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台风天气应急工作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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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台风天气应急工作预案 发生台风天气应急工作预案篇1为加强我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防台风应急方案。本方案的目的和原则:制定本方案是为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本方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_ 副组长:_ 成员:全体教师 职责分工:根据方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与领导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
3、立即向中心校领导报告。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所有人员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七、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发生台风天气应急工作预案篇2为能及时、高效、有序的预防台
4、风,保障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受不到损失,特制订我校的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方案。遵循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的指示,以人为本,关注生命,防范事故、确保师生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一、学校防台风事故指挥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组员:2、留守预防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4、监督:5、防台风抢险成员:全体教师6、值班电话:二、具体措施(一)台风过境前1、接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台风来临的通知后,防台风领导小组成员集中回校安排台风过境时领导值班,布置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人:_)2、组织防台风应急小组成员全面检查学校的校舍、场室的安全。(负责人:_)3、做好校园的排水系统的清理工作,保障学校排水系
5、统畅通。4、组织师生关好教室、办公室、各教仪室、教师房间等的门窗。清理台风过境时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所有杂物。(负责人:_)5、组织防台风应急小组成员巡查校园,加强对学校电线、煤气的检查,并对上述设施做好防台风的各项预防工作。(负责人:_)(二)台风过境时1、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2、组织留守教师留在学校,安定教师情绪,防止发生意外。3、在做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防台风应急小组成员加强对校园巡查,特别加强对学校水电设施、排水系统的检查。出现突发事件活安全隐患,立即报告防台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是否上报上
6、级主管部门活组织排险。4、做好学校的安全防卫工作,做好防盗、防水的各项工作。5、若建筑物在台风中防水倾斜、开裂:(1)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学校电源。(2)若有人受伤,要及时进行抢救,情况紧急要及时报120送医院。(3)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排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情况。6、学校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三)台风过后及时组织学校职工对校园进行前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发生台风天气应急工作预案篇3一、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预防和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
7、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洪抗旱应急方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等规定,以及市、区有关防汛防旱防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1.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
8、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镇(乡)、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是本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及时预报台风动向及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科学防范,合理预排预泄,保障安全。(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镇(乡)、街道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防台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台风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台风能力。1.5工作要点(1)组织城乡危房、危险区域、危险地段的人员安全转移。(2)组织出海渔船及时回港避风。组织避风渔港的安全管
9、理和船员的安全转移。(3)水库、海塘、水闸、围垦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5)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层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6)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发布台风消息。二、组织指挥体系2.1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实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全区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当12级以上台风正面登陆或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时,区委、区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区防指组织实施具体工作。2.2镇(乡)、街道及其他防汛防旱防
10、台指挥机构镇(乡)、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防台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借鉴温州、丽水防御超强台风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抗台风方案。三、影响台风等级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3.1特别重大(级)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我区登陆并严重影响我区。3.2重大(级)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我市、区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舟山、宁波、台州等登陆或紧擦舟山北上,并严重影响我市、区。3.3较大(级)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范围较小,在宁波或台州以南登陆或紧挨浙江沿海北上,
11、影响我区范围较小。3.4一般(级)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东经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区影响较小。四、预防和预警机制4.1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围垦、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地质灾害的监察、预报预警,并及时向有关防指机构提供台风、降雨、风暴潮、地质灾害等的实时信息和预测结果。4.2、水利工程巡查各镇(乡)、街道应对辖区内水库、山塘、海塘、围垦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管制度。4.3防台检查4.3.1镇(乡)、街道防指机构在汛前、汛中组织开展防台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处理和整改。4.3.2建设、电力、交通、通信
12、等部门应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4.3.3区建设局、区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港务局普陀分局、沈家门海事处、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区水利围垦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渔港船只、病险水利工程等情况的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区三防办备案。4.4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4.4.1台风影响预警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监察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信号发布实施办法,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各镇(乡)、街道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4.4.2降雨实时预警气象部门加强降雨
13、实时监测、预报和预警。各镇(乡)、街道的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察,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指机构报告,并通报社区、行政村,告知广大居民。区防指接到水文信息后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警报。4.4.3山洪灾害预警区水利围垦、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对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专业监察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察体系,落实观察措施。在台汛期间坚持每天巡查制度,加强观察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按照区防指“关于明确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及岗位职责的通知”的要求,立即向可能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上报所在地防指机构或区防指机构。4.4.4水利围垦工程险情预警当辖区内水利围垦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围
14、垦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镇(乡)街道防指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有可能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群众转移的各项工作。五、应急响应5.1 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12级以上台风或超强台风对我区构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区防指召开防台电视电话紧急会议,部署防台各项工作,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部署抗台工作,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根据省防指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抗台工作。影响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或区防指可采取停课、停工、停业、停市等非常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在台风、超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时,并对沈家门中心渔港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区防指
15、指令迅速成立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针对沈家门渔港避风船只众多的特点,做好渔港船只和船员的安全工作。5.1.1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成员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港务局普陀分局、区交通局、沈家门海事处、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办等部门领导以及相关专家组成。5.1.2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核实回港避风船只数量、船员人数和通讯联系方式;做好避风船只的防碰、撞工作,船员的安全转移、运送和落实避灾点安置以及海上特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工作。5.1.3沈家门渔港船员转移安置当台风、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并对沈家门
16、中心渔港构成威胁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人员转移指令和要求,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港内避风船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把船员转移到指定场所。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以及就近避灾、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由区民政部门落实临时避灾场所,临时避灾场所包括普陀中学、沈家门小学、普陀二中、沈家门中学、原职业中学、普陀三中、普陀体育馆、人防隧道、岭陀隧道,以及华晶、华银、港城、港帆、海中州、华侨、名都、海天楼、明珠宾馆等安全可靠的公共场所,同时要对这些临时避灾场所进行安全鉴定。5.1.4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级应急响应分工,做好不同阶段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5.2 级应急响应区防指指挥或
17、副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作出雨量、风力、潮位、海浪及洪水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防御重点和对策建议。区防指向全区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省、市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按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部署防台工作。区防指加强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赴抗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台风不同阶段,做好如下工作:(一)发布台风
18、消息阶段1、区防指、水利围垦局、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电力公司、港务分局、旅游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区农林局、电信公司等区防指成员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动向。2、气象、海洋与渔业部门及时将台风、风暴潮和海浪预报消息报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防指,并向公众发布。3、区防指、水利围垦部门分析防台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防台措施,向区政府领导及上一级防指报告防台有关情况,及时向各镇(乡)、街道和区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台风消息,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台风影响地区高水位运行水库降低水位,防
19、止出险。指导做好果树、大棚养殖等的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指导检查各地在建的围垦工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落实抗台应急防御措施。4、区海洋与渔业部门组织做好各地出海渔船、海运船、油船、制冰船回港避风,加强避风港的管理,检查督促各地加固深水网箱、鱼排等养殖设施。区港务部门做好工程船、吸泥船、打桩船、运输船等远距离作业船只返航回港避风工作,加强锚地船舶的监管,提前做好辖区内船舶、设施的各项防台准备工作。区海事部门落实航道防台措施,以及海上应急抢险营救等各方面工作。5、区国土资源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与气象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报工作。6、区交通部门组织各地加强公路和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
20、运输船舶、交通船舶、车辆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加强对公路沿线指示标志,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7、区建设部门要及时将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情况(等级评定)反馈给各镇乡(街道),同时要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8、区农林部门提供农情,提出农业、经济林抗灾、救灾措施,做好灾后种子调运和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落实鸡、鸭、猪等畜禽养殖户抗灾救灾措施工作,并做好动物防疫工作。9、区卫生部门组织各地做好防疫救灾所需药品、血源、消毒、医疗器械、救护车辆、医务人员等应急准备工作。10、区城管部门加强市区巡查,对广告牌、行道树和施工现场脚手架的管理,做好各项防御工作。11、区电力部门组织各地检查加固
21、电力设施和设备,做好防台准备。12、区经贸部门组织指导各地船舶修造企业,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13、区供销部门组织各地落实防台有关物资,做好防台准备工作。14、区旅游部门组织各地把台风信息通知到各旅游企业、景点管理单位及游客,消除隐患,做好各项防台准备工作。15、区教育部门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防台准备工作。(二)发布台风警报区防指、水利围垦、气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水利围垦、气象、海洋与渔业、交通、国土资源、建设、电力、港务、海事、旅游、教育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区水利围垦、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建设、民
22、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指导抗台救灾工作。区防指召开防台分析会议,区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区防指提出防御重点、措施和建设;区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围垦、港务、海事等部门提出各自防御对策。1、区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雨量等预报,水文部门做好洪水、潮位增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风暴潮、海浪的预报工作。2、区防指、水利围垦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下游有人居住的山塘、重要海塘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组织指导台风影响地区的河网、水库预泄预排工作,掌握各地各部门的防
23、台动态,检查督促防台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在建围垦工程,分析在建围垦工程受台风影响可能出险地段,采取紧急补救措施。随时撤离施工人员及附近有危险的人员,做好各项防台工作。3、区海洋与渔业、港务、海事等部门组织指导沿海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渔船、渔运船、制冰船、油船等迅速回港避风或就近避风,指导各地做好网箱等养殖的加固工作。加强风暴潮和海浪预报。区海事、港务等部门检查抢险救灾船艇、抢险应急小分队和救灾物资的落实情况,应急小分队进入待命状态。加强对台风影响区域船舶的签证管理。以区海洋与渔业局、港务分局、海事处、交通局为主体,做好对回港避风船舶船员的紧急撤离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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