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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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轨迹,一、1989年 行政诉讼法二、1990年 行政复议条例 1999年 行政复议法三、1994年 国家赔偿法四、1996年 行政处罚法五、1997年 行政监察法六、2003年 行政许可法七、2005年 公务员法,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概述,行政的含义行政一词,英文 administration 源于拉丁文,原意是“执行事务”。它包括了两层含义1、对一般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事物的管理。也称之为“私行政2、对国家与公共事物的管理。即行使国家权利。也称之为“公行政”或“公共行政”,二、行政的类别,对于作为国家活动行为的行政,国内外学者亦无统一的解释:主要有几种观点:
2、1、认为行政是指国家意志的执行。这是美国著名的行政学家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指出:“在一切政治制度中,只有两种基本的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和国家意志的执行,前者谓之政治,后者谓之行政。2、认为行政是指除立法、司法活动以外的一切活动。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就持此说。也称“排除说”3、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马克思评“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书马克思阐释了“政治制度”、“国家制度”、“政治势力”、“政治行为”等政治现象,对“行政法”的理解,行政法的概念。规范行政机关或特定组织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关系,以及对该种关系进行监督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权力角度来看,
3、行政法就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法学的主要流派,行政法最早出现于法国,法国被认为是行政法的母国.但在对”行政法”的表述上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一、控权论学派 英美国家学者(科克、戴雪、拉斯基)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其重点是控制行政主体的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免受行政主体滥用职权行为的侵害,以建立和维护自由、民主和人权获保障的法秩序,因此,行政法学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控权论的主要观点1、行政法的目的在于保障私人的权利和自由。2、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控制和限制政府权力。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着重强调行政法治原则。4、行政法主要通过司法审查和行政程序两
4、种手段来控制行政权。,二、管理论学派 前苏联、东欧国家和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其重点是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以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任务的法律秩序。因此,行政法可以称为“管理法”。,管理论的主要观点1、行政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调整国家管理关系、规定国家管理的原则和制度。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4、行政法的主要手段是行政强制和命令。,三、平衡论学派 罗豪才、沈岿、李娟、甘雯等 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应尽
5、可能在总体上平衡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以建立和维护民主和效率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的法的秩序。因此,行政法应该是“平衡法”。,平衡论的主要观点1、行政法的目的既是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也是保护公民权利,还要防止公民权利的滥用和违法行使。2、行政法在内容上主要调整行政关系和基于行政关系而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3、行政法的依法行政原则对消极行政与积极行政的要求不同,前者为“法无规定即禁止”,后者为“法无规定即可为”。4、行政法应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达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平衡。,行政法的特征,1、行政法内容方面具有广泛性、易变性的特征。2、行政法形式上无统一、完整
6、的法典。而是由众多的分散于各个法律文件中的行政法律规范所构成。3、行政法来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以及行政法规范的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首。4、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没有明确的界限。,五、行政法的法源,1、宪法:根本大法2、法律:基本法全国人大制定 一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条 3、法规:例、规定、办法、细则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 人大及常委会 4、规章:行政规章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制定,5、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国际条约以国家名义签定,行政协定由政府签定 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 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和最
7、高检察院6、法律解释:行政解释国务院及部委 地方解释地方人大常委会及政府 学理解释法的一般原则、习惯、判例、,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规范:规则、原则与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历史中长时期形成的,由行政法学者高度概括出的调整行政关系的普遍性规范。,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1、基本性规范;产生行政法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2、抽象性规范;高度抽象并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3、普遍性规范;普遍适用于并约束和指导行政执法、立行政法以及与行政关系有关的司法活动的规范。,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确定 1、行政法
8、基本原则是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2、行政法基本原则是经过行政法学者概括与总结而成的;3、各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很大的差异性。,第二节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约束。依法行政原则的三项子要求:1、法律创制;(法律对行政权的运作产生绝对有效的拘束力,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行为)2、法律优越;3、法律保留。,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1、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积极履行职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积极履行职权,实现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三、越权无
9、效原则 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越权”的含义:1、无权限的越权;2、级别越权;3、事务越权;4、地域越权。,四、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当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五、比例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第三节 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一、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正当法律程序主要来源于英国法上的自然正义
10、原则和美国法上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主要表现为:1、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2、说明理由;3、听取陈述和申辩。,二、行政公开原则 行政机关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应依法公开,允许相对人查阅和复制;有关行政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相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应允许新闻媒体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1、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2、行政执法行为公开;3、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为公开;4、行政信息和情报公开。,三、行政公正原则 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对
11、人。1、依法办事,不偏私。2、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3、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4、不单方接触。5、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四、行政公平原则 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歧视。不能因相对人的身份、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对之予以不平等对待。,行政行为-行政处理(一),依职权行政行为,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一、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 依职权行政行为,或者称主动性行政行为、积极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相对称,是指行政主体依据其所具有的法定行政职权即可直接作出,而不需要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作为启动前提条件的行政行为。
12、依职权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一)法定性 依法行政原则最开始是对依职权行政行为的要求。(二)强制性 依职权行政行为要讲求效率,作到令行禁止。(三)主动性 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作出,不论相对人是否希望。(四)及时、迅速性 现代行政形势常常要求行政主体能够及时、迅速地作出反应。(五)可救济性 依职权行政行为易侵犯相对人权利,相对人可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权利的救济。,二、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 行政规划 行政命令 行政征收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三、依职权行政行为的原则 1、公共目的性原则 行政乃公众之行政,而非出于行政人员私利之行政。2、尊重和促进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原则 3、遵守权限范围的原则 4、尊重和符
13、合客观规律的原则 5、公开、民主、参与的原则,行政处罚法,1996年,为了治理行政处罚之“乱”,我国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这部法律在新中国行政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创造了中国行政法的多项第一:1、是我国第一部行政实体法2、第一次采用了“设定”及“设定权”的概念。3、第一次明确规定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无效。4、第一次引入了“听证”制度5、第一次确立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以及行政机关告之义务。,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
14、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或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同于行政处分、刑罚,行政处罚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处罚是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特定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是针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3、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名誉或其他权益的限制或剥夺,或者科以新的义务,体现了强烈的制裁性或惩戒性。4、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一)人身罚亦称自由罚,是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
15、处罚。1、行政拘留:即治安拘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规范,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1日以上15日以下)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2、劳动教养:大中城市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处罚措施。一般为1至3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3、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出境、限期出境:公安、边防和安全机关对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取的强令其离开或者禁止进入中国国境的处罚形式。,(二)财产罚特定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组织强迫违法者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一定数量的物品,或者限制、
16、剥夺其某种财产权的处罚。1、罚款: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强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处罚方式。2、没收: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将作出违法行为的相对人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行为人从事非法经营等获得的利益。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者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的违法工具、物品和违禁品等。没收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处罚机关不得私分、截留、随意毁损、不得通过非法途径低价处理,或者随意使用。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7、三)行为罚亦称能力罚,是限制或者剥夺行政违法者某些特定行为能力和资格的处罚。1、责令停产停业: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工商企业和工商个体户责令其停止生产活动或营业活动的一种处罚形式。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主体在一定期间内限制作出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能力或资格,或者剥夺该相对人行为能力或资格的行政处罚形式。行政处罚法对以上两种行为规定了听证程序,以确保慎重适用该处罚形式,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四)申戒罚亦称精神罚、声誉罚或者影响声誉罚,是行政机关向违法者发出警戒,申明其有违法行为,通过对其名誉、荣誉、信誉等施加影响,引起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违法的处罚形式。1、警告:行政主体对
18、较轻的违法行为人予以谴责和告诫的处罚形式。2、通报批评:行政机关将违法的批评以书面形式公布于众,指出其违法行为,予以公开谴责和告诫,以避免其再犯的处罚形式。,*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立法法与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4、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5、地
19、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由地方人大常委会规定。6、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1、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我国现行税收法制的原则是税权集中、税法统一,税收的立法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地方没有税收立法权。(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2).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3).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2、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税
20、法的规定,现行执行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四种:(1)罚款。(2)没收财产。(3)停止出口退税权。(4)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1、主体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税务所可以实施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2、管辖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时效,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86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在给予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原则(一)处罚法定
21、原则 1、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法定;2、行政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3、被处罚的行为法定;4、处罚的程序法定。,(二)处罚公开公正原则 1、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应向社会公开,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之依据;2、行政主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职能分离(设定机关与实施机关分离、调查、检查人员与决定人员分离、作出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调查人员与听证主持人分离)4、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作到过罚相当。,(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必须以处罚为后盾,教育
22、也不能代替处罚,二者不能偏废。行政处罚法25条,对青少年有违法行为的应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27条)这些规定体现了处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1、任何人在受到不利的处理之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2、无救济即无处罚。(1)在立法阶段,不设立救济途径即不得设立行政处罚(2)在执行阶段,不提供救济途径即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在实施行政处罚之前或实施行政处罚之过程中,必须告之相对人有关权利救济的途径。,(五)一事不再罚原则 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
23、予以人身自由的处罚;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四、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只有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作出,才是有效成立的。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因此,行政处罚行为作出的程序是极为重要的。,(一)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行政处罚的标准程序和默认程序,除法律特别规定应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的以外,均适用一般程序。一般程序包括:1、立案;2、调查;3、决定(审查);(由承办人员填写案件处理意见申报表由行政
24、首长审批)4、拟制做行政处罚决定书 5、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6、当事人陈述和申辩;7、复核;8、正式裁决并制作处罚决定书;9、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二)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亦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1、违法事实确凿;2、有法定依据;3、较小数额罚款(公民50元以下、法人1000元以下)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包括如下环节:1、表明身份;2、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并听取相对人陈述和申辩;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4、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交付;5、备案。,(三)听证
25、程序 听证是行政机关为了合理、有效地制作和实施行政决定,公开举行由全部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听证程序并不是与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并列的独立程序,而是一般程序在特定条件下的一个环节。我国的听证程序具有如下特征:1、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2、听证公开进行,除参加者外,社会公众可旁听;3、听证在目前只适用于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税务听证的范围:对公民作出2 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 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4、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5、组织听证是行政主体的法定义务。,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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