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的重点任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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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积极促进结构布局优化。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工作目标:构建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吻合、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节能型高端产业格局。 主要内容: 1) 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文化创意、金融保险等产业,积极培育发展空间较大的旅游会展、现代物流、商贸等潜力产业,贯彻国务院关于对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各项鼓励政策,推进服务业向高端化发展。 2) 加快发展软件、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建设京东方显示产业园等相关重大项目,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组织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
2、开发区管委会、市科委) 3) 积极推进汽车、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整合资源,加快北京第一机床厂重型机床制造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利用、燕化1000万吨炼油改造的项目建设,加强系统技术集成,提高现代制造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组织单位: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 4) 重点抓好首钢总公司、北京焦化厂、北京有机化工厂、北京化工二厂的搬迁调整工作,以及门头沟区、房山区小煤矿关闭后的发展替代产业工作。(组织单位:市工业促进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5) 制定产业退出(禁止、淘汰)目录,采取关停并转等多种手段继续推进高能耗、高物耗、低附加值的产业退出,加快企业淘汰能效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组织
3、单位: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 2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工作目标: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布局,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降低城市经济社会活动的系统能耗。 主要内容: 1) 加强城市布局管理,把节约能源做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因素,合理安排城市建设规模和时序。(组织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 2) 大力推进社会公共服务的网格化管理;通过城市用地功能调整,完善优化中心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地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组织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农委、市农业局) 3) 加快新城设施建设,重点建设连接新城的快速交通联络线,加快建设
4、新城电、气、热等综合市政基础设施,结合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逐步完善新城功能,引导城市总体格局的调整和优化。(组织单位:市交通委、市市政管委、市发展改革委) 4) 高起点建设新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启动通州、亦庄、顺义三个重点新城,提高新城对城市功能疏解、疏散和人口迁移的承载力,引导中心城区大型公共设施向新城疏散。(组织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市教委、市工业促进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计生委、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3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1 主要内容: 1) 着力打造中关村科教创新功能区、CBD现代商务中心
5、功能区、奥运体育文化旅游功能区、金融街金融产业功能区、亦庄高新技术制造业功能区和天竺临空经济功能区等六大高端功能区及若干特色专业集聚区。(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促进局、中关村管委会) 2) 促进工业开发区由单纯的开发建设向提供设施管理服务转变,逐步实现园区内基础设施共享和能源梯级利用;以石化新材料基地、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等园区为试点建设生态产业园,将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入园项目的必要审核条件,严格把关;在亦庄、雁栖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供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组织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怀柔区) 参与单位:
6、市市政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4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主要内容: 1) 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建设太阳宫、郑常庄等天然气热电厂,新增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建设延庆1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 2) 积极支持奥运场馆利用太阳能,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光热利用工程。(组织单位:2008奥运工程建设办公室) 4) 鼓励发展热泵技术,支持政府机构、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项目和工业厂房,优先使用地热能。(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市教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业促进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北京供电公司、
7、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5优化能源输配网络。 工作目标: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布科学的能源输配网络。 主要内容: 1) 科学规划建设多元化的能源供给体系,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供热管网、成品油储运设施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内能源接收体系;做好能源输配路线设计和关键结点布局,完善由500KV环网为基础架构的本地电网。(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 2) 对热、气、油等能源管网实施定期检查,加快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油品输送管道等现有设施改造。(组织单位:市市政管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北京供电公司、市热力集团及大型供热单位、市燃气集团、中石化北京分公司、中石油北京分
8、公司等。 (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工作目标:到2018年,力争完成市、区政府机关的节能诊断改造,市级和区(县)政府机关,单位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20。 主要内容: 1) 做好中央在京机构的节能服务工作。(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 编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五年计划,分市、区县两级逐年分步实施。(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3) 全面完成54家政府机构计量改造、节能诊断及10家政府机构的节能试点改造,研究制订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逐步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加强定额考核管理,抓好能源审计与节能优化。(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统计局、市质
9、量技术监督局) 4) 开展办公楼空调、采暖、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办公设备节能,办公区域全面推行绿色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典型建筑和关键用能设备进行节能试点。(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 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政府机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组织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 6) 开展政府机构节约能源宣传教育和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组织单位:市国家机关工委) 参与单位:市、区(县)各级政府机构等。 2抓好工业企业节能。主要内容: 2) 组织编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节能方案;实现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中高费改造项目的突破,将节能审计纳入清洁
10、生产审核,完成1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1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促进局、市环保局) 3) 在北京工业能效水效指南的基础上,构建约束指标体系,实施最严格的能源效率准入标准,建立高消耗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强制性淘汰制度。(组织单位:市工业促进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各相关企业、相关区县政府等。 3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主要内容: 1) 从 2006年起每年组织二次以上全市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新建居住建筑严格实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执行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供热采暖、制冷、通风系统效率,完善用能调控与计量功能。(
11、组织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 广泛推广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和蓄冰制冷、变频调速等新技术,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组织单位:市建委、市科委) 参与单位:市教委、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4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工作目标:初步建立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逐步扩大节能、环保型车辆的应用比例。 主要内容: 1)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行使路线,适度推进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改善北京路网和路口节点布置,构建市域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城市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创造顺畅的道路交通条件。(组织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2)
12、 建设有利于节能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行使路线,建立交通与旅行基础信息系统、城市交通综合管理系统、GIS辅助驾驶系统等基础平台。(组织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3) 加快淘汰能耗高、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组织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环保局) 参与单位:市法制办、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科委、市市政管委、市工业促进局、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5引导商用民用节能。 工作目标:到2018年,在北京市公共设施、学校、医院、政府机构基本实现绿色照明。 主要内容: 1) 研究并超前实施家电高能效标准,提高家电等耗能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
13、用能效标识等级较高产品。(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学校、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绿色照明产品等,继续推广绿色照明工程。(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委) 3) 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内,包括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 建立绿色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的认证、评审、推广体系,研究并建立废旧照明产品回收体系。(组织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教委、市交通
14、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工业促进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6优化农村用能结构。 主要内容: 1) 在延庆、怀柔、房山等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重点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秸秆等生物质能,改造完善农村电网设施,进一步优化农村用能结构。(组织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2) 重点推进现有农村住宅的建筑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庭院”等建筑模式,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宅和农村公共建筑,降低农村建筑能耗水平。(组织单位:市农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 3) 逐步更新高耗能的落后农机设备,大力推进农业设施节能。(组织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15、 4) 全面推广节能炉灶和采暖设备。(组织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市政管委、各相关区县政府、行业协会等。 (三)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1加强节能科技攻关。 工作目标:强化节能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主要内容: 1) 加大节能科技投入,把节能共性技术、通用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的自主研发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在科技项目中优先安排。(组织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 2) 积极研究如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材料和分布能源技术、梯级利用系统等一批节能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重
16、点发展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领域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组织单位:市科委) 参与单位:市教委、市交通委、市工业促进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农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2008奥运工程建设办公室、各区县政府等。 2推广节能成熟技术和解决方案。 工作目标:把重大工程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市场需求对节能技术的拉动作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主要内容: 1) 结合奥运场馆建设,进行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在森林公园开展太阳能光伏电站示范,在运动员村进行零能耗建筑展示,在水立方游泳馆进行LED照明示范等。(组织单位:市科委) 2) 依托北京水泥厂、琉璃河水泥厂余热
17、余压利用等重大工程和昌平、房山等远郊新城区域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工程,集中推广应用一批已经成熟的共性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组织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市工业促进局、市市政管委、市建委、2008奥运工程建设办公室、各相关区县政府、各相关企业等。 3引进节能先进技术和服务模式。 工作目标:引进并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节能技术水平提升。 主要内容: 2) 做好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工作。(组织单位:市科委、市工业促进局) 3) 完善能源与节能研究平台,为产学研各界提供信息、决策咨询服务。(组织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市教委、中
18、关村管委会、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四)制订政策深化改革。 1完善能源价格机制。 工作目标:逐步理顺不同能源品种的价格,形成有利于节能、提高能效的价格激励机制。 主要内容: 1) 积极研究并建立能够反映首都能源供求状况和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促进节能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资源类产品价格联动和传导机制。(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 加强和改进电价管理,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 对首都重点耗能行业制定万元增加值(产值)能耗标准,超过限额标准的耗能,实施累进加价。(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工业促进局、北京电力公司等。 2落实能源税收政策。 工作目标:发挥财税手段和政府采购引导作用,促进节能消费和投入。 主要内容: 1) 对生产和使用列入节能产品目录的产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制订地方资金补助、价格补贴、节能奖励等优惠政策。(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 完善政府采购节能认证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市场引导作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扩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范围,推进政府节能采购。(组织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市地方税务局等。 3完善节能融资体系。 工作目标: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节能融资体系。 主要内容: 1) 市、区(
20、县)两级政府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重点行业重大节能技术改造、先进节能技术示范、技术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表彰奖励和节能管理的能力建设等。(组织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2) 建立节能融资平台,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渠道融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援助或贷款等,用于企业节能降耗改造和升级发展。(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 各类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的资金投入。(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银监局) 参与单位:市工业促进局、中关村管委会、各相关金融机构等。 4实行节能奖励制度。
21、工作目标:构建节能激励机制,调动各类组织、集体和个人参与节能的积极性。 主要内容: 1) 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组织单位: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2)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节能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奖励计入工资总额。(组织单位: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工业促进局、市科委、市质量监督局、市商务局、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5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工作目标:逐步完善节能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
22、主要内容: 1) 积极探索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投资、设计、施工、监测、管理等一条龙服务。(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 制订节能服务机构选聘办法,规范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促进各级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创新模式、拓宽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 鼓励并支持各园区经营公司、工业企业、大型公建等能耗大户探索新的能源消费模式,转换经营机制、引入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教委、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
23、、各相关企业等。 6推进供热体制改革。 工作目标:提高供热运行效率,培育有利于节能的供热市场。 主要内容: 1) 结合首都特点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将采暖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建立“谁供热、谁收费,谁用热、谁交费”的新体制。(组织单位:市市政管委、市发展改革委) 2) 抓紧研究制定建筑供热采暖按热量收费的政策,加装供热计量设备,逐步推进按使用热量计收费制度,培育有利于节能的供热市场。(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 3) 推进供热资源的整合力度,优化供热结构,加快供热锅炉系统节能改造,尽快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阵的分散供热局面,特别是整合城八区单位锅炉供热面积低的供热设施。(组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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