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股权投资类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doc
《湖北省股权投资类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股权投资类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湖北省股权投资类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鄂工商规2011176号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123号),支持我省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发展,规范登记注册行为,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参照信托法、证券法、证券投资企业法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企业,包括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 本办法所指股权投资
2、管理企业,是指接受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个人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投资者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投资者以及国外、境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第四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报经有权批准的商务部门批准后,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登记;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的企业组织形式,登记机关分别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登记管辖职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六条 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发
3、起人人数不少于2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不少于2人,不得超过50人。 国有参股的非上市企业,按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可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第七条 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或合伙企业出资额均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创业投资企业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设立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合伙企业出资额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湖北省 股权 投资 企业 登记 管理 暂行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163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