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的回顾与展望.doc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的回顾与展望.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的回顾与展望.doc(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的回顾与展望王景新【摘要】本文在回顾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历程和剖析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现实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的五点建议:一是克服非制度目标的干扰;二是进一步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目标;三是防止土地流转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四是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五是多途径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回顾;展望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前后,许多人都在关心和讨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但也有一些误解,有必要回顾改革30年来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情况,在总结和反思中加深对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理解。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
2、设的历程农村土地流转在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来了,历经24年的实践,其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承先启后,把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引向深入。农村土地流转的最初动因,是为了在延长承包期和稳定承包权后,解决“有地无人中,有人无地种”的矛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发19841号)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承包期限延长必然伴随人地关系的变化,因此中央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允许“无力耕种或转营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合同的内容”
3、。农村土地流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用市场化流转方式替代周期性行政手段调整,从而既稳定农民承包权,又实现规模经营的双重目标。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发19851号)提倡用“股份式合作”方式发展规模经营。认为“这种股份式合作,不改变入股者的财产所有权,避免了一讲合作就合并财产和平调劳力的弊病,却可以把分散的生产要素结合起来,较快地建立起新的经营规模,积累共有的财产。这种办法值得提倡”。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中发19861号)提出,“随着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鼓励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专业户”。这两个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明确土地流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
4、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200118号),在总结农村土地流转实践的成绩和问题的基础上,全面阐述党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2002年通过、2003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18号文件的精神上升为国家法律。这部法律,在第二章第五节专门阐述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全面而集中的表达。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承先启后,强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同时要求“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重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5、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体现了决定“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重大原则。二、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主要内容1.农村土地流转特指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适用于农村建设用地等其他类土地。2.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200118号文件规定,“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要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进行”。3.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6、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4.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渐进扩展。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方式是“转包”。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方式是“股份式合作”。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方式是“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专业户”。中发200118号文件提出的方式是“转包、转让、租赁”。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重申,“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5.农村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土地承包法规定: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
7、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重申了这些原则。需要指出,因为决定强调承包期限“长久不变”,所以农民承包土地流转期限将不受“剩余期限”的制约。6.土地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7.农村土地流转的限制。中发200118号文件指出,“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地方也不要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到农村租赁农户承包地”。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有条
8、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表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形式将更加丰富。三、解决现实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1.克服非制度目标的干扰。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目标很清楚:一是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但现实中的非制度目标的干扰较大,即偏离了政策和法律制度,隐藏的不健康的利益目标的影响,归纳起来有:满足配置土地资源权利的欲望,夹带谋私利;农业招商引资,方便工商资本直接占有土地;通过流转改变土地用途,甚至改变土地所有权;在增加集体收入的幌子下与民争利的种种行为等。这些非制度性目标的因素,在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有望被矫正。2.进一
9、步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目标。我们寄希望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后,承包土地也会大量流转,从而达到规模经营目的。学术界也预言,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部门就业的比重达到70%,即可以实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但目前我国欠发达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已经大量转移,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比例也达到或超过70%,但我们所希望的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景象并没有出现。农村土地流转率一直很低。20022003年,是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高潮期,我们根基典型调查估计,欠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约占承包面积的210之间,发达地区约占1020,但从 2004年开始,流转出去的土地出现较大规模的回流。至今,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集中度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 流转 制度 建设 回顾 展望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181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