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地方政府研究的三种路径特征优缺点及研究应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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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政府研究的三种路径:特征、优缺点及研究应用兼评社会学近年来对中国地方政府的研究冯猛2012-12-25 14:09:37来源:甘肃行政学院学报(兰州)2012年3期第8091页【内容提要】 在地方政府研究领域,既有研究成果通常包含着研究者对价值关怀、理论、经验事实三者之间关系的权衡和技术性处理,笔者以这三个侧面作为评述维度,区分了地方政府研究中的三条路径:即“参照评估”路径,“视角呈现”路径,“抽象推导”路径,并以近年来关于中国地方政府问题的若干研究为例,讨论了这些路径的特征、优缺点及研究应用情况。笔者总结的这三条路径都是理想类型,在具体应用时,研究者可选择的路径是多元的,在地方政府研究中
2、,研究者可以按照研究取向及研究需要选择与之匹配的路径方法。 【关 键 词】地方政府研究/“参照评估”路径/“视角呈现”路径/“抽象推导”路径中图分类号D630;C91-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997(2012)03-0080-12地方政府既是一个实体性的概念,也是一个分析性的概念,本文遵循学界对地方政府含义的理解,将地方政府界定为“由中央政府设置、行使部分国家权力,治理国家一部分地域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的政府”(周平,2007:5),在我国,地方政府一般指中央政府以下的省、地、县、乡等层级的政府单位。近年来,社会科学界关于中国地方政府的研究“持续繁荣”,涌现了数量可观的学术成果,
3、相应地,对于这些学术成果的评述文章也较多。除了专门的文献综述论文(丘海雄、徐建牛,2004:托尼赛奇,2006;杨雪冬,2008),学者们在进入这一研究主题时也按照学术规范专辟一部分做既往研究的综述,这些综述或以时间序列为线索,或以研究视角为线索,或以理论范式为线索,从方法角度对地方政府研究进行综述的文章还不多见。另外,研究方法对于学术研究的展开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将地方政府研究中的方法抽离出来作为线索,讨论近十年来社会科学界特别是社会学领域在地方政府研究方面的研究进展。社会学对地方政府的研究所采取的方式一般是将地方政府设定为行动者,来研究在社会结构约束下作为行动者的地方政府的行动以及由行
4、动塑造的组织过程和组织体系。根据社会学界近些年来地方政府研究的成果特征,本文在选取这一领域研究的文献上以田野研究为主,以纯理论研究和量性研究作为补充。以人和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在研究过程中始终需要面对并处理价值、理论、事实三者之间的关系,本文也是立足于这一角度,将地方政府研究中的路径界定为研究过程中对价值、理论与经验事实之间关系的基本权衡以及技术性处理,进而引出对地方政府研究路径的讨论。在地方政府研究中,研究者是“携带”价值标准还是“搁置”价值标准进入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是以价值作为指导,还是以理论作为指导?是偏重于现实的呈现,还是较多关注理论的建构?是倾向于原有理论解释,还是倾向于发展新
5、理论?由于不同的研究在这些方面有不同的侧重,在研究方法使用上就出现了差异,本文以这些侧重面作为考察维度,区分了地方政府研究的三种研究路径,即“参照评估”路径、“视角呈现”路径、“抽象推导”路径。在地方政府研究中,研究者携带特定的价值偏好或既定的“理想”理论等先验标准进入研究过程,以先验价值或既定的理论框架作为指导和标尺,进而评价经验事实,给出“好与不好”、“对与不对”的评判,我们称这种方法为“参照评估”路径。研究者搁置先验标准,以“价值中立”的态度进入研究,这是实证研究共有的特点,在确定这一研究原则之后,地方政府的研究由于研究者的侧重面不同产生了路径上的分野,一种做法是选择某种视角,在这个视角
6、下以呈现事实为主,我们称之为“视角呈现”路径:另一种做法则强调通过逻辑化的论证、推导进行理论的建构,并且在地方政府研究体系中主张发展新的理论,我们称这种方法为“抽象推导”路径。笔者注意到,在近年的地方政府研究领域中,学者们普遍注重田野调查,也就是选择适合的调查地点,进入田野,通过观察、访谈、问卷调查、查阅文字资料等方式来收集资料,进而整理资料,分析资料。在资料收集和处理的过程中,研究者的价值关怀、关于地方政府的相关理论、调查资料和数据承载的经验事实三者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研究成果中也反映了研究者对三者关系的权衡和处理,因此,使用上述三种路径对地方政府研究进行区分和评述是可行的。一、参照评估
7、路径本文所讲的“参照评估”路径是指研究者在开展研究之前,已经具有了即将进行的研究主题的特定评估标准,在进入研究之后便以这种先验标准作为依据对比经验事实,以此发现经验事实与先验标准之间的契合程度,从而对研究问题进行校准,得出研究结论。在地方政府研究中,采用这种方法路径的研究并不鲜见,研究者通常以事先储备好的评估标准来判断经验事实,如果社会事实与评估标准相符,这就是“合理的和正当的”现象,如果社会事实与评估标准不相符,就判断社会事实是“不合理的和失当的”,这是“参照评估”路径的基本特征。根据笔者对地方政府研究的梳理,在这类研究中,作为评估标准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价值偏好,另一个是“原初论证体系
8、”。价值偏好是研究者主观认识的表达,研究者往往具有强烈的价值关怀,在研究中渗入情感认知,以此作为评判标准来校对研究问题,在地方政府研究中价值偏好的一个重要分支是道德判断,作为研究之外的读者较为容易辨识这种评估标准。而作为先验标准的“原初论证体系”,是指既存的、对研究者即将展开的研究主题有详细阐述的理论体系,这样的理论体系往往包含系统的前提假设、研究命题、论证过程和研究结论,因此,研究者在对地方政府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时以此作为依据进行评估和校准便具有了某种程度上的“合法性”。而实质上,采用这种方法的研究者与具有价值偏好的研究者一样,是以一种先验的标准作为评判依据,在研究过程使用比照校对的方式得出结
9、论,因此笔者也将这类研究归于“参照评估”路径之下。“参照评估”研究方法类似于社会科学中经常提及的规范研究,研究者针对研究问题,按照先验的评估标准做出“好与坏”的判断,进而指出“应该是什么”,“应该怎么办”。不过,在规范研究中,评估标准更多的是价值偏好,而较少涵盖原初论证体系这一标准。在笔者看来,无论是携带价值偏好进入研究,还是携带原初论证体系进入研究,这两种做法有着共同的特征,即研究者在研究前储备了评估标准,且在研究过程中使用比照校对的方式得出结论,笔者将二者统称为“参照评估”路径。我们首先讨论价值偏好与社会科学研究的关系。严格意义上讲,任何研究都无法避免研究者的“价值关联”(韦伯)进入研究过
10、程并对研究发生影响,韦伯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且对这个问题有过“价值中立”的主张:尽管人们认识实在的活动和手段无不与价值有密切的关联,但作为一项经验科学,研究者应该做到的“只是极不起眼的要求研究者和描述者应当无条件地把经验事实的规定(包括他所研究的、经验的人的“有价值取向的”行为,这个行为是他所要加以说明的)与他的实际的价值判断态度,亦即在判断这些事实(包括经验的人的可能成为研究对象的“价值判断”)令人愉快或令人不愉快的意义上的鉴定态度区分开来。”(韦伯,1999:146)社会科学研究者已经充分注意到了研究中“价值”的存在,正是从这个角度区分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韦伯主张坚持实证研究的方法,提
11、出经验科学只能告诉人们事实怎么样,它可能怎么样,但绝不指导人们应当怎么样,后者是规范研究的方法原则。在近年来关于中国地方政府的大量研究中,仍然显现了价值偏好的作用,虽然这些研究在方法技术上采用了田野调查等实证主义的方法,但在观点主张上仍然做出了道德判断和价值判断,含有规范研究的倾向。研究者从价值关怀的角度判断地方政府研究领域的问题,尽管也从资料中回答了“是什么”的问题,但也做出了“好或不好”的判断,并且提出“应该是什么的”的方向,这在地方政府研究中是较为常见的一类研究。在这类研究中,研究者认为自己掌握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关怀是高于实践生活的,因此可以作为校准的标尺来评估经验事实,无论在研究中是否明
12、确表明其价值态度和道德取向,其背后隐含的研究者的道德感和价值观发挥了对研究的指导作用,为实证研究提供了某种校准,并且以经验现实来验证其道德标准的正当性。特别是对于地方政府的研究,牵涉官与民、为政与利民等关系,便渗透了更加强烈的伦理道德。对于这一点,已经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并且认识到了这种做法的局限性,如吴理财指出,某些学者将道德评判的因素自觉或不自觉地引进到实际的研究中来。例如,随着三农问题的日益凸显,部分研究者以农民代言人身份,简单地将农村问题归咎为基层政府,在深层次上甚至将原本是体制性的问题和矛盾归结为单一层级的政府机构及其成员的道德问题(吴理财,2010)。吴毅也批评了价值偏好特别是道德
13、评判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负面作用”。吴毅指出“我们的相当一部分学者无法看到当下农村社会真实的官民关系和治理特征,而只会以理性与启蒙主义的武器去从事对现实的批判,以泛道德化的同情去表达对底层群体的怜悯,而实质上我以为这些批判与同情却可能是在对社会秩序的维系、运行与改良进行着某种不负责任的撤卸。”(吴毅,2007:194)笔者认为,吴毅对道德评判的批评是因为采用这种方法的研究有可能偏离社会现实,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应该说,价值偏好渗入研究过程的地方政府研究注重了问题把握的简易性,而削弱了对社会事实的真实度的考量。研究者掌握的关于研究主题的“原初论证体系”也是“参照评估”研究路径的先验框架之一,与价
14、值偏好相比,研究者在研究中隐含的原初论证体系更不容易辨识。所谓原初论证体系往往是研究者所持的理论关怀,是研究的出发点,虽然在调查过程以及研究陈述中未明确表明,但在分析经验现实得出研究结论的过程中往往受到了原初论证体系的框定,将社会事实与原初论证体系进行比照,在研究结论上往往以原初论证体系为标准,对经验事实进行评估和校准,并以经验事实来强化原初论证体系的合理性与正当性。而地方政府研究中所持的原初论证体系与政治哲学中对政府的基本命题有密切关系,也就是对政府性质的认识和定位。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政府是为提供公共服务而组织起来的,政府建立后为公共利益服务:另一种观点认为政府有
15、自身的利益追求,政府会为了追求私利而不顾公共利益的存在。研究者对政府性质不同的定位,决定了研究者的研究立场和研究结论,无论是坚持“政府为公论”还是“政府为私论”,研究者如果旨在回答“政府应该是什么样子”,那么,这类研究往往将某种价值偏好和原初论证体系带入了研究并作为了校准依据,这就符合了笔者定义的“参照评估”路径的基本依据。上文已经讨论了价值偏好,接下来,笔者重点讨论原初论证体系这一先验标准。在采用“参照评估”的路径对地方政府进行的相关研究中,绝大部分研究者坚持“政府为公论”,因此,笔者以这部分研究者的研究举例,讨论这一路研究方法的特征,当然,从方法意义上,笔者总结出的“参照评估”路径的特征也
16、适用于采用其他原初论证体系的研究。以“政府为公论”作为基本前提的研究所持的原初论证体系内容通常包括:(1)地方政府应该是纯粹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不应该有“私利”;(2)地方政府变革和发展的方向应该是制度化;(3)地方政府应该在国家与基层社会的连接中发挥主导作用和良性作用;(4)地方政府应该是效能政府,其运行是良性的且具有自我纠偏功能。我们以赵树凯教授所做的地方政府研究为例,讨论一下原初论证体系在研究中的作用及“参照评估”路径的特征。赵树凯长期关注和研究中国农村问题及基层组织建设问题,乡镇治理与政府制度化(以下简称乡镇)是其对20余年感受和思考中国乡镇问题的一个系统回应。乡镇一书从乡镇政府组织、乡
17、镇政府财政、乡镇权力问责、乡镇控制、乡镇公共服务等多个侧面展开对乡镇政权的考察分析。作者发现,乡镇政府在实际运行中对制度的执行度低,对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的需求迎合度高,并且形成了对下不负责对上负责的局面。他将这种现象定义为基层政府的“内卷化”公司化的功能定位、运动化的运转机制、碎片化的权威结构。政府的内卷化行为与制度形成的偏离,作者称为制度异化,在实际运转中,基层政府原本应当满足基层社会需求的管理和服务,但在实际中没有有效实现公共政权的功能,也没有得到基层社会的信任和支持,政府工作异化为应对上级政府管理考核的工作。赵树凯的研究中有着深刻的经验体会和明显的理论关怀,在把握地方政府问题时能够“切中
18、要害”,但作者并未停留在列举琐细的问题上,而是提出了一个清晰的总体框架,即政府内卷化与制度异化,正是制度与现实的张力导致了乡镇政府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研究方法的角度看,在田野中能够迅速发现问题并捕捉到问题的实质,这是“参照评估”路径的优势。乡镇中对问题的发现正体现出了这一种研究路径的优势。再如,在吴理财的研究中,作者通过对乡镇政府改革的历史考察和案例调查,发现乡镇政府改革进入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吴理财,2010),应该说作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是准确的。为什么“参照评估”路径具备发现问题和捕捉问题的优势?笔者认为,在进入地方政府研究领域之前,研究者的思维框架中存在着原初论证
19、体系,而严谨的论证体系包含了一套“理想的设计体系”,在分析资料并得出结论的过程中,比照经验现实与先验的论证体系之间的差异,如有不相符的地方,那就是社会现实存在的问题。在赵树凯教授的研究中,隐含着一个原初论证体系,即上文中提到的四点,政府一定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而且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在政府与基层社会之间的运行应该是良性的,如果偏离了这个评估标准,那么,政府的行为就“失当”了,所以,赵树凯将在研究中发现的政府治理定义为政府内卷化,将制度与政府行为的分离定义为“制度异化”。而赵树凯在乡镇一书中建议乡镇应实施以政府制度化为大方向的变革,也透露出研究中隐含的原初论证体系的“标准”:制度化应该成为政府改
20、革的方向。在以治理为视角的最新研究中,研究者扩展了地方政府的制度化命题,治理的视角认为,治理与政府的根本区别是前者强调的是管理的过程,后者强调的是一种制度结构。对于地方政府的职能、权力和运行原则,虽然有系统完整的法律规定,但地方政府的实际运行远远比法律文本表达得更丰富生动,而且地方政府在管理过程中,除了正式制度外,非正式制度也发挥着作用。应该说治理框架能够把参与地方政府活动的多种因素和多种主体进来,很适合用来分析和理解地方政府的实际运行。在治理框架下,学者主张政府与政府之外的各种因素持续互动,共同发挥作用,实现社会运行的“善治”(俞可平,2000;杨雪冬,2008)。但目前的政府治理研究中,仍
21、然持有一种先验导向,即地方政府应该在基层社会的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和良性作用。针对制度变迁过程中乡村基层政权特性的变化,很多学者也从各自的价值关怀和理论诉求来讨论乡镇政权的走向,这部分学者采用的方法基本上也是“参照评估”路径。比如,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对于乡镇体制改革的走向,也就是乡镇政权“何去何从”的问题,“不同的学者怀着不同的关怀,为乡镇改革开药方,设方案,指方向”。(欧阳静,2011:4)这些主张基本上涉及了乡镇政权的所有可能的发展方向:(1)保留乡镇政权职能不变;(2)增强乡镇政权职能,迈向法制化管理;(3)弱化乡镇政权的职能,实行“乡治”;(4)转变乡镇政权职能,化管理为治理,从管理型政
22、府走向服务型政府(徐勇,2002;于建嵘,2002;潘维,2004;贺雪峰,2003;吴理财,2006,2010)。应该说,这些措施的提出都基于学者坚持的价值关怀(原初论证体系)与学者对社会现实的观察之间的差异而提出来的,如果回到学者的评估标准,问题是“一定存在”的,这恰恰符合我们上文指出的“参照评估”路径较容易发现问题这一特征。如上所述,这个路径在发现问题的敏感度上是有优势的,但依照此路径发现的问题往往是社会实践问题(Problem),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研究问题(Question),甚至某些研究滑向了“对策论”,而失去了问题研究的功能。如何实现从实践问题到研究问题的转换是“参照评估”路径的薄
23、弱点。以某种原初论证体系作为评估尺度进入研究领域存在与道德评判一样的不足,即在研究问题论证上有简单化倾向。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区分两种论证方式,一种是原初论证体系中的论证,另一种是从原初论证体系到研究问题的论证。在原初论证体系中,并不是没有论证过程的,相反,这个论证过程是符合逻辑的,某种情况下还比较复杂。相反,以原初论证体系作为评估尺度和校准尺度,来比照经验事实,这个“评估、比照、校准”的过程从科学论证的维度看就比较“简单”了。比如,一种原初论证体系这样表述,如果制度成为例行化的管理方式,政府按照规则办事,在政府与外部关系上,随着环境变化,政府将新的外部需要和价值判断渗透、深入进内部,
24、实现政府内部的变革发展,那么政府的运行就是良好的,而且能够保证政府完全是“为公”的政府。这套论证在逻辑上是合理的,论证过程也是系统的,但是如果将“政府应该完全按照制度化运行”这一规范判断作为评判标准来比照现实,从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这种论证方法未免过于简单,而且评估尺度与经验事实之间的论证链条较为脆弱。另一方面,带着某种原初论证体系作为标准进入研究领域,容易妨碍研究者从其他角度来认识研究问题,不利于研究向其他方向的理论扩展。从理论发展的角度看,“参照评估”路径不利于研究脉络的推动,因为从先验标准出发得出的研究结论在学术争论上要么没有交集,要么只是学者立场上的争论,而不是论证方式及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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