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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盟手册国信集团加盟优势简介一、 品牌优势国信集团是国内第一家拥有全国服务网络,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6300),全国统一地面配送网的大型企业信息服务集团。业务涉及黄页制作、销售及发行,国内、国际机票,物流配送,酒店预订,旅游商务等多个项目,目前是国内服务网络最完善、服务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信息服务集团。国信集团以服务大众,服务永无止境为经营宗旨,以快捷、周到、安全、便利的优质服务在国内树立起自己的品牌。加盟企业可以利用国信集团知名的品牌,迅速提升自己的盈利空间,并随着国信集团全国市场的资源整合,将自己的业务范围拓展到全国各地。二、 客户资源优势国信集团拥有全国至少160个加盟城
2、市和672个加盟县的网络资源,拥有全国880万客户资源,集团利用96300号码,结合商旅信息管理系统对160个城市和672个县的民航客票等票务订购、黄页制作发行、物流配送、酒店预订、旅游商务服务等项目进行资源整合,使总部与加盟企业之间,加盟企业彼此之间形成资源互动(客源、货源)最终走向规模化经营的道路。三、 经营优势特许加盟连锁经营,目前被国内外众多企业广泛采用,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采取特许加盟连锁经营,可以使加盟企业得到总部系统的管理培训和经营指导,可以利用加盟总部的知名商标和企业品牌,迅速渡过成长期,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国信集团充分拥有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6300及电信增值
3、服务经营权,结合自身成功发展经验为各加盟企业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平台。四、 总部资源优势国信集团目前拥有国家民航总局批准国际客运销售代理经营权、国家商务部(外经贸部)批准国际海陆空货物运输代理经营权、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全国电信增值业务经营权、国内报刊广告经营权、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代理经营权等资源优势,特别是随着全国电信增值业务经营权的取得,集团将先进的电信应用技术与传统的服务行业相结合,打造民航机票等票务查询与订购、黄页信息查询与订购、物流配送、酒店预订、旅游商务等项目的网络服务平台,开创国内服务行业崭新的经营模式。集团将利用特许加盟连锁合作方式,迅速将优势资源推广给各地加盟企业,与大家共享经营成
4、果。五、 技术优势国信集团在打造服务平台的同时,充分利用科技优势,打造信息科技平台,(研制开发国信集团七项信息技术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的实施应用,规范各加盟企业的作业流程,使所有中间环节可视化和可控化,并推出网上定制,网下服务,使各加盟企业之间有效实现客户资源共享,获取更多客户来源,降低客户服务成本,取得更大的收益。六、 广告宣传优势目前已有80多个城市和391个县采取加盟连锁经营,有利于进行全国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同时由于广告费用各加盟企业的共同分摊,将大大减少了广告宣传的成本开支,达到以较少的投入,得到较大的回报。七、 经营管理优势国信集团经历了八年的发展,从一个单纯的以黄页制作、销售发行
5、为主的黄页经营企业发展到至今成为国内知名的综合性服务集团(目前拥有黄页、航空、物流、广告等12个分公司,北京、上海、广州等7个城市子公司和近400个县市加盟商),这一切靠的是长远的规划和先进的管理模式,特别是国信集团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投入使用,规范了企业的运作流程,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进入智能化时代,其强大的信息共享分析工具,整合并提高了各项资源的利用率,协调内部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加入国信集团连锁经营体系可以享有成功的创业经验,大大降低加盟企业的经营风险。八、 信息优势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是信息与人才的竞争,特别是服务行业存在着服务需求与提供服务两种不同信息的传递,如何将两者有机
6、的结合,使需求者能够准确、及时的获取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是众多企业难以解决的问题,国信集团通过96300全国服务电话及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使这一难题得到有效解决。该系统设计有庞大的数据库,利用其短讯平台,时时将各地信息发送给广大客户,同时通过internet网络,将信息源源不断地发送给加盟企业。九、 综合发展优势国信集团以黄页制作发行和民航客票服务为经营基础,充分利用96300全国网络及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全国市场的资源整合,与此同时大力发展物流配送、酒店预订、旅游商务服务等经营项目,建立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相结合的新模式,不断提升集团竞争力,快捷、周到、安全、便利地为客户提供优质
7、服务,永不停息地为客户创造价值,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性的服务集团。国信集团特许加盟合作制度为适合黄页及民航业务发展需要,加快市场网络体系建设步伐,提高业务竞争能力,增加经济效益,国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黄页及民航机票(国内、国际)加盟连锁经营,共同实现以较低的经营成本,换取最大的利润,特制定本特许加盟经营合作制度。一、加盟资格加盟企业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1、市县资格:国内拥有民航机场的市县和具有发展黄页业务潜力的市县。2、企业资格:加盟方具有经营民航客运和黄页制作发行的业务能力。3、客源基础:加盟方在所经营的城市具有一定客户资源基础,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业务开拓潜力。 4
8、、证照齐全:加盟方应是依法律规定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和民航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经营批准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有黄页经营资质的企业,如加盟方有上级主管部门者则应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法人授权书。5、认同感:加盟方全面赞同本规章及接受总部的经营管理和经营指导。6、专一性:加盟方不得加入与总部本加盟业务有实质上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7、守法经营:加盟方必须是守法经营,未出现违法经营行为的。8、良性企业:加盟方必须是企业资金良性运营,没有负债经营者。二、加盟条件有前条资格者要具备加盟条件如下:1、同意统一形象:统一使用“国信集团”商标,在营业场所安装规定的标志和实行统一服务标准。2、同意统一号码:统一使用
9、“国信集团”全国特服号:“96300”。3、同意按时缴费:加盟合作合同签订满一年之日加盟方需向总部交纳人民币一万元作为特许加盟保证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经总部查实无违反合同予以无息退还。启用96300电话一年内,加盟方免交管理费,满一年后,加盟方每月向总部交纳人民币一千元管理费,管理费在每个月的5日前向公司总部缴纳。4、有效利用资源:有效利用公司和其它加盟企业现有资源,避免资源浪费。三、基本权益加盟企业在遵守本规章各条款时,总公司即赋予如下基本特权:1、商标使用权:合同期限内享有“国信集团”商标使用权。2、号码使用权:合同期限内享有总部全国统一特服号码“96300”使用权。3、区域独家经
10、销权:合同期限内享有在 省 市或 县范围内独家使用总部资源。4、共同活动参与权:享有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及其它共同活动的参与权。5、接受培训权:享有总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的业务和管理培训,以及员工培训支持。6、共享成功经验:享有总部成功创业的经验。7、共享全国客户资源:享有总部全国网络客户资源。8、共享业务情报:享有总部提供的各种有关的业务情报。9、共享全国广告支持:享有总部全国媒体广告支持。10、共享合作项目底价:享有总部设在全国各地及世界各地的合作项目的销售底价(最低进价)和与之相配套的服务支持。11、共享促销品进货底价:享有总部提供的促销品进货底价。12、新项目合作优先权:享有总部
11、今后开发的尚未合作的经营项目合作优先权。13、共享国信集团开发的信息技术管理系统支持;平台管理民航分销管理系统、民航与黄页呼叫中心系统、商旅通系统管理平台、VNP信息管理技术、计算机业务监控系统、民航电子设备分销系统、集团财务结算系统。四、基本义务(一)机密的保守:1、 加盟企业对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实态及内容,不得泄露于他人,特别是下列事项作为重要机密保守。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A、加盟企业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是进价、销售、资金的计划、实质的具体内容。B、其它总部指定的事项。2、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企业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
12、料,或有损于加盟企业的经营技术秘密。3、 加盟企业有责任保证让其职工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以上规定的总部和加盟方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依然有效。总部提供给加盟企业的经营手册以及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合同终止后即刻全部归还总部。(二) 特定费用的分担:除依本加盟企业营运费用外,加盟企业应逐项分担下列特定费用:1、共同活动经费2、特别指导援助经费3、96300特服号码资源使用费(按信息产业部收费标准进行分摊)(三) 质量控制:1、 为维护加盟企业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树立公司形象,加盟企业的营运方法必须遵守总部规定的要求和标准。2、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企业的招牌、标志、粘贴物品,形象设计、
13、宣传活动、宣传资料应保持与总部一致,如修改应事先告知总部,取得总部同意后方可进行。3、 加盟企业实行全国统一24小时服务时间标准。(四)培训指导:1、 为使加盟企业能更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应向加盟企业提供必要的经营和管理技术(如所在市县的企业数据库等黄页信息资料)。2、 加盟企业在开业前应派管理人员(名额不限)参加总部规定的培训,以获得必要的经营知识和管理技术。3、 加盟后,总部如有培训指示,加盟企业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工参加规定的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五)营运配合:1、 加盟企业之间、加盟企业与总部之间业务运营按总部规定要求进行互相推荐,以使加盟企业之间能充分享受相
14、互客户资源。2、 加盟企业的业务主管人员必须达到总部要求的管理水平,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任用,并实行每年参加学习考核制度,以保证加盟企业的业务管理能力适应市场的发展。3、 加盟企业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部召开年会以外的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4、 加盟企业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总部品牌、声誉和良好形象。5、 加盟企业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它加盟企业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企业的业务。6、 加盟企业应在各营业场所安装有“国信集团”商标的招牌,并在企业宣传资料、广告、名片上加注“国信集团加盟企业”字样和明显的全国统一24小时服务电话:96300,
15、并按照加盟总部统一格式实施,以保证全国加盟运营的一致性。(六) 竞争限制:1、 加盟企业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有关加盟内容的授权或委托。2、 加盟企业未经许可,不得将总部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七) 财会制度:加盟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八) 产权归属: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特服号码等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总部。总部对商标,特服电话号码的使用权承诺如下:(1) 总部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加盟企业可以使用总部商标、96300特服电话号码及表达这些特殊标志的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2) 加盟企业不得在公司业务以外使用合同中总
16、部同意加盟企业使用的商标、96300特服电话号码和相关服务标志。(3) 加盟企业在本区域内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店铺数量,必须是加盟企业的分支机构及收益归加盟企业所有,并经总部书面批准同意。2、 双方在此明确,加盟企业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得到总部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所有权,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加盟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国信集团”品牌或以“国信集团”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九).营业的过度与承继1、 加盟企业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合同的任何权利、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2、 如加盟企业
17、希望出让本加盟企业时,总部有优先接受权。遇上述情况,总部和加盟企业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转让价格,协商意向不能达成时,可申请能够出具法律所认可文本的评估作为依据。认证机构进行评估、认证,所需费用由加盟方承担。3、 加盟方将加盟企业权益转赠或法定继承及与其它企业发生购并、分立,应向总部报告并办理法律规定认可的相关手续方能有效。(十)加盟合同延长与终止:1、 加盟合同十年为一期,期满前六个月加盟方在没有提出终止加盟和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有续签合同的权利,加盟合同自然延期十年。2、 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其它原因(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应提前至少3个月向总部提交书面报告,经总部核查情况属实,可提前终止加盟合同。3、 加盟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加盟方未提出继续合同意向则被总部视为期满终止合作。4、 加盟合同终止时,加盟方应向总部承担下列义务:(1)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2) 退还所有操作手册、总部发放的文件和资料;(3) 拆除带有“国信集团”商业标志的招牌;(4) 取消有关“国信集团”商业名称的登记;(5) 移交96300特服号码相关资料;(6) 消除任何与“国信集团”有联系的一切内容。(十一)本特许加盟经营合作制度属特许加盟经营合作合同附带文件。 加盟企业签收(盖章) 北京国信集团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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