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烟台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doc
《[所有分类]烟台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所有分类]烟台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doc(3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烟台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目 录1、 全生产管理体系示意图2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职责3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74、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11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26、 事故隐患单位谈话制度147、 安全事故主要领导说明制度168、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79、 安全事故单位回访制度1810、 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1911、 重点监控部位安全管理制度2112、 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22(1)旅游饭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22(2)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23(3)旅游区(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23(4)旅游车、船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24
2、13、 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5附件:1烟台市旅游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急办)成员联系表附件:2、烟台市旅游安全事故紧急救援中心联系表38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示意图烟台市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暨应急领导小组烟台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烟台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旅游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政府相关部门 商品科质量管理科办公室 行业安全、应急常识教育培训局属企业安全管理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队旅行社安全管理紧急救援中心安全的宣传报道促销中的安全规划发展科财务科教育培训科质监所联络促销科安全应急办公室星级饭店星级餐馆负责机关自身安全及综合协调旅游购物场所 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体系和职责1、组织机构一、市局及
3、局属各单位、旅游行业各单位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应急办,由各级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主任,抓好分管业务中的安全及应急工作。 二、安委会和应急办下设办公室,市旅游局安委会和应急办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科,合属办公,负责安委会和应急办日常工作;其余各科室负责相应业务的安全工作;局属和行业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统一高效、协调一致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2、安全委会(应急办)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 二、研究、部署和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4、中的重大问题。 三、定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总体形势,研究提出重大决定和管理规定。 四、对行业单位或科室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分析、布置、监督、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研究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 六、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和协调。 七、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应急工作。 八、加强对机关全体及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3、安委会(应急办)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主办安委会和应急办的通知、报告、意见、规定、办法、通报、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二、根据安委会(应急办)主任或副主任的要求,组织、协调、
5、联络、安排完成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局相关科室落实督导职责。 三、落实安委会(应急办)确定的事项,监督检查各单位和有关科室贯彻落实安委会和应急办的决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安委会(应急办)报告。 四、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各种安全例会,定期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五、定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组织有关单位和科室进行事故分析,及时向安委会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六、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4、安委会(应急办)工作制度 一、安委会和应急办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二、市局
6、安委会和应急办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单位一般每月一次),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各成员。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在会议召开之前向主任或副主任请假,并提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副职出席会议。会议确定事项由成员落实。 三、安委会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委员会有关成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专项议题。 四、安委会召开的会议,一般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五、以安委会名义主办的报告、意见、规定、办法、通报等重要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六、严格履行职责,督导检查企业要保存照片、检查记
7、录和会议签到表,交安委会办公室(应急办)存档备案。5、领导小组组成 一、市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应急办设立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车队、星级饭店和星级餐馆、旅行社、局属单位、局机关、教育培训、宣传、商品领导小组以及旅游安全紧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相关科室负责,各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 二、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车队领导小组由规划发展科负责。三、星级饭店和星级餐馆领导小组由质量管理科负责。 四、局属单位领导小组由财务科负责。五、局机关领导小组由由公室负责。六、行业培训领导小组由教育培训科负责。七、安全宣传领导小组由联络促销科负责。八、旅游购物场所领导小组由商品科负责。 七、旅行社和旅游
8、安全、紧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心,切实提高行业管理的主动性,根据省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8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局长全面负责,副局长在分管范围内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督导落实的原则。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局长是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第三条分管领导负责旅游
9、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的安全生产督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质量管理科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分管领导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和旅游商品购物场所的安全生产督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宣传促销科和商品科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分管领导对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队的安全生产督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规划科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六条分管领导对市直机关和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督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旅游局办公室、财务科和教育培训科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七条领导的主要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
10、时予以协调、解决。对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八条 管理科职责(一)负责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传达、部署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通知精神,根据旅游安全领导小组的意见和要求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督导、检查旅游星级饭店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三)配合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对星级饭店进行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督导检查。(四)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第九条规划科职责(一)负责协调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市的旅游(区)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二)配合交通、港航、海事等部门对旅游车(船)队和海上旅游安全生产的监
11、督检查。(三)督促检查旅游景区(点)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四)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其它任务。第十条财务科职责(一)督促局属企业按要求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保证持证上岗。(二)督促、检查局属企业按要求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三)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其它任务。第十一条教育培训科职责(一)制定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第十二条宣传促销科职责(一)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二)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第十三条商品科职责(一)督导检查旅游购物场所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措
12、施。(二)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督导旅游购物场所安全生产规定落实。(三)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其它任务。第十四条办公室职责(一)督导检查机关科室自身安全建设和措施的落实,确保旅游局公共财物安全。(二)完成旅游安全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第十二条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职责(一)履行旅游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小组职责。(二)督导旅行社责任险,检查旅游团队用车、租车安全状况。(三)督促、检查旅行社落实有关安全制度和措施。(四)完成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第十五条旅游信息中心职责负责组织导游中心导游员参加安全常识教育培训。完成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各相关科室、所、中心要严格履行督查、检查
13、、管理和协调职责,对旅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县市区旅游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旅游企业行业安全和应急工作负主要责任。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为了掌握旅游安全生产情况和动态,分析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旅游安全工作意见,解决协调旅游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特制定本规定。一、会议形式1、每年召开由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旅游安全生产会议不得少于两次;2、旅游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3、市旅游局机关全体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和发生重大典型安全的要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现场会。二、会议内容1、总结前阶段时间旅游
14、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教训;2、分析当前旅游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3、部署下阶段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防范措施;4、推广各地在旅游安全生产中好的经验和做法;5、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三、会议记录会议期间要有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做出的决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旅游局和局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特制定本规定。一、监督检查的原则一是属地管理,行业指导二是点面结合,不留死角三是限期整改,及时上报。四是建立台帐,对点跟踪二、监督检查的方式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击性检查与
15、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旅游旺季、易发事故重点环节、区域的检查。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工作,旅游旺季要派专人每天进行调度和检查;市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也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全市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参照烟台市安委会要求,县级和各乡镇领导同志检查企业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督导检查一线旅游企业;对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较多地方和环节,要重点进行监督。三、监督检查的内容以烟台市安委会下发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烟台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市旅游局下发的烟台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为依据,结合各专项检查行动的要求,有重点的开
16、展各综合和专项检查行动。四、检查问题的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能现场解决的要立即落实,不能马上整改的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限期整改,对无力整改的隐患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档案,保留各级督查和自查整改的各种形式的记录,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发生事故的地区和单位将给予通报,并同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事故隐患单位谈话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本制度。一、谈话的范围凡存在以下类型事故隐患且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均要进行谈话:1.火灾事故隐患;2.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17、;3.市旅游局下达指令书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事故隐患;4.事故发生后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事故隐患;5. 没有及时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单位。6.社会举报经查属实的安全事故隐患。二、谈话的组织谈话根据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组织。1. 事故隐患严重、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市旅游局主要领导召集相关县市区旅游局主要领导和事故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2存在安全隐患,市直单位由市旅游局主要领导与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旅游局主要领导与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三、谈话的内容1.通报事故隐患程度;2.研究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措施;3.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监控部
18、门;4.确定监督与检查验收的时限。四、监管的措施对未按谈话要求按时进行整改的单位,要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情况。安全事故主要领导说明制度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本制度。一、说明的领导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旅游企业主要领导及其所在地县市区旅游局主要领导。二、说明的范围与时限1.旅游企业发生一般伤亡事故的,除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外,其单位主要领导要在2日内按隶属关系到市或县市区旅游局说明;2.发生重特大事故, 除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外,属市直单位的, 其单位主要领导要在2日内到市旅游局说明;属县市区辖属单位的,所在县市区旅游局主要领导要在3日内向市旅游局说明;
19、属外地驻烟单位的,其单位主要领导和所在县市区旅游局主要领导要在3日内到市旅游局明。三、说明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2.事故善后工作处理情况;3.事故发生原因;4.应吸取的教训及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凡在规定时限内没按规定进行说明的,其主要领导要向应说明机关做出书面解释。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解事故真相,分清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段,吸取教训,促进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各县市区旅游局都要成立事故调查处理领导组织,单独或配合上级调查组及时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二、对政府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20、组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隐瞒事故真相。三、凡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险情的,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当地政府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1、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3、对事故隐患检查、整改不力;4、同类事故重复发生;5、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6、不按国家、省市及有关规定失职造成的事故等。四、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体业主,如果是因为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企业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得到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触犯法
21、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安全事故单位回访制度为使发生事故单位真正吸取教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制度。一、回访的范围l.所有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2.存在事故瞒报、慌报行为的单位。二、回访的组织回访采用分级负责制。县市区旅游局负责调查的事故,由县市旅游局组织回访;市旅游局负责调查的事故,由市旅游局组织回访。回访的时间要在事故批复结案前进行。三、回访的内容回访时主要检查发生事故单位对“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情况。1.是否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并对原因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深刻反思,是否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举一反三,汲取教训。2.是否落实了防范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了有效的整改方案,是否制定
22、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3.职工群众是否受到了教育,是否真正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增强了安全生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4.事故责任者是否依法受到处理。通过回访,发现没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的,建议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予批复结案并依法严肃处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奖优罚劣,确保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重视程度,特制定本制度。一、各县市区旅游局考核制度对各县市区旅游局实行年终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合格的单位,在行业内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具体为:1、凡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所有分类 所有 分类 烟台市 旅游 安全生产 工作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541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