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财政概述.doc
《清前期财政概述.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前期财政概述.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清前期财政概述 一、财务行政机构和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 (一)中央和地方的财务行政机构 清朝前期仍沿设户部总司国家财政,管理全国疆土、田亩、户口、财赋收支及相关政令。主管官员为尚书及左、右侍郎,均满、汉各一人;间以亲王、大学士兼理部务,但自雍正以后皆为特简,不常置。户部内部机构仍按省分职,设江南、江西、浙江、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四个清吏司(较明代增江南一司);又设八旗俸饷处、现审处、饭银处、捐纳房、内仓等机构,分理各项事务。户部直辖的机构有:掌管钱币铸造事务的钱法堂和宝泉局1,管理银钱、锻匹、颜料等物的银库、锻匹库和颜料库即所谓户部三库,掌漕粮积
2、储和北运河运粮事务的仓场衙门,以及征收货物通过税的各地税关等。此外,清入关以后,盛京作为“留都”仍设户部,为盛京五部之一,掌管盛京财赋事务。 在地方,顺天府和奉天府由府尹主持治下财务,各省由掌一省行政的布政使总管全省财政,“司钱谷之出纳,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以达于户部”2。布政使以下,守道职司钱谷,府、州、县各级行政机构的主官亦皆主管所属财务,州县并直接负责赋税(田赋、杂赋等)的征收,皆汇总于布政使司。 漕运、盐务、关税三项特别财务除由户部统理外3,另设专门机构和专官管理:漕运设漕运总督总司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八省漕务,各省设督粮道监察漕粮收储及督押粮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前期 财政 概述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185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