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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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征求意见稿)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引言本文件提出“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的主要框架和约束条件,旨在向北京市各区县、各部门提供开展顶层设计工作的参考依据。本文件主要从业务框架、资源体系、基础设施和政策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政府主导领域顶层设计的要求,并从市场应用、支撑平台、基础设施、政策标准四个方面提出市场主导领域顶层设计要求。引言I“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31.“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的组成31.1组成31.2政府主导顶层设计主要层次41.3市场主导顶层设计主要层次62.政府主导顶层设计的总体要求72.1政府主导顶层设计总体框架72.2业务集成框架82.3资源框架202.4基础设
2、施232.5政策机制353.市场主导顶层设计的总体要求373.1信息化应用383.2社会共性支撑平台403.3网络公共基础设施423.4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424.使用要求434.1依据总则要求开展顶层设计434.2顶层设计成果要求434.3专家委评审标准444.4项目审查依据444.5本文件将根据全市信息化发展的情况,逐步完善,并定期更新发布。44“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1.“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的组成1.1组成围绕智慧北京的建设目标,可将“四类智慧应用”和“四个智慧支撑”划分为政府主导领域与市场主导领域,分类推进。因此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根据建设主题的而不同从整体上也分为政府主导的顶层设计和市场主
3、导的顶层设计两大类,政府主导顶层设计应以支撑功能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运行为目标,市场主导顶层设计则以明确市场空间、引导市场建设为目标。政府主导的顶层设计按照责任主体可分为市级重点领域、区(县)、部门(行业)三个层次,市场主导的顶层设计按照责任主体可分为市级公共领域、行业应用领域和区(县)社会领域三个层次。从业务应用、资源平台、基础设施、政策标准四个方面,分别对政府和市场主导的顶层设计提出约束性要求和参考性的建议。1.2政府主导顶层设计主要层次政府主导的顶层设计(即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划分为分为市级重点领域、区(县)、部门和行业三个层次。1.2.1市级重点领域顶层设计(1)市级重点领域顶层设
4、计由市级业务主责单位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设计;(2)围绕重点跨部门协同业务领域开展,设计的目标是提升领域的整体业务水平,促进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推动跨部门的信息化统筹建设,支撑跨部门的信息共享; (3)市级重点领域顶层设计中对各部门、各区(县)要求的内容要求,应充分考虑部门、区(县)发展现状和具体需求的差异,统筹协调。1.2.2部门和行业顶层设计(1)部门和行业顶层设计由市级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行业内有关单位参加;(2)围绕部门和行业的业务信息化发展,目标是提升部门的履职能力和行业运行管理效率,促进部门和行业内部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系统;(3)部门和行业顶层设计中应明确与业务归属
5、领域顶层设计的对接关系,并根据市区两级业务体系的需求,对区县顶层设计提出相应的对接要求。1.2.3区(县)顶层设计(1)区(县)顶层设计由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区(县)有关部门联合设计;(2)围绕区(县)的整体业务发展目标和区(县)特色业务需求开展区域信息化顶层设计,目标是提升区(县)的整体发展水平,支撑区(县)发展战略和特色,促进区域内政府、企业、社会等方面信息化的协同共享和统筹建设;(3)区县顶层设计应结合区域发展重点和特色,并根据领域顶层设计、部门和行业顶层设计对区(县)的要求,明确各类对接关系。1.3市场主导顶层设计主要层次市场主导的顶层设计划分为市级公共领域、行业应用领域、
6、区(县)社会领域顶层设计三个部分。1.3.1市级公共领域顶层设计(1)市级公共领域顶层设计主要由网络运营商、产业联盟、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组织;(2)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全市公用的基础设施、数据库、平台和应用整体框架,目的是充分引入并合理配置市场力量,引导和推动市场主导领域信息化工作的良性发展,通过统筹设计,实现市场领域的信息化整体发展健康有序,共性基础设施集约共用,各类应用按需普及,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3)市级公共领域顶层设计应与区(县)社会服务、行业应用领域顶层设计对接,对其中的共性部分提出统筹要求。1.3.2行业应用领域顶层设计(1)行业应用领域的顶层设计主要由产业联
7、盟、行业协会或者龙头企业牵头组织;(2)主要设计内容包括电子商务、企业内部管理、产业链协同、网络化创新整体框架,目的是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企业智能化运营,提高行业整体的发展水平;(3)行业应用领域顶层设计要充分考虑全市公共领域顶层设计中的统筹建设部分,与区(县)社会领域顶层设计中的需求对接。1.3.3区(县)社会领域顶层设计(1)区(县)社会领域顶层设计主要由区(县)组织街道、社区、产业联盟、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等相关企业联合进行;(2)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智慧社区、智慧农村等发展框架,目的是充分利用市场力量推广社会信息化应用,提升基层智能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3)区(县)社会领域顶层设计要充
8、分考虑全市公用顶层设计中的统筹建设部分,与行业应用顶层设计中的供给对接。2.政府主导顶层设计的总体要求2.1政府主导顶层设计总体框架政府主导顶层设计应重点满足“十二五”期间城市经济社会管理迫切需求,规范信息化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绩效管理。以决策指挥、公共服务引领业务框架设计,围绕8个主要业务领域,以资源整合、协同共享为目标开展资源框架设计,同时按照集约统筹、共享使用的方式依托政务智能应用支撑平台、全市统筹的资源体系、网络基础设施等全市基础设施开展建设,并完善保障信息化项目有效开展的政策标准。2.2业务集成框架2.2.1 业务集成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在“数字北京”阶段已经基本实现核心业务信息化全覆盖
9、,“智慧北京”阶段需在此基础上,从政府一体化的高度,按照功能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求,开展业务整合、集成,提升整体智能管理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体现层层有智慧。为达到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的目标,各级的业务主要以决策指挥和公共服务为主线进行集成。2.2.2决策指挥业务框架2.2.2.1决策指挥的内容与层次(1)决策指挥的内容。决策指挥是一个多层级、多体系的业务和管理综合体,决策指挥由决策和指挥两大相互衔接的体系构成,按层次逐级细分,覆盖全市各部门(行业)、区(县)。(2)决策指挥的层次。结合服务对象、责任主体、业务范围和内容等要素分析,决策指挥体系从层次上可以分为市级决策指挥层、领域级
10、决策指挥层、部门(行业)级决策指挥层、区(县)级决策指挥层等四个层次。(3)层次关系市级决策指挥是全市决策指挥体系的顶层,领域级、部门(行业)级、区(县)级决策指挥层根据市决策指挥层业务需要,按决策和指挥两条主线,具体落实和支撑所属层级与市级决策指挥层业务的对接。领域级决策指挥是对市级决策指挥在领域层的细化落实。按照业务主线,分解领域内各区县、部门(行业)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与区县级决策指挥对接。部门(行业)级决策为领域决策指挥提供支撑,负责落实领域决策指挥要求,反馈执行情况,与区(县)、其他部门对接。区(县)级决策指挥落实市级决策指挥对本区(县)要求,反馈执行情况,与领域级和部
11、门(行业)级决策指挥业务对接。2.2.2.2市级决策指挥整体要求(1)服务对象市级决策指挥层的服务对象是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各应急指挥部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厅相关决策指挥辅助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2)责任主体市级决策指挥层的责任主体是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全市各部门(行业)和区(县)配合。(3)业务范围和内容市级决策指挥是决策指挥的顶层,应从城市管理和决策者角度,围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四项职能,实现对全市规划、发展、建设、运行、服务和管理六方面工作的统筹管理,如下图:各部门应按照功能政府的需求从六大板块的角度对部门核心业务、跨部门协同业务进行整合与串联,提升政府管理效率
12、。(4)决策服务要求信息资源应按照市级决策需求进行整合,在市级决策指挥层汇聚全市规划、发展、建设、运行、服务和管理六方面的基本状况和运行状态。信息系统应按照市级决策需求进行整合,实现智能化的服务水平,支撑城市管理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使得城市管理和决策者能够及时处理城市管理及突发应急事件。汇集国内外形势和专业信息形成知识库,建立发展态势模型,为未来发展态势预测和研判提供辅助服务。2.2.2.3领域决策指挥整体要求(1)服务对象领域级决策指挥层的服务对象是履行城市运行管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相关重点领域服务和管理职能的责任主体,包括分管市领导及责任部门领导等。(2)责任主体领域级决策指挥包含非
13、应急领域决策和应急领域决策指挥。非应急领域决策的责任主体是多个联合部门确认的主责部门,为市级决策指挥提供非应急情况的领域级决策支持。应急领域决策指挥的责任主体是十四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其他临时应急指挥部,落实市级指挥,并为市级决策提供支撑。与各领域有关联的部门(行业)和各区(县)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提供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3)业务范围和内容领域级决策指挥层是城市运行管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和配合的决策指挥业务体系。主要涉及智慧北京行动纲要中提出的人口服务管理、交通服务管理、资源环境管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领域级决策指挥的主责部门,可依据京政发20127号、京信发20122号等
14、文件要求,按照业务主线确定,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各领域级决策指挥顶层设计,申报领域级决策指挥重大工程。2.2.2.4部门(行业)决策整体要求(1)服务对象部门(行业) 级决策指挥层的服务对象是市级各部门,包括部门各级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2)责任主体部门(行业) 级决策指挥层的责任主体由各市级各部门业务处室和信息化部门构成,业务主体是各处室,信息化部门配合。(3)业务范围和内容部门(行业) 级决策指挥层满足各部门核心业务的决策需要。各部门以部门三定职能及核心业务梳理为核心,以市级和领域级决策指挥需求为重点,以部门已有信息化基础为依托,开展部门决策指挥顶层设计,着力部门(行业)业务和资源的全
15、面整合。2.2.2.5区县决策指挥整体要求(1)服务对象区县级决策指挥层的服务对象是以区(县)领导和区委区政府办决策辅助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为主,兼顾领域级决策指挥需要。(2)责任主体区县级决策指挥层的责任主体是区委区政府办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区(县)各部门配合,市级各部门提供支撑。(3)业务范围和内容区(县)决策指挥层可在各自属地范围参照市级决策指挥建设。各区(县)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和城市运行管理特点,以本区(县)“十二五”发展规划为重点,围绕服务区(县)整体发展需要,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及时响应应急,同时支撑市级决策开展顶层设计。2.2.3公共服务业务框架2.2.3.1公共服务的内容公
16、共服务以个人和法人为服务对象,内容包括所有面向个人、法人提供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以及组织社会有关资源提供的便民服务等。(1)面向个人的服务内容应覆盖市民“从生到死”全生命过程,包括出生、教育、工作、纳税、婚姻、住房、医疗、子女、去世等。其内容分为基本公共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两大类。基本公共服务是人人都有权利获取享用的服务内容,是生存的基本需求,政府在供给过程中要保障不同人群的平等使用权,划分为以下服务板块:生育收养、户籍身份、婚姻家庭、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租房住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消费维权、职业资格、证件办理离休退休、殡葬服务。其他公共服务是针对特定人群的从事某种市场
17、活动或参与社会活动中,需要政府对其提供服务内容,与基本公共服务一同构成面向特定人群的服务。主要包括:文化娱乐、出境入境、民族宗教、公用事业、兵役服务、司法公证、产权专利、旅游休闲等。(2)面向法人的服务内容应覆盖企业从设立到注销各阶段,包括开办、选址落户、纳税、雇佣、环保、年检、资质、注销等流程环节,分为基本公共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两类。基本公共服务是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全生命周期中,需要平等使用的、政府供给的、必须的服务内容,主要应包括:设立变更、年审年检、行业准营、资质认证、登记备案、土地房产、质量检查、纳税缴费、人才资源、破产注销等。其他公共服务是针对特定的行业组织,根据行业特性提供
18、的个性服务内容,与基本公共服务一同构成面向特定行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立项申报、城市建设、交通运输、新闻广电、文物保护、环保绿化、农林牧渔、水利水务、对外交流、司法公证、宗教管理等。2.2.3.2公共服务的层次市级公共服务:统筹全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协调市区两级服务业务的对接,监督和指导各级公共服务,提供市级行政服务;区(县)级公共服务:落实市级公共服务对区级公共服务要求,根据自身区域特点和社会对公共服务发展需求,统筹区(县)内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监督和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服务,提供区(县)级行政服务;街道(乡镇)公共服务:对本行政辖区内市民、企业
19、提供行政服务,指导社区服务;社区(村)公共服务:组织社区服务资源提供社会服务,协助开展行政服务。四级公共服务业务体系由市、区两级进行统筹。(1)市级公共服务市级公共服务业务体系包括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市级专业服务大厅(窗口)在内的实体办事大厅,和以网上办事大厅为主、热线终端等为辅的网络办事渠道两个方面:实体办事大厅由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市级各部门开办的专业服务大厅(窗口)按照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进行规范、整合。市级网络办事渠道以实体办事大厅服务事项为基础,集成市级部门面向公众、企业提供行政办事事项的网上咨询、申报、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用户评价等服务,同时提供便民办事事项的咨询、查询、用户
20、评价等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可与实体服务大厅对应,由综合办事大厅和专业大厅组成。(2)区(县)公共服务区县公共服务业务体系由区县统筹建设的网络办事渠道和区、街(乡镇)、社区(村)基层实体服务大厅(窗口)两个方面组成。区县网络办事渠道按照云模式统筹建设,区(县)统筹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区级部门公共服务;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原则上不得建设独立的网络办事渠道,应依托区县平台,结合辖区内个人和企业的服务需求,定制和提供云服务。2.2.3.3市级公共服务整体要求服务事项要求。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采取减少事项、下放权限、简化流程等
21、措施提升效率。部门公共服务要求。市级各部门按照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根据本部门职责业务和管理服务对象,对内部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规范、整合。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费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事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下放权限的事项,市级主管部门应明确服务标准和考核要求,对有关业务事项进行统筹管理。业务联办要求。按照事项之间的前后置关系,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合,梳理形成业务链和业务域。跨部门的业务链和业务域应打破部门边界,逐步实现联合办理或并联办理,明确业务链、业务域中各责任部门对接的接口。市区联动要求。由区县负责初审、接件的市区联办事项,由市级部门统
22、一进行梳理,细化办事服务流程,明确市区两级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要素,规范服务展现形式,并通过网上流程图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两级联办。跨区办理要求。对于同一个事项的区县联办,由市级部门牵头,统一规范办事流程,确保区县之间提供的办事事项在事项名称、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方面的一致性;依托全市统一的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区县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实现跨区办理。2.2.3.4区县公共服务整体要求服务事项要求。区县的公共服务业务内容可参照市级进行规划设计。区县按照市级主管部门对公共服务管理的要求,结合属地个人和企业公共服务需求,对内部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规范、整合。对下放到区县的服务事项,按照市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服务
23、标准和考核要求开展服务,并上报服务信息。区街社区统筹要求。区县统一规划并建设区县-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申报审批系统和办事资源管理系统。基于区级统一申报审批系统,由区县组织实现街道、社区的办事事项的网上统一申报、受理、反馈等功能。由区县组织,将已实现整合的区县公共服务通过大厅办事终端、政务网站、市民主页、社区缴费通等多种渠道向公众统一提供服务。2.2.3.5 公共服务的渠道服务渠道包括政务服务大厅、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社区服务站、数字电视、移动终端、信息亭、缴费通、微博以及呼叫中心等,各类服务渠道的内容应一致且有效衔接。实体大厅和网络服务渠道的后台业务支撑体系应整合统一,任意服务业务事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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