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业经营体制下的银保合作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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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业经营体制下的银保合作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迅速变化,金融领域内严格分业经营的界限正在逐渐被打破,金融业务一体化经营的趋势在不断加强,特别是银行与保险业之间也出现了一种新型关系,由原先的各自平行发展,转变为相互渗透,相互融合。银保融通已经成为一个十分引人瞩目的现象。目前在我国银保合作中,由于保险公司已经充分意识到传统代理人推销保险的不足与银行代理保险的优势,所以对银保合作比较谈空说有主动。而银行在银保合作中却没有充分发挥出自身的作用。当然,这其中有一些客观的因素,也有银行自身主观的原因。在国外,由于金融业是多样化的混业经营,银行保险已经成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的主要方式,而我国虽然
2、改革多年,大多还是单一的分业经营,这就使得国内的银行保险起步比较晚。从1995年银保合作开始,到1999年我国金融业现“银保合作”热,国内众多保险公司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及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内的银行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但从1999年以后到现在,经过初始阶段的热闹景象后,当前我国银行和保险的合作已经趋于平静,甚至出现停滞不前的状态,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一、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的制约从西方分业或融合的历史经验来看,分业经营的风险较小,管理也比较容易,易于控制,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两业融合效率较高,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比较困难,不易控制风险。从中国国情出发,目前我国的金融业正处于
3、逐步成长发展阶段,尚处在分业经营的阶段。这样一方面可以加强对银行、保险、信托及证券业的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中国金融机构规范、稳健地经营,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为中央银行货币正策的有效执行提供有利环境。但正是由于我国金融业这种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才制约了我国银行保险的进一步合作发展,也制约了我国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轨道并轨。(一)分业经营体制的概念所谓分业经营体制就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相互分离、不得混业的金融体制。(二)分业经营体制的内容 1、分业经营体制的由来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重创了各国经济,由于当时一部分经济学家认为主要原因
4、是银行混业经营造成的,于是美国就在1933年制定了三格拉斯-斯蒂格尔法(LGASS STREAGALL ACT),确立了现代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经营的格局。但另一部分国家的经济学家并不认为这是银行混业经营的错,仍然采用“全能银行制度”。这样就在世界上形成了美、日、英及加拿大、比利时、瑞典等国采用的“分离型银行制度”和法、意、德及荷兰、瑞士等国采用的“全能型银行制度”两种不同的金融经营体制,即最早的金融分业经营与金融混业经营。2、 分业经营体制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也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
5、、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从而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当前我国银行业与信托业、保险业及证券业分业管理的格局。(1) 银行业 银行可按资本金的一定比例向金融机构投资,但不得向工商企业投资;银行可按规定买卖国债、金融债券,但不得经营其他证券业务;银行可按规定办理对金融机构之间的委托业务和代收代付业务,但不得面向工商业和个人办理信托、委托业务。(2)证券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信用贷款,不得通过证券回购、买空卖空等手段变相拆借资金。(3) 信托业 信托公司要坚持信托委托业务为主严禁以办理信托存款为名,变相吸收一般存款和超比例进行贷款及投资。(4) 保险业保
6、险公司不得经营贷款、投资业务,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及再保险要分离。3、 国外的金融混业经营的状况各国的金融业无论是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都有其现实和历史背景,并且选择分业还是混业的理论依据不同。金融混业经营能提高银行的运行效率,有利于银行的稳定与安全,也就有利于金融的稳定。德国一直实行金融混业经营,金融业运行得相当平稳就是实证。而实行金融分业经营的美、英、日等国家,在进入70年代以后,由于出现了大量银行破产倒闭现象,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已不能保证一国金融的安全与稳定。因此,为了提高本国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竞争力,保证本国金融安全和稳定,这些国家也都相继向金融混业经营体制转换。可见,实行何种金融经营体
7、制,必须以金融安全为出发点,必须与该国在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信用体制、对外开放程度等国情相适应。二、 我国银保合作的发展过程 (一)我国银保合作的条件在金融业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外资银行的加入、银行的经营体制都使商业银行陷入了困境。而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密集而庞大的银行网络成为了银行办理保险业务的重要资源。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保险协议,能为客户提供包括寿险和养老保险等一系列全面的产品,弥补了银行业务品种的不足,特别有助于当前银行开办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使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兼顾风险、收益以及保障能力的理财计划
8、。因此,银行保险作为一项可以为银行、保险、客户三方带来利益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中间业务,正是银行努力发展增强自身竞争实力的新渠道。(二)我国银保合作的必要性国外金融业正朝混业经营和集团化发展,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及我国加入WTO日益临近,如何争得与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同等公平的竞争地位,将是国内银行保险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在我国目前分业经营的政策条件下,一方面,保险公司面临着如何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在保证资金安全性、规范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国内银行业面临着在传统业务市场饱和,竞争成本加大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提高盈利能力的问
9、题。保险公司和银行不仅在资金方面存在互补关系,而且双方都面临着客户群的共享,通过业务、资源、信用的整合,双方的合作空间相当广阔。充分发挥银行和保险公司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及利益双赢的合作优势,是金融资源整合的需要;银行业与保险业由竞争走向合作,是发育成熟的金融市场的客户标志,中国保险市场作为世界保险的一部分,必须顺应世界保险业发展的大趋势。(三)我国银保合作的范围近几年,我国银保合作总体上还是以销售协议为主,从银保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看,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资金汇划网络结算、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方面。以建行为例:截至2001年底,其代理的保险业务如下图所示 单
10、位:亿元项目实现收入比上年增长业务总量备注代理保险业务1.475%100其中:兼业代销保险业务量为19.6代收代付保险金业务量为81.5(四)我国银保合作对保险公司的挑战银保与保险的合作,不仅使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业竞争中找到了盈利空间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挑战,促进了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1、保险公怀与客户联系的丧失由于金融网络实力的强大,尽管保险公司是保险产品的实际设计者和管理者,但投扣人往往并不知道保险产品实际设计者的真实身份,对保险公司的概念趋于淡漠。因为只有通过与投保人的直接接触才能设计出适合市场需要的产品,培养投保人对公司产品的忠诚度。2、 保险公司必须在技术上保持
11、领先地位保险公司维持生存的必要条件是其与分销网络之间保持力量均衡的关系,同时在保险技术上招招领先。保证这种平衡的关键在于保持保险行业核心的内容,即设计产品所必需的精算和风险分析技术,充分显示其在风险产品上的技术优势。3、 要与分销机构签订长期的协议分销网络带来的需要管理的合同数量巨大,需要保险公司进和大量投资,加之银保业务的利润率低,使得保险公司有必要与分销金融机构签订长期的合作协议。4、 要研制开发多样而有特点的保险产品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各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一些便于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但产品各类还比较单一,主要是一些适合柜台销售的意外险产品和低保障、侧重储蓄和投资的寿险产品。而象国外比较常
12、见的信用卡透支保险,个人消费贷款还款保险,目标存款保险在我国的银行代理中根本找不到。三、 我国银保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与对策(一)我国银保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随着银行保险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出现,在我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制度下,我国的银行与保险业的合作也开始了。到目前为止,从多年的银保合作来看,当前我国银保合作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银行保险业务量偏低。无论从欧美先进国家的经验来看,还是以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体系中的地位来衡量,银行在促成保单的销售和维持中发挥的作用都是不够的。在欧洲,1999年通过银行销售的人寿保险占全部寿险业务的比例:法国55%,荷兰22%,英国10%。在美国银行的个人年金销售额约占全国全
13、年个人年金销售总额的15%。在亚洲,2000年银行直接或间接销售的保单占25%35%。香港有6%的保险产品是通过银行出售的,且数量呈上升趋势。而我国银行保险在保费总额中的比例很小,目前通过银行代理的保费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尚不足2%。造成以上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银行保险的合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而真正意义上的业务融合还不够。银保合作稳步发展的关键是在既定的组织结构下银行保险业务的融合,将保险业务融合到银行原有的组织结构当中,这就需要在银保合作中充分加强发挥银行的作用。1、 客户享受到的便利有限这主要表现在:投保周期长,快速办理原是银行保险的一个优势,但目前银行不能直接出单,只能接受投保,经过投保书传
14、递、核保、保单邮寄等系列过程,整个周期往往比较长。从投保到客户收到保单有时甚至长达1个月,并不如通过代理人来得快捷。售后服务有限:对于通过代理人投保的客户,可以通过代理人享受到各种售后服务,比如:保单更改,理赔等都可以在代理人的帮助下进行。而通过银行投保的客户不能通过银行享受这样细致周到的服务。2、 销售方式单一目前银行销售保险产品,除了柜台销售外,其他的销售方式暂时还没发掘出来。另外,银行已拥有的客户数据库还有待保险公司去充分发掘。3、 保险产品类型的单一我国保险公司目前只推出了一些便于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和国外的银行产品相比,现有的银行产品缺乏与银行产品相结合的保险产品。4、 重手续费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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