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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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主要管理制度一、资金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依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下发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二条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第三条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第四条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过审批权限
2、。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第五条 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第六条 对外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第七条 按规定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
3、合规定的货币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三)支付审核。审核人应当对批准的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审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第八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第九条 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第十条 严格按照现金管
4、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第十一条 对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第十二条 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第十三条 出纳人员每月末核对银行帐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第十四条 对库存现金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第十五条 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
5、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第十六条 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二、信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信贷管理制度体系由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第三条本制度是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第四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
6、称,包括本币贷款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第六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第二章 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第七条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第八条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贷款审查委员会承担信贷业务的审议。第九条实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贷款审查委
7、员会是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需经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以及智力支持。贷审会由公司信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总经理为贷审会主任委员。贷审会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第十条实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制度。公司实行统一法人体制,对发生的信贷业务负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实行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制度。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各环节的有权决定人为主责任人,具体承办的信贷人员为经办责任人,相应承担各自责任。第三章客户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十二条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
8、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十三条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原应付利息和到期信用已清偿或落实了经营行认可的还款计划;(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四)除自然人外的客户,须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五)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
9、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六)不符合信用方式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七)除自然人外的客户,需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或规定比例的资产负债率;第四章信贷业务种类第十四条贷款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申请,对其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个月以下(含1个月)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贷款。第十五条贷款按方式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一)信用贷款,是指以客户的信誉发放的贷款。信用贷款发放需符合规定条件。企业法人客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发放信用贷款:1级信用客户;2贷款总额不超过
10、客户所有者权益;3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4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大于零;5无不良信用记录。事业法人客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发放信用贷款:1级信用客户;2现金净流量大于零(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之和大于零);3无不良信用记录;4具有行业垄断优势或行业资质优良。(二)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公司只发放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状况及其还款记录进行审查,并签订保证合同。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
11、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办理抵押贷款,应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的有关登记手续。要根据抵押物评估值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贷款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变现值的70。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办理质押贷款,应对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所设定质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与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或移交手续。贷款额不得超过动产质押物变现值的70,一般不得超过权利质押凭证面值的90。第五章信贷业务操作管理第十六条办理信贷业务要按
12、权限、按程序运作。第十七条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信用、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信用收回。第十八条合同管理。按规定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对有特定要求的,也可签订非制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要保证合同文本之间的法律衔接,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第十九条经公司同意,客户可以提前归还贷款。第六章 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第二十条信贷业务发生后的检查。信贷业务发生后,客户部门要对客户执行信贷合同、经营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经常性跟踪检查和定期检查,形成书面报告,必要时向贷审会报告。第二十一条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客户应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经营行提
13、出贷款展期申请。担保贷款申请展期,还应出具贷款担保人同意展期并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客户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贷款展期实行总经理审批制。第二十二条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制度。公司要对客户财务和非财务等因素包括管理人员、银企关系、债权债务关系、财务状况等进行监控,当可能危及信贷安全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有权审批人报告,在信贷事实风险形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第二十三条建立客户重大经营事项报告制度。对客户的重大经营事项,及时调整应对策略。第二十四条信贷违约处理。客户未按信贷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义务,公司要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计收利
14、息、停止提供新信用、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信用、依法起诉等措施。第二十五条客户维护。对客户要提供信息咨询、代理保险、代理公证、等其他多方面服务,巩固、稳定优良客户;建立主动退出机制,限制、淘汰劣质客户。第二十六条信贷档案。信贷档案是公司提供、管理、收回信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包括客户及担保人的资料档案和信贷运作档案。客户部门以客户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记录每笔信贷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及客户和担保人资料。客户和担保人资料包括客户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文件、分析报告、评估报告、信函等,并按要求将全部数据按时录入信贷管理系统。信贷运作档案主要包括贷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过程中的有关资料,由信贷管理
15、部门负责管理,并按要求将有关数据按时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对信贷档案要指定专人管理,岗位变动要进行移交。实行信贷档案借阅、查阅登记制度。第七章信贷资产风险监管第二十七条实行和完善信贷资产质量监管制度。对信贷风险资产进行分类、认定、登记、债权保全和清偿、核销和监测。第二十八条贷款监测实行期限分类法和风险分类法。(一)按期限分类,贷款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其中,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为不良贷款。(二)按风险分类,贷款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其中,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为不良贷款。第二十九条实行不良贷款认定和监测考核制度。严格标准,真实反映
16、信贷资产质量。新发生的不良贷款要坚持逐笔(户)审查、明确责任、分级审批、规范运作的原则,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认定。对不良贷款实行直接监管和重点监管,严格责任考核。第三十条债权保全和清偿。防范、抵制和纠正客户逃废银行债权、侵蚀信贷资金和逃避信贷监督以及其他不利于偿还债权本息的行为。参与人民银行组织的同业联合制裁行动。第三十一条以资抵债资产管理。按照合法取得、妥善保管、及时变现、正确核算、确保公司利益的原则,在规定范围内,做好以资抵债资产的接收、估价、保管、处置和核算等工作。第三十二条呆账(损失类)贷款核销。按规定提取呆账准备金,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核销呆账(损失类)贷款。贷款豁免权属国务院。除国务院批
17、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要求公司豁免贷款。第三十三条实行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制度。建立不良资产集中管理部门,负责不良资产清收和管理。三、风险管理制度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的运行管理机制,对公司实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一、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及其基本原则(一)推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是公司的一项基础性改革,是信贷经营管理的核心。它是根据市场经济的特征,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以及数学方法,对信贷资产的预期风险和事实风险进行度量、防范和监控,达到信贷资金的高效运用、正常归流和增殖,实现信贷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统一的科学管理方法。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对象
18、包括公司经营的本币贷款。(二)坚持预期风险防范和事实风险消除并重。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包括预期风险管理和事实风险管理。预期信贷风险管理是指在贷款发放及收回前,对影响贷款正常归流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具体防范贷款风险发生的办法。事实风险管理是对存量资产中已经发生的不能正常回归的贷款进行的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这部分贷款逐步予以消化。(三)按照市场经济法则,借鉴国际银行的先进管理方法,结合公司的实际,落实、完善制约机制、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信贷资金营运实行风险度量、体制制约和权限管理,强化信贷资产管理整体意识和岗位权责制约。(四)坚持权、责(险)、利相统一。要通过完善岗位责任制等多种有效办
19、法,纠正目前普遍存在的贷款决策者盲目运用自己的权力,但不为由此而带来的不良后果承担风险责任的状况,明确职责,把权、责(险)、利结合起来。二、贷款风险度管理(五)贷款风险度管理是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信贷资金营运过程中,运用数学方法对贷款对象、贷款方式和贷款形态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量化,并按照量化指标对贷款进行审定、控制、监测的一种贷款管理办法。(六)影响贷款风险一般因素的标准划分:贷款对象。贷款对象即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企业按评估标准统一划分为(即特级)、(即一级)、(即二级)、(即三级)五个等级。原有企业和新建项目都要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对象的信用等级评定全行执行统一的标
20、准和办法。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贷款方式。贷款方式可分为信用担保贷款、保证担保贷款、抵押担保贷款和保险担保贷款四种。贷款形态。贷款形态可划分为正常贷款、一般逾期贷款、挤占挪用贷款、呆滞贷款(催收贷款)、呆帐贷款五种。把上述贷款风险因素按照不同的风险程度给予不同的风险权重进行量化。各种贷款风险因素的风险权重规定附后。(七)贷款风险的度量方法。分三种情况进行度量:审查一笔贷款风险度时:贷款风险度贷款方式风险权重贷款对象风险权重检查一笔贷款风险度时:贷款风险度贷款方式风险权重贷款对象风险权重贷款形态风险权重贷款加权风险权重额贷款金额贷款方式风险权重贷款对象风险权重贷款形态风险权重(八)贷款风险度权限管理
21、。按贷款风险度划分贷款审批权限,实行权限分级管理。三、信贷资产风险的预防(九)信贷资产风险的预防是指在信贷资金的营运中,通过建立和实行相应的运行机制、具体管理办法和严格的纪律约束,防范信贷资产预期风险的发生。(十)信贷风险的预防,除实行贷款风险度管理外,还要坚持实行以下措施:实行信贷资产经营的总经理负责制。坚持科学决策。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除农、工、商中的小额贷款外,一般都要按照贷款风险度管理办法进行决策;固定资产贷款和技改贷款一律实行项目管理,并对项目单位和项目母体进行风险度评估论证。坚持信贷运作程序化。任何贷款都必须按照公司信贷管理规定规定的程序进行运作,禁止非程序化运作和反程序的逆向运作
22、。严格依法管理贷款。要依照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签订借款合同,完备各项合同条文和借款、借据的要素;要依照司法部印发的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的要求,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为保障公众利益和国家信贷资产的安全及银行的合法权益,对现有借款合同中不符合法律程序和诉讼时效要求的,要及时补办手续或重签合同。凡认定并决定对有一定信用风险的企业贷款,必须同企业在借款合同中达成防止和控制损失的某些规定。合理选择贷款方式。要尽力扩大抵押担保贷款面。抵押担保贷款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使合同从形式和内容上达到严密、完整、合法、有效。实行保证担保借款方式,必须对保证担保人的担保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凡没
23、有资金实力的、不是经济实体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均不能作为担保人。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行业、产品等需要新增贷款,不论风险度的高低和额度大小,一律要报省市分行审批。除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贷款外,对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原则上不得发放新贷款,原有贷款要逐步压缩;基本建设贷款不能超过项目投资的50;技改贷款不能超过项目投资的70。要积极组织中小型企业发放贷款,以分散贷款风险。加强对贷款企业的跟踪管理和对信贷资产的监测考核,把跟踪管理和监测考核的任务、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定期深入企业,严密监控,及时反馈,加强管理,防止正常贷款向非正常贷款转化。四、信贷资产存量风险的消除(十一)存量风险贷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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