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贯彻省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docx
《秀洲区贯彻省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秀洲区贯彻省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docx(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秀洲区贯彻省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秀洲实际,现就贯彻省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定承接落实方案。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实施)实施“3119”工程,在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交通设施、城乡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安排190个左右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总投资亿元以上,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1 .精准财政资金投向。聚焦重大项目资金保障,2023年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18.44亿元,其中公共类资金
2、8.89亿元、交通类资金5.14亿元、农业农村类项目4.01亿元、生态环保类项目0.35亿元。2 .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抢抓政策窗口机遇,谋划储备一批符合国家、省重点支持投向领域项目。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金融工具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20亿元以上。3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2023年,全区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000亩,力争2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省级用地保障范围,获取国家、省级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200亩以上。全年获取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600亩,其中争取1个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力争获
3、得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亩150亩以上(含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增减挂钩节余指标K)OO亩。强化计划指标执行,确保6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计划指标执行率不低于50%、10月底前执行率不低于80%。持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建设项目位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审查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全面推行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诺制,实现“拿地即开工”。省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需要可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4 .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强化能耗指标要素保障,全面支持重大产业项
4、目用能。积极谋划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纳入国家能耗单列;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优化拓展能耗指标来源,力争腾出存量用能空间15万吨标准煤;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各类企业(含规模以下)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5 ,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加快清洁电源、电网、油气储运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实施“风光倍增”行动,对投产的光伏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鼓励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全域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推进一批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建设。强化存量资产盘活,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
5、、仓储物流、水利等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区科技局牵头实施)贯彻落实省、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3%,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o6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2023年安排6.29亿元,其中科技创新和新型研发机构投入5.59亿,人才支撑投入0.7亿元。7 .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围绕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人才贷”“浙科贷”、知识
6、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人才创业险等增量扩面。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便利化跨境融资。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探索实施创新券保费兑付补偿,补偿额可不低于企业实际投保费用的40%。8 .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对入选国家和省海外引才计划的,在上级资金基础上,分别再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市“星耀南湖”顶尖人才计划、省“鳏鹏行动”计划。9 .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发明专利产业化,单个
7、项目(同一发明专利只能依托一个项目享受一次政策)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鼓励企业参评科技奖项。对获得国家发明或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省科技成果转化奖、省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省级奖励资金以1的比例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IOO万元。10 .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对建设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及分中心(基地)、省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引进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11 .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部署实施区级科技项目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
8、攻关,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构建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12 .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3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研发费用达到IOO万元以上,且增幅达到15%以上的,按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的5%给予补助,每家企
9、业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其中规上企业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须达到3%以上(含),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须达到4%以上(含)。14 .实施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激励。支持在我区设立全球或区域性外资研发中心。15 .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综合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上浮20虹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5万元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
10、化器绩效评价优秀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绩效评价优秀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16 .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鼓励企业和创业者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过程中以使用创新券的形式购买检验检测、科技查新、测试分析等科技服务,具体按秀洲区科技创新券使用及兑现实施办法(秀洲科局2020)22号)执行。17 .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其中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5%的规上企业,再给予1万元奖励。18 .加大科技型企业核心技术保护力度。聚焦高新技术企业、政府重点引进
11、科技项目等,分级分类建立重点企业名录,推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警务联络制度,畅通警企快速协作通道,落实商业秘密健康体检措施,建立科技型企业商业秘密犯罪防范体系,提升企业在科技项目引进、成果转化、技术输出等方面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提升服务质效,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最优法治营商环境。三、u135Nj,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由区经商局牵头实施)围绕光伏新能源产业,打造全国性先进制造业集群。2023年,实现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长10%,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增长7%,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19 .统筹财政资金支持。聚焦“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2023年安排2.22亿元。其中,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
12、展1.02亿元,支持人才引育、人才服务等资金0.7亿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0.5亿元。2023年继续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厂房配套等。20 .实施一批产业链强链项目。项目符合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对设备(行业领先)投资总额(不含税)超过1000万元的按设备投资额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0万元。列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隐形冠军”及以上的,对设备投资总额(不含税)超过500万元的新兴产业项目,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补助;获得“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后按20%给予补助,
13、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元。21 .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纯数字化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数字化投入20%的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支持优秀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两化”改造公共服务项目,对于在区内规上工业中开展数字化诊断的服务机构,经认定,给予不高于5000元/家奖励;对于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入围培育类的分别给予50万、30万奖励。对获评省级“未来工厂”、“数字工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入围培育类的给予50万奖励。22 .加快企业绿色化改造。对新能源替代利用和节能改造项目年替代利用量(节能量)达到200吨标准煤
14、(等价值)以上或二氧化碳年减排量达到400吨以上、节水改造项目年节水量达到2万吨以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0%以上,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且设备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最高限额40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200万元、80万元、30万元奖励,同一工厂最高奖励20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省级节水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并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23 .支持“两化”改造技术创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
15、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IOO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市内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装备保险保费,在投保费率2%的上限内按保费的70%给予补偿,同一台(套)装备年保费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奖励。24 .加大对企业认定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给予4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
16、级“隐形冠军”、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和20万元奖励。25 .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带动作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快省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专项基金落地秀洲。26 .强化金融支持服务。争取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2023年,力争全区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2亿元。深化企业“上市100”专项行动与“213秀洲凤凰行动”,培育更多带动作用强的制造业上市公司。27 .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2023年,全区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工业用地向产业平台集聚,产业平台外的工业用地原则上不予供应。配合做好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
17、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建设,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单一工业用地中可突出主导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落实对符合嘉兴市创新型产业用地(MO)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的新建项目以创新型产业用地(MO)供地,对符合产业准入的现有工业项目可办理工改MO等用地手续。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28 .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2023年,全区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4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00亩,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
18、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设备上楼,对经批准实施改造提升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工业(一般通用厂房)容积率下限按照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上浮0.5执行,一般不低于L5,上限放宽至4.0,建筑密度上限指标统一按60%控制。鼓励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对评为市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小微企业园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29 .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省海外引才计划企业申报对象比例达到50%以上。积极推荐、服务人才申报“星耀南湖”领军
19、人才计划,靶向引进制造业领军人才(团队)。实施新时代“秀水工匠”引育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区技能人才总量突破1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突破5万人,实现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和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等两个“35%以上”目标。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实施)抢抓服务业发展新机遇,深入实施服务业招引“三百行动”工作方案,全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强区建设。2023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o30 .落实财政资金保障。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聚焦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行业,2023年安排L66亿元支持服务业发展,其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0.18亿元
20、,支持两街道服务业发展资金0.31亿元,科技发展补助资金0.24亿元,企业股改上市资金0.15亿元,人才及就业等专项资金0.78亿元。31 .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推动嘉兴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嘉兴现代物流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积极创建省、市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对当年入选的上级财政分别给予180万元和50万元补助经费。优先推荐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省、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中,优先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32 .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并购、联合、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强,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和“上市100
21、”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优秀企业列入全市服务业龙头企业名单。支持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企业设备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对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不动产登记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33 .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聚焦科技研发、管理咨询、金融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引育服务业高端人才,结合我区现有人才政策,按照规定给予住房补贴、经费补助等方面优惠政策。对全球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议”,探索实施重要关键岗位人才政聘企用机制。34 .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全面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增值税
22、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现信息服务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全覆盖。加大列入首版次目录产品的推广应用,强化首版次软件奖励和推广应用支持,对被评定为市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市级资金奖励。35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落实市级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生产制造方式转型项目、首台套提升工程等。对软件企业年度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增速在10%以上的,按照市级安排,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市级资金奖励;对首次列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国
23、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企业的,分别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市级资金奖励。36 .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落实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放文旅消费券900万元。对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和资金要素。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申请使用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各类文化创意工作室、非遗传承人、设计工坊、制造类企业等开展文化创意产品设计,鼓励文博单位、文化场馆在现有体制机制下,探索文创产品开发经营模式。鼓励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民营剧团和
24、各类文化演出机构等积极参与旅游景区演艺项目的制作和演出。围绕助推打造主城区文化高地这一目标,出台新的文化产业企业扶持政策,加快文化产业园平台培育,不断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增强整体发展实力。五、交通强区建设政策(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统筹推进交通强省、交通强市、交通强区建设重点项目和任务,积极构建空、铁、水、公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完善高能级的城市现代综合交通网络。以大交通支撑大格局,大交通拉动大发展,打造高水平交通强区,推动高质量发展。37 .增强资金要素保障能力。2023年安排综合交通重大项目资金IL22亿元。争取省、市以上交通运输发展等专项资金1.89亿元、普通公路一般债券0.9亿元。积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秀洲区 贯彻 省市 推动 经济 质量 发展 若干政策 承接 落实 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389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