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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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说明湖南省第二测绘院2022年9月一、项目概况2二、标准制定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5三、主要试验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13四、采用标准的协调借鉴14五、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14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16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16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17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17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来源2022年4月1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关于下达2022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1批增补立项计划的通知(湘市监标(2022)44号),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被列入2022
2、年度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1批增补计划,为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科研与标准项目,编号2022Bo7。编制经费来源于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财政补助经费和湖南省第二测绘院自筹经费。本标准由湖南省第二测绘院编制。(二)制定背景与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7年1月9日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提出要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指出要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范围。2021年7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指出,为全面摸清全国补充耕地潜力状况,推进
3、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实施,决定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是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现耕地“进出平衡”政策的重要性基础工作。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对合理组织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国家要求,此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对象仅限于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和裸土地四种地类,而我省涉及四种地类的图斑数量及面积均较少。为进一步明确符合我省实际的耕地后备资源内涵、调查方法、评价内容和指标,保证我省耕地后备资
4、源调查评价任务能够顺利实施,同时统一各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标准,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2022年度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由湖南省第二测绘院承担。本标准的立项发布,有利于统一我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标准,规范我省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时序,进一步明确耕地后备资源的内涵、调查步骤和方法,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土地整治活动的科学发展和制定耕地保护政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三)主要工作过程1、立项阶段。本标准的研制工作最早启动于2022年1月。根据自然资办发(2021)47号文要求,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正在开展。为摸清我省耕地补充潜力状况,查清耕地后备
5、资源面积、类型和分布情况,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库,筑牢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实施的基础,今年1月至2月,成立了标准制定队伍,收集有关资料,对前期开展的工作进行梳理、分析、研究,正式启动本标准的研制工作。2、初稿编制阶段。今年3月至6月,在原国土资源部TDT1007-2003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文件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总结历次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省级技术支撑经验,结合湖南实际,确定本标准的基本框架。经过实地调研、专家咨询以及内部研讨,于4月形成初稿。通过院内部进一步讨论修改完善后,于6月初步形成标准讨论稿。3、意见征求阶段。今年7月至8月,征求省农业
6、农村厅、省林业厅和省水利厅等有关领域专家咨询意见后,形成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4、征求意见稿审查阶段。2022年9月15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领域专家,对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拟于今年10月至11月,采取会议、发函、网上公开等方式广泛征求相关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对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评审。拟于今年12月,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四)批准单位、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批准单位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起草单位为湖南省第二测绘院。湖南省第二测绘院是直属于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7、负责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全省卫星遥感影像统筹技术应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卫片执法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的技术性工作,是全省自然资源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本标准编写组项目负责人为曹仕,主要起草人包括:二、标准制定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一)标准制定原则本标准制定遵循“标准衔接、政策符合、技术统一”等原则。一要考虑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衔接。注重与自然资源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部征求意见稿”)以及其他行业标准的衔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协调性以及数据统一性。二要结合我省实践经验。立足于我省本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结合我院
8、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撑经验以及实地实践经验,编制适合我省实际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三要注重标准编写的技术规范性。编写过程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做到科学、严谨、实用。四要突出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参考历次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经验,结合当前国土变更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工作,标准编制充分考虑实用性与可操作性。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对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流程、调查方法、数据库建设等内容,进行全方位规定。五是注重标准的前瞻性和先进性。本标准的制定在确定评价对象以及评价指标时,既考
9、虑了我省实际现状,满足当下阶段的工作需求,也考虑了未来我省耕地保护的战略重点,以满足对耕地保护的新要求。(二)标准确定依据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参考借鉴了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以此作为相关术语和定义、工作内容和调查方法等的确定依据。确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2)自然资源部农村农业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
10、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4)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20号)3、国家标准(1)自然资源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3)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4) GB/T33469-2016耕地质量等级4、地方标准DB43/T213湖南省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5、行业标准(I)HJ781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2)NY/T1221
11、.2土壤检测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3)TD1007-2003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4)TD/T100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三)标准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结合我省实际需要编写本标准文本,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工作准备、内业处理、外业调查、宜耕性评价、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整理,共计十章,及五个针对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过程的规范性附录和一个资料性附录。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1、适用范围本部分明确了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适用主体,突出了标准对耕地后备资
12、源调查全过程的技术指导作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列示了本标准中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两部国家标准、一部地方标准和三部行业标准。其中“部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是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相关术语与定义参考的重要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行业标准,是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的技术基础;另外,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涉及土壤样品采集、评价指标检测等工作,引用了多项与此相关的行业标准。通过引用此类文件,使标准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同时也避免了相同内容不必要的重复书写。3、术语与定义本部分明确了五个术语和定义,主要包括耕地后备资源、可开垦土地、可复垦建设用地等通用性术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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