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QCSGYNPG41003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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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SG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标准2014-10-31实施2014-10-31发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Q/CSG-YNPG410035-2014前 言为规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电气工作票的填写规范、执行流程和管理,使工作票在现场工作中起到保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的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结合云南电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业务指导书。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易志生统一编号。本指导书主要起草人:王纪渝、朱雁斌、熊超、沈龙、王科鹏、
2、孙斌、赵永泉、陈品文、马力、周伟、刘譞、吴勇、孙二双。本指导书主要审核人:王文、蔡晓斌、刘兴明、段荣华、冯彦钊、周丹。本指导书由薛武批准。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目 录前言I目录II1.业务说明12.适用范围13.引用文件14.术语和定义25.管理要点46.流程步骤及说明57.附录47附录A:变电站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49附录B:线路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53附录C:工作票回顾检查流程58附录D: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61附录E: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63附录F: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65附录G: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66附录H:线路第一种工作票68附录I:线路第二种工作票70附录
3、J: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71附录K:线路工作接地线装拆记录表72附录L:二次设备及回路安全技术措施单73附录M: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75附录N: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76附录O: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77附录P: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78附录Q:变电工作间断续表79附录R:线路工作间断续表80附录S:线路重合闸投、退续表81附录T:紧急抢修单82附录U:班(站)工作票检查记录表84附录V:工作票合格率、规范率统计表85附录W:工作票装订封面86附录X:工作票不合格、不规范判据87附录Y:填写示例89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1. 业务说明本业务指导书是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
4、工作票管理规定(Q/CSG211006-2014)、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42004)和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Q/CSG 1 00052004)的要求,并在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修订)(QB/YW206-01-200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项业务统一规范策略为“省内统一”,各单位按照此业务指导书执行。2.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云南电网公司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设备和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改扩建及线路跨越等工作。2.2. 在云南电网公司从事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设备和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
5、、施工、生产管理等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业务指导书的规定。2.3. 云南电网公司所属电厂电气设备的工作视为变电站工作,应严格按本业务指导书执行。2.4. 云南电网公司系统人员在用户电气设备上从事非电力营销工作参照本业务指导书并结合用户单位有关规定执行。3. 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南方电网公司(Q/CSG211006-201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电气工作票技术
6、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42004)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Q/CSG 1 00052004)110kV 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Q/CSG2 10022008)云南电网公司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实施业务指导书4. 术语和定义4.1. 电气工作票: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或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工作签发、接收、许可、监护、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间断、增加工作内容、终结等手续的书面依据。4.2. 工作票会签人:双签发时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也称为工作票会签人。变电站工作票的会签人应
7、为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或变电管理部门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线路工作票会签人应为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会签时应核实工作票签发人与工作负责人是否经生产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变电站工作票的会签人还应核实工作任务是否在“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范围内。4.3. 专责监护人:指由工作负责人指定,不参与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成员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任人员。4.4. 工作班人员:指所有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包含参与工作的厂家人员、吊车驾驶员等外协人员)。4.5. 小组负责人:在线路工作中,工作负责人根据“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制定的小组工作负责人。4.6. 外单位:指与设备所属
8、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行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设备、设施检修工作单位或基建施工单位;当设备产权与运行维护权相分离时,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不视为外单位。4.7. 外协人员: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员。4.8. 运行维护单位:指公司系统负责输变电设备、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的部门,如变管所(分局)、输电所(分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等;其中存在委托运行维护关系的是指受委托方,如运检站。4.9. 双签发:指外单位人员在线路或变电站进行工作,工作票经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工作票签发人会签的程序;或线路工作人员在变电站内工作,需要办理变电站工作票时,经
9、工作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工作票签发人履行会签手续的程序。4.10. 计划工作时间:指不包括设备停、送电操作及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实施时间的工作时间。4.11. 工作终结:变电工作终结是指工作班人员工作完成,经值班员现场验收,临时安全措施(指工作班人员所做的保安措施,不含工作票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拆除,人员已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并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名的工作结束程序。线路工作终结是指工作班人员工作完成,现场安全措施(指工作班人员所做安全措施,不含线路管辖调度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拆除,人员已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与值班调度员联系后,并在工作票上签名的工作结束程
10、序。4.12. 工作票终结(特指变电站工作票):指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安全措施已全部解除,并经值班负责人签名的结束程序。4.13.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指电气装置的一个单元中,用隔离开关和其他元件截然分开的部分,以及相应的二次部分。4.14. 一组电气装置:指在同一变电站内部,同时停送电且彼此之间有电气连接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4.15. 操作使用动词4.15.1. 合上:指各种断路器(含空气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跌落式熔断器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分闸位置转为合闸位置的操作。4.15.2. 断开:指各种断路器(含空气开关)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合闸位置转为分闸位置的操作。4.15.3. 拉开:指各种
11、隔离开关、接地开关、跌落式熔断器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合闸位置转为分闸位置的操作。4.15.4. 装设地线:指通过接地短路线使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可靠接地的操作。4.15.5. 拆除地线:指将接地短路线从电气设备上取下并脱离接地的操作。4.15.6. 投入或停用、切换、退出:指使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等二次设备达到指令状态的操作。4.15.7. 取下或给上:指将高、低压熔断器(跌落式熔断器除外)退出或嵌入工作回路的操作。4.15.8. 投入或切除:指将二次回路的连接片接入或退出工作回路的操作。4.15.9. 插入或拔出:指将二次插件嵌入或退出工作回路的操作。4.15.10. 悬挂或取下
12、:将临时标示牌放置到指定位置或从放置位置移开的操作。5. 管理要点5.1. 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电气工作票的归口管理,安全监管部负责电气工作票执行的监督管理。5.2. 公司各单位负责本业务指导书的实施管理。5.3.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职责:5.3.1. 工作票签发人:履行安全责任;负责签发工作票,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5.3.2. 工作票会签人:履行安全责任;办理工作票会签手续。5.3.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履行安全责任;填写工作票及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负责组织、指挥、督促(监护)工作班人员完成本项工作任务。5.3.4. 专责监护人:履行安全责任;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
13、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安全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5.3.5. 值班负责人:履行安全责任;办理变电站工作票的接收、延期、工作票终结手续;指派合适的工作许可人。5.3.6. 变电工作许可人:履行安全责任;在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工作许可、工作负责人变更、工作间断、增加工作内容和工作终结手续。5.3.7. 线路工作许可人:履行安全责任;办理工作票工作许可、工作延期、工作间断、增加工作内容和工作终结手续。5.3.8. 工作班人员:履行安全责任;在工作负责人的组织、指挥、督促(监护)下完成本项工作任务。5.3.9. 小
14、组负责人:在“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指定的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代为履行工作负责人的职责。6. 流程步骤及说明6.1. 工作票的执行6.1.1. 一般规定(1) 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的工作分为三类:1) 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2) 部分停电的工作,是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3) 不停电工作,是指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或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2) 在电气设备上
15、及电气场所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四种1) 变电站(线路)第一种工作票2) 变电站(线路)第二种工作票3) 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4) 电气(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5) 口头或电话命令(3) 一份工作票上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资质的三个人分别担任,不允许在一份工作票上出现失去互相监督的情况。(4) 变电站工作票的使用1) 工作人员办理工作票时,原则上应使用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当存在委托运行维护关系,由委托单位人员开展工作时,可使用本单位的工作票,但应通报受委托单位。2) 在变电站内专用通信设备上进行的工作,应办理变电站工作票。3) 因工作需要,进入
16、变电站进行现场了解、熟悉设备(含二次回路调查)的有关工作人员,无需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由运行人员陪同。4) 在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除办理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外,视工作状况(5.1.3条第7款规定)应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以下简称二次措施单)。5) 对于同一电压等级、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范围内的工作,可办理一份工作票。6) 全站停电可办理一份工作票。7) 在一个或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办理一份第二种工作票。8)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全部停电,而在不同地点的工作(包括相关二次回路两端的工作),在安全措施完善的
17、情况下可以只办理一份工作票。9) 工作本身不需一次设备停电时,无论一次设备停电与否,根据工作需要可办理第二种或第三种工作票。10) 在已投入运行的变电站中进行改、扩建工作,新建设备未与运行设备连接或虽已连接,但有明显的断开点,且安全距离足够、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在进行安装或试验时,可办理第二种工作票;已与运行设备连接且无明显的断开点,则办理第一种工作票。11) 高压试验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同时有检修和高压试验时,可办理一份工作票,试验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若检修和高压试验分别办理工作票时,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前,工作许可人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
18、票收回,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只在保护室进行的继电保护工作,在做好“解开跳、合闸,电流、电压”等二次安全措施后,确保互不影响安全时,在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后可以不收回继电保护工作的工作票,同时可进行继电保护的相关工作,但须由继电保护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在所办理的两联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情况,填写时间并签名;继电保护工作完工后,而高压试验工作还没结束时,须办理间断手续,待高压试验办理间断或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拆除二次安全措施开展其他相关工作)。如果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人员配合,应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的“备注”栏内注明。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
19、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短路接地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由高压试验人员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未拆除一次回路接线或未解开二次回路接线的情况下,在进行加压试验前必须停止其他相关工作。(5) 线路工作票的使用1) 工作人员办理工作票时,应使用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对于存在委托运行维护关系,受委托单位在办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需要退出重合闸的第二种工作票和紧急缺陷处理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当面或电话通报委托单位的线路设备管理部门。对于线路上通信缆线(含OPGW、ADSS、普通光缆等)的工作,应使用工作地段线路运
20、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2) 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可以共用一份第一种线路工作票。3) 在分段运维的一条线路工作,只需向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办理工作票。4) 线路检修(施工),需要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进行配合停电时,若工作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属同一调度许可且计划同时停送电,只需办理一份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在配合停电线路上进行解引流,放落导、地线时,该配合停电线路应单独填写工作票),但须在工作票中“停电线路名称”栏内分别填写。若工作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属不同调度许可或计划不同时停送电,配合停电的线路应单独办理工作票(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属于
21、不同调度许可时,应分别办理工作票;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属同一调度许可且计划同时停送电时,可办理一份第一种工作票;如配合停电线路与工作线路分别填写工作票时,工作线路使用的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在备注栏同步注明,如:“需kV线路配合停电”)。5) 跨越不停电电力线路施工,应办理工作地段被跨越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线路第二种工作票。6) 在同一电压等级的数条线路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共用一份线路第二种工作票。7) 在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采取相同安全措施的数条线路上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填用一张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8) 工作本身不需线路停电时,无论线路停电与否,根据工作需要可办理第二种工作票或按口
22、头、电话命令方式开展工作。(6) 外单位工作规定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资格证明经本单位盖章(法人公章或项目部公章)后定期或工作前报生产单位安全监管部备案,并由生产单位安全监管部下发各运行部门作为办理工作票手续的依据。原则上不允许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域工作,对一些房屋维修、绿化、保洁等非电专业工作,由委托单位出具证明,明确工作负责人,作为办理工作票手续的依据。对于生活设施、办公设施的维护不需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由变电站(含集控站、变运班)运行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2) 外单位在运行中的变电站从事基建投产后未满一年的缺陷处理工作,不用
23、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从事其它工作,工作前应填写“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一个工程项目可以只办理一份“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并按工作任务来源由项目责任单位(基建部、客户服务中心等)盖章认可后提交设备运行单位,设备运行单位在审核该单位有效工作来源的证明后,在“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上签字并盖章。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一式两联,一联由外单位保存,一联由外单位交变电站运行人员,作为外单位进入变电站工作的介绍信(情况特殊时可使用传真或复印件)。3) 外单位人员到变电站了解现场情况,应持有“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或与运行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运行单位主管部门以电话、传真或书面等方式通知变电站运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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