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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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技术大纲水利部水资源司二 00 五年八月、总则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四)划分原则目的和意义工作范围基本要求划分依据、区划体系、技术路线四、划分依据12234457810一)开发区10二)保护区12一)保护目标确定的原则三)保留区14五、功能区保护目标1515二)功能区保护指标16三)分区保护目标16六、功能区命名和编码规则19一)命名规则19二)编码规则1921一)组织分工212223二)进度安排七、组织分工与进度安排附表式样附录21一、总则(一)目的和意义1、地下水是水资源的组成部分,是生态与环境的重要要素,是我国经济社 会发展的重要水源之
2、一。 在我国特别是北方平原地区, 地下水在生活饮水、 农业 灌溉、工业生产、城市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与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 一些地区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地下含水层被疏干, 引发了地面沉降、 海水入侵、 土地沙化; 一些地区由于废污水过量排放和面源污 染的不断加剧, 造成地下水水质恶化, 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 严重危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构成威胁, 加 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刻不容缓。2、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分配、管理和保护事关国家经济 安全与公共安全。 根据地下水的资源与环境属性, 经济社会发
3、展以及生态与环境 保护对地下水的要求,统筹考虑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共资源的使用和保护准 则,合理划分地下水功能区, 协调地下水不同使用功能之间的关系, 是政府加强 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体现, 是履行水法 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 地下水资源职责的客观要求。3、地下水赋存于地质介质中,具有运动缓慢、补给周期长、循环更新慢、 自我修复能力差、 地下水系统遭到破坏后难以治理和修复的特点, 必须采取严格 的措施加以有效保护。 以水文地质单元为基础、 结合区域地下水主导功能划分地 下水功能区,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目标及标准,为地下水合理开发、保护、治理 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以保障供水安全、 生态与
4、环境安全和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 利用。(二)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地下水可持续利用为目标,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生态与环境保护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统筹兼顾、 保护优先、 合理开发,科学划分具有主导功能的地下水赋存区域, 体现国家对地 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统部署; 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 实现地下水资源 的可持续利用。(三)总体思路1、根据地下水的自然资源与环境属性、国家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的总体部署、 以及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 以地下水主导功能划分地下水功 能区,统筹安排未来一段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对地下水资源的需求, 统一调配流 域和区
5、域水资源。2、系统分析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地下水功能区的 主导功能, 兼顾其它功能的用水要求, 因地制宜确定地下水功能区的开发利用和 保护目标, 提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总量控制目标、 维系供水安全的水质保护目标 和维持地下水良好循环的合理生态水位控制目标。本次地下水功能区划范围为郑州市平原区和的地表以下深度 0-60m 范围内 的,城镇地区兼顾现有开采层,深度可以延伸到地表以下500m以内。(四)划分原则1、人水和谐、可持续利用。地下水功能区划分要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 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科学制定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目标, 促进地下水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保护优先
6、、合理开发。应充分考虑地下水系统对外界扰动的影响具有滞 后性以及遭到破坏后治理修复难度大的特点, 坚持水量水质保护优先。 要特别注 重对地下水水质的保护;干旱半干旱地区地表植被对地下水水位变化敏感的地 区,应控制合理水位, 保障良好的生态与环境, 在不引起生态与环境恶化的前提 下开发利用地下水。3、统筹协调、全面兼顾。统筹协调不同用水(生活、生产、生态)之间、 需求与供给之间、 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 不同区域之间的关系; 统筹考虑地下水 补给-径流-排泄的特征以及与地表水的转换关系;统筹协调地下水不同使用功能 之间的关系。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要考虑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现状、 存在的问题和规 划期水资
7、源对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的要求。4、以人为本、优质优用。充分发挥地下水在水量较为稳定、水质好的特性, 在补给条件、开采条件和水质较好的地下水赋存区域, 以生态与环境保护为约束, 优先划分为对水量水质要求要求较高的地下水功能区。5、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不同区域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及 存在的为题和资料条件差异较大, 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 将人类活动比较集中 的区域作为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重点。6、注重实用、服务管理。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是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进行地下水管理和保护的基础, 地下水功能区边界除考虑水 文地质特点外, 还应结合水资源分区和行政区界线,
8、科学合理地划分。 各功能区 的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治理目标要具体、明确,即易于操作,又方便管理。7、水位和水质并重。划分地下水功能区和确定地下水功能区开发利用与保 护目标,要全面考虑对各功能区水量、水质和生态水位的控制要求。(五)工作范围本次地下水功能区划分的工作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省外的全部地区, 以平原区和有重要供水及生态保护意义的山丘区浅层 地下水为重点。深层承压地下水一般作为战略储备资源和应急水源, 应严格控制开采。 深层 承压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问题纳入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专项规划进行 专题研究, 根据承压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提出
9、开发利用和保 护的目标及主要措施。(六)基本要求1、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应按照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的界线为基础,然后再对 相应的功能区以地级行政区的界线进行分割,作为地下水功能区的基本单元。2、地下水功能区的基本单元不能跨水资源一级区和省级行政区,以地级行 政区套水资源二级区为汇总单元,平原区和山丘区分别进行统计。3、某一区域地下水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应统筹考虑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 用状况、区域生态与环境保护要求, 合理确定其主导功能, 以主导功能划分地下 水功能区,同时考虑其它功能的要求,不同地下水功能区之间不能重叠。4、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应充分利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调查评价阶段的资料 和成果,并与水
10、资源配置阶段的相关工作衔接协调, 同时注意收集水文及水文地 质、地下水监测、超采区划分和有关部门的科研成果。5、地下水功能区划分边界应考虑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地下水资源调查评 价的分区界线和行政区的界线。6、区划完成后,要求提交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成果表、地下水功能区分布图 (汇总图件以 1:25 万电子版地图为基础, 电子版地图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 有关部门制图要求执行)和地下水功能区划分的文字报告。(七) 划分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119 号) 2、相关文件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
11、水资源 2003118 号)关于做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水资源 2003150 号) 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水规计 200283 号)3、相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85) 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CJ3020-9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92)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 (SL286-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0-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GB/T7027-1986)4、相关成果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成果 地下水超采
12、区划定有关成果 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有关成果二、技术路线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工作。(1) 资料收集。收集水文地质、地下水检测、生态与环境状况调查、社会 经济等方面的基资料; 已有或正在编写的流域和区域以及城市水资源规划和生态 与环境建设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规划成果;地下水相关的各类科研和实验的成 果。(2)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调查。 分析评价地下水资源数量、 质量、 可开采量及空间分布, 调查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 分析开发利用和保护中存在的 主要问题。(3)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水质状况,补给和开 采条件,结合规划期水资源配置对地下水开发利用、 生态与环境
13、保护要求, 以水 文地质单元的界线为基础划分地下水功能区,再以地级行政区的边界进行切割, 作为地下水功能区的基本单元。(4)根据水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确定各地下水功能区的具体 开发利用和保护目标。(5)填写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成果表,绘制地下水功能区分布图。(6)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成果与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以及相关规划成果 协调平衡。(7)编写地下水功能区划分的文字报告,成果审查与报批。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路线见图 2。资料收集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确定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成果图2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路线框图协调平衡基础资料现状评价与分析资源配置要求水文地质水质规划期水资源配地
14、下水监测资料水量置对地下水开发生态类型污染利用的需求人类活动生态与环境问题协调平衡成果审查与报批三、区划体系为便于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地下水资源分级进行管理和监督, 根据区域地下水自然资源属性、 生态与环境属性、 经济社会属性和规划期水资源 配置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的需求以及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 地下水功能区按 二级划分。地下水一级功能区划分为开发区、 保护区、保留区 3 类,主要协调经济社会 发展用水和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体现国家对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部署。在地下水一级功能区的框架内, 根据地下水资源的主导功能, 划分为 8 种地 下水二级功能区,其中,开发区划
15、分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和分散式开发利用区 2 种二级功能区, 保护区划分为生态脆弱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下水水源涵养区 3 种二级功能区,保留区划分为不宜开采区、储备区和应急水源区 3 种二级功能 区 。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主要协调地区之间、用水部门之间和不同地下水功能之 间的关系。地下水功能区划分类系统如图 1 所示。地下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系统保留区保护区一级区划应急水源储备不宜开采地下水水源涵养地质灾害易发生态脆弱分散式开发利用集中式供水水源二级区划图 1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系统框图四、划分依据地下水功能区划分的主要依据包括: 地下水补给条件、 含水层富水性及开采 条件、地下水水质状况、
16、生态环境系统类型及其保护的目标要求、 地下水开发利 用现状、区域水资源配置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的需求、 国家对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 及保护的总体部署等。(一)开发区指地下水补给、 赋存和开采条件良好, 地下水水质满足开发利用的要求, 当 前及规划期内( 2003 年,下同)地下水以开采利用为主且在多年平均采补平衡 条件下不会引发生态和环境恶化现象的区域。开发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补给条件良好,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模数不少于2 万m3/;(2)地下水赋存就及开采条件良好,单井出水量不少于 8m3/h;(3)地下水矿化度不大于 2g/L ;(4)地下水水质能够满足相应用水户的水质要求;(5)多年
17、平均采补平衡条件下,一定规模的地下水开发利用不引起生态和 环境问题;(6)现状或规划期内具有一定的地下水开发利用规模。 按地下水开采方式,地下水资源两、开采强度、供水潜力和水质等条件,开 发区划分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和分散式开发利用区 2 种二级功能区。1、集中式供水水源区 指现状或规划期内供给生活饮用或工业生产用水为主的地下水集中式供水 水源地。满足以下条件,划分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1)地下水可开采量模数不少于 10 万m3/;(2)单井出水量不少于 30m3/h;(3)含有生活饮用水的集中式供水水源区, 地下水矿化度不大于 1g/L,地 下水现状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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