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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地震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0篇) 医院地震应急救援预案(篇1)为了有效保证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了本应急预案一、紧急避难原则:指挥得力,谨慎从事,全体动员,及时疏散,保护师生,减少损失。二、处置应急事故的组织:学校安全疏散领导小组:领导:沈汉力。副组长:林清翠、李雪莲、柯双喜。成员:全体教师。三、地震应急反应:(1)紧急避免地震。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尽快避开安全的地方,千万不要匆匆离开教室。2、教室内的学生应该立即避附近,身体应该卧床不起或蹲下,尽量小身体,躲在桌子下面或墙角,保护身体被破坏,但不要靠近窗户。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
2、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或床腿。在墙角避开的时候,可以交叉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用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和脖子。4、卧床不起或蹲下时,脸朝下,头靠近墙壁,双臂前额交叉,右手握住左臂,左手握住右臂,前额枕在胳膊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5、在走廊的同学,也要及时选择有利安全的地方,避开附近,躺下或蹲下,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口。6、教室外的同学,要去空洞的地方,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破坏,避免建筑物和电线。7、老师应按预先分工,及时到各教室检查避震情况,发现有不正当措施,应及时纠正。(二)紧急避难:根据学校各年级的位置和学生年龄。特点,紧急疏散的具体要求是:1、拉响警报:学校办公室在
3、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拉响警报,听到警报(钟声)后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本班级学生立即蹲在桌子下面,如果在2分钟后没有大反应,学校再次拉响警报(哨声),各班级应马上按照学校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教学楼。同时,柯双喜老师负责向120求救;沈汉力校长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2、组织疏散:(1)安全疏散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校师生疏散逃生,班主任及当时上课的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疏散逃生。(2)疏散路线说明:a、各班学生依次分两列纵队从教室前后门出,不拥挤,有序排好两列纵队。b、安排如下:六(1)、五(1)班从教学楼过连廊往综合楼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四(1)、四(2)班从教学楼过连廊往宿舍楼楼梯下楼直
4、接到操场;三(1)、三(2)班从教学楼左侧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二(1)、二(2)班顺教学楼右侧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一(1)、一(2)、一(3)班直接到操场。c、教室内学生疏散指挥人员安排:当时在教室上课的教师迅速组织学生排队,带领学生有次序下楼疏散;当时在办公室内办公的班主任、随班教师立即前往楼道口等待本班学生,遇到本班学生后立即协同任课教师带领本班学生到操场,按升旗仪式队伍位置安排集结队伍。上体育课的班级立即在操场集合,由上课的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到安全地带集结。3、救护摹拟演练:(1)救护人员安排由林清灿老师及时联系卫生所卫生员到校内处理伤病员。a、不担任教学任务及疏散任务的教师在操场待命,及
5、时把伤情较重的师生送往医院。b、带领本班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不担任班主任的男教师如当时没有带班任务,则立即到操场待命,参加救护组工作。(2)操作过程a、发现学生受伤,所在班科任老师应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b、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转移受伤学生至安全地带(操场)。c、先由卫生所卫生员进行急救,待120救护车到达后送湖头医院就医。四、疏散要求:1、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后(钟声),教学楼全体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2、疏散集合地点:按集会位置在操场集中,如情况需要,再听从指挥安排。3、在撤离时给学生讲清楚,地震时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
6、一窝蜂似地往外挤,应在老师的带领下,全班同学一起行动,把桌椅摆放得有利于避震;与外墙和窗户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外墙倒塌或玻璃破碎时伤人;避开室内的悬挂物;留一定的通道,便于震时紧急撤离;把年小体弱或残疾的同学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离的地方。震后有秩序的撤离。五、注意事项:1、做到不惊慌、采取就近避险。2、必须按疏散线路疏散,下楼时各班成两路纵队下楼,以免碰撞、拥挤、踩伤。3、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4、当堂教师负责指挥学生疏散,不得擅离岗位,有秩序将学生撤离到操场。5、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书本护头,以防被砸。6、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要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7、疏散途
7、中不能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8、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等到演练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校长报告。六、自救互救:疏散后,各工作小组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震后的自救工作。七、灾情速报:灾情速报对象:灾情内容向上级地震部门、中心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医院地震应急救援预案(篇2)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及时、科学、有序、规范地开展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地震灾害卫生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和控制灾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护灾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和省外发生对我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地震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所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按照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命优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依法规范、资源共享。2组织体系2.1省卫生计生委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
9、组省卫生计生委成立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在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省内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对口协调省内外、境外医疗卫生资源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负责向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医疗救援和灾后防病工作的重大决策建议;完成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性工作。组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副组长:分管副主任成员:委办公室、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应急办、政法处、疾控处、医政处、中医药管理处、综合监督处、妇幼处、国合处、机关服务中心、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省血管中心、省疾控中心、省血防所和省卫生监督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委应急办、办公室、医政处、国合
10、处组成,应急办牵头。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度、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地震灾害信息(重点包括救治伤员数以及卫生系统的.灾害损失核查统计数等)收集、整理和上报,外来救援人员的协调安排,组织会议和重要工作督办,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委局的联络协调,必要时向国家提出卫生应急支援的请求,处理涉外相关事务,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医疗救治组:由委医政处、中医药管理处、妇幼处、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医政处牵头。负责组织、指导伤员现场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提出伤员转送异地和资源需求建议,根据需要组派省级医疗专家和队伍;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制定伤情判定标准(包括极危重、危重、重症、轻伤)、相关诊疗方案及出院标
11、准;及时统计伤员救治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至综合协调组。卫生防疫组:由委疾控处、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监测处、卫生监督所、省疾控中心、省职防院、省血防所组成,疾控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根据需要组派卫生防疫专家和队伍,做好灾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预防控制、疫苗应急接种、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事故调查、环境消杀、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卫生执法监督、应急物资需求建议;及时统计灾后防病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至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由委办公室、宣传处组成,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工作对外宣传、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收集并保存相关影像和文字
12、资料;组建现场宣传报道组,第一时间宣传报道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物资保障组:由委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办公室、医政处、机关服务中心组成,委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牵头。负责协调救灾卫生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急需物资的采购和调配。现场协调组:由各工作组抽派人员共同组成,由一名委领导或处级领导牵头负责。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指导和协助当地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统筹协调外来支援灾区医疗卫生救援队的工作,做好前后方信息联络沟通工作。2.2市、县(区)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市、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在同级人民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分别负责组织
13、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根据地震灾区卫生应急的需求,请求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与必要的协调和支持。2.3日常管理机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急办(或日常应急管理科室)负责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如:应急预案及工作方案的制订和管理,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和演练等。2.4专家咨询机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或专家咨询组),负责本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技术指导,并提供咨询建议。2.5专业技术及监督机构2.5.1医疗和采供血机构各级急救中心(站)负责地震灾害伤病人员的院前急救和转运工作;各级医疗机
14、构负责地震灾害伤病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监护、收治入院和灾民安置点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应急心理援助工作,同时负责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告。采供血机构负责保障血液制品的采集、储备及供给。2.5.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地震灾区灾后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与处置,重点人群预防接种、饮用水监测与消毒、环境卫生学评价,指导开展环境消杀灭及尸体、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2.5.3卫生监督机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灾区和临时安置点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以及灾后卫生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等进
15、行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3响应机制3.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3.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省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省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3.1.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300人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可判为重大地震灾害。当省内发生5.06.0级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1.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50人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省内发生4.05.0级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3.1.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省内
16、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本辖区内发生3.54.0级地震,可判为一般地震灾害。3.2分级响应当省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分别启动地震灾害卫生应急级、级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下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灾害卫生应急级响应,在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和协调下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灾害卫生应急级响应,在县(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下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和伤病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卫生应急响应级别。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灾区卫
17、生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也可调高响应级别;对卫生应急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敏感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可适当调高响应级别。4应急响应4.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响应4.1.1应急启动(1)当省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地震灾害,省卫生计生委应急办接到省地震局的通报后,立即向委分管主任报告;委分管主任迅速向委主任报告,同时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委主任根据震情和分管副主任的建议,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卫生应急响应。(2)委应急办迅速将启动应急响应的信息通知到委机关相关处室和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将卫生计生部门启动应急响应的初步情况迅速报告省政府应急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国家卫生
18、计生委应急办。(3)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委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参加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4)委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至指定地点集结,参加省人民政府牵头、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省人民政府工作组立即赴灾区;在灾区组建现场医疗卫生救援组,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4.1.2主要响应措施4.1.2.1信息收集、汇总与报送。综合协调组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伤员救治、灾后防病等卫生应急处置情况以及医疗卫生救援需求等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省政府应急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办。地震灾害发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收集信息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19、,包括响应级别、卫生应急队伍出动情况、前期救援情况、伤情、病情、疫情和卫生系统损失等情况。参与地震卫生应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同时,迅速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将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等信息,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有救灾防病信息都必须及时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因停电等原因不能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信息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临时改用电话或人工送卡的报告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由属地疾控中心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进行报告。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系,实时通报了解到的相关灾情信息,以便及时调整各部门和各工作组
20、的工作方案。震后3天内,信息应随时上报,后续信息可在得到基本确认后再及时上报。对于危急重症伤员情况、灾区突发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药品及器械匮乏等方面的信息,应当立即上报。3天后,实行日报制度,各工作组每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相关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支持的方面等情况。4.1.2.2综合协调。综合协调组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承担地震卫生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在协调省内医疗卫生资源有序投入救援的同时,协调省外、境外卫生应急救援力量。配合省经信委、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迅速筹集和运送灾区急需药品药械。4.1.2.3医疗卫生救援。地震灾害发生后,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按
21、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迅速组织“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医疗卫生队”携带相关装备设备赶赴灾区,参与现场急救、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卫生监督以及心理援助等工作;协调外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开展医疗卫生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对灾区医疗卫生系统灾害损失情况开展评估、鉴定,并尽快形成评估报告。(1)医疗救援现场检伤分类:到达现场的医疗急救人员要立即按照原卫生部统一的标准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保证危、急、重伤员及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救,一般伤员得到及时治疗。现场急救:医疗、急救机构要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现场急救的主要措施是
22、止血、包扎、固定和合理搬运,发现有活动性大出血、休克、呼吸心跳骤停的危重伤员要立即进行就地抢救,维持伤员生命体征,并及时转运至适宜的灾区医院。伤员转运:承担伤员转运的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合理分流转移到医院进行救治,转送前应与接收医院进行衔接沟通。必要时成立转运小组,全面负责伤员的转运,并设立中转救援所,指定护送医疗队,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械等,通过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对伤员进行转运。转运途中,要严密观察伤员病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护送到目的地。院内救治:经现场急救的伤员及时送达灾区医院救治,灾区医院主要由现场医院和医疗点组成,负责对伤员进行清创、止血、包扎、固定、抗休克、抗感染
23、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现场医院由灾区尚能正常使用的医疗机构、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或)派往灾区的医疗队组成;医疗点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或)派往灾区的医疗队临时组建,对灾民集中安置点开展巡回医疗。如地震造成大量危重伤员,为提高救治成功率,可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危重伤员集中在医疗条件好、救治质量高的医院救治。如伤病人员的数量超过本地医疗机构负荷,可根据情况将伤病员集中转送至交通条件允许、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进行救治。所有灾区医院和后方接收伤病员的医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做好伤病人员救治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2)灾后防病风险评估:灾区卫生防疫组应及时开展灾
24、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专项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和措施,上报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科学指导开展灾后卫生防病工作。响应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适时评估、及时调整防控措施。疾病监测:各级疾控机构负责组织灾区各医疗救治点开展疾病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进行报告。灾区周边地区医疗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监测与报告,采取措施防止疫病扩散。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外来人员加强疾病监测和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多种形式做好灾后群众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及时组织编印卫生宣传资料,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医学救治、互救
25、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灾后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知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生物媒介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传染源,加强病人的隔离、治疗,做好疫点(疫区)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疾病风险,开展适宜的应急服药和应急接种工作。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做好疫情调查与处理工作。对受损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做好消毒和卫生处理;加强灾民聚集地的厕所及垃圾场的设置和管理。尽量利用尚存的储粪设施储存粪便,在灾民聚集地选择合适地点搭建临时应急厕所,及时对粪便进行卫生处理或掩埋。肠道传染病病人的粪便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协助民政、公安、农业等部门做好人、畜尸体的处理和掩
26、埋,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心理干预心理干预小组应及时对伤病员和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其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同时,协调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开展心理援助工作。(4)自救与个人防护4.1.1受灾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迅速开展自救工作,最大可能的恢复医疗和卫生防病功能。参与救灾人员注意做好自身防护,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救灾防病工作。4.1.2新闻宣传。新闻宣传组配合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政府应急办、省地震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人员伤亡情况、医疗卫生救援动态信息,及时掌握社
27、会舆情,平息谣传、误传事件。4.1.3响应终止地震灾害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结束后,震区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平稳,经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经本级政府同意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宣布终止卫生应急响应。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灾区卫生应急工作总结,认真分析工作中好的做法、困难和经验教训,并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4.2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响应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相关人员参加省级工作组指导和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视情给予必要的支持。5恢复重建与善后5.1医疗卫生机构恢复与重建灾害发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
28、卫生计生系统灾害损失情况的核查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灾区医疗卫生机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快速恢复。5.2灾区伤病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派往灾区的医疗队伍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的延续性,继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与康复工作。对于转送至后方医院的伤病员,要进行系统检查,优化治疗方案;对需要长期治疗的伤病员要制订相应的治疗康复计划。根据灾区恢复重建情况,后方医院可按照地方政府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将基本痊愈的伤员分批
29、转送回当地,并做好与当地医疗机构的衔接工作。5.3卫生防疫工作尽快恢复各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继续深入开展卫生防疫防病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意识。6卫生应急保障6.1队伍保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并加强管理、培训和演练。各类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队伍根据专业特点和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工作的
30、需要,配备相应技术和物资装备,包括医疗设备、侦检仪器、交通工具、通讯办公、后勤和生活物资、个人防护用品、药品及疫苗制品和工作标识等。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应佩戴明确的标识以表明身份,应配备防护服、防护眼镜、安全帽、应急灯等,应向救援人员提供基本的安全和危险评估指导,使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都明确警示信号和撤退流程,确保自身安全。6.2通讯与信息保障省、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的运行、维护与技术更新,利用移动指挥平台,实现救援现场与省级卫生应急指挥平台、省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提高卫生应急的科学性和及时性。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应急体系建设,充
31、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省、市、县应急信息通讯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确保在通讯中断的情况下保障和维护信息畅通。6.3装备物资保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订并落实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疫苗、消杀药品、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协调经信、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维护,使用后及时补充。6.4交通运输保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与铁路、邮政、交通、民航、军队、武警、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保证卫生应急人员、伤病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
32、绿色通道”,保证卫生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6.5医疗救援保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本辖区的战略性医疗救援基地建设,能承担大规模伤病员的现场救治、转运和后方收治工作。要积极争取专款,加强医疗救援基地的备用床位、急救车辆、应急医疗救治设备和药品等储备建设。6.6后勤保障6括时)灾后法、困难和经验教训,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5.6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为参加地震卫生应急工作的人员提供必备生活物资,以保障其工作能顺利进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与本地电力、水务等部门加强联系,做好应急状态下水电供应保障,保证正常业务工作开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为参加地震灾害卫生
33、应急救援的卫生应急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补助和保健津贴。6.7经费保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安排救灾防病专项经费和应急补助经费,并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6.8宣传培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与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宣传活动。7责任与奖励7.1责任对在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责任。7.2奖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参加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34、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晋升职称及晋级时优先安排。8附则本预案由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和解释,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本地区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医院地震应急救援预案(篇3)一、总则(一)编制依据:根据_市地震应急预案、_市防震减灾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_市口腔医院地震应急预案”。(二)编制目的:使应急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最大限度的减少地震对医院造成的损失,维护医院工作秩序稳定。(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工作。(四)工作原则:地震应急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统一指挥、
35、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一)_市口腔医院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李肇元副指挥长:王建宁指挥部成员:职责:决定是否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各工作组实施抢救、疏散等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指示,部署处理方案;上报信息;决定是否终止预案,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二)_市口腔医院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是由地震应急指挥部派出,组织指挥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具体分组如下:1、信息联络工作组组长:李红梅成员: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地震信息;建立突发事件通信网、联络相关人员;执行指挥部决策,协调各工作组行动。2、人员调配工作组组长:王建宁成
36、员:职责:建立应对地震事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储存库;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组建专家组、医疗队,并做好人员装备、家属安抚等工作。3、医疗救护工作组组长:王建宁成员:职责:制定救护方案;指导医护人员进入现场开展救护工作,并为下一步院内救治做好人员、床位等准备;预防控制医院感染,对院内感染进行流行病调查;联系卫生等上级部门应对地震事件。4、设备药品供应组组长:王建宁成员:职责:负责储备、供应医疗设备、药品、防护措施;设备工作人员调试仪器设备、防护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药剂工作人员负责分发药品,指导临床用药,各种药品的划价。5、安全保卫工作组组长:刘晓华成员:职责:负
37、责保护医院职工和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持医院诊疗秩序;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划分重点防范部门;安全保存放射性物质;警戒隔离某一区域;疏散事故现场人员;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对地震事件。6、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刘晓华成员:职责:负责储备、调集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物资、交通工具;组织各工种应对突发事件,保证“水、电、气”的“三通”安全。三、预防和预警_市地震应急预案中将预警级别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分为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地震临震预警为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区域作出预报。地震短期预警为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
38、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地震中期预警为级预警(黄色):就是对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当省政府发布预报或市政府在省政府发布短期地震预报基础上发布48小时内的预报后,医院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医院进入临震应急期,医院各科室应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1、保持医院秩序稳定。2、对医院重要仪器设备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必要时组织患者及医务人员避震疏散。3、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四、应急处置1、地震发生后,医院各科室迅速组织人员核查就诊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伤亡情况,上报医院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及时清点科室受损仪器设备。医院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医院震情决定是否请求上级抢险
39、救灾队伍救援。2、医院各科室人员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在配合上级抢险救灾队伍施救过程中发现异常现场,应及时撤离现场。对处置的危险品要明确其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3)应急结束的条件是:第一、上级相关部门解除临震预警;第二、地震发生后,上级相关部门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地震的可能;第三、地震发生后,经过抗震救灾,医院各项工作恢复稳定;达到上述条件,由医院应急指挥部宣布地震应急期结束。五、善后处理(1)向上级部门的地震灾情报告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2)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侨胞或外籍人士,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区、
40、市政府及市直各有关主管部门。(3)对医院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六、应急保障措施(一)应急队伍保障科室人员抢险队伍:主要由医院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设备抢险队伍:主要由总务设备科人员组成,各科室抽调人员配合。(二)应急物资保障总务设备科应做好救援抢险物资储备,明确各种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调用和征用等制度,确保随时调用。七、监督管理_市口腔医院消防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防震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防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检查救援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科室和部门进行全院通报,限期整改。医院地震应急救援预案(篇4)1
4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
42、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2、组织体系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3、响应机制3.1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43、四级。(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
44、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3.2分级响应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应对
45、较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监测报告4.1地震监测预报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預測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地震預報,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4.2震情速报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4.3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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