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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部分 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第一章 市域概况64第一节 地理位置64第二节 自然条件64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概况64第二章 市域发展态势66第一节 发展的机遇66第二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67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69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69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70第三节 土地利用程度71第四节 土地利用效益72第四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74第一节 主要指标实施情况74第二节 规划实施主要成效75第三节 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76第四节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77第五章 规划编制工作过程79第一节 准备工作阶段79第二节 前期研究阶段80第三节 规划大纲编制阶段80第四
2、节 规划方案编制阶段81第五节 规划成果论证阶段81第六章 公众参与情况总结82第一节 专业机构参与82第二节 行业部门参与82第三节 政府领导参与83第四节 社会公众参与83第五节 国土部门参与83第七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84第一节 指导思想84第二节 编制原则84第八章 规划主要内容说明86第一节 基础数据采用说明86第二节 土地利用潜力分析89第三节 土地利用需求预测91第四节 规划多方案比较97第五节 规划目标确定说明99第六节 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与控制104第七节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107第八节 土地利用分区说明109第九节 中心城区规划说明110第十节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112第
3、十一节 指标分解说明113第九章 关于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115第一节 土地利用环境现状115第二节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116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18第十章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120第一节 关于市级规划图件120第二节 关于市级规划成果120第三部分 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附件附件一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审查意见的函附件二 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意见及评审专家组名单附件三 发改委关于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认定意见的函附件四 规划局关于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20062020年)认定意见的函附件五 交通局关于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认定意见的函附件六 农业局关于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认定意见的函附件七 林业局关于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认定意见的函附件八 水利局关于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认定意见的函附件九 环保局关于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认定意见的函附件十 旅游局关于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认定意见的函附件十一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听证会人员名单附件十二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
5、0062020年)大纲、规划成果相关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VI第一章 市域概况第一节 地理位置鄂州市位于湖北省的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地处北纬3001至3036,东经11430至11505之间。西与武汉接壤,东与黄石毗邻,南与咸宁相接,北与黄冈隔江相望,一起组成鄂东城市链,鄂州处于其中枢位置。鄂州地理位置优越,在长江流域处于“得中”地位。东去上海,西上重庆,水路距离都在1100公里左右;万里长江依市而过,境内江岸线长达90公里,有大小港口5座,江海直达,常年可泊5000吨级轮船;106国道纵贯市区南北,武(昌)九(江)铁路、316国道和宜(昌)黄(石)一级公路三线并行,横穿鄂州东西,这种“江湖
6、海直通、水铁公联运”的优势,使鄂州得以成为鄂东南地区的水陆交通枢纽。第二节 自然条件鄂州市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中间平,属于丘陵、滨湖地区,境内港汊密布,湖网纵横,水域辽阔,水质优良,素有“百湖之市”、“鱼米之乡”的美称,是享誉盛名的“武昌鱼”故乡,全市现有湖泊面积263.33平方公里。鄂州市位于中纬度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季风气候明显,冬寒夏暑,冬干夏雨,雨热同期,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矿产资源以优质铁矿为主,且有丰富的非金属矿产资源。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概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鄂州市社会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
7、优势,走多种经营的道路,已初步形成湖区以菱、藕、鱼、鸭为主,沿山以林果茶为主和沿城镇以蔬菜、花卉、苗木为主的农村多种经济新格局。工业方面已形成采矿、建筑材料、机械加工和制造业为支柱,食品、化工、冶金等为相对优势的工业结构。200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46.97亿元,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16.1:47.4:36.5,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17亿元。全市常住总人口117.22万人,城镇人口59.11万人,城镇化率50.43。第二章 市域发展态势第一节 发展的机遇1、“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加快中部崛起的决定以及加强自主创新的决定,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中部崛起”战略实施
8、无疑给“九省通衢”的湖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鄂州市处于承东启西的重要战略位置,成为中部崛起的中间站,为鄂州市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2、长江经济带的发展长江黄金水道是沟通我国东中西部经济的大动脉,长江经济带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基础优势担负着带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重任。鄂州市位于长江中游地区,承东启西,对加强中上游的经济联系,实现腹地经济的外向化和国际化,推动长江沿岸经济发展,缩小长江流域东、中、西部的经济差距有着重要作用。鄂州市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引进先进思想和技术,扩展内涵外延,做到迅速崛起。3、武汉城市圈的构建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构建“1+8”武汉城市圈
9、的重大战略决策,鄂州市紧邻武汉,地处武汉城市圈核心圈层,与武汉大都市经济联系和人员往来密切,产业互补和协作性强。在城市圈的发展中,鄂州市依靠武汉的核心竞争实力,借助其对自身的辐射、推动作用,努力发展自身特色,优势产业,吸引“汉资”和先进技术。第二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1、区域功能定位鄂州是“国家两型社会示范点城市”、“长江经济带重点城市和区域性物流中心”、“武鄂黄城市带上区域性中心城市”、“沿海、沿江、沿圈区域产业转移转承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武汉城市圈高端休闲度假胜地和绿色制造基地”。2、社会经济发展战略(1)总体战略坚持重点发展与相对均衡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工业强市”和“中北部带
10、动、西部联动、南部启动”的发展战略,协调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环境、区域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重点发展鄂州市中心城区,积极培育葛华科技新城、红莲湖旅游新城、花湖工贸新城,有计划有重点发展特色集镇,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2)分目标战略区域统筹发展战略:主动对接,融入武汉城市圈;通江达海,沟通中部;竞合共生,联手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整合市域,强化中心城区功能;组群拓展,培育专业新城;保育生态,优化南部片区。城镇化战略:以新型工业化拉动新型城镇化;以组群式城市空间创造就业增长点;以制度创新推动农村人口城镇化。产业发展战略:农业精细化,发展高附加值现代农业;工业集约化,建设创新力强的产业园区;服务多元
11、化,打造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3、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至2010年,全市GDP达到305.87亿元以上;全市人口控制在129.00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60;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到2020年,全市GDP达到725.00亿元以上;全市人口控制在160.00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75;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1、土地利用总体规模与结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159353.9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5401.3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9.87
12、%;建设用地面积17818.0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18%;未利用地46134.5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8.95%。2、土地利用分类规模与结构(1)农用地分类规模与结构2005年末,全市耕地面积为53698.5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6.29%;园地面积1308.3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37%;林地18211.7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9.09%;牧草地4.1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22178.5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3.24%。(2)建设用地分类规模与结构2005年末,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3907.1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8.05
13、%;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311.2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58%;其他建设用地599.6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37%。(3)未利用地分类规模与结构2005年末,全市水域面积为39579.79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85.79%;滩涂沼泽用地面积3012.18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6.53%;自然保留地3542.58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7.68%。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行政区划布局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全市的土地分布情况是:梁子湖区土地面积50029.73公顷,占鄂州市土地总面积的31.40%;华容区土地面积49311.90公顷,占鄂州市土地总面积的30.94
14、%;鄂城区土地面积60012.33公顷,占鄂州市土地总面积的37.66%。2、地理区划布局根据鄂州市的地形地貌,全市土地可以划分为四类地理区,各地理区划的地形特征和涉及的行政范围、用地面积如下:(1)中北部城市建设区本区位于鄂州市中北部,包括中心城区的凤凰、古楼、西山、樊口四个街道办事处、鄂城区的新庙镇、泽林镇、杜山镇、燕矶镇、华容区的临江乡等,土地总面积37421.6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48%。其中农用地22379.21公顷,占全市农用地的23.46%;建设用地6736.57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的37.81%;未利用地8305.82公顷,占全市未利用地的18.00%。(2)东部低
15、山丘陵区本区位于鄂州市东部,包括鄂城区的汀祖镇、花湖镇、杨叶镇、碧石渡镇、沙窝乡,土地面积25493.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00%。其中农用地15954.65公顷,占全市农用地的16.72%;建设用地3411.43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的19.15%;未利用地6126.92公顷,占全市未利用地的13.28%。(3)南部环梁子湖流域区本区位于鄂州市南部,包括梁子湖区的太和镇、梁子镇、东沟镇、沼山镇、涂家垴镇和长港镇,土地面积54283.5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06%。其中农用地33567.01公顷,占全市农用地的35.19%;建设用地3134.15 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的17
16、.59 %;未利用地17582.42公顷,占全市未利用地的38.11%。(4)西北部垅岗平原区本区位于鄂州市西部,包括华容区的段店镇、华容镇、庙岭镇、葛店镇和蒲团乡,土地面积42155.7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45%。其中农用地23500.47公顷,占全市农用地的24.63%;建设用地4535.93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的25.46%;未利用地14119.39公顷,占全市未利用地的30.60 %。第三节 土地利用程度1、土地利用总体程度全市土地利用率为71.05 %;其中农用地利用率59.87%;建设用地利用率11.18%;地均固定资产投资3.90万元/公顷。2、土地分类利用程度(1)
17、农用地利用程度据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05年鄂州市复种指数为1.68,耕地有效灌溉率为83.5,森林覆盖率为15.00%,人均耕地面积0.05公顷/人。(2)建设用地利用程度据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05年鄂州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52.01平方米,人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18.64平方米,人均交通用地面积为9.77平方米,人均水利用地面积为18.48平方米,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为34.91万元/公顷。第四节 土地利用效益1、土地利用总体效益依据统计资料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鄂州市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如下:2005年地均GDP为10.89万元/公顷,农用地地均
18、第一产业产值1.7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88.03万元/公顷,农民人均纯收入3947.7元/年。土地利用社会效益如下:城乡建设用地地均就业人口为12人/公顷,人均粮食拥有量为262.5公斤/人,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8.7m2/人,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43m2/人。土地利用生态效益如下:乡村空气环境质量为GB3095-1996二级标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为GB3095-1996三级、四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为梁子湖类水质标准、洋澜湖低于类水质标准。土地利用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表3-1 2005年土地利用效益表指标类型指标类别指标说明指标值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地均GDP(万元/公顷
19、)GDP/土地总面积10.89农用地地均第一产业产值(万元/公顷)第一产业产值/农用地总面积1.75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万元/公顷)第二、三产业产值/建设用地总面积88.03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年)3947.7土地利用社会效益城乡建设用地地均就业人口(人/公顷)12人均粮食拥有量(公斤/人)粮食产量/总人口262.5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m2/人)城镇住宅建面/城镇人口28.7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m2/人)农村住宅建面/农村人口43土地利用生态效益乡村空气环境质量GB3095-1996二级标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GB3095-1996三级、四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梁子湖类水质标准;洋澜湖低
20、于类水质标准2、土地利用比较效益鄂州市的地均GDP、人均GDP等土地利用经济效益指标,与武汉市相比偏低,与黄石市相比则较高,同时远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鄂州市土地利用比较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表3-2 2005年鄂州市土地利用经济效益与周边地区比较表 行政名称城市等级土地利用总面积(公顷)地区生产总值(亿元)人均GDP(元/人)地均GDP(万元/公顷)鄂州市中159353.96146.971631310.89武汉市特大854908.831956.002487322.88黄石市大458285.34396.79140928.66湖北省18588842.755941.8891513.20第四章 现行规划
21、实施情况第一节 主要指标实施情况1、耕地保有量根据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2010年鄂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950.50公顷。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市现有耕地53698.51公顷,高于规划控制指标,确保了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现行规划确定,鄂州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571.00公顷。到2005年末,全市现有基本农田46928.00公顷,高于规划控制指标,确保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3、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4254.00公顷。根据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1997-200
22、5年全市实际新增建设用地1526.17公顷,为规划指标的35.88%,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4、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现行规划确定,规划期间全市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551.40公顷以内。现行规划实施期间,全市各项建设实际占用耕地1409.03公顷,为规划控制指标的90.82%,低于规划控制指标,建设占用耕地目标控制较好。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中,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是建设占用耕地刚性减少的主要方向,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和环保)建设占用耕地约占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量的40%;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约占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量的33%。5、土地开发整理目标现行规划确定,全市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目标为2800.00公
23、顷。根据统计资料显示,1997-2005年全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实际补充耕地895.70公顷,为规划补充耕地目标的31.99%,比实际建设占用耕地少513.33公顷,这主要是有些国家项目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采取异地补充耕地的方式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目标。第二节 规划实施主要成效1、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现行规划在编制过程中,比较重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都要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需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2、新增建设用地得到了控制1997-2005年各类项目申请用地面积达到4454.40公顷,但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2
24、6.17公顷,远远小于申请用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了控制。3、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直接依据1998年修订土地管理法以来,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现行规划划定了土地用途管制区,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了基础和依据。4、增强规划执法力度,提高规划用地意识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使各类用地都置于指标控制之下,对不符合规划或计划指标的项目,不予批准。如违法用地则按照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别给予限期治理或者没收违法所得的处分。第三节 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1、过于强调指标控制,缺乏协调性现行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实行自上而下规划编制体制,上下级规划之间通过刚性指标和布局进行控
25、制,规划的刚性过强,弹性不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相矛盾,导致规划频繁修改。2、缺乏土地集约利用指标控制现行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强调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布局安排,但对建设用地利用中的节约和集约指标,未做明确要求,建设用地还存在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等现象。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过高现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43571.00公顷,占规划目标年耕地总量的83.87%。鄂州市紧临武汉市,联结武黄,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但受基本农田保护率的影响,建设用地可用空间有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导致出现了一些违法用地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鄂州社会经济的发展。4、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力度不足土地利用总体规
26、划是关系各部门、各行业发展的综合性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相衔接。但是,由于当时规划编制指导思想、技术水平和经费缺乏等原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的规划未充分衔接,导致规划的执行存在较大的难度。第四节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1、规划的行政主体发生了变化现行规划实施期间鄂州市进行过行政区划调整,梁子湖区的公友乡并入涂家垴镇,长岭镇并入东沟镇;长港农场划入鄂城区,并改为长港镇;华容区的胡林镇并入临江乡,大湾乡并入葛店镇,泥矶乡并入段店镇;鄂城区的石山镇并入西山街办。原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调整后的行政区划要求,迫切需要进行规划调整。2、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转
27、变的需求目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着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管理体制由政府直接干预方式为主向间接干预转型以及社会结构由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型的趋势,而“十一五”期间正是实现这些战略转变的关键时期。随着武汉城市圈发展进程的加快,鄂州成为武鄂黄连结线的枢纽,鄂州市社会经济目标、城市定位、空间格局及行政管理体制等都发生了变化,对用地需求和布局提出了不同要求。现行规划在指标分解和布局上已无法满足新的战略要求,导致许多建设项目无法落实用地指标,规划调整频繁。3、加强土地规划宏观调控的统筹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遵循市
28、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近年来,随着武汉城市圈理念的提出,鄂州市面临着融入武汉、沟通中部的区域统筹机遇,面对新的机遇,现行规划已无法很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围绕统筹区域发展,结合实际适应新的发展形式要求。4、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长远需要党中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行五个统筹,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这意味着经济增长方式的全面转变。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目标,对鄂州市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科学地利用土地资源,保护鄂州的农业耕地和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科学布局,应从鄂
29、州市的长远发展战略出发,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确立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既要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满足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不断增长的用地需求,又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必须实施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使土地利用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以利于鄂州市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第五章 规划编制工作过程第一节 准备工作阶段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于2004年10月开始启动。并且鄂州市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修编工作的
30、批复(鄂州政办函200470号)文件。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具有全国土地规划甲级资质的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和规划大纲的编制工作。为顺利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2004年11月18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0468号)文件,组建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旭辉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丛林和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文波为副组长、各部门、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于市委、市政府对土地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视以及市相关领导的工作变动等原因,2008年5月23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下发
31、了关于成立、调整部门非常设领导机构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0844号)文件,成立了以范锐平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立勇和分管副市长陈邦利为副组长、各部门、区政府、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尹章胜任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杨崇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规划修编工作需要,工作专班全面收集了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城市规划、各行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统计年鉴、土地利用情况等相关资料,于2005年底形成了土地规划修编基础资料汇编,建立了土地规划修编的基础资料平台。第二节 前期研究阶段2005年5月,在搜集和调查
32、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现行规划实施评价、非农建设发展趋势及其用地需要研究、农用地需求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研究、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研究、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等专题研究,同时对专题研究成果进行汇总,形成专题研究综合报告和前期工作报告。10月中旬,规划编制组人员分两组对乡镇进行调研。规划编制组听取乡镇规划负责人关于本乡镇基本情况(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趋势、发展战略、特色产业、重点项目)及发展思路和方向(用地方向、规模),实地踏勘城镇(集镇)发展、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典型居民点(中心村、基层村情况)、重点项目、产业基地及其它乡镇特色。第三节 规划大纲编制阶段20
33、08年10月起,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在前期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拟定用地指标,编制供选方案,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文本和说明初稿。安排乡镇调研工作,对相关部门进行补充调研。根据补充调研情况完善前期研究报告和大纲成果报告。10月下旬,根据湖北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对大纲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09年4月23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大纲进行了评审,并获得通过。第四节 规划方案编制阶段2009年5月10日,鄂州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对四家规划修编机构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武汉跨时空国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负责规划文本、说明编制以及前期研究成果的整合等工作。于200
34、9年5月20日前,完成鄂州市规划修编前期资料和成果的交接。协作单位对前期研究成果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现行规划实施评价及六个重大问题研究报告,同步开展了对列入规划大纲的重点项目进行核实和主要指标对接工作。依据“从上至下指标控制、自下而上落实规划”的总体思路,在规划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各区供需调查成果,编制全市总体规划方案。规划方案立足全市,统筹考虑,通过主要指标分解引导、控制各区用地规划,于2009年6月底完成全市规划方案编制。第五节 规划成果论证阶段在规划成果形成的基础上,分别进行市国土系统内部论证、市直各部门论证、网上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市政府领导审查,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对规划成果
35、进行完善。第六章 公众参与情况总结第一节 专业机构参与为发动社会力量、开门编规划,鄂州市本轮土地规划编制主要委托于专业机构。2005年4月,鄂州市国土资源局赴省内相关地市学习和对多家土地规划研究机构和高校院所进行考察分析,最终选择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作为前期专题研究和大纲编制的技术协助单位。为了使规划文本编制更切合鄂州实际情况,2009年4月,通过对四家公司和单位的考察,最后,根据各公司与单位综合实力,决定由武汉跨时空国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规划文本方案编制单位。第二节 行业部门参与本次规划修编,实行了相关行业部门的全程参与:2005年,在准备工作阶段,相关部门抽调专人负责协助相关基础资料的
36、收集和调研工作,为规划修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6年初,在专题研究阶段,规划修编人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并就鄂州市的一些特殊情况和用地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大纲初稿完成后,市国土资源局征求发改、规划、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环保等部门意见,并得到修改意见的回复。在规划文本编制阶段,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征求发改、规划、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环保等主要部门对列入大纲的重点项目进行了核实,各单位都出具了认定意见。在中心城区规模与布局上,市国土资源局多次与规划部门协商、研究、征求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第三节 政府领导参与在规划修编启动阶段,鄂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各部门、各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部
37、署会议,鄂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明确规划修编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在前期研究阶段,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修编工作情况汇报,督办规划修编进展,在2007年4月27日市政府办公会议上,形成规划指标分配方案,并且对规划目标、空间布局、中心城区用地提出具体意见。第四节 社会公众参与在对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初稿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第五节 国土部门参与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组织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先后多次对规划方案编制的基础数据、用
38、地布局、主要指标对接方案、中心城区、指标分解方案进行专门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第七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按照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并重的思路,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规划期内鄂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地需求,确定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结合鄂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切实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社会
39、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二节 编制原则1、依法编制原则规划编制严格贯彻国家土地利用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履行规定的工作程序,执行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技术标准。2、服从省级规划原则规划编制以不突破省级规划确定的鄂州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为前提,对省级规划提出的土地利用分区调控要求和重大工程项目优先予以安排落实。3、总量控制原则本次规划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各类用地应在总量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通过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减量利用等措施,保障土地利用需求。4、统筹协调原则在统筹区域各类用地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用地规模、用地布局、用地时序的协调,力争形成各方可以接受的规划方案。5、重点保障原则在用地规划指标偏
40、紧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中心城区、重点城镇、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第八章 规划主要内容说明第一节 基础数据采用说明1、经济数据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所采用的社会经济数据: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均来自相关部门的统计年报和有关部门提供的专业资料。主要数据来源如下。表8-1 鄂州市历年社会经济主要指标表主要指标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1、GDP(亿元、可比价)75.15 82.33 90.47 99.93 110.02 121.68 136.04 146.97 (1)第一产业13.49 14.11 14.43 14
41、.87 15.33 16.11 17.09 23.70 (2)第二产业38.64 42.54 47.11 50.96 56.65 63.41 71.84 69.62 (3)第三产业23.01 25.68 28.93 34.10 38.04 42.16 47.11 53.65 2、人均GDP(万元/人)0.73 0.79 0.88 0.97 1.06 1.16 1.29 1.38 3、固定资产投资(亿元)24.74 27.24 26.10 29.08 32.28 37.51 44.26 55.17 4、财政收入(亿元)4.95 5.52 6.14 6.82 7.54 8.50 10.51 13.
42、30 5、粮食产量(万吨)34.22 34.93 30.79 27.29 25.14 23.44 27.83 33.41 6、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千公顷)59.33 60.36 50.44 47.56 54.44 53.34 47.99 54.62 7、粮食单产(公斤/公顷)5767.00 5787.00 6103.00 5738.00 4618.00 4394.00 5799.00 6116.00 8、总人口(万人)102.79 103.86 102.40 103.33 103.72 104.64 105.32 106.39 数据来源:鄂州市统计年鉴2、人口数据鄂州市人口数据主要有两种来源,一
43、是公安部门,二是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统计总人口数据为户籍总人口,不包括暂住人口,计生部门统计总人口数据为户籍总人口和暂住人口之和。根据土地规划的行业要求,总人口的内涵为常住某一地区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因此,计生部门统计的总人口数据比较接近土地规划总人口的概念,而公安部门提供的总人口数据还要加上暂住人口,才能适合土地规划使用。从准确性的角度出发,公安部门人口加上暂住人口后更加准确。因此,本轮规划修编人口基数采用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口数据,在人口预测过程中,也参考了计生部门的数据。表8-2 鄂州市历年人口统计表单位:人、年份常住总人口户籍总人口非农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机械增长率暂住人
44、口1997107626310136632911975.609.46626001998109420010279003012495.105.39663001999110610010386003000955.002.89675002000110517310239733010114.241.04812002001111871510333153035523.561.36854002002113050010372003055603.751.34933002003114210610464063088894.996.34957002004115211210532125492494.107.4698900200
45、5117224210639425910834.802.56108300数据来源:鄂州市统计年鉴3、土地数据由于鄂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根据湖北省规划修编工作的要求,采用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本次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基数,并按照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要求对规划基数进行了转换。按照用途管制、依法核定、衔接可行、综合平衡的原则,在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重点对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地类进行了归并。将原建设用地中的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归并为城乡建设用地,将交通用地和水利用地归并为交通水利用地,将特殊用地转换为其他建设用地。将原未利用地中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归并为水域,将苇地、滩涂和沼泽地归并为滩涂沼泽,将未利用地中的其他地类归并为自然保留地。表8-3 2005年鄂州市土地利用现状表(转换前)单位:公顷、%地类面积比例土地总面积159353.96100.00农用地耕地53698.5133.70园地1308.390.82林地18211.7511.43牧草地4.190.003其他农用地22178.5013.92小计95401.3459.87建设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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