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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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漳平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闽卫妇幼2017131号)、龙岩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龙岩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卫妇幼2018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孕产妇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孕产期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医疗保健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
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一、工作目标实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提高全市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十三五期间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以下。二、管理对象怀孕至产后42天内的孕产妇(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三、工作内容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包括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妊娠风险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一)妊娠风险筛查首诊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建册医生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附件2)所列条目逐项核对,筛查结果应记录在围产
3、保健手册及基层卫生信息系统中。孕产妇符合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1. 筛查内容筛查项目分为“必选”和“建议”两类项目。必选项目为对所有孕妇应当询问、检查的基本项目,建议项目由筛查机构根据自身服务水平提供。 (1) 必选项目:确定孕周;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血常规、尿常规、血糖测定、心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等实验室检查;注意孕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 (2)建议项目:血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 2.筛查结果处置(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
4、在其围产保健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围产保健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筛查机构为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当填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附件3)(以下简称转诊单),并在建册登记本上做好初筛阳性登记,督促和落实筛查阳性孕妇持转诊单在1周内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接诊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并填写转诊单后,反馈筛查机构及保存转诊单。对于可明确判断为“橙色”和“红色”分级的孕产妇,建册医生应做好相应高危标识,督促其立即转诊至县级及市级以上孕产妇救治中心,并按妊娠风险评估分级要求及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孕管办。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5、中心应做好风险筛查阳性孕妇妊娠登记及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追访记录,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落实后续随访。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应当在开展助产服务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附件15)(以下统称医疗机构)进行。 1. 首次评估。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医疗机构应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附件4),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的医疗机构,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并在围产保健手册相应位置粘贴颜色标识,对孕产妇做好相应的保健咨询指导和管理。(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
6、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2)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3)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年龄40岁或BMI28,或患有较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母婴安全有一定威胁。(4)红色标识:妊娠风险高。孕妇患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5)紫色标识: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紫色标识孕妇可同时伴有其他颜色的风险标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结果,在围产保健手册“产前健康检查记录”页上记录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对于风险评估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填写孕产
7、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附件5),在3日内将报告单报送市妇幼保健院孕管办(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北路路287号路市妇幼保健院二楼妇女保健科;电话:3271175)。如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红色,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二级医疗机构在孕产妇初诊时发现其尚未建立围产保健手册的,对孕13周内的孕妇应尽快建册或告知其到承担建册任务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对孕13周以上的孕妇,应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孕妇进行全面的首诊检查,建立围产保健手册,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按要求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孕管办,同时将孕妇建册信息(问诊和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2.动态评估。医
8、疗机构应当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围产保健手册上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三)妊娠风险管理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情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并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1.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原国家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龙岩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2.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
9、医疗机构。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4.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而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应当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对孕妇拒绝终止妊娠的填写不宜继续妊娠孕妇报告卡(附件6),经孕产妇及家属签字确认,报市幼保健院孕管办
10、追访。5.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6.高危(风险阳性)孕产妇管理(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将其纳入高危(风险阳性)孕产妇管理,建立高危(风险阳性)妊娠登记簿、高危(风险阳性)妊娠预约卡/表、高危(风险阳性)孕产妇追访记录本(附件7、8、9),做好登记及风险分级标识,每次产前检查应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并预约复查时间。定期检查高危(风险阳性)孕妇诊疗情况,发现未按预约时间复诊的应电话追访,失访的应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单(附件10),通知孕
11、产妇所在地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踪随访。对需要转诊的高危(风险阳性)孕产妇应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单(附件10),交接诊的医疗保健机构。高危(风险阳性)孕妇住院治疗未分娩出院者,该孕妇所住院的科室应将孕妇的有关信息上报医务科;医务科应及时通知孕妇所在地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追踪管理。基层医疗机构要协助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妊娠风险阳性(高危)孕产妇进行管理,全程追踪、随访,直至妊娠终止后42天,并做好有关信息通报。(2)重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填写漳平市重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表(附件11),合理
12、调配资源,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附件5),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做好追踪管理。“橙色”或“红色”高危孕产妇需要向上级医疗机构转送的,由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直接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及时转诊并有医务人员护送。如有困难,市卫计局协助联系转诊。市妇幼保健院应对本辖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进行高危专人专案管理(附件11).(3)高危孕产妇信息管理与上报A.漳平市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跟踪管理结案报告表(附件12):各医疗
13、保健机构遇新增高危及结案孕产妇时及时填写此表,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新增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孕产妇跟踪转归及结案信息及时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孕管办,市妇幼保健院汇总信息后于每月10日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龙岩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妇幼保健科(电话:2958238)。B漳平市重度高危孕产妇报告表(附件13):各医疗保健机构每月汇总本机构重度高危孕产妇情况,每月5日前填写此表后报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每月10日前汇总填写本辖区重度高危孕产妇情况,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形式报送龙岩市妇幼保健院(龙岩市第一医院分院)妇幼保健科。(四)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各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
14、检查时,应当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再次对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如发现阳性症状和体征,应当及时进行干预。四、工作职责(一)市妇幼保健院1.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整体状况,定期分析,提出干预措施和建议。2.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3.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及反馈。4.组织开展辖区内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业务培训。(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遵照本方案和相关诊疗规范、技术指南等,开展与职责和能力相适应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2.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登
15、记和统计,并按照要求及时向区妇幼保健院报送。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建册孕妇进行随访管理;对产后42天内的产妇进行风险评估,需协助各级助产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全程追踪、随访,直至妊娠终止后42天。 4.开展助产服务的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分级,不得推诿拒绝孕产妇,根据评估结果,落实妊娠风险管理。并设立高危门诊,接受基层高危孕妇的转诊和会诊等工作。高危门诊须由高年资主治以上医师负责,重度高危孕产妇(“橙色”和“红色”)须三级助产技术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治。应建立孕产妇转诊绿色通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16、、工作流程,保证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得到及时诊治,尤其是综合性医院应充分发挥综合诊治和抢救能力优势。五、质量控制 (一)市妇幼保健院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辖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及工作督查一次,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报告报送市卫计局。 (二)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自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接受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并落实整改措施。首诊建册医疗机构未按照本方案规定开展妊娠风险筛查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收转诊筛查阳性孕产妇不及时评估并反馈评估结果的、使用门诊病历代替手册的、医疗机构越级留诊高危孕产妇等,使高危孕产妇漏筛
17、、漏管的,由市卫计局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 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附件:1、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2、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3、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4、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5、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6、不宜继续妊娠孕妇报告卡7、高危(风险阳性)妊娠登记簿 8、高危(风险阳性)妊娠预约卡/表 9、高危(风险阳性)孕产妇追访记录本10、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单11、龙岩市重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表12、龙岩市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跟踪管理结案报告表13、龙岩市重度高危孕产妇报告表14、漳平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5、辖区内助产机构名单附件1孕产妇妊娠风
18、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附件2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项目筛查阳性内容1.基本情况1.1 周岁35或18岁1.2 身高145cm,或对生育可能有影响的躯体残疾1.3 体重指数(BMI)25 或18.51.4 RH血型阴性2.异常妊娠及分娩史2.1 生育间隔5年2.2 剖宫产史2.3 不孕史2.4 不良孕产史(各类流产3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出生缺陷、异位妊娠史、滋养细胞疾病史、既往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史)2.5 本次妊娠异常情况(如多胎妊娠、辅助生殖妊娠等)3.妇产科疾病及手术史3.1 生殖道畸形3.2 子宫肌瘤或卵巢囊肿5cm3.3 阴道及宫颈锥切手术史3.4 宫/腹腔镜手术史3.5 瘢痕子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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