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数码音像档案收集整理规则》的通知.docx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数码音像档案收集整理规则》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数码音像档案收集整理规则》的通知.docx(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数码音像档案收集整理规则的通知渝档发(2023)3号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办公室(档案局)、档案馆,两江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档案馆,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办公室、档案馆,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办公室或承担档案工作的机构: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数码音像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我们制定了重庆市数码音像档案收集整理规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银盐感光材料照片的收集整理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执行,磁性载体录音带、录像带的收集整理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
2、执行,其档号编制和保管期限划定可以参照重庆市数码音像档案收集整理规则执行。重庆市档案局2023年1月19日重庆市数码音像档案收集整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数码音像档案收集整理,便于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根据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78-2019)、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在渝单位可以参照执行。第三条本规则所称数码音像文件是指通过数字摄录设备获得的,以数字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移动硬盘等载体,
3、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读取、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声音、影像文件,主要包括数码照片、数码录音、数码录像等。第四条本规则所称数码音像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数码音像文件。第二章收集第五条数码音像档案的收集范围:(一)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基本历史面貌和重要工作成果的数码音像文件。1 .记录本单位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纪念活动等的数码音像文件;2 .记录本单位生产、科研、基建、重要设备管理的数码音像文件;3 .本单位历届领导班子合影及主要领导数码证件照片;4 .记录本单位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其典型活动的数码音像文件
4、;5 .本单位组织或者参加的重要外事活动形成的数码音像文件;6 .记录本单位保存的重要实物的数码音像文件;7 .上级领导和著名人物参加本单位、本地区重大公务活动形成的数码音像文件。(-)记录本地区、本单位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重点工程的数码音像文件。(三)记录本地区地理概貌、城乡建设、名胜古迹、自然风光以及民间风俗和著名人物的数码音像文件。(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数码音像文件。第六条数码照片收集要求:(-)归档数码照片应当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具有代表性。反映同一场景的数码照片一般只归档一张。(二)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重点工程
5、的数码照片应当反映事件的全貌和全部过程,可以从全景、主要人物、合影、成果实物、不同阶段的现场等多个场景选取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数码照片。(三)归档数码照片应当为数字成像设备直接拍摄形成的未经编辑的原始图像文件,不能对照片内容和EXIF信息进行修改。归档数码照片应当为JPEG、TIFF、RAW格式,推荐采用JPEG格式,像素600万以上。第七条数码录音录像收集要求:(一)数码录音录像应当客观、系统地反映主题内容,画面完整、端正,声音和影像清晰。(二)重要或者珍贵的数码录音归档格式应当为WAV格式,其他的应当为MP3、AAC格式,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4.1kHz;数码录像归档格式应当为MPG、MP4
6、、F1.VAV1.格式,比特率不低于8Mbps。第八条数码音像档案形成部门在收集数码音像文件时,应当同时收集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数码音像档案内容的文字说明,时间、人物、地点、事由、背景等要素尽可能齐全。第九条凡属收集范围的数码音像文件应当由其形成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最迟不晚于次年6月底前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重大活动或者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形成的数码音像文件,按照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进行收集和整理,并按规定移交归档。第三章整理第十条数码音像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数码音像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
7、保管和利用。第十一条数码音像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包括分类、排列、编号、著录等程序。数码照片一张作为一件。数码录音、数码录像以由摄录设备连续录制或拍摄形成并独立存在的一段录音、录像文件为一件。第十二条数码音像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第十三条应当分别对数码照片、数码录音、数码录像进行整理,按照“年度一保管期限的方法分类。第十四条在同一归档年度内,区分保管期限按照记录的活动时间先后顺序结合事由对数码音像文件进行排列。第十五条数码音像档案档号结构为:“全宗号一类别代码年度一保管期限代码一件号。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若档案馆未给号,此项不填。类别代码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市数码音像档案收集整理规则 重庆市 档案局 关于 印发 数码 音像 档案 收集 整理 规则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408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