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手册(修订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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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 师 手 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编二一年八月目 录第一部分 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简介1第二部分 教学管理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修订稿)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班管理说明1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18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条例2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管理办法(修订稿)28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调课、停课的规定3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室管理规定3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稿)4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具管理办法(修订稿)45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4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成绩管理说明57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评卷规范60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
2、程考核文件归档管理办法6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通识选修课管理细则(修订稿)70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74第三部分 教师聘用、培训及奖惩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修订稿)76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聘请代课教师的规定(修订稿)80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提高新教师教学能力的若干办法 (修订稿)82新教师随堂听课(见习)工作规范(修订稿)87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学奖评选办法(修订稿)8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稿)9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103第四部分 教务服务指南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服务指南105教务工作信息113教师学期教务工作提示115教务相
3、关系统使用说明117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简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03年10月21日,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福建省委副书记黄瑞霖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揭牌,掀开了嘉庚学院向优质本科大学奋进的历史。历经7年的跨越式发展,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工、文、经、管、法等学科的5个分院、20个系、40个本科专业、70余个专业方向,拥有在校本科生近13000人。学院在福建省及部分省市于本二批次招生,全国生源85%以上为本二线上生源。嘉庚学院地处被誉为“第二蛇口”的国家级招商
4、局漳州开发区,占地2158亩。学院依山面海而建,与厦门大学本部隔海相望。校园建筑以嘉庚风格建筑为主,中西合璧,恢弘大气,错落于湖光山色之间,给学子们营造了沐浴书香、畅游学海、静学深思的修读氛围。“以学生为中心”是学院的核心办学理念。学院坚持运用这一理念指导办学实践,实施“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个性”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学生工作模式,全力营造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尊重个性、激发潜能的教育环境。学院为学子成长成才提供了一流的软硬件设施。现代化气息浓郁的图书馆,提供近80万册藏书和优雅宁静的学习环境。完善的实验室配套、投资5200万建成的工业实训基地,提供强化动手能力的优越平台
5、。与100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的实习基地,构筑实习预就业的畅通渠道。富有学院特色的转专业制度和教师答疑制度,使学子在以兴趣为导向的学习环境和亲密的师生关系中快乐成材。学院坚持“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办学方针,立足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定位。为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学院博采众长、大胆创新,既严格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又全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推进各项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教学组织形式与教学方法的革新。如今,学院已拥有一支由700余名训练有素、教研并长的专兼职教师构成的师资队伍,拥有15个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人才培养也初显成效,学生在省级以上各级各类赛事
6、中获奖近800人次,成功申报17个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在全国独立学院中名列前茅。开门办学,强力推进国际合作,是嘉庚学院一直遵循的办学宗旨。在学院的专任教师队伍中,活跃着来自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各国的外籍教师的身影。学院与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开展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并与20所海外高校建立了人才培养合作关系。学院也积极与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展开交流活动,与2所台湾地区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在校主陈嘉庚先生“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精神指引下,学院坚持规范与创新并举的发展思路,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本科教育,为社会培养合格适用的人才。学
7、院的愿景是成为国内同类高校中一流的、获得国际广泛认可的、以有效教学见长的一所新型本科大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培养人才是各高等院校的中心工作,教师在高校人才培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并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特制定本规范。第二章师德修养第二条 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寓教育于教学过程中。第三条 讲求科学的教学方法,实施启发式教学,有效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第四条 认真钻研,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8、积极跟踪学科前沿最新动态,吸收科学研究最新成果,反映新信息。第五条 切实履行教师职务职责,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 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每门课程必须制定教学大纲,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认真备课、组织教学、选用教材与讲义及其他教学资料。教学大纲一经审定,不得擅自更动,如需变动应报系(教学部)审核批准,并报教务部备案。第七条 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认真填写课程教学进度表,上报教材及教学需求信息,积极配合排课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完成。第八条 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时保质完成规定学时的教学工作(该学时
9、为饱满工作量,因节假日占用的学时需择时补足)。不得随意缩短上课时间或任意增加、减少课时。不得自行调课、停课、私自请人代课或擅自更换教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严格依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调课、停课的规定办理。第九条 备课1. 认真研究教学计划,明确本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2. 根据课程的教学大纲认真填写该课程的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表,并认真执行教学进度。3. 认真钻研教材,明确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教学参考书,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和系统性。4. 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对象的变化调整教学方法。第十条 教材选用1. 课程教材的选用必须慎重,选用教材应注意内容
10、体系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对学习者具有启发性、适用性,以体现本学科高水平的最新教材为宜,各系在选用教材上应把好关。2. 原则上同一门课程的教材以统一为宜。同时,为鼓励教师进行有效的教学改革,允许选用不同的高水平教材开展教学实验。3. 鼓励教师采用国际通行教材、教育部推荐的全国优秀教材或名师编写的教材。教师自编出版的教材必须符合教材的规范和教学要求。第十一条 在教学内容改革中,注意吸收优秀的科研成果,跟踪学术前沿,深入钻研教材,抓住教学内容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做到教学内容常教常新。第十二条 课堂授课1. 课堂上,教师应站立授课,保持服装整洁、注重仪容仪表;保持饱满精神;
11、使用普通话、规范字;语言表达应准确、简练;思路清晰、重点突出。2. 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严格考勤,并有义务和权利制止以下扰乱课程秩序、影响教学质量的不良行为:(1)学生在课堂上吃东西;(2)学生在课堂上从事与本堂教学无关的活动,如聊天、睡觉、玩手机、听音乐、看其它与本堂教学无关的书籍或资料等;(3)严重迟到的学生。3. 教师应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不得在课堂上使用干扰教学秩序的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4. 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内容。5. 根据需要适当介绍、评述不同的学术观点以开拓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6. 要重视教学效果信息反馈,及时听取学生对授课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根据
12、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改进。第四章实验、实习及毕业论文第十三条 实验教学1. 严格按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或实验内容。2. 要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包括理论讲授和预备实验。3. 学生实验操作前,教师要简明、扼要地讲清实验的目的、内容、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同时,应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示范操作或重点示范操作。学生操作时,教师应来回巡视,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难点,规范指导学生的操作,及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操作方式。4. 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培养其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观察、测量、记载、处理实验数据及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
13、能力。第十四条 讨论课课堂讨论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应事先拟好讨论提纲,安排好实施步骤。教师应发挥主导作用,把握好讨论的方向,积极启发、引导学生,使讨论始终围绕论题中心深入开展。注意培养学生的思维、论辩能力。第十五条课程实习1. 实习指导教师应切实执行学院有关规定,对实习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应作出明确的规定,不得随意取消或减少实习环节。实习前要选择好实习场所,或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 要严格执行实习大纲,严格管理。同时,要关心学生的生活,注意安全。3.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的鉴定,并按有关规定评定每个学生的实习成绩。第十六条 实践
14、教学周1. 实践教学周内,指导教师需按照实践教学周的实践要求开展实践教学并进行考核。2. 实践教学周开始前,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安全教育;对于校外实践者,带队指导教师须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并做到责任到位、到人。3. 实践教学周结束后,指导教师须及时完成对学生的考核和成绩评定,于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提交纸版成绩至各系教务秘书存档。4. 指导教师、各系(教学部)须于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实践教学周总结报告提交至教务部。第十七条毕业实习1. 各系实习负责人应提前一个月上报具体的实习计划和经费预算,按学院要求统一填写实习计划表和实习经费审批表,实习计划须
15、包括实习目的、时间、地点、内容、专业班级、带队教师、组织形式、考核办法、经费预算及安全措施等,明确带队老师的具体职责和分工、每位带队教师对应的实习学生名单。2. 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选择好实习场所,或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3. 实习开始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安全教育,并做到责任到位、到人,如因指导教师失责导致学生发生安全问题,指导教师须负全部责任。4. 实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实习大纲,严格管理。同时,要关心学生的实习生活,注意实习安全。5.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的鉴定,按有关规定评定每个学生的实习成绩,并在两周内报送教务部。各
16、系实习负责人需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在实习结束两周内将总结报告上交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6. 毕业实习工作应于每年5月初全部完成。第十八条课程设计(论文)1. 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根据课程设计或课程论文的要求,选择设计题目或提出课程论文范围,提前告知学生。2. 按进度计划,检查学生课程设计或课程论文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课程设计结束或课程论文完成后,应组织评审或论文答辩,并按有关规定评定课程设计(论文)成绩,必要时还应组织评讲。第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1. 一般应由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及以上的教师指导,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指导;指导教师在所承担的方向要有一定的教学和研究的经
17、验。2. 坚持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培养能力,与学生进行必要次数的见面和指导。注重培养学生调查研究、查阅文献、拟定研究方案、使用工具书与仪器设备、处理数据、论文撰写等基本功的训练。3. 指导教师在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应当履行指导教师的职责,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未按时完成者,指导教师应及时予以警示。各系应定期抽查指导教师工作完成进度,对严重拖延者应纠正并敦促其完成。4. 发挥学生主动性和创造精神,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5. 严格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如资料搜集、拟定大纲、试验、初稿、定稿、答辩等)的督促与检查,做好各阶段指导的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系、教学部或教务
18、部。6.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于每年5月底全部完成。第五章课外指导第二十条任课教师应明确指定与教材匹配的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配备有利于融会贯通所学知识的练习题和思考题,以便学生课外学习。第二十一条作业批改教师要及时、认真、全面地批改学生作业,以百分制评分,并签署批改日期。作业批改后,作业成绩应及时记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成绩考核登记表中,作为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学生作业错误之处应予以纠正或做记号提示,必要时应给出评语。对缺交和抄袭作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第二十二条课外学习指导的重点是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具有个性的良好学习习惯,主要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和参考书,查阅文
19、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较高效率的学习方法等。第二十三条在学院有固定办公地点的教师应遵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学生提供固定的答疑辅导时间和方式安排,保证进行有效的课外交流。第六章 考试规范第二十四条 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和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验、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等)等都应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 考试命题与考核方式1. 各院(系、教学部)组织任课教师负责考试命题工作,命题工作应在考试周之前两周完成并经院(系、教学部)或相应课程负责人审核后以规定形式上交教务部。2. 期末考试科目要求在课程结束前命题 A、B卷(雷同率不得超过
20、30%),其难度、广度和份量应相当,由教务部任选一份作为考试试卷。3. 同一门课程近四年的试题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4.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包含:闭卷、开卷、论文、听力、机考、口试、表演、实验、作品等。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结合的考核方式。原则上,考核方式应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一致。第二十六条 主考教师须履行主考职责,不得因考场安排有其他监考人员而不履行现场监督的责任。第二十七条蔽名改卷制度期末考试采用蔽名改卷制度,即先行隐去学生答卷中的考生信息再交由教师进行批阅。任课教师批阅时不得擅自拆开试卷册。第二十八条教师须按照要求做好评卷工作,并按时将成绩登录入教务系统。同时
21、,根据成绩结果对试卷进行结论性的分析;结合一学期的教学体验,对本门课程进行全面的总结报告;并将批改完的试卷及试卷分析、课程报告、签字版成绩单、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送至指定地点。第七章 教学纪律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请假制度1. 教师请假应严格遵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请假管理办法。2. 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尤其是主讲教师、非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请事假或停课,如确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须经系、教学部主任和教务部批准。3. 主讲教师因请假而拉下的教学内容,必须安排适当时间补上。第三十条 为整肃教风,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对已排定的课程表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需办理调、停课手续
22、,由所在系、教学部及教务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如需他人代课,应遵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聘请代课教师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在保证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应讲与课程内容和课程学习无关的内容,也不能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教师不得在一切教学活动中散布违宪、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以及其它错误思想。第八章 奖励处分第三十二条 为激励教师爱岗敬业,积极钻研业务,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带动我院教师队伍往高水平、重职责、有爱心的方向发展,实现我院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办学理念,学院每学期进行一次优秀教
23、学奖评选活动,公开表彰优秀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鼓励。第三十三条 为规范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确保全院教学秩序的正常运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凡构成教学事故的,一律严肃处理。第九章 教学质量监督第三十四条 教师应积极配合教学质量监督工作,吸取合理意见,做好教学改进工作。第三十五条 教学质量监督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主,着重考核教师业务水平,帮助教师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第三十六条 教学质量监督材料将妥善保存,作为对任课教师的评定依据。第三十七条 凡教学达不到基本要求,学生反映特别强烈而又不加以改进,或者出现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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