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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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总 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风险评估2组织体系与职责2.1指挥机构2.2办事机构2.3成员单位职责2.4工作机制3监测与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3.2预防与准备3.3信息预警3.4预警行动4应急响应4.1总体要求4.2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级)应急响应4.3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级)应急响应4.4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级)应急响应4.5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I级)应急响应4.6抢险救灾4.7信息报告与发布4.8响应结束5善后处置6应急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6.2队伍保障6.3装备保障
2、6.4物资保障6.5资金保障6.6医疗卫生保障6.7交通运输保障6.8治安保障7监督管理7.1宣传教育7.2应急培训7.3应急演练7.4工作责任7.5总结评估8附 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8.2预案解释部门8.3预案管理9附 件 1总 则 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预防和处置能力,迅速、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3、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3人及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施救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和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1.5风险
4、评估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分为三类: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和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初步调查,我区拥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93家,其中,生产企业5家,经营企业87家,使用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1家。 2组织体系与职责 区政府成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1指挥机构2.1.1工作职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区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2.1.2组织体系成立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公安分局、消
5、防大队、区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由街办、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在上级政府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街办、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1.3成员单位及职责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气象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可以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决定增、减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
6、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2.1.4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1) 现场抢险组:由总指挥指派的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抢险队伍以公安消防为主,其他队伍配合。负责召开参与部门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包括抢救伤亡人员、灭火、排险等);迅速确定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数量、波及范围,向指挥部提出疏散周边人员等相应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监护工作
7、,防止次生灾害;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做好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监测;在事故抢救结束,确认危险已经消除,向指挥部提出终止现场抢险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2) 新闻发布和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安监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撰写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发布稿件并对外发布;对接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事故相关信息,防止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3)治安保卫组:由区
8、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参加。负责指挥危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组织治安、交警、当地派出所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需要,在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组织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安全保卫工作;确认死亡人员身份等。(4)综合协调组:由区安监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管理,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5)医疗救护组:由区卫计局负责,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医疗救护单位、事故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
9、、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治疗;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出现大量危重人员时,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并组织专家做出伤害程度的判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疗,做好转送接诊病人的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参加。负责抢险物资和工具、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提供应急救援人员食宿及饮水保障。(7)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参加。负责事故
10、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协调相关理赔工作;事故影响范围内人员衣食住行的安置;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2.2办事机构2.2.1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2.2.2组织体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2.3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事故有关信息,防止因虚
11、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事故单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伤员的搜救;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实施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确定死亡人员身份。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形式消防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战术依据,制定具体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对火灾性质、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评估,及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对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企业、仓库、车辆等物体进行防护,防止有害气体和物质危及周边地区人群的安全;及时报告灭火救援行动的进展
12、情况。区总工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监督做好伤亡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事故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负责相关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调拨;负责协调善后抚恤工作及人员伤亡抚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伤、工亡和工亡职工亲属的赔付,负责对死亡职工进行殡葬处理,对有困难的伤亡职工家属,按政策规定,给予适当救助。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相应资金用于事故救援与处置。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做好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的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等相关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建筑物结构情况,组织对建筑安全情况评估、鉴定,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承担应急大型救援设备、装备的征集调用,组织工程抢险车和人员,对妨碍救
13、援工作的建(构)筑物进行拆迁,处置坍塌建筑物。做好供气、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区水利局:按照职责做好供水等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开通应急特别通道,保障救援队伍和物资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区商务局: 负责监测分析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供求状况,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区卫计局:负责组织调派医疗专家、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保护公众健康工作,统计、上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区环保局:负责事故周边环境监测,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
14、出处置建议。区安监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事故等级,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辅助决策的相关信息。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决或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2.4工作机制 2.4.1会商机制成立由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会商
15、小组,在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时,由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或区安办负责人主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应急救援事项进行集体会商,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2.4.2专家咨询机制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生产安全事故专家顾问组,负责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3监测与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及预警体系,加强对
16、本企业涉及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设施的工艺参数及安全相关信息的监控、报警及处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安监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监控,对收集到的本行政区域内或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靠性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区政府、上级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3.2预防与准备3.2.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市民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建立市民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公众参与和自
17、我保护能力。3.2.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生产安全专业队伍建设。3.2.3物资准备相关单位、救援队伍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技术储备。3.3信息预警3.3.1预警级别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 (级)、黄色 (级)、橙色 (级)、红色 (级)四个预警级别。1、蓝色预警(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 2、黄色预警
18、(级):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 3、橙色预警(级):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时。 4、红色预警(级):情况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3.3.2预警发布(1)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随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演变,按程序确定、调整或解除相应的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可以针对本区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
19、 (2)发布程序蓝色预警(级)、黄色预警(级):由指挥部办公室、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和解除。橙色预警(级):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经总指挥批准后,由指挥部或授权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红色预警(级):由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根据事故形势变化,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级别变更建议,按规定程序签发调整。(3)发布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警报器、特定区域应急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人群高度聚集的商场、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
20、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预案,迅速行动,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1)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通知消防队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原地待命。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视情况发布预警信息,通知消防队伍和危险化学品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调运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告知附近居民周边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万一事态严重时的疏散准备。(2)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撤离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
22、挥部,由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相邻区县做好应急救援需物资和消防队伍出动准备,确保随时调用。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相邻区县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调运相邻区县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组织周边居民迅速进行疏散。 4应急响应4.1总体要求根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信息,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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