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霞浦牙城道路二期15 结论与对策建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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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牙城镇(纵一线)至杨家溪(九鲤溪)公路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15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第15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15.1 项目概况15.1.1 推荐方案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牙城镇(纵一线)至杨家溪(九鲤溪)公路二期工程。牙城镇(纵一线)至杨家溪(九鲤溪)公路工程路线起点(桩号K0+000)位于霞浦县牙城镇斗门村,与规划的纵一线衔接,经牙城村、前街村、洪山村、渡头村、杨家溪村、南兜村、赤溪村,终点(桩号K18+050)位于福鼎市磻溪镇赤溪村附近,与福鼎市规划的九鲤溪旅游公路对接,全长20.42km。牙城镇(纵一线)至杨家溪(九鲤溪)公路工程分为两期,一期工程为牙城至渡头段(起讫桩号:K0+000K7+60
2、0,全长10.02km,断链:K2+569.147=K0+150.000,路线长2419.15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对老路改扩建,设计速度按40km/h,路基按照8.5m标准建设;二期工程(即本项目)为渡头至赤溪段(起讫桩号:K7+596.227K18+050,全长10.40km,断链:K7+600.000=K7+596.227,路线长3.77m,断链:K13+947.254=K14+000,路线短52.75m。)采用三级路标准新建,设计速度按照30km/h,路基按照7.5m标准建设。本项目为渡头至赤溪段(K7+596.227K18+050),全长10.40km,按三级公路标准新建,全线共设大
3、桥3座(516m)、中桥2座(104m),涵洞32道,长隧道1座(1152m),短隧道3座(674m)。其中霞浦县境内路线长7.75km,设大桥1座(204m),中桥2座(104m),涵洞25道,长隧道1座(1152m),短隧道3座(674m)。福鼎市境内路线长2.65km,设大桥2座(312m),涵洞7道,无隧道。项目对霞浦境内牙城镇现有村道旧路改扩建段长3164m,占项目路线总长的30.42%;新建路段长7236km,占路线总长的69.58%。项目采用水泥路面115.79千m2,排水工程6079.7千m2,防护工程86329.6千m2,土石方266623千m2。项目总投资22187.245
4、4万元,共征地19.09hm2,拆迁建筑物5320 m2。项目建设施工工期拟定为2013年3月2015年3月,共24个月,预计通车时间为2015年4月。本项目的建成缩短了牙城镇与福鼎市的距离,为未来霞浦县和福鼎市联系更加紧密、更加便捷,带动沿线商业贸易和旅游资源的发展,进而促进整个宁德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本项目全线10.40km位于太姥山杨家溪自然保护区、太姥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福建太姥山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占地涉及生态公益林12.02 hm2,基本农田2.54 hm2。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出具国土资厅函2013954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出具闽国土资储压201315号,宁德市林业局出具宁
5、林地预审201311号、宁林审201313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宁国土资2013预75号,宁德市水利局出具宁水审批20135号,霞浦县交通运输局出具霞交2013199号,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选字第霞村址2013033号,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出具鼎太2012函字 35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出具鼎国土资2012预104号,福鼎市林业局出具初审意见(编号2012021),福鼎市建设局出具鼎建村2012123号,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鼎发改审批2013161号等同意本项目建设。15.1.2 方案比选设计单位就杨家溪山庄至南兜段、青龙寺至钱大王段、青龙寺至南兜段和湖里至赤溪段提出路线比
6、选方案。本评价从技术、安全稳定性、经济以及环境因素角度等综合考虑,推荐初设提出的K线方案。15.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2.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2.1.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沿线两侧各300m内区域,及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及临时弃渣场等临时用地周边100m范围内的生态系统,以及太姥山杨家溪自然保护区、太姥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福建太姥山国家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15.2.1.2 生态环境现状(1)生态系统本项目以道路中心线两侧评价区内,主要生态类型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还有相当一部分河流湿地、农田生态系统。评价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主要包括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竹林、经济林等。在常绿阔叶
7、林中的天然樟树林面积约7.0hm2,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生态区位特殊。(2)植被评价区植被型主要有暖性针叶林、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竹林和茶园等5个植被型,有马尾松林、青冈林、樟树林、枫香林、淡竹林、雷竹林、毛竹林、茶灌丛等8个群系。项目占地区植被型主要有暖性针叶林、常绿阔叶林、竹林和茶园等4个植被型,有马尾松林、青冈林、樟树林、淡竹林、毛竹林、茶灌丛等6个群系。本项目线路穿越天然樟树林,评价区和占地区内分布有大量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樟树,并分布有少量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花榈木及金毛狗;以及小叶榕古树1株,高约12m,胸径3m。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分布樟树53株。(3)水生生物项目评价区
8、有浮游植物22种,浮游动物29种,底栖动物18种,鱼类24种,未见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项目占地区不是鱼类产卵和稚幼鱼生长的主要场所,也不是鱼类重要的索饵场。在项目评价区尚未发现分布有列入国家和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水生生物。(4)野生动物评价区两栖类共有1目4科6种,没有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物种,均为“三有动物”。 评价区爬行类3目6科11种,其中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眼镜蛇1种,“三有动物”有10种。评价区主要哺乳类共5目9科14种,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黄鼬1种,“三有动物”有4种。除蝙蝠科和鼠科为常见种外,其它物种在公路沿线较少见。评价区主要常见鸟类10目22科50种,两栖类
9、1目4科6种,爬行类3目6科11种,哺乳类5目6科13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松雀鹰、普通鵟、游隼、褐翅鸦鹃、领鸺鹠、短耳鸮等6种,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眼镜蛇、小、苍鹭、大白鹭、白鹭、家燕、喜鹊、黄鼬等8种。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名单中有褐翅鸦鹃易危种(VU)1种;属于“中日候鸟保护协定”16种,“中澳候鸟保护协定”7种。“三有动物”38种。15.2.1.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占地影响项目永久占地共25.91hm2,其中:耕地5.42hm2(其中水田4.17 hm2,旱地1.25hm2)、林地15.94 hm2、建设用地3.44hm2;未利用地1.11hm2(水域占0.02 hm2)。其
10、中,基本农田占2.54 hm2,生态公益林占2.09 hm2。临时工程共占地2.20 hm2,其中0.40 hm2利用本项目永久占地,1.80 hm2为临时用地,主要占用林地、草地和工矿用地。项目建设对当地植被及植物资源的影响有限,对区域植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面积有限,对区域林地资源和农业土地资源的影响有限,通过“占一补一”可实现区域动态平衡。(2)对保护动植物影响对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的53株樟树,建议通过局部线位的调整和优化,避让樟树。确系无法避让的,应通过异地移植的办法,保护上述古树。对项目沿线两侧樟树和小叶榕施工时应采取围挡、挂牌保护等措施,减少施工建设对保护
11、植物和古树的影响。由于动物具有较强的迁移能力,因此,项目建设对区域动物资源的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不存在物种灭绝问题。(3)防洪影响本项目共设置桥梁5座,其中跨水桥梁3座分别为南兜中桥(跨杨家溪支流)、湖里大桥(跨赤溪)和赤溪大桥(跨赤溪支流)。防洪评价报告认为湖里大桥、赤溪大桥和南兜中桥采用50 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是合理的,均符合国家标准。湖里、赤溪大桥的施工围堰为布置在每孔桩基周围的圆形钢板围堰,占用河道面积较少,对河道的行洪影响有限。湖里大桥工程壅水影响范围2650.7m。赤溪大桥工程壅水影响范围760m。桥建成后桥址下游水流的紊流有所加大,桥墩将引起桥址上下游附近
12、内河床的冲刷,对桥下游相当短的流段内河势产生一定影响。上游的赤溪大桥要考虑下游湖里大桥的壅高影响。项目拟建大桥对现有的防洪堤和公路无破坏,基本不会影响防汛抢险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赤溪段设计河段左岸地势较低,低于拟建的公路路面高程,公路建成后,形成一个封闭的区域,若不采取排涝措施,将会产生内涝,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4)水土流失影响根据预测,项目预测时段内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8812.86t,新增水土流失量8432.86t。(5)小结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选线符合太姥山杨家溪自然保护区、福建太姥山国家地质公园和太姥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管理要求。通过合
13、理设计、科学施工、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强化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和区域生态修复措施,可以将项目建设对太姥山杨家溪自然保护区、福建太姥山国家地质公园和太姥山国家级风景的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的程度。总体而言,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稳定性和结构完整性的影响不大,在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可将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较低水平,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15.2.1.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基本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公路临水路段,施工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处理后尽量用于农灌或绿化。如需搭
14、建临时建筑,应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本项目建设需征占基本农田应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用地单位应按“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上缴耕地开垦费。征占生态公益林应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依法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各桩段剥离的表土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临时堆土场进行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不允许表土随意堆放,更不允许排入河中。要防止表土堆放占用基本农田。(2)沿线农田保护措施
15、项目沿线存在部分耕地(以水田、旱地为主),为减少本项目建设对现有农业生产的影响,必须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 经过现有的农田耕作区的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影响周边农业生产。项目建设前应对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占地范围内耕地的表土进行剥离,严格按设计规定的临时堆土场进行堆放,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施工材料要按规定堆放在施工场地内,不得占用沿线的耕地,同时应做好水土保持防范措施,避免因水土流失给周边农田区域造成不利影响。(3)野生动物保护要求在山地林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
16、缩短在林区的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建议施工单位与林业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张贴项目区普通鵟、褐翅鸦鹃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眼镜蛇、黄鼬、小、普通鸬鹚、苍鹭、大白鹭、白鹭、家燕和喜鹊等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告,严禁伤害;如遇到野生动物受到意外伤害,应立即与林业局相关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处理。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应避免在上述时段进行爆破、打桩等高噪声作业。在林区边缘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及时恢复桥下指标,以便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17、,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人员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在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的同时,采取适当的奖惩措施。奖励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分子;严禁施工人员采获野生植或捕杀野生动物,处罚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员。(4)临时工程用地设置要求及恢复措施本项目设置的2个施工场地、1个临时堆土场及1个临时弃渣场选址较为合理,应避免设在耕地集中区内,施工便道亦应避让耕地集中区,禁止从中间穿越,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各类临时工程。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具体生态保护措施详见第八章水土保持方案。临
18、时用地应尽可能地布设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如临时施工场等沿线设施处等。施工场地、料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应选择空旷、地表植被稀少的地段。临时用地应尽量缩短使用时间,用后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应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工程用地的数量,其面积不应大于设计给定的面积,禁止随意的超标占地。(5)边坡防护及水土保持沿线高填深挖、高边坡路段尽量采用植物护坡和混凝土护坡相结合的措施,以使边坡稳定,防止坡面崩塌。对路堑坡顶以外应设置截水沟,排泄边坡顶上面的地表径流。(6)对樟树、花榈木、金毛狗及小叶榕的保护措施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涉及樟树53株,其中8株采取避让措施降低项目施工对其影响。另外路基用地范围内涉及樟树45株,
19、采取移植保护措施。樟树移植生境选择应限于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单位应待项目定线后核实移植樟树数量,移植保护应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移植方案,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项目沿线两侧评价区内分布的大量樟树,采取围挡、挂牌等保护措施。对小叶榕采取绕行、挂牌围挡方式进行保护。本项目建设对花榈木和金毛狗影响不大。(7)对景观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随着项目的建成、绿化造林,山、水、林等构成新的景观,人类的活动增加,若再加上旅游开发,会给环境污染带来新的隐患。必须加强管理,减少污染,配备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保护陆域野生动物,防止破坏新的景观。(8)防洪排涝安全措施防洪补救措施建议杨家溪和赤溪右
20、岸堤防建设时对基础进行加固处理。湖里大桥和赤溪大桥桥址所处河段河岸河床采取防冲加固工程措施。杨家溪和赤溪左岸需进行防护。大桥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弃渣,恢复行洪河道,修复生态环境。防治措施A.赤溪村防洪工程:桥梁的建设应与赤溪村防洪排涝工程的修建作好衔接,对赤溪村增加排涝措施。根据项目防洪报告,确定该排涝设施按3 年一遇涝水不漫溢的排涝标准设计。B.建桥后,对大桥桥址上游50m、下游200m进行护砌,其工作应与赤溪村的防洪规划结合考虑。其他工程、管理措施桥梁的墩台基础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汛前完成洪水位以下的工程量。采用分期围堰,合理设计围堰型式,尽量不采取两岸同时填筑围堰
21、的方式进行施工,少占河道。一般不采用全断面围堰施工。导流建筑物的废渣应运到经规划的合理的弃渣点堆放,并彻底清理河底残渣。桥墩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如果不能避开汛期施工时,需要做好渡汛方案,报防汛部门审批。15.2.2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2.2.1 声环境保护目标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敏感点村庄及学校共6处:渡头村(K7+596K7+920)、渡头小学(K7+600)、下坪洋(K9+428K9+690)、杨家溪村(K10+730K10+930)、南兜村 (K15+065K15+200)、赤溪村(K16+80017+600)。15.2.2.2 声环境质量现状沿线受村道影响的渡头村、下坪洋村、杨
22、家溪村,昼夜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不受交通噪声影响的南兜村、赤溪村,昼夜噪声级均符合2类区标准要求;特殊敏感点渡头小学,昼夜噪声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5.2.2.3 声环境影响评价(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距路基200m以内的渡头村、下坪洋村、杨家溪村、南兜村、赤溪村各村民聚居点及渡头小学等昼间施工将会产生一定干扰;夜间施工在一定范围内将会对居民的休息产生较大的干扰。(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公路两侧水平距离交通噪声预测昼间,营运初期(2015年)距离路中心线4.0m外,能满足2类标准的限值;营运中期距
23、离路中心线4.5m外,能满足2类标准的限值;营运远期(2029年)距离路中心线6m外,能满足2类标准的限值。夜间,营运初期(2015年)距离路中心线16m外,能满足2类标准的限值;营运中期(2021年)距离路中心线18m外,方能满足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营运远期(2029年)距离路中心线21m外,方能满足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对敏感目标影响2类区范围村庄声环境:预测基准年(2015年、2021年、2029年)各预测点除渡头村、下坪洋村昼、夜间出现超标外,其他杨家溪村、南兜村、赤溪村均可以达标。特殊敏感目标学校影响分析:对于距红线距离185m渡头小学,预测基准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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