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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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榕职院综2016)149号关于印发*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为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估和持续监控教学质量运行状况,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经2016年11月17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学院2016年12月14日*学院院长办公室2016年12月14日印发*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为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估和持续监控教学质量运行状况,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督导机构与组成学院的督导机构由院督导室和系(部、院)督导组组成。院督导
2、室是院长直管的教学质量监控机构。系(部、院)督导组由系(部、院)主管,业务上接受院督导室指导。第一条院系两级督导机构分别承担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的日常工作,对院、系(部、院)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跟踪整改。第二条院督导室职责1 .负责制订学院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分析督导工作质量与效果。2 .负责制订理论课、思政课、体育课、实训课、理实一体化课、顶岗实习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3 .组织开展教学环节的听评课活动,突出“导”的功能。坚持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的原则,对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情况进行听课、评课、
3、交流与指导。每学期分别对每位教师组织两名以上督导进行一次以上听课。通过与教师交流,召开听评课情况点评会、教书育人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宣传先进等形式,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4 .开展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环节的专项检查。查阅实习指导资料和备案记录齐备情况;抽查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学生到位以及专业对口、岗位对应等情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计划安排、指导书、任务书等准备情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指导记录和对学生的辅导情况。及时反馈,督促整改。5 .检查学院重要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督促整改。6 .专项调研或检查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教学质量的实训条件、学生工作、教学
4、辅助工作、后勤服务保障等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7 .组织开展院级评教、评学、评管活动。通过座谈会、问卷、学生信息员反馈件等形式分别听取师生和行业企业专家对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教学质量保障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理并延伸调研后向院领导、有关部门、系(部、院)和教师报告和反馈。8 .组织管理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每位信息员每月反馈1次以上信息。每月召开学生信息员例会,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学习氛围、教学秩序、师生交流等。每学年初调整信息员队伍并对信息员进行培训,提高学生收集信息的工作能力。每学年末评选表彰优秀信息员。9 .检查指导系(部、院)督导工作。对照学院目标
5、责任状,考核系(部、院)督导工作。适时开展考察学习先进院校的活动,提高督导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推广系(部、院)督导工作先进经验。10 .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认真听取院领导、处室、系(部、院)、系(部、院)督导组对督导室的工作意见。每个月召开1次院督导、各系(部、院)督导组组长工作例会,开展工作研讨,不断改进督导工作方法。IL做好学院教学督导档案的管理和督导简报的编发工作。第三条系(部、院)督导组职责L根据院督导工作部署制订本系(部、院)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报告工作。2 .深入课堂、实训场所,对本系(部、院)教师(尤其是学生、督导评价排名靠后教师)的师德师风、教
6、学态度、内容、方法、效果以及教学常规、学风建设的情况开展听评课和巡查督促,并及时反馈,跟踪整改和提升效果。每学期对所有在本系(部、院)授课教师每位督导进行一次以上听课。3 .每学年开展学生顶岗(毕业)实习情况调研1-2次,了解合作企业、用人单位和岗位对学生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要求,对本系(院)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4 .检查本系(院)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以及教学运行各个关键环节的工作情况,及时向系(院)党政班子反馈。5 .检查各类教学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跟踪处理结果。对影响教学工作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在调研基础上向督导室及时反映。6
7、 .组织开展本系(部、院)学生评教、教师及合作企业专家评教评学活动。听取各方面对师德师风、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学风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7 .组织开展本系(部、院)教师评学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在期中进行。由任课教师在每个学生阶段性学习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填写评学登记交教研室备查。由系(部、院)督导会同教研室负责组织召开教师评学会议、召开评学班会及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评学结果进行反馈。8 .做好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的督查、指导工作。9 .组织开展本系(部、院)教师听评课,要求做到每位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评课六节以上,且本系(部、院)所有授课教师必须被听评课两次以上(不含督导
8、听评课)。第二章督导员任职条件与职责.第四条院督导室设专、兼职督导若干名。院督导由院长聘任,任期一年,可以连聘连任。院督导因健康原因可以提前提出辞职。督导室若发现院督导有滥用职权等不称职行为,可以提请院长免去其督导职务。系(部、院)督导由各系(部、院)自行确定,报院督导室备案。第五条院督导一般为高职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掌握一定的先进高职教育理论,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恪守督导纪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优秀的行业企业专家。系(部、院)督导以教学指导能力较强的资深教师为主。一般为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实习企业专家。第六条院系督导的职责与基本任务1 .认真学习国
9、家有关高职教育的政策、规定和现代教育理论,熟悉学院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2 .参与院系教学督导制度以及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3 .做好督导工作过程记录并及时将教学质量评价意见提交给督导室(组)。4 .监控教师的教学质量。每位院督导每周听评课一般不少于一次。课后应对教师授课情况、师德师风进行分析、评价,并认真填写听课评析表。督导听课后应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既充分肯定优点,又具体指出若干不足之处和改进意见,并要求任课教师在听课评析表的专栏签字,表明是否接受评价。教师如对评价有异议,可以向督导室(组)直至院长申诉。对学生和督导评价较低的教师,提请督导室会同院教务处、人事处和系(部、院)督导组,采取联合
10、听课的方式加强指导,促其改进。系(部、院)督导根据本单位督导组安排听课评课。5 .加强对院内外实践教学活动(包括现场教学组织、教学秩序、教学效果等)的督导。重点检查实训日志、实训指导书、实训室管理、实训效果并对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实践教学(包括理实一体化课程)的比重应逐年有所提高。6 .联合教务处做好教学运行各个重点环节的检查工作,包括每学期开学初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师到岗情况、师德师风、教师的教案准备、授课计划和教学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教材到位情况等;期中师德师风、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讲评情况以及节假日前后的考勤等;期末各类考试考场纪律情况、平时成绩记录及
11、综合成绩评定情况、考试命题及阅卷情况、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情况以及学生补考工作情况等。院督导的检查以抽查为主。7 .按督导室(组)下达的任务实施专项检查和调研,并及时报告检查调研结果及分析、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8 .行业和企业督导主要负责顶岗(毕业)实习环节的师德师风及教学质量监控。9 .院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时,应向系(部、院)或职能部门进一步核实,并向院督导室提出处理意见。第三章督导工作保障第七条院系督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的权利:1 .院系督导有将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教学质量的问题,向督导室(组)反映并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有建议被督导教师进行教学整改的权利。2 .有随机进入教室和实训场
12、所听课,以及向教师和学生询问有关教学问题的权利。3 .有查阅教师教案、授课计划和教材等教学文件,调阅学生作业和学习笔记的权利。4 .有权对被督导单位或个人提出以下要求:汇报有关情况。为查阅有关文件、档案或资料等提供方便。参加有关会议或教学活动。协助召开有关督导工作的小型座谈会、进行现场调查或个别访问、问卷调查等。被督导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督导员的督导工作,对督导的反馈意见建议应及时作出答复或进行整改。被督导单位和个人如果对督导意见有异议,可以向督导室(组)或院长(主任)申诉,要求复查。督导室(组)应予答复。,第八条在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由院督导室牵头,会同系(部、院)共同进行,每学年进行一次。
13、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系(部、院)负责。教学质量评价意见是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第九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院督导评价(占40%),系(部、院)评价(占30%)和学生评价(占30%)组成,每学期以系(部、院)为单位排序公布。学院对各系(部、院)教学总体评价排名前10%的教师予以表彰;对排名后10%的教师由督导室牵头进行重点教学督导;对连续两次教学总体评价排名后5%且综合评分低于70分的教师,人事处会同所在系(部、院)、教务处、督导室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议,对不宜从事教学工作者,调整其工作岗位。第十条院外聘督导参加院内理论课、实践课督导按实际课时和职称参照院内外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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