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关于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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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四川省关于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生育下一代事关每一位准爸爸准妈妈的切身利益,近日有当事人咨询到生育保险方面的问题。由于生育保险办法只是作了普遍性的规定,对于其具体实施得参照个地的实施条例。今天为大家解读四川省关于生育假期、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以及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的相关政策法规。一、国家一般规定1、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医疗待遇,二是生育津贴。2、生育保险待遇:(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
2、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按照
3、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天) 护理假天数【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3)营养补助: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
4、平均工资50%。3、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中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1)现法定女职工正常产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83天。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予以增加: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假:剖腹产、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5、;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流产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满两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2)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计发。4、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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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四川省 关于 生育 保险 相关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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