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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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试行)目录1 总则32 术语43 基本规定54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75 室内地面85.1 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85.2 板块楼地面面层86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106.1 室内墙面106.2 室内顶棚抹灰107 空间尺寸118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128.1 门窗工程128.2 护栏和扶手工程138.3 玻璃安装工程139 防水工程159.1 外墙159.2 外窗159.3 楼地面159.4 屋面1610 烟道、通风道1711 安装工程1811.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1811.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1811.3 卫生器
2、具安装工程1911.4 电气工程2011.5 智能建筑21附录A-123附录A-224附录A-325附录A-426附录A-527附录B28附录C29附录D30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1.0.2 本规则适用于温州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1.0.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
3、位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居住部位,以“户”为单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2.0.2 推算值根据设计文件,由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实体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2.0.3 偏差实测值与设计值或推算值之差。2.0.4 误差同一数据自检值和复核值之差。2.0.5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2.0.6 空间尺寸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进深和净高。2.0.7 屋面积水屋面排水后深度超过5mm的积水。2.0.8 多媒体箱(集中配线箱)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集中布线于一体箱内的智能接线分
4、配箱。3 基本规定3.0.1 分户验收的条件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2 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6 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3.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2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3 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的准备工作。4 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5 确定检查单元。3.0.3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
5、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或证书;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3.0.4 分户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3.0.5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查项目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2 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3 分户验收记录完整。3.0.6 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1 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原件一式四份,开发、施工、监理、档案馆各一份。物业、质量监督机构可复印存档。2 分户验收
6、结束后应按附录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原件一式五份,开发、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机构、档案馆各一份。物业可复印存档。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负责归档。3.0.7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2 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3 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涉及结构质量的,应通过质量检测鉴定; 检测鉴定不合格的可由原设计单位认可;仅涉及使用功能的,可由开发、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
7、B50300-2001)第5.0.6条规定监督该工程的验收。经过处理或协商解决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如实书面告知住户。4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4.0.1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应符合本规则第3.0.3条要求。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4.0.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1 依照分户验收要求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数量合理分组,成立分户验收组,并依据本规则程第3.0.2条要求做好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2 分户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录A),每户验收后应在户内醒目位置张贴住宅工
8、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附录C);3 分户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单元,验收小组应对不符合要求部位及时标注并记录。并按本规则第3.0.7条进行处理。4 单位工程通过分户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按附录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4.0.3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4.0.4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竣工验收组应当在接到相关质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分户验收的情况进行复核。按户数的且不少于户随机抽检复核。竣工验收组的复核结果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复核情况表(附录D)填写。工程质量监督
9、机构对竣工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复核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责令相关主体重新进行分户验收。1 不符合本规则3.0.5条规定的;2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中的实测值误差为-8mm的数量多于20或误差大于8 mm;3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中的观感质量状况记录不准确项数大于10。4.0.5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向住户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附录C)。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按本规则第3.0.6条要求负责保存和存档。5 室内地面5.1 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5.1.1 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1 验收内容: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2 质量要求:面层与基层
10、应结合牢固,无空鼓。3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按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4 检查数量:对所有布点全数检查。注: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5.1.2 外观质量1 验收内容:面层观感质量。2 质量要求:水泥楼地面工程面层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3 检验方法:以目测高度为1.5m左右,俯视地坪观察检查。4 检查数量:逐间检查。注: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当目测发现后,应对其面积进行测量,当缺陷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时可不计。目测发现裂缝应进行表面处理,当目测裂缝宽度较大时应检查裂缝是否因结
11、构层裂缝所引起,由结构层裂缝引起的面层裂缝,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进行处理。5.2 板块楼地面面层5.2.1 外观质量1 验收内容: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2 质量要求:板块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3 检验方法:检查板块面层外观质量缺陷,以目测高度为1.5m左右,俯视地坪。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2 板块楼地面面层粘贴1 验收内容:板块面层粘贴质量。2 质量要求:板块面层上下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3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4 检查数量:对每一自然间板块地坪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
12、查。注: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6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6.1 室内墙面6.1.1 室内墙面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外观质量。2 质量要求:室内墙面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角应顺直。3 检验方法:距墙8001000mm处观察检查。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1.2 室内墙面面层粘结质量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2 质量要求:抹灰面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3 检验方法:在可击范围内用小锤轻击,均匀布置,逐点敲击。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注: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
13、多于2处可不计。6.2 室内顶棚抹灰6.2.1 室内顶棚粘结质量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当采用顶棚砂浆抹灰时,需检查顶棚抹灰层与基层的粘结质量。1 验收内容:顶棚抹灰与基层的粘结质量。2 质量要求: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当发现顶棚抹灰有起鼓、裂缝时,采用小锤轻击检查。4 质量要求:全数检查。6.2.2 顶棚抹灰观感质量1 验收内容:顶棚抹灰观感。2 质量要求:顶棚抹灰应光滑、洁净,面层无爆灰和裂缝。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 空间尺寸7.0.1 验收内容:净开间、进深和净高的测量;空间尺寸偏差。7.0.2 质量要求:空间尺寸
14、的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7.0.2规定。表7.0.2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方法净开间、进深15用激光测距仪辅以钢卷尺检查净高度157.0.3 检查方法:1 空间尺寸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案,并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的推算值。2 空间尺寸测量宜按下列程序进行:1)在分户验收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2)净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500mm。净高尺寸每个房间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0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3)每户检查时应按附录A进行记录,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应及时签字。3 特殊形状的自
15、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7.0.4 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8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8.1 门窗工程8.1.1 门窗开启性能1 验收内容:门窗开关使用性能。2 质量要求: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1.2 门窗配件1 验收内容:门窗配件规格、数量、位置。2 质量要求: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配件应采用不锈钢、铜等材料,或有可靠的防锈措施。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1.3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
16、密封条1 验收内容: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2 质量要求: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金属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1.4 门窗的排水1 验收内容:门窗的排水孔、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2 质量要求: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置合理到位。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1.5 进户门质量1 验收内容:进户门、特种门种类、位置。2 质量要求:进户门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3 检查方法:观察;开启
17、检查。4 检查数量:全数。8.2 护栏和扶手工程8.2.1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1 验收内容: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2 质量要求: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2)栏杆应采用不宜攀登的构造。栏杆各杆件须尽量向室内一侧设置。3)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水平段杆件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4)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5)外窗台低于0.9
18、m,应有防护措施。6)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3 玻璃安装工程8.3.1 玻璃的品种1 验收内容: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2 质量要求:玻璃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应标准的要求。3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玻璃标记。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3.2 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的安全措施1 验收内容: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的醒目标志或护栏。2 质量要求: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的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
19、或护栏,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部位,必须设置可靠的护拦。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3.3 玻璃观感质量1 验收内容:门窗玻璃安装、表面观感。2 质量要求: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应有裂缝、损伤和松动。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应有灰尘和水蒸气。3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 防水工程9.1 外墙9.1.1 外墙防水1 验收内容:外墙面的防渗漏功能。2 质量要求:工程竣工时,墙面不应留有渗漏、开裂等缺陷。3 检查方法: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墙体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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