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助学贷款新政策的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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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我国助学贷款新政策的思考 摘 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从1999年试点,2000年在全国开始实施。2004年国家针对助学贷款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革与完善。新的政策实施更加贴近实际,避免了以往的一些问题。但是,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新政策实施2年来暴露的一些问题及政策本身不完善的方面,找出解决的方法。关键词:助学贷款 问题 原因 对策 1 我国助学贷款新政策出台的背景
2、1997年中国教育并轨政策开始实施,贫困生上学困难的问题随之出现。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504万人,是1998年的4.7倍,高校在校人数达2300万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有教育专家分析,中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只用了4年时间就走过了美国27年历程。1如此快速的扩招,给更多的人上大学机会的同时,贫困生的比例也逐步增加。目前我国有2300万大学生,其中超过20%是贫困生。培养一个学生的基本成本在1.5万元左右,加上对贫困生的补助,国家每年要拿出4500亿元才能使高等教育正常发展,高等教育带来的风险转移到了国家身上。 2一项研究表明:近20%的贫困生因为贫困和贫富悬殊巨大,而对社会持悲观、否定
3、甚至极端的观点。 3顺利的解决贫困生上学问题,关系到中国的经济能否持续健康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稳定、关系到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否通过教育这条途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更关系到中国社会经济能否在未来持续发展。1999年上海、北京等省市开始实施助学贷款试点,2000年在全国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三年对于解决贫困生上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暴露了一些问题。1.1 助学贷款规模与需求的不匹配据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同志在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2004年06月)指出到2004年5月底,全国高等学校中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人数仅占申请人数的31%,已签贷款合同金额只占申请金额的37%,也就
4、是说,到目前为止仍有近2/3申请贷款的学生尚未能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从大的方面分析,到去年年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约560万人。如按10%的必要贷款面来考虑,应该有56万人得到国家助学贷款,但迄今已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还不到17万人。从中央、地方财政安排的贴息经费来看,至少可以支付几十亿的贷款金额,而实际情况是到2004年5月底全国贷款总金额为12.6亿,实际累计发放的贷款额仅有6.27亿,因而可以看到其中存在的巨大的差距。1.2 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方面存在不平等现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主要由四大商业银行负责,但是对于不同地区、类别不同、主管单位不同的高校学生,在申请贷款时所受到的待遇是
5、不一样的。南方周末2000年12月7日登载的九所高校学生贷款情况显示:只有像清华大学这样的学校才能获得100%的贷款,华中科技大学和兰州大学也是很好的部属院校,但获取贷款的比例还不到申请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地方院校如华南农大、重庆大学和福州大学获取贷款的学生占申请贷款总人数的比例少得可怜,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专科院校的情况更是一张空头支票。中国助学贷款的现状是:需要资助的贫困大学生获得资助的机会很少,有近三分之二的贫困生并没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政府所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总量远小于实际需求。1.3 高校毕业生的违约率居高不下自从1999年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至2004年,第一批受益学生开始还
6、贷,但还贷情况并不乐观,很多地方的违约率都达到了20。据人民银行徐州中心支行向媒体披露,该市2000年在全市全面推开助学贷款以来,几家商业银行已先后向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医学院等高校发放贷款约3000万元,但与此同时,借款学生违约现象随着还贷期的到来而逐渐暴露出来,在应归还贷款的147名大学生中,竟有54人逾期不还,违约率高达36.7。在高等教育发达的山东省,据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统计,工行承担的助学贷款业务占全市总额的70以上,但进入还款期的460名大学生中,尚有326名学生没有按期还款,累计余额37万元。据业内人士测算,整个岛城高校大学生毕业后到期应还款额的违约率高达27。另据媒体
7、披露,整个省城各大银行毕业生还贷逾期违约率近50%。4其他地方的状况也是大同小异。违约率严重打击了商业银行的放贷信心,从而使社会陷入了对学生诚信与商业银行的自利争论之中。银行的惜贷、停贷使随后入学的贫困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也面临着考验。1.4 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是以信用为担保的贷款,但学生的信用是不可衡量的。加之中国的信用体系不完善,没有一套完整的监督审核惩罚机制。因此在申请阶段不能够对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真实的审核,贷出后不能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出现违约行为时不能对违约人实施有效的惩罚。针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2004年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
8、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1999年8月联合制定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作出了调整。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助学贷款旧政策的缺陷。2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对旧政策进行了完善。表现在:第一、贷款学生还款年限由毕业后4年内还清改为6年内还清;第二、贴息方式由在校期间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第三、经办银行的确定由国家指定改为招标;第四、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第五、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在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借款学生将受到更严格的还款约束等等。但是新
9、政策“软肋”依然存在对于借款方的个人信用问题,新政策依然没有找到具有足够约束力的办法,另外也存在其它一些问题。2.1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存在的问题2.1.1还贷期限依然较短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把学生还贷期限由以往的毕业后4年还清改为6年,延长两年并不能根本改善还贷压力。据北京大学课题组发表的2005年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2006 年3 月24 日)显示:毕业生毕业时真正签约者仅33.7。毕业生就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2005年大学生就业状况调研报告()调查小组通过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发现家庭经济状况不同的毕业生对待职业风险的态度是不同的,外企和高新技术企业收入相对较高,风险较大,富裕群体在择业时更
10、倾向于“外企”、“高新技术企业”,比其他群体高出3个百分点。而其他群体对收入一般、风险较小的职业选择概率较大,如党政机关、学校和科研部门等。调查小组在研究中发现,有26.4%的学生认为社会资本是获取就业信息的重要途径,仅次于招聘会(51.5%)和网络媒体(45.9%);12.3%的学生认为社会资本是最有效的求职途径,仅次于招聘会(39.7%),排在第二位;认为社会资本是自身竞争优势的学生占19.5%,而25.9%的学生可能由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较低而意识到社会资本是自己在求职竞争中的不利因素。贫困生在这两方面都不占优势,他们不易找到高工资、高待遇的工作。据2005年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统计结果显示
11、:高校毕业生月薪在1000元以下的占20.3,比2003年减少20.6个百分点;10012000元的占65.4,比2003年增加了19.9个百分点;20013000元的占9.2,与2003年只相差0.2个百分点;3000元以上的占5.1,比2003年上升了1个百分点。2005年的平均月收入为1588元,仅比2003年的1551元增加37元。 5对照于我国经济百分之九点多的增长率,37元的增加微不足道。另外,毕业生一般都背负着一个贫困的家庭,还面临着结婚、购房等问题。因而,要求他们每月拿出几百元还贷后所剩无几。2.1.2银行积极性不高新政策要求国家和学校各自承担50%的风险资金,但是银行参与的积
12、极性仍然不高。2004年9月,在河南举行的2004年至2005年度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招标开标仪式上,全省11家收到招标邀请书的银行只有5家到会,最后只有工行、中行、建行3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投标。在参与竞标的3家银行中,有两家银行给出的风险补偿金比例为30,另外一家银行给出的比例为50。这些比例因过高而令省财政和高校难以接受,同时各商业银行“对高校提出了许多附加条件”,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招标在河南以“流标”而告终。 6同时助学贷款中存在嫌贫爱富的现象,据建议设立“教育银行” (湘声报2006年5月18日):吉首大学学生主要来自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贫困生占学生总数的3040,远远高于全国高校
13、平均20的比例。2005年,该校只有400余名学生获得总额近20万元的助学贷款,仅占贫困生总数的10左右。与部属高校湖南大学相比,两校贫困生总数接近,湖南大学2005年共有7093名学生获得3695万元助学贷款资助,金额为吉首大学的18倍。 2.1.3监督惩罚机制的不完善在贷款合约签定前,尽管银行对每笔贷款的审核都非常严格,高校也做了相当大的努力来帮助银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但由于银行和高校都无法到生源地进行调查,或成本太高放弃调查,只能凭相关证明文件来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因此,一些隐藏信息就无法查知。合约签定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和学校在选择贫困学生时可能选择了那些并不贫困或不足够贫困的学生。对
14、于毕业后学生的去向不能随时跟踪管理,对于故意违约的学生没有具体的惩罚机制来实施,起不到应有的威慑作用。2.1.4风险补偿金的道德风险问题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规定国家与学校将对未毕业学生的贷款各自承担50%的风险资金。用纳税人的钱做风险补偿有可能增加道德风险。以国家财政为其提供风险担保和补偿,必将是一种得不偿失的措施。因为政府统包国家教育贷款风险之后,银行和高校势必会产生只重贷不重收的心理动机,失去组织大量人力、物力积极催还贷款的动力;另一方面也会在大学生中蔓延国家教育贷款是国家福利性政策的思想,进而会直接影响贷款的回收率。 7新政策同时规定学校也要承担风险补偿金的规定,使得学校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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