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引进外资银行若干问题的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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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国引进外资银行若干问题的探讨 本文着重对我国有关外资银行监管有关政策如分级银行制度、市场容量、机构形式的选择、地区分布以及国别分布等进行分析与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外资银行监管的一些设想及观点。一、关于分级银行制度问题我国目前中外资银行都没有分牌照制度。这样的弊端是对抗风险能力不同的银行不能进行区别监管。如我国在审批外资银行时,要求申请在我国设机构的外国银行总资产在200亿美元以上。这种做法一方面有利于保护存款人利益,但另一方面也限制了一些资产质量好,信用高但资产规模相对小的银行(尤其是东南亚小银行)进入我国。香港的分级牌照制度很值得我借鉴。香港采用银行三级制,分为持牌照银行、有
2、限制牌照银行与接受存款公司。各类银行的条件及业务范围见表1所示。表香港银行三级情况 类别 持牌银行 有限持牌银行 接受存款公司 注册资本 存款最低期限及数量 利率1.5亿港元 无限制 受银行公会限制1亿港元 任何期限,但不得少50万亿港元 无限制2,500万港元 不少于3个月及10万港元 无限制鉴于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势头和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市场的强烈愿望,为达到既能树立金融对外开放的形象,又能在引进外资、强化竞争机制的同时,对外资银行的进入和经营施以限制的双重目的,笔者认为的办法,建立我国外资银行的三级制。具体地说,根据外资银行的实力、管理素质和守法等情况,对现有外资银行和将来申请进入的外资
3、银行发放不同的经营牌照,即A类(全面性业务)、B类(有限业务)和C类(离岸业务)等三类,持A类牌照的银行能够从事所有银行业务,持B类牌照的银行不能做国内居民储蓄存款和小额定期存款业务,持C类牌照的银行则要严格限制其境内业务。此外,可规定外资银行刚进入时只能经营B类银行业务,并且要事先在我国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A类银行只能由经营比较好的B类银行升格而成。升格的条件:(1)该银行与我国的业务联系,要求该银行在华经营贷款业务达5年以上,累计贷款总额20亿元人民币等值自由兑换货币,资产总额达25亿元人民币等值自由兑换货币;(2)内部风险控制机制比较健全;(3)管理素质和经营效益都较好;(4)在华守法记
4、录较好;(5)历来信用评级都要在B级以上。另外,若发现A类银行在经营效益、内部管理水平、守法情况等方面明显下降,人民银行认为其已不具备A(B)类银行的标准,可将该银行降为B(C)类银行或限制其部分业务并责令其限改正。实行分级银行制的好处是既可增强外资银行的自我约束能力,又可促进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从而激发国内金融业的活力。B(C)类银行为争取升格为A(B)类银行会自主地在管理和经营上严格要求,并积极为当地经济发展作贡献,以争取升格为A类银行;A类银行为了保其A类牌照也会毫不松懈。实行等级牌照制度后,机构审批的压力会大为减弱,可多批一些离岸牌照和限制牌照的银行,以控制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二、关于
5、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容量问题据人行统计,截止到1998年底,我国已正式批准在华外资银行172家(不包括独合银行在华的5家分行,若加上则为177家),其中分行153家,中外合资银行7家,独资银行6家,外(合)资财务公司6家。自1978年我国引进外资银行以来,外资银行在我国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从80年代的缓慢型发展到了90年代的蓬勃增长型,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节拍是基本吻合的,同是也说明我国引进外资银行的战略决策是正确的。一般地,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起飞并逐步走向成熟的时期,引进外资银行的步伐会相应加快。在亚洲的韩国、台湾和日本,南美的智利和阿根廷,外资银行都是在其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实现迅速扩张的。回
6、观我国,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经过80年代的快速发展已具备了一定基础,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步伐也比以往明显加快。目前,世界上按资本排名前100位的外国银行,已有41家在华设立了81家分行;尚未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国大银行,有许多已向我 提出了设立机构的申请,有的则正在探询这种可能性。在我国设立机构的外国银行大多有固定的客户和先进的金融品种,在中国的业务也主要与本国的对华贸易和经济合作有关。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外资银行抢走国内银行的业务并不如想像中的那么多,而且它们带来的资金也远远多于它们带走的资金。鉴于我国迅猛的经济发展势头、较强的市场容纳能力和外国银行进入我国的强烈愿望,同时也考虑到我国的金
7、融体系发育程度较低和国内金融业需要适当保护的现实,笔者认为到2005年将A、B类营业性外资银行的数量控制在200家以内(对C类外资银行不限制)是比较适宜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外资银行在中国发展的方向将会由目前纷纷要求增设机构而转到开拓业务品种和提高其自身竞争力上来。“九五”后期和“十五”初期,我国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将基本完成,经济体系中的股份形式将大大增加,资本市场在这一阶段会有较大的发展,融资形式和金融资源的配置格局也会大大改变,吸收国际资本的形式将由商业贷款为主转为商业贷款、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等多种形式的组合,所以,届时,国际上的投资银行、基金组织、证券公司将会纷纷要求
8、来华设立网点。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以及我国保险业竞争能力的加强,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也是必然趋势。随着跨国集团在我国投资的迅速膨胀和业务的增加,这些集团公司为更好地利用和管理资金,也会要求设立集团内的财务公司。考虑到这几个方面的发展前景,到2010年,我国A、B类外资银行的数目可控制在220家左右,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容纳能力基本相匹配。C类银行仅从事离岸金融业务,同时有利于我国金融业的提高和发展,它对国内金融业不会造成冲击,因此,我们可加以鼓励。 三、关于外资银行机构设置形式问题目前,外国银行分行在我国外资银行中占绝对主导地位。截止1998年年底,在华外资银行(不包括财务公司)共16
9、6家,其中17个国家和地区的69家外资银行在我国设立了153家分行,占92.2;中外合资银行7家,占4.5;外国独资银行5家,占3.2。而法国、德国等国家的外国银行中附属机构占有相比重(见表2)。我国引进外资银行以分行为主,主要是因为我国对外资银行监管体系不完善。而分行这种形式易于监督管理,我们可要求其母国管理当局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并可要求总行提供担保;此外,分行可带入资金,还可享有其总行众多分支机构网的支持,并可带玫一整套先进的经营管理作法。表2一些国家或地区外资银行形式 国家或地区 分行 附属机构 合计 国家或地区 伦敦 纽约 比利时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卢森堡 西班牙 加拿大9 240
10、 190 15 39 22 22 5 22 -9 46 24 17 49 78 3 59 2 561:1 5.2:1 7.9:1 0.9:1 0.8:1 0.3:1 7.3:1 0.1:1 10:1 18 286 214 32 88 100 25 64 24 56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监管水平的提高,今年应适当多创办和发展中外合资银行。因为合资银行与分行和独资银行相比具有自己独特的优点:合资银行是中外金融机构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总行在我国,因此其运作重点也在我国。如厦门国际银行(系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创办于1985年11月)多年来以“立足厦门,兼顾内外,面向福建,服务全国”为经营宗旨。这样其业务
11、范围原则上就多在我国。然而,外国银行分行由于其总行在境外,因此尽管其业务也在我国发展,但它不可能像合资银行那样具有“母行”的地位,发挥像“母行”那样的作用。厦门国际银行的业务情况详见表3。表3厦门国际银行1986-1994年业务情况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总资产 贷款 存款 税后利润 实收资本回报率()1151 617 541 14 3.371391 814 735 10 2.571812 1111 996 16 3.912268 1568 1373 22 5.462953 1893 1668 36 8.80395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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