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处置办法预案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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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危险处置办法预案7篇 化学危险处置办法预案篇1一、工作目标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问题为导向,以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显著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主要任务(一)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地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
2、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号)要求,积极作为,履职尽责,深入研究本地区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难点问题,要对严格安全准入、推进科技强安、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化工园区风险管控等工作提出具体可行的推进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开展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安全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工业区(以下统称化工园区)安全管理,降低化工园区系统安全风险,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3、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化工园区设立是否取得了县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复。2、化工园区是否完成详细规划,并取得了县级以上政府批复。3、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并将该方案报园区主管部门备案。4、已建成投用的化工园区是否每5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5、化工园区是否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并配备了专业素质及数量满足需要的安全监管人员。6、化工园区是否整合和优化园区专业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资源,组建园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三)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及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整治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4号)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全面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罐区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2、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是否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5、)。4、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5、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四)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单位合法性审查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继续对辖区内已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合法性审查。1、危险化学品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2、是否超设计能力组织生产和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4、是否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改变或变更平面布局、设备装置、原辅材料、工艺指标。5、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经考试
6、合格,是否按时复审。6、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作业资格证,是否按时复审。(五)开展自动化系统功能符合性审查持续推进科技强安战略,重点部署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系统功能符合性开展审查。1、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是否装备安全仪表系统。2、危险化学品单位自动化系统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中有关自动化的要求。3、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建立完善自动化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熟练掌握系统运行。4、自动化系统是否正常投入使用。(六)开展动火作业及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安全整治加强对动火作业及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应急管理部
7、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动火作业及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要求。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2、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分析。3、动火分析与动火间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4、动火作业和外来施工作业是否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十项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冀安委办11号)进行报告。5、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冀安监管三130号)要求,认真审核外来施工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真
8、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详细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与要求。三、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至7月31日)各设区市安监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地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安监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整改方案,按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总体工作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要对自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交当地安监局。(三)整治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各地安监局要按照方案职责分工,
9、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要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113号),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四)整改复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安监局要按照“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严格的复查和验收,并出具复查验收报告。市级安监局要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巡查,着重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动作开展整治,责令停产整顿企业是否真停真改,责令关闭取缔企业是否关闭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法依
10、规,涉及罚款的是否收缴到位,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省安监局适时对各地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五)全面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应包括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要有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总数、重大隐患数、停产整顿企业数、关闭取缔企业数、行政处罚企业数、行政处罚金额等详实数据,书面报告和电子版要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省安监局。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迅速安排。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当前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二)精心组织、周密部
11、署。各地安监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积极有效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提出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检查并及时进行复查验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本次专项整治要突出落实,着重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各级安监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跟踪督促、检查指导,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省安监局将不定期对专项整治进行督导检查。(四)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各级安监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未按要求进行隐
12、患排查治理的企业,要实施严厉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通过整治要做到“五个一批”,即限期整改一批、严厉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暂扣吊销一批、关闭取缔一批,警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级安监局要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逐级上报。每阶段结束后5日内,各设区市安监局将本地区专项整治阶段情况报送省安监局,小学年1月15日前,各设区市安监局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送省安监局。化学危险处置办法预案篇2化学实验用的试剂,许多是可燃、易爆有毒或有腐蚀性的危险品,实验仪器 又大都是容易破碎的玻璃仪器,而实验过程中又要用明火加热,因此稍不注意
13、就可能发生意外事故,教师和学生都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操作的概念,用严肃认真 的态度对待化学实验。 教师和学生要熟悉所用仪器和试剂的性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和实验操作规则,防止事故的发生,如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所应采取的措施。一、防火实验室中因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一般有:1)化学药品的混合接触引起火灾2)氧化性盐类和强酸混合接触;3)安全措施(1)科学、严格地管理化学药品,不给各类物质造成混合接触机会。(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3)实验室应备有各类灭火用品,并保证随时好用。二、防爆实验室中能引起爆炸的物品很多,某些强氧化剂,
14、如:硝酸盐、氯酸盐、过氧化物等,一旦遇上有机物,易燃性物质,还原剂或发生强烈磨擦、撞击等即发 生强烈爆炸,还有许多可燃性气体,如:氢气、甲烷等,一旦与空气混合,达到 其爆炸极限时,遇水即可发生爆炸。一般情况下,燃烧和爆炸往往同时发生,有时先着火后爆炸,有时则爆炸后引起火灾,因此二者的预防措施类同。三、防护与急救化学药品按它们的毒性分为:1、腐蚀性毒物如强酸、强碱和液态溴等,能腐蚀或烧伤皮肤,误肤造成唇、口、喉、胃烫伤,灼痛严重时可发生虚脱而死亡。2、刺激性毒物,如汞、铅、铵盐、砷、磷等化合物,能使蛋白质沉淀、误服可致人死亡。3、神经性毒物如氢化物和氢氰酸等,能阻碍人体正常的氧化作用,造成内部窒
15、息而死亡。另外,还有一些我们经常接触的和使用的药品,平时往往忽略了 它们的毒性,如氯化钡、碳酸钡、汞及其化合物硫酸铜、硝酸银、硝酸钴等。 因此,要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首先要高度重视防毒工作,并采用必要的预 防措施,如实验室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准备室一定要有可供使用的通风橱,不 能在实验室内做饭和进餐,更不能用使用实验仪器作餐具。 实验完毕要洗手消毒,注意不能用热水洗手,防止皮肤上的毛孔张开而使毒物渗入。有毒废液要倒进指定容器内,交予校废液回收库统一处置。皮肤上有破 伤时应专门包扎后进行实验,以免毒物经伤口浸入体内。一旦发生中毒,一定要 沉着冷静,尽快通知医生,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6、。(1)误服各种毒物后,最常用的解毒方法是让中毒者先服用牛奶、蛋清、 面粉水等,将毒物冲淡,随后用手刺激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千万不可喝牛奶,可将 5-10 毫升硫酸铜溶液用温水调服。 另外,若误服少量强酸液,可服镁乳、石灰水、氢氧化铅或肥皂水解毒;误服少 量强碱时,可服醋、柠檬水或桔子汁解毒,若误服少量硝酸银溶液可服氯化纳溶 液解毒。(2)吸入有毒气体,应立即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3)若不慎将有毒物质少量落到皮肤上,应立即用药棉或纱布擦掉,并用 自来水冲洗或用相应的解毒剂冲洗,若将毒物溅入眼睛,应在冲洗后,立即请医 生治疗。四、实验室紧急应对措施4.1 衣服着火(1)就地翻滚熄
17、灭火苗。如有安全冲洗设备可用,则立即用水浸透衣物。(2)如有必要,采取医学处理。4.2 化学品溅到身体(1)用紧急冲洗设备或水龙头将身体溅到的部位在快速流动的水下冲洗至 少 5 分钟。(2)立即除去被溅到的衣物。(3)确认化学品没有进到鞋内。(4)如有必要,采取医学处理。4.3 轻微割破和刺伤(1)用力地使用肥皂和水冲洗伤口几分钟并挤出血液。(2)如有必要,采取医学处理。4.4 安全防护设备所有的实验室人员必须非常清楚地了解安全设备所在的位置:包括安全防护 、设备的布局、急救箱、所有逃生路线、灭火器材、紧急洗眼冲淋装置、溅出化学 品处理设备等。 所有实验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伤害都必须立即向实验室
18、安全责任人和单位 安全责任人报告。五、医疗急救快速处理步骤(1)保持冷静,立即告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单位安全责任人。(2)如有必要,马上采取可以救生的一切措施。(3)除非有被进一步伤害的可能,否则不要轻易移动受伤人。(4)做好受伤人员的保暖工作。(5)由医务室医生打急救中心电话求助。(6)轻伤可直接去医务室治疗。六、紧急灭火6.1 注意事项与预防措施(1)切断房内电源。(2)小型火灾应用适当的灭火器直接将火扑灭。为防止火势失控,随时做 好疏散人群的准备至关重要。(3)不要进入充满烟雾的房间。(4)不要在没有后援人员的情况下独自进入着火的房间。(5)不要在房门上半部分摸上去发热的情况下将门打开。
19、(6)移出钢瓶。6.2 紧急状况下的应对措施小火的应对措施:(1)通知实验室人员,呼叫周围容易帮助的人员。(2)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器应对准火焰的底部。(3)随时保持逃生途径的通畅。(4)用湿毛巾捂鼻,避免受到烟熏。6.3 大火的应对措施:(1)疏散实验室人员。(2)尽可能移出钢瓶,将门关闭以控制火势蔓延。(3)将人群疏散到安全区域或通过应急消防楼梯逃离现场。(4)报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单位安全责任人,拨打火警电话 119。七、化学药品溅出7.1 注意事项与预防措施(1)知道实验室使用的危险品数量与种类,并对可能发生的化学品溅出事 故有安全预防措施。(2)了解所使用的化学药品的性质。(3)对
20、化学品溅出的清理必须由专业的或经验丰富的人员来完成。(4)可以用带有使用说明的化学品泄漏处置包、吸附剂和防护设备来清理轻微的化学品溅出。(5)轻微的化学品溅出是指实验人员在没有急救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能自 行安全处置的事故。(6)所有其它化学品溅出事故都应被视为重大事故。7.2 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7.2.1 轻微危险化学品的溅出(1)通知事故现场人员。(2)穿戴防护设备,包括防护眼镜、手套和防护衣等。(3)避免吸入溅出物产生的气体。化学危险处置办法预案篇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决定,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
21、管局关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大丰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制度,严防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失。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企业,维护正常的药品经营秩序。二、工作步骤和重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2日9月30日)。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利用药品远程监管系统、药店
22、QQ群及自律小组活动,及时将管理要求、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和安排等有关要求传达至辖区每一个药品经营企业,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完善并有效落实有关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制度。(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有关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规定,全面完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同时对以来销售情况进行自查,逐笔核实销售情况,排查异常销售行为。对自查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应如实报告并立即予以整改;对自查发现的异常销售情况
23、,必须及时纠正并报我局稽查科;对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未对销售流向进行跟踪核实,以及故意隐瞒不报、规避监管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严肃查处。各企业应于10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计划报送我局药品安全监管科。(三)集中检查阶段(10月30日11月25日)。1、开展麻黄碱复方制剂购销环节集中检查。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以来销售情况及有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批发企业,要重点检查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以及药品进货验收等情况;同时,充分利用药品电子监管网的预警功能,一旦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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