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问题的分析毕业论文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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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问题的分析摘 要: 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现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帐问题成为了焦点问题,人民的“养老钱”得不到保障。本文通过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目前的规模来分析个人账户“空账”埋下的隐患,并针对该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词 个人账户 空账 逐步做实 一、前言20 世纪 80 年代,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中国着手对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经过 10 多年的探索,于 1997 年正式确立了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特征的混合型养老保险模式,该模式中社会统筹部分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20%,由企业缴费形成,个人账户部分
2、为个人缴费工资的 11%,其中企业负担 3%,个人负担 8%。在 2005 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 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但是,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却是“空账”?那为什么会出现“空账”,“空账”的规模有多大,怎么解决个人账户空账等问题成为了人们讨论的焦点,下面就来一一解答这些问题。二、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现状及带来的影响(一)空账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目前规模1.个人账户空账产生的原因“空账”问题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3、。1993 年,在全国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相关代表提出,中国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由此确立。然而已退休的职工(即所谓的“老人”)和在实施个人账户制度以前较早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即所谓的“中人”),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并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但养老金需要付。因为我国自 1997 年开始就一直实行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混账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将两个账户混合管理,所以,这就给个人账户资金向社会统筹账户转移提供了机会和可能。为了解决已退休职工(即所谓的“老人”)的养老金支付问题,社会保障机构就利用账户中的资金,长期以来,由于不断地透支个人账户来填补社会统筹资
4、金的不足,于是就导致了个人账户的空账。2.目前个人账户“空账”的规模关于养保基金“隐性债务”的具体数值,最常用的计算方法是终止假定法。具体如表 1 所示:表 1:关于养保基金“隐性债务”的一些测算结果劳动部社会保所测算时间 1995 年测算结果 28753 亿元抽样城市 全国人口统计测算方法 匡算 精算 精算 精算沈阳、上海不详南京19176 亿元35082 亿元19961997世行报告房海燕2000体改办6714 亿元资料来源:劳动部社会保险研究所。 近几年来,我国个人账户“空账”规模在急剧扩大,2000 年 8月至 2001 年 1 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中国
5、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的报告指出,在未来50年里,城镇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的抚养比将由3.65:1提高到1.87:1;社会统筹基金总缺口将达到 1.8 万亿,平均 717 亿 。个人账户空账的空前大的规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埋下了很多隐患。(二)个人账户“空账”埋下的隐患个人账户“空账”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现收先付制向积累制的转变,并将养老金的支付风险转移到了后代,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也降低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首先,个人账户的“空账”直接影响了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现收先付制向完全积累制的转变。这种转变势必会影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完全积累制的实现,最终
6、只能使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停留在表面,无法发挥根本性的作用。其次,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使得养老金支付风险被留给了下一代,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个人账户的无积累“空账”问题就是将养老金支付风险转移给了后代,风险的转移使得人们的缴费意识降低,由此各种显性、隐性逃费的现象就会出现,而逃费又会引起低征缴率和高缴费率的恶性循环,影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同时造成基金收入小于基金给付需求的状况,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也增加了基金增值的压力 ,使得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以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得到影响。三、对个人账户问题提出的一些建议对于做不做实个人账户,有两种看法
7、:一是不要做实个人账户,做名义账户;二是为了调动职工的缴费积极性需要做实个人账户,而笔者更倾向于做实个人账户,并且认为做实个人“账户”势在必行。因为能否做实个人账户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员的个人利益, 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实个人账户是参保人员的共同意愿,能够提高人们的参保意识,促进养老基金的运营生息。(一)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我国政府从 2001 年开始分别在几个省份做了试点和推广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到 2005 年为止,辽宁省已经积累了个人账户的资金 110 多亿。那么实账是怎样界定的,笔者认为的“实账”应该是指当个人账户需要变现资金时,能及时变现,产权可以以金融资产甚至实物资
8、产的形式存在,可以是银行存款,也可以是股权或债权,这些资产应该是安全的,具有保值增值的能力。要做成实账,笔者认为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定做实个人账户的主体。因为老职工养老金问题是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的制度转型所造成的历史债务问题,因此,现在各级政府都应该承担起这些负债的偿还义务。其次,个人账户的做实应该分类逐步做实。由于空账规模的庞大,要充分考虑到中央和地方所要面临的巨大财政压力,一步到位地弥补巨额空账,在短期内做实个人账户的可行性不大,在做实个人账户实践中,参照试点成功省份的做法,如吉林和黑龙江两省,从小规模做起,采取逐步做实、增加积累的方式。所以,笔者认为,采取“逐步做实”的方式比“一步做实
9、”更为合理。最后,全面筹集做实个人账户所需的资金。(1)个人账户的做实需要巨额的资金,因此需要加大政府在财政支出。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融资、出售部分国有资产、发行特种国债、发行福利彩票等等途径来增加政府部门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的支出。(2)还可以选择比较发达的省份中的某些城市,如无锡,将政府每年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积累额取出一部分投入到个人账户,逐步的做实个人账户,并且将这个每年做实个人账户的规模列入到政府官员的业绩中去。(3)可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将更多的灵活就业的人员纳入到养老保险的范围内,做大做强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增强偿付能力。(二)个人账户做实之后应该解决的问题我国个人账户的做实是迟早的事,这
10、就促使我们不得不考虑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除了天津市、山西省等九个试点省(市、自治区)的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外,其余都是由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目前只可投资于国债和银行存款,市场化运作程度很低,收益也十分有限,笔者认为在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营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安全性置于首位是毋庸置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是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来源,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因此,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因此,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机制以及对投资比例的限制可能更为现实一些。其次,流动性
11、以及收益性也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中必须考虑的。如果资金因投资而冻结于某些固定项目而难以变现,将无法应付基金支付的需要,也违反了设立基金的宗旨。个人账户基金若过分考虑安全性,投资于国债或储存于银行,投资收益率低,也面临基金贬值风险,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因此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必须考虑选择效益的好的,实现保值增值,应对老龄化。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的规模还很小,监管还不是很完善,因此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可以考虑投资于国际资本市场。(三)规范个人账户的管理当前个人账户的投资与管理采用的是个人缴费、地方管理的模式。由于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将非常是庞大的,以前的的个人账户的管理存在着一些缺陷,在管理过程中
12、基金被挪用等风险,因此个人账户的管理需要得到完善。首先,要有专门管理部门, 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需做好当月个人缴费记录,并及时把个人缴费转存运营生息,每月按拨付部门提供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进行登记并及时划拨基金。其次,要运用计算机管理个人账户。只有通过计算机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设立个人账户数据库,全面记载每个参保人员账户中的每一笔收入、支出情况, 才能使个人账户中总金额同财务账中相对应。此外,对于个人账户部分仍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缴、记账和投资运营,其资金的筹集权、管理权和投资运营权留归省级政府管理。与此同时,由个人账户积累部分支付的养老金支出责任
13、也归属地方,省级政府在拥有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权的同时也必须承担未来的支付风险。注释:孙韡华,张映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低效运行的产权制度分析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9林竟君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制问题及对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02殷俊,赵伟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新论武汉大学200763参考文献:1王茜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下做实个人账户问题研究西北大学20102于玲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问题研究吉林大学20073陈巧彬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成本风险分析厦门大学20084王翠英浅谈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意义及办法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2.关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_空账_问
14、题的思考摘 要: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个人账户一直处于“空账”状态,近些年,更有扩大的趋势,从 2004 年到2010 年,短短六年的时间,“空账”规模几乎扩大了一倍,文章从根源上分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产生的原因,以期提出解决“空账”问题的有效措施。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 空账一、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991 年 6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 号),有关个人账户方面,决定提出:个人必须缴费,但是个人缴费要在调整工资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开始时缴费额应不超过本人工资的 3%,以后随
15、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的调整再逐步提高。从此,以个人缴费为主要特征之一的企业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开始逐步建立。1993 年 11 月 14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这是我国首次提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5 年 3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 号),通知进一步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并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这标志着我
16、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1997 年 7 月 16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 号文件)。该决定在进一步明确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目标的基础上,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做了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应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 8%,有条件的地区个人缴费比例提高速度可以适当加快。应按本人缴费工资 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不足的部分由企业缴费划入。但企业缴费应随着个人缴费的提高逐步降低到 3%。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参考银行
17、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随后,原劳动部发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 号),对同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有关个人账户政策进行了细化规定。2000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并附有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该方案对个人账户提出了新的调整政策,如:从 2001 年起,企业缴纳本企业所有职工工资总额的 20%左右全部进入统筹账户,不再划拨到个人账
18、户,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尽行调剂;职工依法缴纳基本养老费,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 8%左右,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 11%调整为8%。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办法基本不变。2003 年 10 月 14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社会保障的论述: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2004 年 9 月,我国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记载:2001 年,我国政府开始进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
19、度改革试点,内容主要包括: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实现部分基金积累,探索基金保值增值办法;改革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将基础养老金水平与职工参保缴费年限更加紧密的联系起来,职工参保缴费 15 年后每多缴费一年增发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在辽宁省进行试点的基础上,2004 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吉林、黑龙江两省。在 21 世纪的前20 年,国家将继续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2005 年 12 月 3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进一步对个人账户制度进行了调整,如: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 2006 年 1月 1 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
20、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 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200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这是迄今为止国家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新规定,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算和转移方式,1998 年 1月 1 日之前参保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 年 1 月 1 日之后参保则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另外,办法还对农民工参保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产生的原因20
21、05 年 12 月 3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出台该决定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为了解决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据统计,2000 年“空账”规模为 1900 亿元,2004 年年末达到 7400亿元,2005 年年底增至 8000 亿元,2010 年 7月达到 1.3 万亿元。综合分析,我国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产生“空账”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制度设计造成隐性债务。我国现行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由现在在职的一代供养退休的一代,现在在
22、职的一代退休后由其下一代供养。制度设计中它的支付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二是按照现行个人账户制度所产生的长寿者个人账户不足的部分。但事实是还有一个历史遗留的问题没有解决,现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由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转变而来的,而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保险转变而来,情况十分复杂。对于新制度实施前已退休或已经参加工作的“老人”和“中人”,其基础养老金仍应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但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或很少,因为在旧制度下“老人”和“中人”超出基础养老金的部分(相当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权益)已经凝固在国有资产中了,这部分基金的数额就是我们常说的“隐性债务”。如图 1 所示,新
23、制度下“老人”的养老金全部来自统筹账户“,中人”的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来自统筹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来自于个人账户,“新人”的养老金由两个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由统筹账户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支付。在制度运行过程中,统筹账户基金收不抵支,必然挪用个人账户基金,导致个人账户“空账”,所以说,“隐性债务”是个人账户“空账”产生的根本原因,“隐性债务”的解决就成了解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前提。2. 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设计不合理。2006年 1 月 1 日以前,我国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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