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工作培训材料.doc
《低保工作培训材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低保工作培训材料.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低保工作培训材料一、新增低保的申请审批 (一) 申请审批程序过去:十步流程。户主申请村(居)受理村(居)调查村(居)组织听证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区县审批张榜公布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现在:八步流程。户主申请乡镇受理乡镇组织调查核实乡镇组织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县审批前公示作出审批决定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四个变化: 1.十步变八步。三榜公布变审批前公布。 过去:是三榜公布,村(居)听证评议后在村居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后在政府张榜公布,区民政局审批后再张榜公布。存在的问题:申请人认为只要村上张榜公示了就应该享受低保,如果镇上审核或区上审批未通过,申请人会误认为是政府不作为,故意刁难,甚至还会误认为
2、是关系不到位或未请客送礼等。 现在:实行区上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前进行公示,确保群众监督和审批结果的一致性,避免群众误解,提高公信力。2.村(居)受理和调查变乡镇受理和调查。过去:新增低保是委托村(居)受理和调查,由村(居)启报。现在:明确乡镇是责任主体,由乡镇负责受理和调查。村(居)民委员会只是受申请人委托代为递交申请,由乡镇(街道)启报。3.听证评议变民主评议。过去:听证评议是由村(居)组织村民代表参加,申请人在评议会上说明自己的家庭相关情况,参评人员根据申请人说明的情况和对申请人家庭情况的了解进行无记名投票,决定是否上报申请人享受低保。现在:民主评议由乡镇组织村(居)低保评议小组人员参加
3、,村居低保评议小组人员由村居社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组成人员30-40人,每次参加评议人员不得少于15人,村民代表可轮流参加也可由申请人所在社的代表参加。申请人在评议会上说明自己的家庭相关情况,低保调查人员就所调查的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等相关情况作说明,参评人员根据申请人和调查人说明的相关情况,以及对申请人家庭情况了解进行评议,评议申请人和调查人说明的情况是否真实。参评人员全部认可的,视为调查结果真实有效。参评人员有不认可的,应当写明不认可的原因。调查人员就不认可原因进行再次调查核实。申请人对评议结果无异议的,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上签字确认(样表1);有异议的,
4、须提供新的证明材料,镇政府将再次调查核实。听证评议更多趋向于民主决策,表决确定保障对象。民主评议更多趋向于听取群众意见。作为核实经济状况的一个环节。4.纸质件审批变网上审批过去:区民政局接到乡镇递交的低保申请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抽查,并根据抽查了解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上进行审批。现在:镇上将已调查评议后的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录入低保系统,在低保系统里提交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在接收到乡镇低保申请审批信息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抽查,对抽查结果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决定审批的申请人家庭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再进行审批。(二)申请审批的时间过去:农村低保的报批
5、时间为每年一报,城镇低保的报批时间为每季度一报,一般在每年10月前各村(居)完成所在村(居)的新增人员的申请、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和张榜公布,报镇审核,镇上将审核公示后的材料交区民政局等待审批。现在:农村低保的报批时间为每季度报批,城镇低保的报批时间为每月报批,根据区低保中心的日程安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今后我镇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时间安排如下:1.接收低保申请的时间:每季度首月的110日。 2.入户调查时间:首月的11日至30日; 3.民主评议和审核时间:次月1日至15日; 4.信息录入提交区民政局审批时间:次月的16日至25日;5.区民政局接收申请入户抽查和决定审批时间:次月26日至末月的1
6、0日;6.审批前公示时间:11日至19日为;7.区民政局正式审批时间:20日至28日。 说明:二季度因之前未明确时间安排,所以接收申请的时间延至了4月30日,入户调查的时间从5月5日起至5月15日才结束。从三季度起,社会事务办低保工作时间安排将按以上执行,请各村居向群众作好宣传解释工作;(三)申请人提交申请1.实行居住地申请。过去:申请人在户籍地申请,要求其居住地与户口应一致,因拆迁安置等特殊情况造成户口暂时无法迁移的,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申请。其结果最终还是居住地申请。现在: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居住地应当是有固定住所且连续居住3个月(含)以上的住地。连续居住不到3个月的在户籍
7、所在地提出申请。实行居住地申请,便于基层调查核实,避免低保对象长期人户分离难以动态管理。特殊情况: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特殊原因未居住在一起的,其家庭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居住地提出申请。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本人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年龄阶段要提供丧劳证明(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患重大疾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期的大病诊断书和病历复印件),夫妻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18岁以上的在校学生要提供就读学校证明,长期卧床不起和失踪3年以上要提供村居证明(并附5户以上的邻居签字),城镇的要提供近3个月的水电气发票等等,以及其他相关的
8、证明材料。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除提交以上相关资料外,还应填写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样表2),同意区民政局和所在的乡镇向所有涉及到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家庭的财产和收入状况,并签上申请人和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拇印。(四)低保保障标准去年: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2220元/年,城镇低保的保障标准为330元/月。现在: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2400元/人/年,城镇低保的保障标准为350元/人/月。意思就是农村人均年收入不足2400元的,补足2400元。如张三(农村家庭)有2个人,家庭年收入为2500元,根据低保保障标准24002=48
9、00,减去家庭收入2500元,此家庭年补差标准为2300元。有这样一些家庭,因家庭成员生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重病人员从此又经常生病住院,但家庭的收入又超过了低保保障标准,不能申请享受低保的,可申请重病人员个人纳入民政的特殊困难家庭(每年9月份向所在的村居申请,由村居审核评议后交社会事务办。享受的政策:一是资助参加医保;二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就是和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政策一样,生病住院医保报账后,自费部分在医保报账范围内的,又按比例报销)(五)家庭成员的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应是具有本市户口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三个条件:本市居民;具有法定赡(扶、抚
10、)养关系;共同生活。主要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未婚子女和因病因残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3个月以上的人员。过去:更多强调的是户口。现在:主要是依据是否具有赡(扶、抚)养关系。如正常的三口之家,夫妻加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无论是否在一起居住,无论是否一起生活,均为低保认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起申报,一起保障。特殊情况: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2.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低保 工作 培训 材料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293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