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12月发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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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的通知财资(2023) 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 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 央管理企业: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法律法规,我们对2023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和使用管理方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 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财政部应急部2023年11月21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目录第一章总则其次章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第一节
2、煤炭生产企业其次节非煤矿山开采企业第三节石油自然气开采企业第四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第五节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第六节交通运输企业第七节冶金企业第八节机械制造企业第九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第十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第十一节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第十二节电力生产与供给企业第三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监视 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 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看法、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 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
3、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23) 23号)等,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 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自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 品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 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给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企业)。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依照规 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 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筹措有章。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落实企业安全 生产投入主体
4、责任,足额提取。(二)支出有据。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据实开 支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S)管理有序。企业专项核算和归集安全生产费用, 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四)监视有效。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的内外部监视机制,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报告。第五条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可由企业用于以下范围的支 出:(一)购置购建、更新改造、检测检验、检定校准、运 行维护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依照“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规定投入的安全 设施、设备;(二)购置、开发、推广应用、更新升级
5、、运行维护安 全生产信息系统、软件、网络安全、技术支出;(三)配备、更新、维护、保养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 援器材、设备支出;(四)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含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所 需应急救援物资储存、人员培训等方面)、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培训、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与安全生产 直接相关的法定保险支出;(六)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安全评价)、评审、咨询、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 制修订、应急演练支出;(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其次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第一节煤炭生产企业第六条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
6、活动。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的基本建设煤矿,依照本节规定提 取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第七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 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 压矿井吨煤50元;(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繁杂、极繁杂矿井, 简单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三)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四)露天矿吨煤5元。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 令第8号)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方法(煤安监技装(2023) 9号)的规定;矿井冲击地压判定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应 急管理部令第8号)和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安监 技装(2023) 8号)的规定;
7、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执行煤 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和煤矿防治水细则 (煤安监调查(2023) 14号)的规定。多种灾难并存矿井,从高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第八条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综合防突措施支 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 出区域和局部预计、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等两个“四位一 体综合防突措施,以及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 出防治试验室等支出;(二)冲击地压矿井落实防冲措施支出,包括开展冲击 地压危险性预计、监测预警、防范治理、效果检验、安全防 护等防治措施,更新改造防冲设备和设施,建立防冲试验室
8、 等支出;(三)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支出,包 括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顶板、供电、 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难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 智能化建设,实施矿压、热害、露天煤矿边坡治理等支出;(四)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紧急避 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设施设备支 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 命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 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五)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六)安全生产检
9、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七)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A)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 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九)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煤矿智 能装备及煤矿机器人等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十)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十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十二)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其次节非煤矿山开采企业第九条非煤矿山开采是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 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回采、 闭库等有关活动。第十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矿产量, 于月末提取
1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 吨15元;(二)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S)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3元,地下矿山 每吨8元;(四)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 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2元。上款所称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 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地质勘探单位按地质勘查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2%,在项 目或工程实施期内逐月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第十一条 尾矿库运行按当月入库尾矿量计提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4元,四等及五 等尾矿库每吨5元。尾矿库回采按当月回采尾矿量计提企业
11、安全生产费用, 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 吨L 5元。第十二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 下支出:(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 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支出, 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 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防冒顶片帮设备、机电设备、 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等支出;(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紧急避 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设施设备支 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支出,
12、应急救援技 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命和紧急避难设 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 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机械化、智能化建设,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 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智能 化、机器人等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A)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13、、检定校准支出;(九)尾矿库闭库、销库费用支出;(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 品支出;(十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十二)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第三节石油自然气开采企业第十三条 石油自然气(包括页岩油、页岩气)开采是 指陆上采油(气)、海上采油(气)、钻井、物探、测井、 录井、井下作业、油建、海油工程等活动。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参照陆上采油(气)企业执行。第十四条 陆上采油(气)、海上采油(气)企业依据 当月开采的石油、自然气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 用。其中每吨原油20元,每千立方米原气7. 5元。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海油工程 等企业
14、依照项目或工程造价中的直接工程成本的2%逐月提 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工程发包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 并及时向工程承包单位支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石油自然气开采企业的储存油、地下储气库参照危险品 储存企业执行。第十五条 石油自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 以下支出:(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 “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油气井(场)、 管道、站场、海洋石油生产设施、作业设施等设施设备的监 测、监控、防井喷、防灭火、防坍塌、防爆炸、防泄漏、防 腐蚀、防颠覆、防漂移、防雷、防静电、防台风、防中毒、 防坠落等设施设备支出;(二)事故逃命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及维护
15、保养 支出,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应急救援 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 能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 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 备的推广应用支出;(A)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九)野外或海上作业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
16、急药品 支出;(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十一)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第四节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 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井巷工程、矿山建设参照建设工程执行。第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依 据,于月末按工程进度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 准如下:(一)矿山工程3. 5%;(二)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三)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四)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 工程2%;(五)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马路工程1.5%o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
17、价应当包含并单列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方法实施前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并签订合 同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依照原规定提取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工程开 工日一个月内向承包单位支付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总包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分包工程开工日 一个月内将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 监视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工程竣工决算后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退回建 设单位。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 下支出:(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 “
18、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系统、洞口或临边防护、高处作业或交织作业防护、临 时安全防护、支护及防治边坡滑坡、工程有害气体监测和通 风、保障安全的机械设备、防火、防爆、防触电、防尘、防 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难等设施设备支出;(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 事故逃命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工程项目安全 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安全评价)、
19、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 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 备的推广应用支出;(A)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十)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第五节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其次十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是指经批准开展列入国家 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目录 物品,以及列入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品直接生产和聚积保存的 活动(不含销售和使用)。危险品运输适用第六节规定。其次十一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
20、 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 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IOOO万元的,依照4. 5% 提取;(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 分,依照2.25%提取;(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 依照。55%提取;(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依照0. 2%提取。其次十二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 用于以下支出:(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 “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 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 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
21、、中和、防潮、防雷、防静 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 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 警系统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 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 备的推广应用支
22、出;(A)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十)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第六节交通运输企业其次十三条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城市 轨道交通、水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 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铁路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 和国铁路法规定的铁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城市轨道交 通是指依规定批准建设的,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 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 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 舶为工具的经营性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过驳、仓储; 管道运输是指以管
23、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其次十四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 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一)普通货运业务1%;(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别货运业务1.5虬 其次十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 支出:(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 “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 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 等支出;(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 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 统、电子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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