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农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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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支农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支农再贷款的管理,支持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存款人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20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 支持春耕备耕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09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西辖内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支农再贷款,系指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以下简称人行分支机构)为解决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存款类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的合理资金需要而对其发放的再贷款。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存款类法人金融机构,系指农村信用社
2、、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南昌中心支行)对辖内支农再贷款实行“限额控制、规定用途、设立台账、周转使用、灵活调度”的管理原则。“限额控制”:支农再贷款限额是人民银行在辖内可发放支农再贷款余额的上限。南昌中心支行在总行核定的限额内对省内各市中心支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在南昌中心支行核定的限额内对县(市)支行逐级下达支农再贷款限额,并以此控制支农再贷款总量。“规定用途”:支农再贷款应集中用于支持辖内县域和村镇存款类法人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贷款,不得挪作他用。“设立台账”:各分支机构应按再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及时、逐笔登记支
3、农再贷款发放和收回情况,并据此设立支农再贷款台账;借款人应按会计和信贷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贷款台账系统,及时、逐笔登记涉农贷款发放和收回情况。“周转使用”:南昌中心支行对支农再贷款限额原则上不规定期限,人行分支机构可在上级行核定限额内跨年度周转使用。“灵活调度”:根据支农再贷款限额使用情况和各地支持“三农”发展的资金需要,上级行可以调增或调减下级行支农再贷款限额。第二章 支农再贷款限额管理第四条支农再贷款限额是人行分支机构辖内可发放的支农再贷款余额的上限。南昌中心支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对支农再贷款限额均实行指令性管理,调增、调减支农再贷款限额均以贷款额度通知书方式下达。人行分支机构辖区内任何时点上
4、的支农再贷款余额均不得突破上级行下达的支农再贷款限额。第五条对南昌中心支行下达的支农再贷款限额,各市中心支行除直接发放的支农再贷款外,只保留少量支农再贷款限额,其80%的限额原则上分配给县(市)支行。各分支机构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周期和借款人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发放的时机、额度和借用期限。第六条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应及时下达并适时调整辖区内支农再贷款限额。县(市)支行必须在上级行下达的支农再贷款限额内审批、发放支农再贷款。省内各市中心支行经限额调整后仍不能充分满足辖区支农再贷款需求的,可向南昌中心支行申请限额调剂。申请应以行发文形式上报,并说明限额使用情况、贷款投向,及需要增加临时
5、限额的理由、准备支持的金融机构基本情况等。第三章 支农再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和方式第七条 对单个借款人发放支农再贷款余额实行总量控制。借款人借入支农再贷款的余额一般不得超过其上季末实收资本总额的60%或上季末各项存款余额的5%。上述实收资本、各项存款数据来源于借款人财务报表。第八条人行分支机构应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借款人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借用期限。支农再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借款人因涉农贷款期限错配而非不良贷款原因,到期归还支农再贷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办理展期,但人行分支机构应逐级向南昌中心支行事前备案,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且累计展期不超过两次。每笔支农再贷款的实
6、际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第九条支农再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不含紧急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计收利息。逾期的支农再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对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第十条支农再贷款可采用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方式发放。担保贷款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对担保贷款方式,人行分支机构优先选择权利质押,其次选择第三方保证等方式。可作为质押贷款权利凭证的有价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国人民银行特种存款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第四章 支农再贷款的发放对象、条件和用途第十一条支农再贷款的发放对象: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等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
7、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支农再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二)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设立准备金存款账户,并按规定比例足额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三)已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集支农资金,仍难以满足发放涉农贷款的合理需要;(四)坚持支农服务方向,上季末各项贷款中涉农贷款比例不低于70%;(五)已借用支农再贷款的用途符合本办法规定,且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再贷款本息;(六)内部管理健全,能维持存款的正常支付,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和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或趋于改善;(七)南昌中心支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借款人五级分类口径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例、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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