形势,我局在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农水建设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工艺,积极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走出去,虚心请教,广泛调研,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思路,我县水利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水利各项工作经验不断积累。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加强考勤管理。在今年防汛开始,局机关实行按指纹签到制度,领导和干部职工全部实行按指纹签到,工作作风进一步得到加强;二
15、是实行业务工作月度督查制度,月初制定本月股室及个人工作计划,把各项工作任务和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人员,到月底对月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办事效率。三是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对支持创业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阳光水利。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人。二是开展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主题的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活动,通过这次整顿,使全局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三是完善教育机制,丰富教育形式和手段。传达学习中央
16、、省、市及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观看电教警示片,做到了警钟长鸣。回顾我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历程,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为此,我们将在巩固前阶段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自我加压,为决战工业150亿做出新的贡献。 完善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思考民事优先权是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同性质的若干民事权利发生冲突时,某一民事权利优先于其他民事权利实现的民事权利。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可谓源远流长、种类不少。但从立法上来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以下笔者就如何完善优先权制度的立法作粗浅探讨。一、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的不足之处民事优先
17、权制度从罗马法时期就已创立,我国从唐朝开始就有民事优先权的法律规定。但是,目前我国的立法,从种类到项目,从性质、特征到效力、保护的规定,却比西方一些国家的规定要简单得多,且有许多不足,主要是:(一)认识不足,规定不多作为我国民法基本法的民法通则只有第73条规定的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第89条规定的抵押、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权两条,种类只有两种,且两种优先权的项目也不齐全。致使优先权制度在理论上的认识和研究,局限在优先购买权与优先受偿权方面上,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存在问题。认识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没有建立市场经济及对公民权利的足够重视与保护。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是1980年颁布的,当时是以计划经济为主、
18、市场经济为辅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没有建立,或者不发达,必然会出现对公民权利保护的弱视情况。因为计划经济就是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社会成员没有什么自由与权利。因此,就不可能有一部完备的民法典,当然不可能对包括物权在内的民事权利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二)体系松散,项目不全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我国民法特别法和其他法律,对民事优先权的规定有所增加,破产法、专利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合同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都有这方面的规定。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有一些内容涉及到民事优先权。应该说,我国的民事优先权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走向多样的过程,目前仍在不断充实完善之中。尽管如
19、此,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还是存在体系松散、项目不全的问题。例如,特种债权优先权,即先取特权,在不同所有制和不同性质的企业的法律制度中均有规定。与此同时,各种类型的民事优先权项目规定,也比西方一些国家的民法典中规定的少。如先取特权项目,我国规定的主要有诉讼费、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税收、建设工程价款、保险及给付保险金、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而日本民法典及法国民法典规定的先取特权的项目,比我国民商法律规定的先取特权的项目则要多的多,如丧葬费用、债务人日用品的供给、租金、动产不动产的买卖等等。又如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权,我国担保法仅限于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三种发生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
20、有留置权。而日本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则还有旅店的宿泊、不动产的保存等项目。(三)条文简陋、操作性差具体表现为:一是条文少。不管是先取特权,优先受偿权,还是优先购买权、优先承包权、优先申请权,条文都是廖廖无几,很难完全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民事优先权的有关问题。二是条文操作性差,不像西方一些国家对条文及条文所包含的内容作出详细的诠释。如我国许多法律在先取特权的项目上,对工资、税收没有作出详细的界定,工资到底包括哪几个内容,工资在多少时间内必须向法院起诉。又如税收包括哪些,各种税收孰先孰后,对偷漏税的罚款部分能否优先受偿。各种优先权的特征和适用条件,以及如何保护,保护的范围和方式均没有规定。(四)重复
21、规定,前后不一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由于不是由民法典统一规定,而是分散在各部门法中,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重复规定,前后不一的现象。如在先取特权的项目规定上,同为企业法人破产,破产法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规定项目不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先取特权项目为其他企业法人所没有。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先取特权项目,同样为其他企业法人所没有。同为企业法人,在破产时,先取特权的一些项目在破产法和其他部门法重复规定,另外一些项目不同企业法人的部门法却有不同的规定,这种立法上的逻辑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又如,关于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的先取特权项目,破产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都用此概念,而在个
22、人独资企业法却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这个概念。(五)考虑不周,顾此失彼由于民事优先权的分散性和不连贯性,出现了考虑不同,顾此失彼的现象。如先取特权的清偿,在程序上,国有企业有破产法规定,非国有企业有民事诉讼法规定,而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尽管有先取特权项目,可是,在清偿上却没有程序法上的规定。二、制定我国民事优先权法的必要性由于上述等原因,必须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笔者设想,在我国应当制定民事优先权法,归到物权法中独立一编,成为物权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为了解决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散乱不全的需要解决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存在的种种问题,根本的方法就是对现有有关民事优先权立法
23、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删改、补充,制定一部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事优先权法,把分散在破产法、公司法、海商法、担保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合伙企业法、工业产权法等中的民事优先权的内容,集中起来加以研究和整合,统一规定在物权法中,作为物权法的一编,这样就可以克服和防止民事优先权立法存在散乱不全的状况,易于人们了解和掌握。(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要求公平、公正,体现在民法上,就是要求民事主休地位平等,权利平等。然而,由于“近代民法基础的两个基本判断即所谓平等性和互换性已经丧失,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对立”,因此,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一方,其地位总是要高于经济条件差的一方
24、,这有悖于市场经济对公平、公正追求的初衷。因此,必须抛弃形式上的公平、追求实质意义上的公平。对弱者的一些民事权利予以特殊的照顾和保护,就成为市场经济追求公平而在民法上所作的必然选择,也是现代民法追求实质正义理念的一个鲜明的体现。同时,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经济,担保物权则在其中充当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要求在制定民事优先权法时一并解决。(三)完善物权制度的需要民事优先权基本上都具有物权性质,即使是特种债权优先权,也具有物权性质。实际上,民事优先权是物权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国和日本民法典都有专章规定,且都规定在物权编中。民事优先权实际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如果物权法中没有民事优先权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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