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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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对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强化授信风险控制,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公司类业务统一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它相关信贷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对企业预付、存货或应收等资产进行的结构性短期贸易融资。债务条款规定贷款人对本次融资项下的资产及其产生的收入有相当程度的控制权;借款实体可以没有其他实质性资产或业务,偿付债务的主要来源是资产产生的收入,其次是企业的综合偿付能力。自偿性贸易融资项下的资产是第一还款来源。银行主要依据该笔业务自我清偿的特征以及贷款
2、人组织这笔交易的能力,对借款人进行授信。第三条 根据借款人在不同贸易环节中融资需求风险点的差异,将自偿性贸易融资分为三类:预付帐款类、存货类和应收帐款类。预付帐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预付帐款为基础,为买方提供的,并以合同项下的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存货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受信人以其存货为抵押或质押,并以该存货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应收帐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帐款为基础,为卖方提供的,并以合同项下的应收帐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第四条 按贸易链上下游交易对手是否与我行发生授信
3、业务关系和我行是否承担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将与我行直接发生授信业务关系的存货类融资客户、预付类融资业务买方与应收类融资业务卖方称为直接融资客户,将与我行没有直接发生授信业务关系、但我行有可能间接承担其信用风险的预付类融资业务卖方与应收类融资业务买方称为间接融资客户。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行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既叙做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又叙做非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的客户不适用本办法,仍执行传统主体授信管理办法。第二章 授信准入条件第六条 总行根据全行战略定位和业务转型策略,适时公布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行业、地区、产品和抵质押物组合管理目标和信贷政策指引,为分支机构办理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提供指导。第七条
4、按本办法开展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在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和专业培训等方面达到总行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得按本办法开展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第八条 我行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中的预付类、存货类业务实行商品目录管理制度,应收类融资业务的准入按总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生产型企业存货类融资暂不接受其半成品及产成品质押。第九条 分支机构在办理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前,应进行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评级,且评级需在A级(含)以上。根据业务操作模式的不同,分支行应正确选择评级模板,预付类业务如需转换为存货质押业务,则需选择预付类模板和存货类模板分别评级,评级结果低者为本业务评级。 第十条 我行间接融资
5、客户(预付类融资业务卖方与应收类融资业务买方),原则上要求其在我行的客户信用评级在AA(含)以上,具体要求按总行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我行具体自偿性贸易融资授信范围包括仓单质押、现货静态质押、现货动态质押、先款/先票后货模式、未来提货权质押、国内保理等,订单融资暂不列入自偿性贸易融资授信范围。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操作模式的风险特征和业务成熟程度,总行对不同行业、不同操作模式分别规定存货、应收帐款、受信人、预付类融资卖方和应收类融资买方、监管方、交易记录等方面的准入指引,分支行应根据本地业务实际相应制订准入标准,并适时调整。第十二条 我行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符合以下条件按本地业务授权:(一)
6、对于存货类业务:1本地客户、货物本地仓储监管;2本地客户、货物异地仓储、监管方为中储、中外运、中远物流等总公司及其指定子公司或分公司,监管责任纳入总行“总对总监管合作协议”范围内;3异地客户主要经营活动在本地、货物本地仓储监管、贸易业务买方或卖方在分支行授权区域内。(二)对于预付类业务: 贸易业务买卖双方至少一方在本地、且卖方明确提货权担保和退款责任。(三)对于应收类业务贸易业务买卖双方至少一方在本地、且买方明确承担债务和付款责任。第十三条 分支行在操作具体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前应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如文件内容与总行文件不一致,则需报经总行相关职能部门核准后方可办理。第三章 授信限额
7、与额度核定第十四条 客户授信限额核定是在重点分析自偿性贸易融资客户业务经营循环、自身资信、我行融资风险等因素基础上,通过判断企业自身的还款能力,来核定我行可能和愿意承担的本客户在我行的最高授信额度。核定的客户授信限额不是必达额度,不对外公开。第十五条 客户授信限额计算公式如下:QCGS 其中:Q当期最高授信额度;C经营循环资金周转量;(经营循环资金周转量=应收帐款平均余额+存货平均余额+预付平均余额+应收票据平均余额-预收帐款平均余额-应付帐款平均余额-应付票据平均余额;其中,平均余额=期初余额/2期末余额/2,货币资金应扣除保证金。)G预期销售增长率;(该系数反映客户销售增长预期,可参考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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