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目次.docx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目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目次.docx(3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目次前S1 范围12 引用标准13 定义24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5 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36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27 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16附录A(标准的附录)船舶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17附录B(标准的附录)消防演习记录31附录C(标准的附录)船舶防火档案32前本标准依据国家公约及船舶检验、海事、公安消防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制定。其目的是为监督检查部门和船舶均有所遵循,以加强船舶安全营运。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交通部公安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运公安局。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船级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广州、大连海
2、运公安局,上海、大连港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鹤鸣、郭舜丰、陈自君。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安全设备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及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本标准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应接受法定检验,在我国沿海、内河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1999年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年及1998年修改通
3、报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年IMOSOLAS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已生效的修正案IMO1978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AMDIT995,AMD2-1997)LMDGCODE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OMSG.35(63)决议油船应急拖带装置指南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 .1消防安全检查firesafetyinspection对消防设备、器材和防火、灭火措施及消防管理的检查。3.2 结构防火fire-resistingstructures用耐热材料与结构性限界面,在规定时间内限制火灾于起火区域的措施。3.3 防火门firedoor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框能
4、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3.4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fixedfiredetectionandfirealarmsystems初始失火时能通过探测器和自动或手动报警按钮和控制站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设备组成的系统。3.5 自动喷水器、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automaticsprinkler,firedetectionandfirealarmsystems在被保护处所内装有自动喷水器,初始火灾时能自动喷淋灭火,同时也具备火灾报警功能的设备组成的系统。3 .6固定式灭火系统fixedfireextinguishingsystems由固定安装的灭火剂供应源、管路、喷放器和控制装置组成
5、的灭火系统。3.7 脱险通道meansofescape为保证人员在火灾情况下能安全撤离,到达救生艇(筏)登乘区、结合站等的走廊、梯道、逃生孔等通道。3.8 消防员装备fireman,soutfit在一般场合进行消防作业时必须佩戴的个体防护装备。每套包括:防护服(附安全带、安全钩)、消防靴、消防头盔、绝缘手套、消防员手斧、空气呼吸器(含备用空气瓶)、耐火救生绳、手提式电安全灯。4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4.7 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船舶均应接受消防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资料、文件三方面内容,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4.8 船舶消防安全设备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
6、入级与建造规范、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查局船舶上海设施法定检验规则、IMOSOLAS公约以及相关法令。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资料、文件应满足等6、7章的要求。5 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5.7 水灭火系统及自动喷水器、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5.7.1 消防泵5.1.1.1有清晰的标示,泵体、压力表等附件完好,能即时启动。5.1.1.2泵工作时在最高位置的消火栓上应能维持两股射程各不小于12m的水柱,任何消火栓处的压力达到规范要求。5.1.2消防水管系5.1.2.1有清晰的标示(消火栓漆红色),表面无锈蚀,畅通不漏水。消火栓阀件活络,外观清洁,标明开关方向,出口扪盖不变形,密封
7、垫圈不老化、不脱落。5.1.2.2管路和阀件修理装妥后,应进行水压试验。5.1.3消防水带箱5.1.3.1有清晰的标示,固定牢固,外表清洁不锈蚀。箱门开闭方便,开启后有制动装置。箱内无杂物、积水。箱内配置水带、水枪、两用(消火栓、水带接头)扳手。5.1.3.2箱内水带干燥清洁,无破损,长度一般不大于25m,不小于15m。水带接口与水带联接应垫保护物,并用铁丝或铜丝五圈二道或喉箍扎紧(受工作压力时不脱落),卡簧不脱落,接口不变形、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对消防水带应每年作工作压力试验。5.1.3.3箱内应配带有开关装置的两用型(既水雾/水柱)水枪,应保持清洁,无腐蚀,接口不变形,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
8、水流转换开关活络。5.1.3.4沿海航行的500总吨及以上客船的各内部处所,消防水带应一直保持与消火栓相连接。5.1.4 国际通岸接头清洁无锈蚀,不变形,配有能承受1.OMpa工作压力的垫片一只及长度为50mm,直径为16mm螺栓四只和与之匹配的垫圈八只,存放处与防火控制图一致,并有清晰的标示。5.1.5 自动喷水器、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外表清洁,安装部位无其它物件遮挡,自动喷水器的配件齐全。每一喷水器分区均可作人工放泄降压试验,当系统中压力降低时,自动声、光信号报警正确,消防泵能自动启动。5.2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5. 2.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是指机器处所的低倍泡沫灭火系统、机器处所的高倍泡沫灭
9、火系统及甲板泡沫灭火系统。6. 2.2系统控制阀应进行动作试验,所有泡沫混合器、泡沫发生器、分配管系、管路、喷嘴进行水流动畅通试验。7. 2.3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效用试验时,泡沫混合器的进口压力应不低于0.5Mpa.该系统的泵和管系应符合5.1.1及5.1.2的要求。5.2.4泡沫液柜漆红包,并用黄色标明灭火剂名称,基本无锈蚀。液位显示管、压力表等附件完好。5.2.5泡沫灭火剂应在有效期内。5.2.6泡沫炮应有清晰的标示,组件完好,转动部件灵活,各阀件活络,标明开关方向。5. 2.7泡沫枪应保持清洁,无腐蚀,接口不变形,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吸液软管无龟裂。5.3 压力水雾灭火系统5. 3.1管路
10、和喷嘴应定期用压缩空气做畅通试验,分配阀应能从被保护处所以外的接近地点进行无阻碍地操作。6. 3.2系统内压力降低时,供水系统能自动加压工作。7. 3.3当主电源断电时,供水泵应有急动力源,自动供水。8. 3.4特种处所、滚装处所设有从车辆甲板到达分配阀处的直接通路,并确保畅通。5.4 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5.4.1站室、遥控操纵箱5.4.Ll站室门、遥控箱门应有清晰的标示,并应向外开启。开敞甲板上进入的门应保持水密。5.4.1.2站室门旁、遥控箱旁应设钥匙箱,有清晰的标示并备钥匙一把,确保站室门、遥控箱门能及时开启。5.4.L3站室门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通信联系设备完好,照明完好,有良好的通风
11、装置,配置温度计及手提电安全灯。5.4.1.4灭火系统操作处应配置清晰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流程图(国际航行船舶还须有英文说明)。5.4.1,5站室内释放总阀、分阀、通向保护处所分支管路标示清晰,开关部件活络,并处关闭状态。系统启动活塞不锈死,不在死点。机舱施放阀、遥控施放装置,应设施放前的声光报警装置,并确保有效。5.4.2气体灭火管路5.4.2.1被保护处所的管路、喷头应有明显的标示,无锈蚀。5.4.2.2所有管路每二年应用压力O.5Mpa空气畅通检验,如管路兼作抽烟探火设备用,抽烟试验合格可免除管路的畅通检验;每四至五年应进行压力至少为0.7MPa的气密检验。瓶头阀至分配阀箱的管段每8至10年
12、进行压力至少为11.8Mpa的液压检验,液压检验后应将液体排除干净。5.4.3灭火剂容器5.4.3.1漆红色,用黄色标明灭火剂名称,瓶颈有容积、瓶重、瓶号、压力试验日期钢印及船检印记,瓶体须保持清洁无锈蚀。5.4.3.2钢瓶固定稳妥,瓶阀与管系连接紧密,瓶阀释放杆角度正确一致,拉索与释放杆连接牢固与一水平线,动作时应无任何阻碍。5.4.3.3每2至3年进行灭火剂量称重检查(或液面测量)。若单瓶灭火剂净重减少达额定重量的10%时,应予补充,但总减少量小于最大一个被保护舱室需要量的5%时,可暂不补充,但一经发现空瓶,应拆下充装。对用氮气加压的卤代烷灭火剂钢瓶,称重的同时应抽查部分钢瓶内压力是否在使
13、用范围,若压力下降10%时,应予充装。注:卤代烷灭火剂已规定不准使用,但目前还在过渡期,船舶必须按规定改装其它型式灭火系统。5.4.3.4当发现钢瓶有明显腐蚀时,应对钢瓶进行瓶壁测厚检查或液压试验。5.4.4瓶头阀应有船检印记。非正常施放导致自瓶头阀安全装置释放出的灭火剂应能引至站室外开敞甲板处的大气中。5.5自动探火和火灾报警系统5.5.1电源常开,当主电源切断后,辅电源能自动转换,整个系统保证正常工作状态。5.5.2各项试验(摸拟火警、故障)声光报警显示正确,应有清晰的该系统使用说明和操作流程图(国际航行船舶须有英文说明)。5.5.3各探测器安装部位应有清晰的标示,部件完整、灵敏有效,定期
14、校验。5.5.4 手动报警按钮安装部位应有清晰的标示,完好有效,有应急操作工具。5.5.5 装有该系统的海船,探测系统接受火灾信息报警2min无人处理,应自动接通全船火灾警铃。5.6防火设施5.6.1防火舱壁、甲板、防火门及其构件符合耐火完整性的要求。防火门自闭装置能有效关闭,装有遥控、声光显示启闭的设备应工作正常。5.6.2通风筒、风闸启闭装置活络,开关方向标示清晰,有定位装置,围板无孔洞。5.6.3燃油油柜液位显示管有自闭装置,透气管出口在舱外,并设有防火安全网,燃油管系无渗漏,各阀处设接油盘,并及时清理残油。5.6.4机舱、货泵间、假烟囱等门窗能有效密闭,锁紧件齐全完好。启闭装置标示关开
15、方向清晰,操作活络。5.6.5脱险通道畅通,导向标示醒目,梯子、踏板和扶手完好,围壁完整,门能内外开关,自闭装置有效,照明良好,并备有应急照明。5.6.6主、辅机排气管,过热蒸汽管隔热包扎完好,外表温度应低于220C。5.6.7旅游客船、国际航行客船纺织品的低播焰性应符合LMoSOLAS公约的规定,并有相应证明。5.6.8货舱的舱盖、围壁通道密封完好。5.7灭火器1. 7.1规格手提式液体灭火器的容量应不大于13.5,且不小于9L。其它手提式灭火器的可携性应至少与13.5L液体灭火器相当,且当灭火性能至少与9L液体灭火器等效。所有灭火器应为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型式和设计。5. 7.2放置环境6.
16、 7.2.1放置地点的环境温度,液体灭火器应在445C,气体灭火器应在T0+45C,寒冷季节应用防冻措施,不得受到烈日曝晒、接近热源。7. 7.2.2放置位置须明显、固定可靠、清洁不潮湿、无杂物、易取,推车式灭火器与主要保护处之间的通道应畅通。用于任何处所的手提式灭火器,其中应有一具放置在该处入口外附近处。5.7.2.3每具灭火器放置位置与防火控制图相符,有清晰标示,应挂有检查养护记录卡。5.7.3外观5.7.3.1可见零部件完整,无损坏,装配正确。5.7.3.2可见部位防腐层完好,有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有明显腐蚀的应送专业维修部门检修。5.7.3.3铅封完整,安全帽泄气孔畅通,瓶壁无裂纹、
17、渗漏、变形,压力表批示有效值内。5.7.3.4喷筒和喷射管道不堵塞、无龟裂、无腐蚀和损坏。刚性连接式喷筒应能绕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5.7.3.5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走机构灵活可靠.5.7.4定期保养5.7.4.1泡沫灭火器应按产品规定的年限更换灭火药剂。5.7.4.2CO2灭火器每半年应称重一次,灭火药剂重量减少超过额定重量5乳应检修后按定量重新充装。每隔5年应进行水压试验。5. 7.4.3卤代烷1211灭火器每半年应称重一次并检验压力表的准确度。灭火药剂失重超过额定重量10%时,应送回收部门作报废处理。注:该灭火剂已规定不准使用,应更换等效的灭火器。6. 7.4.4干粉灭火器每半年拆
18、检一次。a)用称重法检查瓶内驱动气体重量,手提式泄漏量大于额定充装量的5%或7g(取两者的较小值),推车式减少10%时,应按规定充足气量。b)贮气瓶穿刺式穿针应位于器头正确位置,器头螺母应拧紧。c)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无堵塞,出粉管防潮防堵膜无破损,发现有干粉堵塞者应及时清理,筒体内干粉结块应及时装备。5.8消防员装备5.8.1应成套存放在易取位置并与防火控制图相符,有清晰的标示。防止受潮、雨淋、曝晒、并避免接触热源,火源及酸、碱等腐蚀性化学物质。5.8.2消防头盔应轻拿轻放,避免与坚硬物质相互摩擦、碰撞、各部件不准随意拆卸。5.8.3安全带应达到450ON的工作拉力,发现下
19、列情况应作报废处理:a)织带磨损、灼伤、强酸强碱腐蚀;b)出现明显变硬发脆的老化现象;C)金属部件磨损,出现显缺陷以及受到剧烈冲击后出现明显变形。5.8.4安全钩作开闭检验,各部件动作灵活,无损坏,并应达到450ON工作拉力,发现锁臂或保险偏离原位,应停止使用。5.8.5消防员手斧应无潜在的损伤,如发现变形,有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应停止使用。其照明时间至少为3ho5.8.6手提式电安全灯零部件完好,避免重物压砸或碰撞,电量应充足,其照明时间至少为3h。5.8.7耐火救生绳应达到450ON工作拉力,发现磨损较大或单股有1/2股以上磨断时,应立即停止使用。5.8.8呼吸器各部件完好、清洁,联接正确
20、,存放处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30C,相对温度40%80%并确保:a)面具各部件完好无损。面罩、导气管不能处于受压位置。b)空气瓶防止撞击、表面无划伤、无腐蚀,内存空气量至少能使用30min以上。5.9可携式泡沫枪装置5.9.1贮液容器二具(桶),有清晰标示,不得有严重腐蚀、背带完好。泡沫灭火剂贮量充足(每具20L),应在有效期内。5.9.2泡沫喷枪、吸液管齐全,无龟裂、变形,密封垫圈不脱落老化。5.10应急设备5.10.1应急消防泵5.10.L1任何柴油机作为起动动力的应急消防泵,应在温度降至OC时的冷态下能用手摇曲柄随时起动。采用其它起动装置,应能在30Inin内至少使柴油机驱动动力源起动六
21、次,并在前IOmin内至少起动二次。并应保持规范要求的压力或水柱。5.10.1.2应急消防泵的燃油供给柜所存燃油,应能使该泵在全负荷下至少运行3h,在主机舱以外可供使用的储备燃油,应能使该泵在全负荷下再使用15ho5.10.2应急电源5.10.2.1当主电源、辅助变换设备(如设有时)、主配电板等所在处所和任何A类机器处所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时,能立即向所规定的各项设备供电。5.10.2.2应急发电机组的原动机在OC下应具有冷机起动的能力。自动起动的应急发电机配备至少能供三次连续起动的能源,还应配备在30min内能起动三次的,第二能能源(人工起动有效的除外)。5.10.2.3应急蓄电池组应保持其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船舶 消防 管理 检查 技术 要求 目次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576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