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III7 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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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不良信贷资产的经营管理7.1概述 7.1.1定义 不良信贷资产是指建设银行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到期未收或预计难以收回的信贷资产。不良信贷资产的经营管理是指对不良信贷资产进行专门的催收、处置和盘活的行为。 7.1.2对象 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的对象主要是表内、外信贷业务形成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不良贷款(垫款)。7.1.3基本原则1.合规性原则。在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中,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银行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禁止违法、违规处置,防止道德风险。2.效益性原则。通过不良资产的集中经营和专业化处置,争取最佳效益,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3.创新性原则。大力探索和借鉴国内
2、外先进的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方式,通过体制、机制、方法及手段的创新,不断提高处置能力,建立符合现代股份份制商业银行要求的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模式,提高集约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72日常管理7.2.1档案管理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八章信贷档案管理。7.2.2资产检查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7.2.3台帐管理7.2.3.1管理要求 不良资产经营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按户分笔负责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7.2.3.2台帐要素主要登记借款人名称、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种类、贷款日期、担保方式、抵(质)押物、诉讼时效、贷款风险分类、清收情况等项内容。7.2.4诉讼时效管理7.2.4.1管理要求1.不良资产经营管
3、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诉讼时效日常管理。2.每笔不良信贷资产的诉讼时效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应完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并按规定进行反馈和登记。3.管理部门(岗位)要定期对诉讼时效中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2.4.2 中断诉讼时效的方法1.向债务人、保证人发送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格式参见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附件1-2-13),取得债务人签章的回执。2.在债务人、担保人拒绝签收时,可通过以下途径中断诉讼时效:(1)公证送达。邀请公证处公证员一同向有关债务人或保证人送达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由公证处对送达行为进行法律公证。(2)邮寄催收。通过邮政部门以特快专递等有效方式向债
4、务人、担保人寄送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邮件单据上要准确填写收件人(债务人、保证人)名称、地址,以及贷款(垫款)催收有关事项。信贷人员应保存邮寄单据,并通过邮政部门查询确认对方已经签收。3.要求债务人就本笔债务提交下列任意一种材料:(1) 归还贷款本息承诺书(原件,下同);(2) 延期履约申请;(3) 还款计划书。4.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申请支付令或按照约定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5.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款,并向借款人送达对帐单。 7.2.4.3诉讼时效届满后的补救诉讼时效届满后,银行(债权人)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靠强制力保护其债权的权利(即丧失了胜诉权),但债权并没灭失。为维护债权,银行经办人员
5、可采取以下措施补救诉讼时效:1. 要求债务人在本笔债权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上签章或提供还款计划;2. 就本笔债权与债务人签订新的协议。如借新还旧、减免债权协议、贷款重组协议等。 7.3法律手段追索 7.3.1法律手段追索法律手段追索是指按照法律规定,通过采取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等途径,保全资产、实现债权的行为。7.3.1.1诉讼1.定义诉讼是指建设银行申请人民法院救济,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一种法律行为。诉讼应当在诉讼时效内进行。2.使用条件(1)借款人、保证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拒绝签收催收通知,有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丧失或保证人因保证期间届满而免责;(2)借款人、保证人
6、在债还债务中“厚此薄彼”,有意对我行拖欠;(3)借款人、保证人涉及其它重大诉讼,建设银行债权受到威胁;(4) 债务人借破产、改制之机,悬空逃废银行债务;(5)借款人非法经营、以欺诈手段骗取贷款,谋求非法利益,严重损害国家及建行利益等。3.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1)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建设银行)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债务人行使其债权。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2)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建设银行)造成损害,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撤销权应在债权人知道
7、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7.3.1.2仲裁仲裁是指建设银行按合同约定,将争议提交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裁决,主张债权的行为。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7.3.1.3申请支付令支付令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证据确凿;2.请求给付的是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券;3.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目确定;4.银行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银行对借款人没有先行给付或同时给付的义务;5.支付令能够送达借款人。7.3.1.4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 申请
8、债务人破产还债是指建设银行在债务人无法清偿或逃废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法院对债务人的总财产进行公开强制执行,使包括建设银行在内的全体债权人获得公平受偿的一项法律手段。7.4 贷款重组7.4.1概述7.4.1.1定义贷款重组是指建设银行通过与有关各方协商,对贷款各项要素的重新组合。重组中如需发放新的贷款按有关规定办理。7.4.1.2分类 1.没有债权损失的贷款重组没有债权损失的贷款重组不涉及债权豁免,主要有:变更借款人、调整担保方式、借新还旧等。2.发生债权损失的贷款重组发生债权损失的贷款重组涉及债权豁免,主要有:减免表外利息、计划内兼并重组项目的债务减免、上报国务院特批债权豁免等。
9、7.4.2重组方式 贷款重组的方式可以是单一的,即只变更贷款任意一项要素的重组;也可以是组合的,即变更贷款两项以上要素的重组。后一种重组是前一种重组的组合。7.4.2.1变更借款人变更借款人是指银行为降低贷款风险,对借款主体变更的一种贷款重组。1.适用条件(1)企业发生合并、分立,形成新的法人,需重新落实建设银行债权的;(2)企业无力偿还银行债务,第三方提出愿为其清偿债务,需变更借款人的;(3)建设银行为保全资产,要求借款人的关联企业、主管单位等承担债务,需变更借款人的。(4)其他原因需变更借款人的。2.操作程序(1)撰写报告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贷款基本情况,如贷款本息余额、贷
10、款风险分类、损失率及其它风险因素分析;现已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已采取的保全措施;拟办理变更借款的品种、币种、金额、期限以及担保情况;拟变更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变更借款人后,担保落实情况;变更的借款人经济效益预测,还本付息能力预测;第三方愿承担债务的证明材料。(2)审批经办部门应认真审核上述变更借款人专题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如认为基本符合条件,按有关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3)签署协议 重组方案经批准后,与有关各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债务转移协议或新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也可要求新债务人、保证人出具承担债务及履行担保义务的承诺。签订的具体文本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7.4.2.2调整担保
11、方式 1.定义 调整担保方式是指建设银行对没有担保、担保能力不足、即将或已经丧失担保效力的贷款,通过调整担保方式以降低风险的贷款重组。 2.适用条件 (1)保证人保证能力大幅度下降,已无力履行担保义务;(2)抵(质)押物大幅度或持续贬值,变现价值已不足以抵偿贷款本息;(3)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即将届满。 3.操作程序 (1)撰写报告 报告内容: 客户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建设银行贷款基本情况,贷款本息余额、贷款风险分类、损失率及其它风险因素分析; 原有担保方式,现已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已采取的保全措施; 拟调整的担保方式,保证人、抵押人、抵押物、出质人、质物(权利)的基本情况。 2.审批
12、 按有关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 3.办理有关手续 有权部门批准同意后,与客户签订新的担保合同,办理新的担保手续。 4.注意事项 (1)担保方式为第三方保证的,应注意审查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2)担保方式为抵(质)押的,应注意选择权属清晰、易变现的抵(质)押物,办理抵押登记。 7.4.2.3减免表外利息 1.定义减免表外利息是指建设银行在债务人不能全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通过减免债务人一定金额的表外利息实现剩余债权回收的贷款重组。2.适用条件原则上,减免表外欠息的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信用等级为BBB级(含)以下;(2)企业所欠建设银行贷款已列为次级、可疑、损失三类中任一
13、类贷款。(3)企业有还款意愿,没有逃废债行为。(4)企业(包括承诺还款的保证人或第三人)承诺按以现金或其他资产(实物)抵偿全部贷款本金和相关利息。其中,以其他资产(实物)抵偿贷款本息的必须符合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价值必须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抵偿金额应以评估价值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后的金额为准。(5)全额减免表外欠息的企业,必须全额偿还贷款本金和表内欠息。(6)部分偿还贷款本金和表内欠息的企业,必须落实剩余债权的偿还及担保措施。 3.操作程序(1)申报经办行在与企业(包括承诺还款的保证人或第三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填报减免表外欠息申报表(见附件3-7-1)并附减免表外欠息申报报告及附件
14、资料,以行发文逐级上报。减免表外欠息申报报告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财务情况;贷款状况、担保情况;贷款分类认定情况;不良贷款和欠息形成原因;已经采取的清收转化措施及其实施效果;对企业(包括承诺还款的保证人或第三人)以现金方式,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行性;以实物抵偿的,需说明收取的理由、资产状况、评估机构状况及评估价值、各项成本费用的测算、抵偿债务的金额、资产的计价依据以及变现能力;企业剩余不良贷款的偿还及担保措施;具体实施步骤。附件资料包括:由企业(包括承诺还款的保证人或第三人)出具的在约定时间内,以现金或实物受偿方式,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的承诺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近期的财务报
15、表;有关借款合同、借据,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复印件;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由会计部门提供的贷款余额清单、表内欠息清单、表外欠息清单;贷款风险分类结果材料;涉及诉讼或仲裁的,需提供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关裁决书等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实物抵偿,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及各项成本、费用测算的书面材料。 (2)审核上级行不良信贷资产经营部门在收到申报减免表外欠息项目材料后,重点审核以下内容:企业是否符合减免表外欠息申报范围;企业是否确无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企业(包括承诺还款的保证人或第三人)是否具有履行还款承诺的意愿和能力;企业剩余不良贷款的偿还及担保措施;以实物抵偿的,是否符合建设银
16、行抵债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资产评估价值及各项成本、费用是否合理。(3)审批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法人授权书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其中,一级分行不能向下级分支行转授权。 (4)实施经办行根据上级行同意减免的审批的意见,与企业签订减免利息协议,按协议回收贷款本息,减免表外利息,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7.4.2.4上报国务院特批债权豁免1.定义上报国务院特批债权是指建设银行在特定条件下,申请国务院特批,豁免借款人部分贷款本金的贷款重组。2.适用条件(1)贷款风险分类为可疑、损失。(2)贷款无法以通常手段盘活。(3)建设银行为主债权行。(4)借款人已提供切实可行的剩余债权还款方案;(5)其他原因。 3.操作程序
17、 (1)申报 申报的内容: 企业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产品、经营及财务状况、重要事项; 贷款情况。主要包括贷款本息、贷款担保、贷款风险等; 减免本息方案。主要包括申请减免本息的金额和减免理由、利弊、对比分析等; 企业还款承诺:主要包括企业的还款方案、还款资金来源、落实还款的措施等。 (2)审批 各级行逐级上报总行,由总行统一报国务院审批。 7.5 收取抵债资产7.5.1定义收取抵债资产是指建设银行在债务人、保证人无力以货币资金足额偿还债权时,通过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裁决收取其他资产,抵偿贷款本息的行为。7.5.2条件 7.5.2.1基本条件债务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收取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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