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场到城市国有农场变迁中的产权交易和身份配置 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浅析.docx
《从农场到城市国有农场变迁中的产权交易和身份配置 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浅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农场到城市国有农场变迁中的产权交易和身份配置 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浅析.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摘要城镇化是土地产权和个体身份重新配置的结果。本文提出“产权体制”概念,以指在产 权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非正式合作关系。城镇化过程中的产权体制包括两个重 要的范畴一一土地产权和身份产权,二者处于动态的配置和互动状态之中,城镇化通过产权 的交易和配置逐步推进。基于Z省S市国有农场G的案例,本文提出了以产权体制解释城 镇化过程的路径。国家通过产权配置推动城市化和经济发展,而农场职工、村民等不同主体 则希望通过资源交换和权益让渡等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城镇化是对原有基于土地和身份产 权、社会组织方式所建立的产权体制的解构和重构。国有农场变迁的不同阶段反映了土地产 权权属及身份权利分配的博弈过
2、程,也折射出“单位制”组织的改革发展历程。关键词国有农场;城镇化;产权交易;身份配置;产权体制一、研究问题城镇化是社会组织方式的变化,其核心在于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土地作 为城镇化发展的关键要素,暗含着从集体土地到国有土地的转变过程。20世纪90年代以来, 房地产市场化和土地招拍挂制度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和土地开发效率,形成了 以土地发展为导向的城市治理结构(于洋,2019)o有关城市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城市发 展的制度安排、治理结构的组织架构和行为特征,以及城市发展联盟的形成(Wu, 2003; 何丹,2003; Zhang,2002)o城市经济学研究中有两个较为重要的
3、理论一一增长机器(growth machine)理论和城市体制理论(Urbanregimes),用以分析不同的城市主体如何组成不同的 增长联盟或建立非正式的合作关系,以土地的开发利用等多种方式推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 政策的实施(StOne, 1989; Logan & Molotch, 1987)斯通丰富了 “城市体制理论”的相关 研究,按照体制的目标和特征等将城市体制分为四种类型:维持型(maintenance Orcaretaker regimes)s 发展型(development regimes)、中产阶级进步型(middle-class progressive regimes)、 低
4、收入阶层机会扩展型(low-classopportunityexpansionregimes)。“体制”是一种组织形式, 其中发展型体制特指政府和城市商业精英间建立的非正式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对土地资源的 运作和开发等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促进经济增长(Stone, 2008)这一模式可 用于思考推动中国城市化的方式,城市发展动力中国家力量、市场力量、社会力量三者是何 种关系,以及不同配置方式对于城市空间的构筑和治理结构变化的影响。土地利用转型是城镇化的必然结果,这一过程中土地权属关系的变化以及不同参与者的 互动关系推动着该区域社会的发展与重构。土地产权的制度安排是重新界定权属的配置过
5、程,涉及不同主体的产权交易和利益分配。已有的社会学研究关注土地集体产权中的社会性 合约建构、产权博弈中的追索权、关系产权等议题(折晓叶,2018;臧得顺,2012;曹正汉, 2008;周雪光,2005;周其仁,2004),不同于经济学学术传统中强调产权的“排他性”“独 立性”和“边界清晰”(Hart, 1995; Coase, 1960; DemSetZ, 1983)。在中国的产权实践过 程中,许多方面含糊不清,留有解构和建构的空间,如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戴红帽子”, 珠三角农村地区产权改革中的“外嫁女争议”,浙江城市开发中出现的“以土地换社会保障” “土地换股权”等模式都是如此。一方面,这
6、些经验事实表明,土地/社区集体产权并非基 于市场或正式的合同约制达成的产权共识,而是一种社会合约性产权,常以非正式的合作方 式协调、处理土地权属等免杂问题;另一方面,“土地换社保或股权”的方式是基于土地产 权的资源交换和权益让渡,实则是一种身份产权的重塑(王庆明,2019),不同主体的身份 在特定的关系结构中得到形塑和界定。对于许多产权交易而言,相互之间的默契、理解和社 会期待是一种比法律协议、正式合同更为有效的关系建立方式。这一路径中呈现多元产权结 构并存互融的特征,产权主体的互动、行动策略以及国家的强力干预建构出产权演化的多重 逻辑。以往研究大多关注城市化过程中的城中村变迁和单位制解体后的
7、社区构建。前者是村落 集体与城市的博弈与土地转型,后者基于企业契约的合同解除并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物业小区 兴建与社区建设,二者展现了城市化中农村与城市的两个维度。在该连续统中,国有农场处 于中间位置。从土地利用的角度看,农场是农村;从身份的角度看,农场是城市或单位制社 会。国有农场的变迁反映了土地利用转型,而其单位制解体的过程也反映了组织方式的变化 和个体身份的重构。因此,农场变迁提供了分析中国社会转型的第三种视角。在国有农场从 建立到转型的过程中,“产权模糊”在其发展初中期提供过成功的经验,农场组织和农民集 体合作建场,集体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入农场,农场赋予了村民单位职工的“身份”。基于土 地的
8、非正式互惠合作推动了农场以及该区域的生产发展。这一产权模糊交易的过程体现了产 权主体为达到某一共同的预期和目标所结成的“联盟”。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城 镇化,国家推动产权明晰与效率优先的市场机制的建立,导致农场和农民集体合作关系被打 破。农场土地产权权属发生变更,原有的产权秩序被新一轮的产权制度安排所置换,引发了 土地产权的追索和利益分配的博弈;农场改制造成职工集体下岗,引发了身份产权的重新配 置和社会组织方式变化,加剧了农场后期改制中出现的诸多实践难题。这给我们提出一系列 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农民集体和农场组织通过何种产权安排(土地产权和身份产权)推动 农场的生产发展?农场改制中的产
9、权交易和身份配置是如何发生的?农场改制后如何导致 农民土地失权和身份失权?以上述问题为指引,笔者在斯通所提出的“发展型体制”上加以推进,发展出“产权体 制”的概念,来分析中国城镇化过程。”发展型体制”强调组织间对于土地利用的非正式合 作关系和运作安排,“产权体制”则指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非正式合作 关系,以互惠交易为核心而联系整合0农场组织的身份控制权和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在产 权交易中不断变化,而农场和农民集体在资源交换和权益让渡的基础上建立了非正式的合作 关系。一个产权体制需要将产权主体和涉及产权的各个组成部分融合在一起,并建立一种类 似于“联盟关系”的非正式制度安排。这一
10、关系在确定产权安排、协调产权利益分配上具有 重要作用,因此可以把产权基础上的关系、交易和实践看作完成整体目标的动力机制。笔者 于2018-2019年对Z省S市国有农场G进行实地调研,访谈对象包括农场员工和下岗职工, 街道政法办、综合办工作人员,社区党委书记、委员和自然村原村民,主要关注城市开发中 农场土地利用转型和区域变迁。资料分析采用“情境分析法”(王宁,2007),通过了解当事 人所处的具体情境来理解主体的所思所想和行动逻辑,同时联系事件发生的社会情境和时代 背景,探究城镇化过程中农场变迁的土地与身份产权交易。二、“产权体制”:产权安排与城镇化的逻辑关联(一)文献回顾城市体制理论产生于20
11、世纪80年代,由费恩斯坦夫妇提出,用来分析二战后美国城市 空间中的权力结构和资源博弈(FainStein & Fainstein, 1983)0埃尔金在此基础上发展了这 一分析范式,认为城市体制形成于市场力量和正式制度的动态联盟关系中(EIkin, 1985)。 最后,斯通进一步完善了城市体制的演化历史分析。他通过研究亚特兰大四十多年来的城市 治理与政治,解释了这一体制的稳定性和内部运作机制,将这一理论逐步完善,并成为城市 政治经济学的典型理论(Stone, 1989)。不少研究者对“城市体制”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形 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即城市体制是一种公私合作的制度安排,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合作联
12、盟 关系及其运作方式对城市的发展发挥持续性的支撑作用(MOSSberger& Stoker, 2001)。城 市的发展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和谁合作,以及如何通过合作形成相对稳定的管治结构 (StOne,1989)。城市体制的性质由参与者控制的资源和互动关系所决定,而斯通所提出的“发 展型体制”则通过改变土地的利用形式促进经济增长。这是一种建立在社会期待和相互理解 基础上的非正式合作关系,将不同的主体身份和土地资源配置在一起,实现城市整合发展。 一方面,城镇化是土地资源运作、产权变更的背景和动力;另一方面,土地利用和产权的制 度安排又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要素。针对产权安排与城镇化的逻辑关联,有两个
13、脉络较 为重要,其一是土地利用转型(由农业用地向城市用地转化),其二是土地产权交易过程中 人的身份配置及社会组织方式的变化(从集体到个人的转变)。中国的土地产权制度能否适应现实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和效果 (熊启靖、过建春,2017)。它允许国家控制空间和人的重新划分,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类型 的商品:在不同市场中可交易和不可交易的,可使用和不可使用的,以及生产、建设、农业 用地等不同的功能.这种划分构成了近二十年来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基础,而土地征用的过 程被视为土地使用的理性化过程,即国家通过对土地进行理性规划,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经 济价值(TOmba, 2017)o有学者指出
14、,近年来城镇化的加速发展恰恰发生在含糊不清的农 地转让权的限制下(周其仁,2004)。这一权属关系经历了从集体产权到国有产权,从模糊 到清晰的变化过程。在国家的强力干预下,产权演化为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可能权利和分离 具体权利的权能(刘守英、路乾,2017)o这意味着新一轮的产权制度安排打破了原有的土 地集体产权秩序和利益分配结构。按照法定意义,以往存在于乡村社会中的“集体产权”的界定是一种高度抽象的“集体 所有权”形态。权利主体高度模糊,难以体现为村集体成员的个人所有还是集体组织的法人 所有(孔祥俊,1996)。因此,从产权的社会视角出发,学者们将其理解为一种“社会合约 性产权合约是非正式的,
15、建立在社会期待之上,嵌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包含观念和道 德的力量,是集体成员互惠行动的产物(曹正汉,2008;申静、王汉生,2005;折晓叶、陈 婴婴,2005;周雪光,2005)。基于土地产权的社会性合约背后反映的是一种集体的迷思, 类似于涂尔干所提出的以集体意识为基础而发展出的社会团结与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涂尔 干,2019/2001 )0由此,城镇化过程中的产权变化成为一种摆脱共同体的过程。农民的生存 与发展不再依附于集体土地,原有村庄社区的关系状态被打破,导致了的社会联系弱化和共 享的社区归属感消失,而个体也失去了一种共同的身份。城镇化过程中的产权实践表明,社会性合约与身份关系能够在产
16、权界定中并存互融。社 会性合约的缔结可以理解为在经济原则和互惠交换基础上的产权交易与合作。它规定各主体 的权利关系并协调集体产权的利益分配。交易者投入土地成本、社会期待、信任风险,关注 预期收益和互惠承诺的兑现。在城镇化过程中,产权的变化包括土地权属关系的变更,也包 括基于土地集体所有权向就业权、身份权和福利权转化的权益让渡。当交易者从一种关系向 另一种关系转变时,他们的身份也向另一种身份转变(蒂利,2008),而身份影响资源占有 和产权界定(刘世定,2003;王庆明,2019)因此,产权交易中的个体必须享有合法性的 身份来源才能主张权利和分配利益,而交易过程中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性身份也在不断转
17、换。 产权交易是在相互依赖与合作的基础上的产物,是当事人之间配置资源、改变权利的互动过 程。通过比较交易成本与利益分配的差异,双方以非正式的互惠方式协调资源的配置比例, 包括对预期的收入和资源占有及使用情况等权利关系进行认定。这一过程可能存在信息不对 称的情况,会导致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引起交易过程中的讨价还价、身份权利的不对等配置 以及事后追索(张静,2005;折晓叶,2018)。从城市体制理论和城市化过程中的产权实践可以洞悉城市发展的资源配置和身份转换 过程。中国土地产权的制度安排不仅是对土地空间的划分,而且嵌入特定的身份关系结构中。 个体身份附着于人与土地、人与组织的关系之上,而这种身份关
18、系被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产 权变迁和社会组织方式变化所形塑。土地集体产权作为一种“社会性合约”维系着集体的生 存发展,而“集体化”的组织形态又成为一种关系机制。产权的社会建构逻辑指出“产权是 一种社会性合约”,在市场合约不完备但制度环境稳定的情况下,可将其看作特定行动关系 协调的产物,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和谐秩序。但是,城镇化过程中产权的交易和再配置打破了 原有的合约关系和产权秩序。从国家的角度看,这是一种明晰和厘清产权的运作策略,而从 农民集体的角度看,这是一种可“讨价还价”的交易。日益复杂的地权结构使产权主体间的 权利关系变得日益明确起来。产权的多元性和流动性日益消解了社会合约性产权背后的集体
19、预设。当依靠行政力量改制或者推动城镇化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这意味着一种新 的产权秩序和基于个人的组织方式正在形成。这一过程涉及土地产权交易和个体身份的重新 配置。土地产权和身份产权都发生了变化,并从不同维度呈现城镇化发展的特点。这回应了 城市体制理论的基本关切,即以何种方式推动城市的发展。(-)分析范畴与理论推进城镇化过程暗含着从集体土地到国有土地的产权交易过程,以及附着于土地关系上的身 份变迁和社会组织方式(从集体到个人)的转变。本文以城市开发中国有农场土地利用转型 和体制变迁的案例为基础,分析农场区域内城镇化过程中的产权制度安排和组织方式变迁如 何影响该区域发展。中国的新型城镇化过
20、程是资本、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自由流动和重新配 置的结果,而城乡土地资源是影响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力量(涂圣伟,2017)o 一般意义上, 产权的制度安排与城镇化的关系可以从两条解释路径进行分析,即土地产权的交易和身份产 权的配置。首先,从土地集体产权转变为国有产权是土地征收、产权变更的过程,而且包括 以共享土地关系所达成的合约性产权秩序的破裂。这种社会性合约建立在共同的社会期待之 上,其背后所蕴含的“集体”(包含集体土地、集体意识、集体生活状态)的组织形式也在 产权交易中得到消解。因此,土地产权的变化折射出土地城镇化的过程以及农村/城中村社 区向城市社区的转变。其次,集体成员的个体性身份在产权交易
21、的关系结构中也发生了变化。 在农村,只要个体仍属于村庄集体成员,其产权关系和权利就不会被改变。但在城镇化过程 中,土地集体产权的边界被打破,集体形式也随之改变。个体从传统的共同体中脱离出来, 成为各种风险、权利、责任的最基本的承载者(王小章、冯婷,2014)o长期以来,学界对 于产权研究中土地产权和身份产权的理解颇多,但仍然存在一个问题,即产权制度安排中土 地和身份产权的运作与变化如何助推城镇化发展。基于此,本文将“发展型体制”这一概念 加以延伸,提出“产权体制”概念,试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厘清产权安排与城镇化发展的逻 辑关联。“产权体制”是指产权范围内各主体为有效协调产权利益分配、实现自身受益
22、最大化 的一系列非正式制度安排,隐含着土地产权和身份产权的交易与配置,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基 于产权的制度安排、资源权利的配置和互动关系。一方是形式上的产权主体,掌握产权的所 有权利,但并不能最大限度发挥产权的生产价值,对于产权的利用极其有限。另一方是拥有 象征性资源和权力的组织。双方以产权让渡和权益交换的非正式合作方式来挖掘产权的最大 化价值,实现产权再分配,在二者利益的共同作用下,形成新的产权秩序和安排。“产权体 制”并不能解决一切产权问题。产权的交融隐含着模糊性,相互间的合作与稳定关系是为了 适应其所处的环境。“产权体制”的形成有两个条件:一是产权资源(实现产权交易和资源 交换的前提条件);
23、二是合作(需要促进充分的合作与协调使不同主体达成共同的社会期待 和承诺),而合作的基础是互相依靠,以共同增强产权价值。合作的形式有多种,可能会产 生,搭便车,等问题,但在某些条件下合作行为也伴随着工具理性和情感因素。因此,通过 互惠交易方式而形成的关系才能持续稳定。伴随土地和身份产权的变更、组织方式的变化,城镇化过程中原有的产权制度安排被打 破。本文特别关注农场与农民集体的合作关系,在资源交换和共同生产的情形下产权如何分 配,以及如何建立新的产权安排推动农场发展。产权形式中从集体产权变为国有产权,社会 组织方式由集体变为个人,从不同属性的搭配中(见表1)可以看到不同社会事实中产权状 态和组织方
24、式的差异。这些差异代表着转型变革中的不同路径和发展逻辑。从农村/城中村 社区向单位制社区发展,其最大变化在于产权形式的转变,而向街居制社区发展,发生的变 化则不仅在于产权形式的变更,而且包括原有的集体产权背后预设的“共同体”形态的消解。 同理,企业或组织的产权发展逻辑也是如此。从农村到城市的城镇化过程包含产权形式和社 会组织方式的变化,而集体与国家的产权交易过程又涉及土地权属变更、产权利益分配结构 的变化,以及个体身份的重新配置。不同的产权形式反映的是产权与环境的关系。这一关系 结构的转变一方面带来了产权权属和秩序的变化,另一方面也引发了身份权利和组织方式的 变化。因此,从土地产权和人的组织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从农场到城市国有农场变迁中的产权交易和身份配置 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浅析 农场 城市 国有 变迁 中的 产权交易 身份 配置 农地 产权 制度改革 农村市场 经济发展 浅析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314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