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威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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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豪威投资有限公司 拟收购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3)第787-01号 (第一册,共一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1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豪威投资有限公司 拟收购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3)第787-01号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5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概况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 5 二、评估目的 . 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7
2、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8 五、评估基准日 . 8 六、评估依据 . 8 七、评估方法 . 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3 九、评估假设 . 14 十、评估结论 . 15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 17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 18 十三、评估报告日 . 18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0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1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承担
3、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是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
4、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2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豪威投资有限公司 拟收购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13)第787-01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豪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威投资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因豪威投资公司拟收购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景公司”)部分股
5、权而涉及的北京瑞景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2013年7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豪威投资公司拟收购Reco Shine Pte Ltd.所持有的北京瑞景公司的45%股权,需要确定北京瑞景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此次股权收购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北京瑞景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三、评估范围:北京瑞景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与负债。 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
6、果 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北京瑞景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9,347.31万元,评估价值为150,576.35万元,增值额为61,229.04万元,增值率为68.5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50,134.18万元,评估价值为50,134.18万元,无增减值变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9,213.13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00,442.17万元,增值额为61,229.04万元,增值率为156.14%。 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3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单
7、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1,065.50 21,065.47 -0.03 - 非流动资产 2 68,281.81 129,510.88 61,229.07 89.67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 长期股权投资 5 - - - 投资性房地产 6 68,261.94 129,490.47 61,228.53 89.70 固定资产 7 19.86 20.41 0.54 2.72 在建工程 8 - - - 无形资产 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 - -
8、其他非流动资产 11 - - - 资产总计 12 89,347.31 150,576.35 61,229.04 68.53 流动负债 13 9,631.65 9,631.65 - - 非流动负债 14 40,502.53 40,502.53 - - 负债总计 15 50,134.18 50,134.18 - - 净资产 16 39,213.13 100,442.17 61,229.04 156.14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北京瑞景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4,664.65万元,评估增值15,451.32万元,增值率为39.40%。 (三)
9、最终评估结果的选取 北京瑞景公司主要持有商业物业,通过租赁商业物业取得收益,效益稳定但回报周期长,商业物业受社会经济形势、消费习惯等影响较大,同时也受商场业态定位、所在商圈的商业供应量、经营管理等的影响,采用收益法评估体现了评估基准日企业经营管理租赁物业所产生的企业价值。 资产基础法是以被评估单位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4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的公平市场价值,反映了评估基准日时点企业购置各项资产的重置价值。资产基础法中对公司的核心资产商业地产的土地采用了市场法评估,体现了城市土地价格多年持续上涨和升温的现实,
10、评估增值明显;而与此同时商业地产的租金回报并不理想,所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远高于收益法的结果。 考虑到国内商业物业租售价格反差较大的现实,收益法无法反映持有型物业的完整价值,其结果难以为市场接受,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经评估后北京瑞景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0,442.17万元。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结论仅作为委托方收购股权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委托方进行股权交易价格的决定。 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13年7
11、月31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页以下空白)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5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豪威投资有限公司 拟收购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3)第787-01号 豪威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接受豪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12、简称“豪威投资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因豪威投资公司拟收购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景公司”)部分股权而涉及之北京瑞景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2013年7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概况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委托方名称:豪威投资有限公司(MIGHTY FORCE INVESTMENTS LIMITED) 豪威投资有限公司(MIGHTY FORCE INVESTMENTS LIMITE
13、D)是一家注册在英属维京群岛的BVI公司,BVI公司号码1790547,公司注册于2013年9月11日。 依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公司可从事或参与任何交易,商业活动或商业行为。 (二)产权持有者概况 产权持有者为Reco Shine Pte Ltd.(中文译名“ 新加坡瑞阳私人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GIC RE(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公司)。 (三)被评估单位概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林义 注册资本:38,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6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
14、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街1号502号 经营范围:对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购房产进行经营管理、从事出租、出售、物业管理等活动;经济信息咨询。 北京瑞景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6日,股权结构为Reco Shine Pte Ltd.持有北京瑞景公司45%的股权,上市公司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瑞景公司55%的股权。 2、主要经营范围 北京瑞景公司主要业务是房屋租赁业务。公司拥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1-2号的朝阳路新城市广场物业,包括商业和停车楼2部分,商业部分主要承租方为伊藤洋华堂超市,商场于2010年1月开业;停车楼部分目前未投入使用。 3、企业近年的资产负债状况和
15、经营业绩 公司执行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北京瑞景2010年-2012年、以及2013年1-7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如下: 财务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11/12/31 2012/12/31 2013/07/31 流动资产 17,195.01 23,931.58 16,649.95 21,108.13 投资性房地产产 73,578.12 71,520.25 69,462.37 68,261.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23 31.29 23.22 19.86 资产总额 90,808.36 95,483.11 86,135.54 89,389.
16、94 负债总额 61,077.05 65,159.59 47,042.84 50,299.08 净资产 29,731.32 30,323.52 39,092.71 39,090.86 经营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1-7月 一、营业收入 6,525.51 6,826.43 7055.97 4,076.47 减:营业成本 2,057.88 66 2057.88 66 2057,88 1,200.43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787.92 1015.37 1035.85 601.82 减:销售费用 1,444.26 1054.69 804.03
17、242.77 减:管理费用 346.05 144.07 524.75 555.87 减:财务费用 1,785.99 1836.25 1608.00 1,446.86 二、营业利润 102.51 38 718.63 38 1025.55 28.71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7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利润总额 102.51 719.47 1025.58 28.71 减:所得税费用 0.00 127.28 256.40 30.56 四、净利润 102.51 592.20 769.19 -1.85 以上年度数据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基准
18、日数据审计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3)第 24120号审计报告。 (四)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 二、评估目的 豪威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Reco Shine Pte Ltd.持有的北京瑞景公司45%的股权,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北京瑞景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此次股权收购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北京瑞景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北京瑞景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资产账面价值为89,347.31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50,134.1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39,213.13万元
19、。 委估资产类型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1,065.50万元,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68,281.81万元,为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9,631.65万元,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40,502.53万元,为长期借款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上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及被评估企业所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即北京市朝阳路新城市广场物业。物业地上五层,地下三
20、层,包含商业综合楼和停车楼两部分,总建筑面积为82,101.49平方米;商业部分面积主要出租给伊藤洋华堂超市,停车楼部分暂时闲置。目前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为38,968.14平方米(主要为商业楼部分),共六个房屋所有权证;停车楼及商业综合楼的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和部分地下三层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各楼层房产证情况详见下表列示: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8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房(地)产权证编号 物业名称 楼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 x京房权证朝字第985076号 商业综合楼 1层 7,561.72 x京房权证朝字第985075号 商业综合楼 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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