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II02 循环额度贷款.doc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II02 循环额度贷款.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II02 循环额度贷款.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二章 循环额度贷款2.1 概 述 2.1.1 定义 循环额度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借款人提供一定的人民币贷款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只要借款人未偿还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借款人可以循环支用额度。 2.1.2 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制造加工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客户(以下简称工商企业客户),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连续性强, 有经常性的短期循环用款需求,自有流动资金基本充足,产销正常,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正常,基本上依靠货款回笼还贷。 2.1.3 借款人条件1. 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企业资信状况良好;2. 已往与建设银行的信贷业务往来信誉良好;3. 已审批核定一
2、般授信额度且在有效期内,有尚未支用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4. 应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额度贷款担保(一般授信额度或其中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同意为免担保额度,或循环贷款额度为免担保额度的除外)。 2.1.4 用途 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包括备品备料、进货采购、支付水电费用等。 2.1.5 期限 循环额度贷款的期限涉及循环额度有效期和单笔贷款期限。1.循环额度有效期:指循环额度的有效期间,在有效期间内,客户可连续申请单笔贷款。循环额度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般授信额度的有效期。如循环额度合同签订日至一般授信额度有效期届满日已不足1年的,如果贷款客户资信保持稳定,具备继续授信条件的,循环额度有效
3、期可以延至一般授信额度有效期之外,但包括一般授信额度剩余有效期在内最长不得超过1年(含)。2.单笔贷款期限:额度项下单笔贷款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年(含),且单笔贷款履行期限截止日不得超过循环额度有效期届满日后6个月。 2.1.6 利率和费率 1.利率:单笔贷款利率依据提款通知书签发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确定(可上浮或下调一定比例),按月或按季结计贷款利息。 2.费率:贷款行有权按承诺额度的一定比例收取额度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总行有关规定执行。2.1 操 作 程 序 2.2.1 受理 经办行(部)的信贷经营部门为循环额度贷款的受理部门,信贷人员在确认客户具备该项业务借
4、款人条件后,参照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1.1规定受理循环额度业务申请。 2.2.2 调查评价参照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1.2规定进行调查评价,并在调查评价过程中重点关注客户是否确实有经常性的短期循环用款需求,是否基本上依靠货款回笼还贷。 2.2.3 审批参照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1.3规定办理。 2.2.4 发放 2.2.4.1 额度合同 2.2.4.1.1 额度合同的签署经批准的循环额度贷款业务,由信贷人员根据审批同意的内容,与客户协商,及时签订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及附属的担保合同。 2.2.4.1.2 额度合同的衔接 经批准继续给予
5、一般授信额度,在核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同时继续给予循环贷款额度的,应在上期额度类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届满后,经办行方可签订新的额度合同,并按规定签订相应的额度担保合同。 上期额度类合同仍有未结清借款余额(包括展期余额、利息和费用,下同)的,新签额度类合同不得影响上期额度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应避免与上期合同法律关系界定不清。 上期尚未结清借款余额应占用新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并作为额度使用事项告知客户,要求客户执行,不在新合同之中约定。 2.2.4.2 额度的支用 在有关合同签订后,客户在循环额度内支用每笔贷款按以下程序操作: 1.信贷经营部门在收到借款人提交的人民币额度借款支用申请书(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II02 循环额度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 信贷业务 手册 II02 循环 额度 贷款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179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