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公司上市条件.doc
《[法律资料]公司上市条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资料]公司上市条件.doc(1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 国内上市条件主板公开发行需要具备的条件(一)主体资格1、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且连续盈利,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无限公司、股份合作制、有限合伙 -中外合资、独资的股改 -整体变更注意事项(1)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注册资本500万以上,股东2人以上);(2)不能新增加新股东;(3)为连续计算业绩,三不变(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
2、董监高管理层);(4)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5)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不能以评估价折股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首期20%,2年),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层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由保荐人实质性判断)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保证连续性和可比性6、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工会、职工
3、持股会证监会法协字(2002)第115号文不允许代持)-注意: 如果企业IPO前股权多次交易,或因历史原因股权关系复杂,层次多,要作专项详细说明。(控股股东不能作为子公司股东)(二)独立性1、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前些年困扰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根源就是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问题)2、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3、发行人的人员独立。经理层不能双
4、重任职;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4、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帐户。5、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6、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必须在上市
5、前解决)(三)规范运行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高管任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培训、总经理、副总、财务负责人、董秘等高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不得在其处领取薪金金;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处兼职。)2、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 被禁入/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内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尚未有结论三种情形。3、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外资企业连续三年联合年检)一般依
6、据行政处罚法而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做出的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视为重大违法行为。4、不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不能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是绝对禁止的;对外担保,低于净资产的50%或20%。违规担保:担保额超过净资产额的50后提供的担保、担保额超过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的担保。(四)募集资金运用1、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3、募集资
7、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帐户。(五)财务与会计1、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2、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完整披露关联关系并恰当披露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 完全禁止关联交易不符合商业决策原则,不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要求,目前的很多关联交易有其历史原因,对于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关键不是看量,而是看价;对非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则要加倍关注,既要看价,
8、又要关注交易性质。4、具体财务指标:最近3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3000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000万或营业收入3亿(一般现金流量是净利润的12.5倍);发行前股本3000万;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20%(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最近1期末未分配利润0。5、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或有事项。6、不得有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不得有滥用会计政策或估计,不得操纵、伪造或篡改会计记录或凭证7、不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地位或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近1年内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存在重大依赖,净利润主要来自非
9、控制公司,在用商标、专利、经营权等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授权经营)创业板上市条件(征求意见稿)1、股份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可连续计算。2、注册资本已缴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重大不确定性。3、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4、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5、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
10、生变更。6、最近三年无严重影响发行上市或者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运作规范。7、治理结构完善。8、具有较高成长性和较强的核心竞争力。9、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持续盈利能力。 10、财务条件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2.香港联交所上市条件公开发行需要具备的条件在联香港交所
11、主板上市主要受由联交所执行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监管。一、股本证券上市的基本条件 1、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为联交所认为适宜上市者。资产全部或大部份为现金或为短期证券的发行人或集团(投资公司除外)一般不会视为适宜上市;2、发行人或其集团必须在相若的管理层管理下,具备一般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在该段期间,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少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3、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1亿港元,而为公众人士所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4、为确保上市证券有一公开市场:任何类别的上市证券一般必须有25%为
12、公众人士所持有。若发行人的预计市值超逾40亿港元,公众人士所持有的比率可降低至10%至25%之间;如为新类别的证券上市,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证券一般须有不少于三名的持有人,而持有人数目最少为100名;5. 新申请人必须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证券符合香港结算公司定下的资格,在中央结算系统寄存、交收及结算。联交所一般将不会考虑公司于上市后三年内分拆上市的申请,将公司现有集团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业务在联交所或其它地方分拆作独立上市。二、香港创业板申请上市时须符合的主要要求1、基本上市资格公司须于下列其中一个地方注册成立:中国内地、香港、百慕达及开曼群岛;公司必须有主营业务,即把不相关的业务捆在一起的公
13、司不适合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24个月必须在基本相同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下运作;公司必须委任保荐人,以协助它的上市申请、审阅所有有关的文件及确保公司作出适当的披露。2、业务披露的要求:其上市前两年的活动业务纪录,及其上市后两个完整财政年度的业务目标,清楚说明公司在每项主要业务活动中的业务方向及目标。3、财务方面的要求:没有最低盈利要求;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作出盈利预测;申报会计师须提供公司上市前至少两年的财务报告。4、此外,还有公司管治的要求;首次招股的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主要持续责任资料披露的要求;须予公布的交易;交易系统及结算及交收系统交易、结算及交收;经纪会员等。三、香港创业板的主要上市规
14、定1、不设赢利要求由于了解到高增长企业可能在创业期间并不一定录得赢利纪录,故创业板上市规则并无规定新上市申请人一定要有过往赢利纪录才可在创业板上市。2、保荐人及其持续聘任期新上市申请人须聘任一名创业板保荐人为其呈交上市申请,聘任期须持续一段固定期间,涵盖至少在公司上市该年的财政年度余下的时间以及其后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指定期间)。3、可接受的司法管辖地区新申请人必须依据香港、中国、百慕达或开曼群岛的法例注册成立。4、经营历史新申请人须:(1)证明公司在紧接递交上市申请前具有至少24个月的活跃业务纪录。若符合下列情况,上述的要求可减至12个月:(a) 首次上市文件中的会计师报告显示过去12个月期
15、内的营业额不少于5亿港元、会计师报告中所载对上财政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显示总资产不少于5 亿港元或上市时市值最少达5亿港元;(b) 上市时由公众持有的公司市值最少要达1亿5千万港元,由最少300名公众股东持有,其中持股量最高的5名及25名股东分别合共持有不超过由公众持有的股本证券的35%及50%;(c) 股份的首次公开招股价不少于1港元;附注: 如上市申请人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或开采天然资源的公司,又或在联交所接受的特殊情况下,这项24个月活跃业务纪录的规定可在联交所的批准下获放宽。(2)一直积极发展一主营业务;(3)于活跃业务纪录期间,其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4)如其附属公司负责经营申请人的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资料 法律 资料 公司 上市 条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542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