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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教学督导工作意见2015年教学督导工作意见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教高XX4号文件和湖南大学关于加强教学质量保障的若干意见(湖大教字XX13号)精神,为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维护和稳定教学工作秩序,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学院的整体教学水平,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有关意见如下。 一、教学督导组的组成 教学督导组是在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一种教学评价组织。教学督导组由学院聘请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热心教学工作、健康状况较好、具有中高级职务的在职教师组成。人数7-9人,任期二年。督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秘书1人。
2、二、教学督导组的职责 教学督导组的主要任务是对全院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教学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活动,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主要职责如下: 1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议。督导小组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听课活动,评议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学识水平和教书育人等),填写听课评议表。评议意见将作为教师教学考核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作为课程、专业评估和教研系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 3对学科专业的办学思想、办学特色、专业学科定位、教学改革和发展思路提出建设性意见。 4接受学院委托,参与各类教学检查、评估和竞赛活
3、动,开展对学院教风、学风的调查研究,反馈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不定期进行座谈,收集反馈学生对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的意见。 三、工作要求及待遇 1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督导组应在每学期初制订工作计划并报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经常性听课制度,每学期听课时间一般不应少于10学时;建立会议制度,每期应在期初、期中和期末召开三次全体会议,并将会议情况通报学院教学指导会员会和院教学主管领导。 3加强信息反馈。督导组对在教学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学院,并提出改进和解决问题的建议;督导组组长应对每学期的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
4、报告交学院。 4学院根据督导组成员工作表现和学院财务状况给予督导组成员不低于相应课酬标准的劳务报酬,并尽可能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 范文二: 关于加强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教育部XX年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 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的内部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 建立教学督导制度 , 完善教师、院系、学校三级质量保障机制,逐步建立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 省教育厅XX年9号文件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 各高等学校应进一步健全校(院)院(系)两级教学督导机构,充实督导队伍,健全教研室等基础教学组织,明确其职责
5、,充分发挥它们在课程教学评价中的作用。 我校教学督导团自XX年成立以来,对保证教学质量的稳定与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校的教学督导工作离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体制尚未健全,有些院(部)未成立教学督导组,有些院(部)即使组建了教学督导组,但人员配备不齐,院(部)级教学督导工作未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因此,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 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织的职能 , 形成健全高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使院(部)教学水平评估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常态化,以适应校院两级管理的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
6、厅与校党委的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就完善与加强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督导团的组织建设,强化学校教学督导团的工作职能。 校教学督导团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评估性机构与咨询性机构,主要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督导,通过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日常督导的工作形式履行督教、督学、督管理三项职能,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对教师的教学状态、教风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协调与指导院(部)教师课程教学的考核工作。 2.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学风、学习成绩进行评估,收集、分析学生的意见要求,提出加强学风建设、改善教学环境
7、和教学条件的意见和建议。 3.对学校各级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善和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临床教学、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 5.参与学校有关教学建设方案的论证和审定,参与有关教学工作的自评、自查工作,参与各种教学竞赛和教学学术活动的评比、评审工作。 6.对学校教学专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具有方向性和指导意义的综合性或专项建议,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7.对院(部)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评比。 8.完成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健全各院(部)的教学督导组,切实加强院(部)级教学督导工作。 1.建立健
8、全院(部)教学督导组。院(部)教学督导组是院长(部主任)领导下的学院(部)教学督导和咨询性机构,接受校教学督导团的工作指导和检查。尚未建立教学督导组的院(部),应按本意见的要求尽快建立;已有教学督导组的院(部),应按照本意见的要求予以规范、调整。该项工作务必在XX年4月底前完成。 2.院(部)教学督导组原则上由3 5人组成,有3个以下(含3个)本科专业的院(部)教学督导组宜由3人组成,有4 5个本科专业的院(部)教学督导组宜由5人组成,有5个以上本科专业或者专任教师人数偏多的院(部)的教学督导组可由7人组成,各组设组长1人。 3.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选拔聘任标准:具有副教授以上的专业职称;
9、有高度的责任感与事业心,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身体健康,熟悉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独立工作能力强;可聘任离退休教师为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院(部)领导原则上不兼任教学督导组成员;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原则上不聘任为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 4.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由院(部)选聘,报校行政审查批准,并报学校教学督导团备案。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工作补贴费的标准及发放办法由各院(部)确定。 5.院(部)教学督导组主要负责院(部)教学工作的微观督导,其具体职责如下: (1)对院(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 (2)对专业
10、、课程和教材的建设方案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提出建议。 (3)对院(部)的教风、学风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监督。 (4)负责本院(部)教师课程教学的考核工作,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予指导和建议,帮助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5)深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和评议督促;广泛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沟通信息反馈渠道,提出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6)对各类教学评奖、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从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方面给予建议性评价。 (7)检查各系(教研室)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规章制度等教学文件执行的情况。 (8
11、)对院(部)办学条件的保障措施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 (9)每年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定期撰写调研报告和督导信息,为院(部)提供决策参考。 三、建立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强化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的管理力度。 1.按照校党委XX1号文件的精神,学校成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组织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协调配合,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与监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的管理机构,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具体的组织管理。校教学督导团侧重宏观监控与评价,院(部)教学督导组侧重微观监控与评价。每
12、年进行一次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绩效的总结与考核,努力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充分彰显教学督导在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和实效。 2.优化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的链接机制。建立健全各院(部)教学督导组之后,学校教学督导团要加强对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工作的检查指导,要强化校、院(部)两级督导机构的信息交流,学校教学督导团应及时把握各院(部)教学督导组的工作状况并予以指导,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应主动向校教学督导团反馈信息,形成两级督导组织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日常督导各项工作流程的紧密链接机制,努力实现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3.学校坚持对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每年进行量化考核与总结评比。各院(部
13、)教学督导组须在年终写出本年度的教学督导工作自评报告,在全校教学督导工作经验交流会宣读,通过各项绩效指标的量化考核与综合评比,评出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发给奖金,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我校教学督导工作与时俱进。 上述文件精神,望各院(部)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范文三: 关于完善二级院系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二级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现就进一步完善二级院系(部)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二级教育教学督导机构 各二级院系(部)均应组建二级教育教学
14、督导机构,名称统一为 学院(系、部)教育教学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 督导组长原则上由二级院系(部)主任或者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督导组成员一般为4-6人,其组成应包括:一线教师或退休教师代表;教研室主任和专业带头人代表;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者代表;实验实训教师代表;校外合作企业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督导组成员组成比例分配以及其职责分工等由各二级院系(部)自行确定,并报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备案。 各二级院系(部)从督导组成员中确定1人担任督导信息员(一般可由院级教育教学督导员兼任),负责与学院教育教学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联络以及二级院系(部)教育教学信息的编写工作。 二级院系(部)
15、督导员的选聘条件参见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二、明确二级教育教学督导机构的职权 (一)督导组的职责 1、负责本院系(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教学工作、所辖专业学生学习活动以及教风、学风的质量督导; 2、负责本院系专业改革与建设(含专业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质量督导; 3、负责本院系(部)教师(含校内外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与提高工作的质量督导; 4、负责按照有关制度开展本院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评审工作; 5、负责本院系(部)教育教学质量信息的搜集、整理与反馈; 6、负责按照相关制度及权限处理和落实督导整改意见;
16、7、组织落实本院系督导人员的选聘管理、培训考核等组织建设以及部门督导档案建设工作; 8、配合学院督导办公室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二)督导组的权利 1、对本院系教育教学工作状况(包括教育教学运行、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监督等)及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有评定权; 2、对教师职务晋升、奖惩有建议权; 3、有权介入院系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要求被督导对象汇报有关工作及提供有关材料; 4、有权对被督导单位和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 5、督导员享受一定的工作补贴,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由各二级院系(部)自行确定。 三、规范二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1、推进督导工作二级管理 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是二级院系(部)总体工
17、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二级院系(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二级院系督导组在二级院系(部)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在学院督导办公室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和二级院系(部)教育教学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2、实施全面督导 教、学、管是决定和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三个基本要素。为了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工作,学院决定建立涵盖督教、督学、督管三个方面内容的教育教学督导机制,成立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实施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各二级院系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内容也应涵盖督教、督学、督管三个方面:督教是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指导;督管是对教学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教
18、学院(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状态、管理效果及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督学是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风气、学习效果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完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管理工作制度,既是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依据,也是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目标和归宿。各二级院系(部)督导组要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各二级院系(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部门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并以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教育教学质量制度体系、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方法体系、教育教学信息收集处理反馈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二级院系(系)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坚持客观
19、公正。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严格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程序和科学客观的督导标准和方法,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地进行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要公开办事程序和评价过程,公平地对待每一个评价对象,客观公正地反映教育教学状况,及时公布评价结果,让督导对象和被评价者能及时了解应该了解的情况,确保督导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督导员应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二级院系(部)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在不适当的场合评价教师、学生以及有关教学情况。 四、加强对二级教育教学督导组工作的考核 上一页要建立二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强化对二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考核。各二级院系(部)督导组须在年终完成本年度的教
20、育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并在全院教学督导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交流。 二级院系(部)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考核由学院督导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督导队伍建设(5分)工作计划与总结(5分)教育教学秩序维护(30分)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10分)听课与评教(20分)教学质量评价(18分)和教学指导活动(12分)。 具体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见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院系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评分表和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评分表。 范文四: 中国传媒大学关于改进和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为了保证和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教学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1、 一、工作性质、组织机构和主要任务 工作性质。受领导或职能部门的委托,在自主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教育教学的整体或某些环节的状态、效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向委托者提供咨询信息和建议;以 第三者 身份参与监督、指导并提出建议。 组织机构。学校已经建立的校、院两级督导机构。学校教学督导评估所(以下简称 校督所 )受学校聘任和委托,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和教务处支持配合下,开展全校性的教学督导评估工作,并指导各学院督导组的工作。各学院建立的教学督导组(以下简称 院督组 )受所在学院的委托和聘任,在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开展对本院的教学督导工作,并接受教务处和 校督所 的指导和完成委托的任务。根据形势发
22、展和客观需要, 校督所 由原来的三个学科群组增为5个,即新闻传播社科组、语言文学艺术组、理工组、经济管理组、外语教学组,体育设特邀督导员。人员以每组3至5人,共计20人左右为宜;组成人员随需要而调整,每年聘任一次,即机构常设,人员流动。各学院督导组以3 5人为宜,可据本学院规模和任务自定,在迎接教育部本科评估特定情况下可适当增加人数。 主要任务。根据领导的委托和授权,对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教、学、管多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与指导。目前,以督导课堂教学(包含实验)环节为中心,以严抓教学质量为立足点,对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学运行状态和考试等教
23、学效果各个环节,从教风、学风、管理作风等多侧面进行全程监测与反馈;对调查研究素材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口头的或书面的)。注意原始记录的归类和分析综合材料的存档管理。 二、工作方式、运行机制 1、 校督所 平时以学科组为单位,或个人或集体进行随机课堂或实验教学的听课调查,月人均18课时左右,每次作好听课记录,每月向教务处质量科交记录一次,重要情况及时反映。如果方便亦应向当事人和所在院系反映交换意见。 2、对覆盖面广、影响大的课程或突出好或问题大的教师,要进行跟踪听课调查研究,或召集学生座谈了解,做出专题阶段性评价。 3、在教学区设 教学督导评估所接待室 ,督导老师每人每月值班两次,接待教师、学生随时
24、反映情况,也可预约座谈,作好记录。接待室每天13:00 18:30开门接待来访者,周六、周日照常接待。 4、 校督所 每学期召开三次信息交流、汇报研讨会,形成书面评价材料,作为信息反馈的主渠道。适当时机可以吸收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每年学校召开的教学工作系处干部会, 校督所 成员列席,以便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5、根据学校领导或教务处委托,对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改立项、验收等进行专项任务评价或培训工作,或组织教学观摩。 6、根据需要,征求教务处同意,组织较大范围的师生座谈会,了解情况,或进行书面问卷调查研究。 7、每学年 校督所 与各 院督组 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学习政策,交流经验,
25、沟通信息,互相促进。 每年 校督所 与教务处对各 院督组 的工作及效果做出参考评价,向学校及所在学院推荐奖惩意见。 8、参与每学期末 学校考试督察组 的巡考(含试卷批改)审卷和奖惩评定工作。 三、工作方针、原则和注意事项 教学督导评估工作,虽然在总体上属于高等教育管理的组成部分,但不同于行政管理的指挥运行职能,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政策导向性,全体师生很关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又有很大影响。所以,要求全体参加此项工作的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学术作风,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教育部颁布的 评价标准 为依据,以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优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目的,进行认真负责而又积极热情的工作。要以平
26、等态度与师生交流探讨,做师生的朋友,而不以 管理者 、 监督者 自居。 在工作中要继续坚持 客观公正,言之有据,留有余地 的原则。坚持一分为二看问题,注意发掘先进典型和表彰、引导积极因素,促进教学优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地指出,不掩盖姑息,对事不对人。 在已经普遍建立学院督导组的情况下,面上的工作各学院督导组都在认真地进行。所以, 校督所 今后的工作重点应着眼于学校全局,向着 专项深入化,评定精确化,相对比较化 方向发展。 专项深入化,过去几年有所尝试,也有结果,只是数量和深度不够。今后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确选题,拟定重点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包括深入学生、深入教
27、师、深入毕业生跟踪等等,做出有份量的专题报告,为学校决策提供高水平咨询。 评定精确化,是指优劣评定、奖惩评定、等级评定时,量化评分,力求精当,不能严之无度,也不能过分宽容,以免失去公正性,要确保评价信度。措施是在评价之前,必须认真审阅背景材料,必要时经过讨论商议,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再做出量化评定。 相对比较化,是指对一种现象、一个单位、一门课程,一个教师,要跟踪调查研究一段时间,注意其动态变化,发展趋势,然后做出评价。这样对事物的本质抓得更准,对改进工作、推动发展会更有力。 四、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随着工作任务的加重,工作队伍将不断扩大,工作水平也要不断提高,因此,必须加强队伍建设。首先,加
28、强政策理论学习,适当时机也要向先进单位取经,通过学习、借鉴、研讨来提高思想理论政策水平和学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了跟踪学术发展,丰富思路和增加其代表性和信度权威,在校级督导机构适当增加中、青年专家代表,以促进队伍年轻化;学院督导组也应该优化督导人员的学科、年龄和现任、退休人员的结构。要调整学科群组结构,提高督导工作的前瞻性,强化指导功能,增强督导效益,发挥更大作用。 五、关于经费保证 随着工作任务的加重和队伍的扩大,学校适当增加专项拨款数额,以支持发展了的教学督导评估工作的开展。调整督导评估工作的付酬方式和数量。关于付酬方式,在 项目委托,计件付酬 的基础上,把平常每周听课、值班及期末巡
29、考、查卷等纳入按月付酬。如增加专项任务将适当专项计件付酬。 范文五: 教育科学学院关于加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实施教学督导制度的规定(试行)(校教字XX114号)精神,我院就本院的教学督导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教学督导的组成和聘任 聘请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有高度责任心,教学效果好,秉公办事,认真负责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教学管理干部等担任院级教学督导。 每届聘任的教学督导原则上不少于5人,每届任期两年。分管教学院长应是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已聘为校级教学督导不再担任院级教学督导。 二、教学督导的职责 院级教学督导负责对所在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30、 1.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不定期抽查青年教师教案、教学大纲、四川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活动记录册等资料,开展针对性听课评课,全面了解青年教师在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指导实践、组织考核等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指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能力。院级督导每学期至少应听10学时课(含实验课),填好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表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2.加强对各教学团队(实验室)教研活动开展的指导和督查,不定期抽查四川师范大学教研室工作记录册,参与学院教学团队(实验室)开展的主题教研活动,指导和督查教师进行教学内容研讨、教学方法研讨和集体备课,共同探索教学内容的更新机制
31、和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机制。 3.根据学院安排,协助督查日常教学秩序,特别是对新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的检查和期末课程考试考风考纪的巡查等。 4.根据学院安排,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通报信息,提出规范教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建议。 5.根据学院安排,参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重大决策和有关改革方案的研讨、论证等工作,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有计划地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6.根据学院安排,对教师教研教改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参与学院对教师教学奖励申报材料审查和推荐工作。 7.完成学院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督导的组织管理 1.院级教学督导组设组长
32、1人,原则上由学院院长担任,设副组长1-2人,原则上由学院书记或副院长担任。 2.学院设教学督导办公室,挂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处。负责教学督导具体工作的安排、联系、意见汇总及反馈等工作。 3.学院建立教学观摩研讨月制度。每年的4(10)月为教学观摩研讨月。在教学观摩研讨月中,教师之间同行听课,教学督导评课。 4.学院建立院级教学督导联系制,每位督导固定联系与自己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教学团队,全面了解教学团队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教学督导所进行的工作,均须做好工作记录。学院建立院级教学督导工作档案,并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6.院级教学督导组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参加学院召开的各类本科教
33、学工作会议。 7.院级教学督导如果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工作不负责任,学院有权经研究后解聘。 四、教学督导的权力和待遇 院级教学督导在聘期内,享有以下权力和待遇: 1.对干扰和影响教学秩序的言论和行为有权立即制止,对违纪的师生有权提出批评,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报学院或有关部门。 2.对违反考场纪律的教师和学生有权提出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作弊的学生有权禁止考试。 3.对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提出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建议,对学院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评奖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院级教学督导在任职期间,学院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并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以确保教学督
34、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5.院级教学督导的具体待遇由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及督导工作成效,参照学校相关标准自行确定。 五、其他 1.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位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2.本规定自二一一年四月开始实施,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范文六: 关于加强教务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学院各单位: 为推动学院 特色年 活动的开展,加强教务教学督导工作,发挥督导工作在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中的作用,创建教学管理特色,根据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建立组织 为加强教务处及各系(院、部、校)在教学督导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教学及管理工
35、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特建立教务教学督导小组10个,其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督导项目 1、教学常规督查。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要求,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管理组织、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理论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队伍管理、学业成绩管理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实训室、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结合实际,我院对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督查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课程建设与改革、教材选用及建设、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教科研工作;上传下达、信息畅通、教务运转、教学资料及档案管理、竞赛活动等日常管理工作;教师职业道德、备课上课、教案、授课计划、点名册、考勤、教学方法
36、、教学态度、教学事故、作业布置与批改、命题阅卷、成绩考核与评定、成绩管理、教学水平与效果等方面的督查与考核。 2、教学秩序督查。教学组织与质量效果是督查的重点。包括对必修课、选修课、实验实训课等方面的教学组织、教学秩序、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教学质量的督查。主要督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风、学风、考风考纪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督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等情况。 三、督查方法 1、督导小组每周固定两节时间深入到各系(院、部、校)随堂听教师的课或对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2、坚持 制度保障、过程监控、质量评价 的原则,抓过程管理,抓制度落实,抓质量提升。重教学常规
37、管理工作过程的督查,重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的督查。 四、督查要求 1、督导小组做好听课记录和督查记录,如实反映督查情况。 2、督导小组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徇私情。 3、督导小组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教务处进行汇报,并按照要求及时给有关系(院、部、校)进行反馈,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和总结。 五、结果使用 1、督导结果要运用到学院教学管理和改革中去。教务教学督导工作形成的数据、情况分析报告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提升管理质量,推动教学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的重要依据。 2、督导结果要运用到学院教学管理单位评优工作中去,运用到教师考核、教师教学评比、教师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去。 3、督导结果要运用到学院内涵建设、特色创建工作中去,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和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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