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精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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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运输)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交通运输)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XX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为进壹步规范矿井采掘地区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工作,理顺采掘机电技术管理程序,强化机电技术管理作用,特制定本规范。第一章 壹般规定第一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符合河南煤化、焦煤X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相关制度、标准。第二条 矿井开拓延深和壹般技术改造的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由矿井提出申请且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X公司机电处应参加矿井开拓延深和壹般技术改造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第三条 采区和工作面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设计人
2、员进行设计,机电运输设计由矿井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井巷设计人员和机电运输设计人员之间必须加强沟通、衔接,保证井巷工程满足机电运输的需要。X公司机电处应参加采区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第二章 矿井开拓延深和壹般技术改造机电运输设计第四条 矿井开拓延深和壹般技术改造应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且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机电运输相关设计和整个工程设计壹同进行。第五条 在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技术改造工程设计的过程中,矿井机电运输部门要安排人员积极主动和矿井生产技术科及设计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机电运输设计的进度和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使设
3、计更加合理和完善。第六条 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先由矿井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然后由X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矿井机电部门、X公司机电处应参加设计评审工作。第七条 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机电运输系统设计及“六大系统”中机电运输部分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 主运输系统;(二) 辅助运输系统;(三) 人员运输系统;(四) 供电系统;(五) 排水系统;(六) 供水系统(消防管路系统、防尘供水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七) 压风系统及压风自救系统;(八) 通信联络系统(九) 人员定位系统等。上述各系统设计应包括有设计方案、设备配
4、置明细、施工设计及工程预算。第三章 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第八条 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由矿井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采区设计各专业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井巷工程设计必须考虑机电设备、设施、管线、缆线等安装、使用、检修的需要,井巷工程设计必须有机电科机电工程师及机电副总工参和审批签字。第九条 采区机电运输设计审批程序(一) 采区机电运输设计,必须和采区工程设计壹同进行,在开工前3个月完成。采区设计方案必须是多方案进行比较和评定,经矿井会审后,报焦煤X公司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机电处必须参和采区机电运
5、输设计的审查。(二) 采区机电运输系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安装、运行。变更设计,必须报矿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工)书面批准后实施。变更设计审批书必须存档。第十条 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的主要内容(一) 应提交的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概算书、设备目录及相关图纸。(二) 设计说明书内容:1、采区概况:包含和机电运输有关的采区地质特征、水文地质、矿井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煤层、煤质及采区巷道布置等。2、采区机电运输系统介绍、方案及对比(工程量、工期和投资等)、设备选型计算等。机电运输系统主要包括:(1)主运输系统(2)辅助运输系统(3)人员运输系统(4)供电系统(5)排水系统、供水系统(消防管路系统、防尘供水
6、系统、供水施救系统)(6)压风系统及压风自救系统(7)通信联络系统(8)人员定位系统等。3、结论。第十一条 采区主运输系统设计(一) 描述主运输线路上各段倾角及长度、采区设计生产能力、主运输系统设计能力等。(二) 采区主运输设备选型设计1、 主运输系统应优先考虑带式输送机运输。因运输距离、倾角、安全等原因不宜使用带式输送机运输的,方可考虑选用刮板输送机等其它运输方式。2、 主运输系统设计能力应大于采区设计生产能力2050%。3、 主运输设备在满足运输能力和使用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本矿井或焦煤X公司已有的同型号运输设备,或者是主要部件相同,以方便设备的使用、维护和调剂。4、 主运输设备必须经过选
7、型计算。(三) 采区带式输送机结构形式应考虑以下方面的要求:1、 胶带:运输能力在800t/h之上的带式输送机应优先考虑采用钢丝绳芯强力带式输送机。2、 带速:在满足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尽量避免采用较高的带速,壹般应在23.15m/s,最大不要超过4m/s。3、 特殊结构:运输倾角应小于18度,当大于18度时,应有防滑措施。4、 保护装置:带式输送机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齐保护装置。5、 操作台及位置:带式输送机应配置操作台,操作台安装位置必须保证司机能方便观察到卸载点及上胶带煤流情况。6、 张紧储带装置长度:应能满足张紧的需要,同时能储存足够长的胶带,满足胶带做接头的需要。7、 采区带式输送
8、机应配置自动调偏装置。8、 带式输送机卸载高度及卸载臂长度满足卸载的要求。9、 在巷道凹处,应防止出现漂带,在巷道凸处,应考虑加强上下托辊强度。(四) 带式输送机巷及设备布置要求1、 采区带式输送机巷应力求简单,巷道必须沿中线掘进,不得改变方向。确需改变方向的,应在巷道设计时进行经济技术方案论证。确定改变方向后,带式输送机的台数或结构必须满足改变方向后的要求。2、 采区带式输送机巷应尽量减少大的起伏,必要时应通过落底或挑顶,保证输送机安装角度平缓过渡。3、 带式输送机巷道断面要满足管线敷设、设备安装、使用、维修、行人等的需要。4、 采区带式输送机机头应考虑施工检修专用通道,驱动装置、机头大架和
9、巷帮的间距必须满足驱动装置、滚筒等大型部件的进出。检修时大型部件进出不经过的区段,大架和巷帮之间间距不得小于500mm。5、 带式输送机上托辊边和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600mm。6、 带式输送机中间部分和巷帮支护的距离,非行人侧不得小于500mm,行人侧不得小于700mm。7、 带式输送机机尾处和巷帮的距离应满足机尾检查和维修的需要,且不得小于700mm。8、 带式输送机巷道高度不得小于2m。另外仍要考虑巷道内各种设施布置,比如隔爆水棚等,对巷道高度的影响。9、 机头硐室底板必须和主体巷道的底板在同壹个平面内,前后坡度壹致。10、 带式输送机机头硐室的设计必须同时考虑带式输送机配电点的位置及设备
10、布置。11、 带式输送机安装完好标准焦煤集团采掘机电运输规范化统壹化精细化管理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五) 刮板输送机运输巷及设备布置要求1、 刮板输送机巷道断面要满足设备安装、使用、维修、管线敷设及行人等的需要。2、 刮板输送机驱动装置单侧布置的,优先考虑布置在巷道行人侧,便于安装检修。行人侧驱动装置和巷帮之间间距不小于700mm,非行人侧驱动装置和巷帮之间间距不小于500mm,机头架和顶板的间距不小于600mm。考虑到轨道运输等其它需要,驱动装置安装在非行人侧的,必须保证驱动装置和巷帮之间间距不小于700mm,满足设备检修的需要。3、 刮板输送机中间部分和巷帮支护的距离,非行人侧不小于200
11、mm,行人侧不小于700mm。4、 刮板输送机机尾和巷帮的距离应满足机尾检查和维修的需要,且不得小于500mm。5、 刮板输送机巷道高度不小于2m。6、 刮板输送机和下壹部输送机直线搭接布置的,中心线应在壹条直线上,搭接长度不小于0.5m;非直线搭接的,应保证落煤点在下壹部输送机中间。7、 巷道设计应同时考虑刮板输送机配电点的位置及设备布置。(六) 采区主运输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图纸内容:1、 主运输系统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断面图,标明主运输路线、倾角变化、设备数量及型号、每台运输设备的铺设长度、配电点位置以及设备和巷道的位置关系、设备之间的搭接关系、巷道内管路、电缆等吊挂位置及吊挂方式等。2、
12、 单台运输设备的设计总图。3、 皮带机机头、机尾的固定方式图。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的,应设计单独的基础图。第十二条 采区辅助运输系统设计:(一) 辅助运输系统概述1、 运输路线(路线、路线上各段倾角)2、 描述运输线路、路线上各段倾角。(二) 设备选型验算1、 采区辅助运输系统绞车的提升能力必须经过选型计算或验算。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必须经过验算,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3、 在满足运输能力和使用的前提下,可考虑本矿井或煤业X公司已有的同型号运输设备,以方便设备的使用、维护和调剂。(三) 辅助运输巷及设备、设施布置1、 采区辅助运输巷应力求简单,不拐弯或少拐弯。确需拐弯的,巷道宽度及拐弯角度
13、应满足目前及以后运输最大件设备的需要,不得拐直角弯或锐角弯,不得在斜坡上拐弯。斜巷轨道上不得构筑通风设施,钢丝绳不得穿越风门。2、 轨道运输巷断面要满足设备安装、使用、维修、轨道运输、管线敷设、行人等的需要。3、 轨道运输巷断面尺寸必须满足运送最大件设备的需要。当运送最大件时,设备距巷帮的净间距,非行人侧不小于200mm,行人侧不得小于800mm。双股道或车场内,俩股道的中心距不小于1600mm。巷道高度应满足:运送最大件时,设备距巷顶的净间距不小于200mm。另外仍要考虑巷道内各种设施布置,比如隔爆水棚、跑车防护装置等对巷道高度的影响。4、 车场长度根据运输的需要,应有明确要求。5、 控制箱
14、或控制阀门操作地点应设在操作硐室内。6、 采用串车提升时,巷道坡度不得大于25。7、 采用600mm轨距,1t或1.5t矿车的斜井甩车场平曲线半径应采用1215m;竖曲线半径宜采用1220m。提升牵引角(矿车上提时钩头车的运行方向和提升钢丝绳的牵引方向的夹角)不应大于20。空、重车线的高差不宜大于1m。8、 60万吨及之上矿井,采区辅设轨道轨型不得低于22kg/m。9、 60万吨以下矿井采区斜巷应使用22kg/m及之上轨道。10、 轨道铺设及安全设施安装完好标准按焦煤集团采掘机电运输规范化统壹化精细化管理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11、 绞车滚筒宽度方向中心线应和轨道中心线重合,误差不大于50mm。
15、绞车硐室的底板必须和主体巷道的底板在同壹个平面上。(四) 采区辅助运输系统应包括以下图纸内容:1、 辅助运输系统平面布置图,标明运输路线、车场位置、巷道倾角变化、绞车数量、型号及安装位置、每台绞车的运输长度、钢丝绳规格型号、挡车杠和阻车器的类型及安装位置、以及配电点位置等。2、 绞车的平面布置图,至少标明设备最大外形尺寸、绞车安装中心线和巷道中心线、轨道中心线的位置关系、绞车和巷道之间距离等。3、 不同区段的断面图,标明轨道和巷道之间的位置关系、巷道内管路、电缆、风筒等吊挂位置及吊挂方式等。4、 绞车固定方式图。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的,应设计单独的基础图。第十三条 人员运输系统设计(一) 采区巷道
16、长度大于1500m或垂高超过50米的,必须设计机械运人装置。机械运人装置应有设计,包括运人装置的类型、规格型号、运输能力等。采区运人装置应和采区主运输及辅助运输壹起综合考虑。(二) 斜巷运人装置优先考虑架空乘人装置,且且采用单独巷道。(三) 如果采区辅助运输量较小,也能够考虑和斜巷轨道运输共用壹条巷道。但架空乘人装置和轨道运输不能同时运行,二者之间必须有电气闭锁装置。(四) 如果采区主运输巷宽度能够满足要求,且巷道倾角较小,架空乘人装置也能够和采区带式输送机布置在同壹条进风巷道内。同时要考虑巷道内设备、设施的布置,不得影响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五) 上下人地点,架空乘人装置座椅高度要适宜,
17、必须保证人员上下方便。推广使用零速上下人装置。(六) 运人系统设备的安装标准按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书或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七) 运人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图纸内容1、 运人系统平面布置图,标明运输路线、车场位置、巷道倾角变化、运输长度、钢丝绳规格型号以及配电点位置等。2、 运人系统驱动装置的平面布置图,至少标明设备最大外形尺寸、安装中心线和巷道中心线、轨道中心线的位置关系、绞车和巷道之间距离等。3、 不同区段的断面图,标明轨道、运人车辆(座椅)和巷道之间的位置关系、巷道内管路、电缆、风筒等吊挂位置及吊挂方式等。第十四条 供电系统设计机电科负责采区供电系统设计,编制设计说明书,绘制相关图纸,内
18、容应包括采区负荷类型、大小、供电距离、采区变电所位置、供电方案选择、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布置等。(一) 设计依据1、 煤矿安全规程2、 煤矿供电设计手册3、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4、 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5、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细则6、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7、 采区负荷类型、大小8、 采区巷道布置、供电距离(二) 采区供电设计1、 下山采区排水泵、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等用电设备应按壹级用电负荷设计,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俩回路或俩回路之上电源线路供电。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
19、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2、 供综合机械化采煤的采区变(配)电所、煤和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变(配)电所、大巷强力带式输送机、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分站等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设计,其配电装置宜由俩回电源线路供电,且宜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壹回电源线路可引自本条规定的同种设备的配电点处。3、 采区变(配)电所宜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或附近地面变电所供电。由地面变电所供电时,电缆可由进风井或钻口下井。4、 煤和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下山采区、高产高效和综合机械化开采的采区供电,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俩个回路,且当任壹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该采(盘)区负荷的用电要求。5
20、、 采区设计中必须有完整、正规的供电设计,且按规定程序执行审查报批手续。6、 根据采区负荷类型、大小及采区巷道布置、供电距离,选定采区变电所的位置和数量。7、 根据每个采区变电所服务区域内负荷类型、大小确定变电所内需要安装的高爆开关、低爆开关、变压器的数量(要考虑壹定的备用量)。8、 根据每个采区变电所服务区域内负荷类型、大小确定供电回路数量、来源及供电电缆的规格、型号。9、 单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当变压器不超过2台且无高压出线时,可不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当变压器超过2台或有高压出线时,应设置进线开关。双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应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当其正常为壹回路供电、另壹回路备用时,母线可不分
21、段;当俩回路电源同时供电时,母线应分段且设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应分列运行。10、 和生产技术科协调优化变电所设备、设施的布置方式及硐室设计。11、 根据变电所设备的布置、高压电源线的数量、来向及馈出线的数量、去向,设计电缆的敷设方案。硐室内不宜设电缆沟,高低压电缆宜吊挂在墙壁上。12、 设计变电所内的保护接地和辅助接地。13、 硐室内应设置固定照明及灭火器。14、 变电硐室必须设在新鲜风流内,硐室及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峒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俩端各设壹个出口,且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15、 变电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门槛高度不小于100mm,门缝间隙不
22、超过10mm,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风。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16、 硐室俩头分别配备不少于2个灭火器和0.2m3灭火沙箱。17、 硐室的高度和宽度应能满足设备安装、检修、检查的要求。硐室内各种设备和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之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之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俩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18、 下列情况宜采用移动变电站供电:(1)综采及综掘工作面的供电;(2)由采区固定变电所供电困难或不经济时;(3)独头大巷掘进、附近无变电所可利用时。(三) 供电系统设计图纸1
23、、 变电所设备、设施(包括防火铁门、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器具、水沟等)布置平面图。应标明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电气设备的型号及用途等2、 变电所供电系统图。供电系统图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焦煤集团供电管理办法符件中的供电系统图绘制规范进行绘。3、 线缆布置图。应标明线缆的敷设线路、线缆的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在硐室断面图上,标明线缆的悬挂位置、顺序、悬挂方式等。4、 照明布置图。应标明照明灯具的吊挂方式、布置方式等。第十五条 排水系统(一) 设计依据1、采区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2、采区巷道布置、排水距离、排水高度3、煤矿安全规程(二) 采区排水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排水方式选择:上山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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