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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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的精神,以及关于印发V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27号,以下简称立项指南)和关于印发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操作要点)等要求,现就我省口腔种植医疗服
2、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整合制定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一)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根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整合我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D,将原我省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的口腔种植类项目整合修订为15个主项目,清理废止原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不再使用和重复的15个项目,将现行市场调节价的牙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即刻修复术项目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项目。(二)设定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价。我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按照广东
3、省定价目录(2022年)等有关要求,设定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价(见附件1),全省21个地市分为3个价区(见附件2),基准价为第二价区最高指导价,第一价区可在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适当上浮5%-20%,第二价区可下浮0%5%,第三价区须下浮5%20%。各地市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项目要素,在价区范围制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具体价格,要与地区经济医疗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匹配,具体浮动幅度由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说明理由,具体价格制定应在月日前完成。开展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均按上述15个项目进行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二、围绕种植牙全流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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