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A——视频监控总体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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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D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20-实施20-发布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 第2部分:总体技术要求The Visual Surveillance System over Telecommunication NetworksPart 2: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送审稿)2008年3月YD/T20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ICS 目 次目 次I前 言IV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 第2部分:总体技术要求1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定义和缩略语13.1 缩略语13.2 术语定义24 业务一般描述25 体系结构25.1 内部组成35.1.1 监控前端35.1.2 视
2、频监控平台35.1.3 用户终端35.2 外部系统或设备35.2.1 报警采集设备35.2.2 报警输出设备35.2.3 报警采集系统35.2.4 报警联动系统35.2.5 运维支撑系统35.2.6 存储网络(可选)35.2.7 PSTN系统35.2.8 统一消息系统45.2.9 IPTV系统(可选)45.2.10 视频会议系统(可选)45.2.11 其他外部系统(可选)45.3 接口45.3.1 内部接口45.3.2 外部接口45.3.3 第三方接口(可选)55.4 虚拟专网55.5 层次结构(可选)56 功能模型66.1 功能模型图66.2 功能模块76.2.1 监控前端76.2.2 媒体
3、传送86.2.3 实时监视管理96.2.4 录像管理96.2.5 存储(对管理调度作详细一些的描述)96.2.6 媒体资源管理106.2.7 报警管理106.2.8 系统管理106.2.9 运营维护106.2.10 用户终端106.3 参考点116.3.1 A1126.3.2 A2126.3.3 A3126.3.4 A4126.3.5 A5126.3.6 B1136.3.7 B2136.3.8 B3136.3.9 B4136.3.10 B5136.3.11 C1136.3.12 C2136.3.13 D1136.3.14 D2136.3.15 E136.3.16 F137 典型业务流程147.
4、1 实时视音频监视与云镜控制147.2 录像与回放157.3 报警与联动168 性能要求178.1 传输时延178.2 系统规模178.3 视频质量179 编码要求179.1 视频编码179.2 音频编码179.3 文本编码1810 设备编号1811 通信协议1912 网络管理2013 安全要求2013.1 监控前端认证2013.2 用户终端认证2013.3 媒体安全2013.3.1 媒体传输安全(可选)2013.3.2 媒体防篡改2013.3.3 数字版权保护2013.4 访问安全2013.5 系统安全2014 计费要求21前 言本标准是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的名称及结构
5、如下:1. 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 第1部分:业务需求2. 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 第2部分:总体技术要求3. 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 第3部分:业务平台测试方法4. 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 第4部分:前端设备技术要求5. 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 第5部分:前端设备测试方法6. 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 第6部分:服务质量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电信网视频监控系统 第2部分:总体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描述了国内开展电信网视频监控业务时的总体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内电信网视频监控业务设计和业务运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6、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ITU-T 建议F.700(2000)多媒体业务框架建议ITU-T 建议F.740(1993)交互式视听业务ITU-T 建议F.741(2005)点播音视频业务的业务描述和需求IFTFRFC791(1981)互联网协议(IP)IFTFRFC793(1981)传输控制协议(TCP)IFTFRFC768(1980)用户数据包协议(UDP)IFTFRFC2616(1999)超文本文传输协议(HTTP1
7、.1)IFTFRFC959(1985)文件传输协议(FTP)IFTFRFC1350(1992)TFTP协议IFTFRFC3261(2002)会话初始协议(SIP)IFTFRFC2327(1998)会话描述协议(SDP)ISO/IEC 13818(1994)信息技术电视图像和伴音信息的通用编码(MPEG-2)ISO/IEC 14496(1999)甚低速率视听编码(MPEG-4)ITU-TH.263(1996)用于低比特率通信的视频编码ITU-TH.264(2006)用于通用音视频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GB/T 20090(2006)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AVS)DSL Forum TR069(2
8、004)CPE广域网管理协议3 定义和缩略语3.1 缩略语本标准应用了下列符号和缩写: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数字版权管理DVRDigital Video Recorder数字录像机IPInternet Protocol互联网协议PCPersonal Computer个人电脑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个人数字助理PSTNPublic Switched Telephone Network公共开关电话网络PTZPan/Tilt/Zoom左右转动/上下转动/变倍3.2 术语定义被监控点:或称被监控地点,是视频监控业务中,被监控/监视的目
9、标地点。监控前端:用来采集被监控点的图像、报警及相关信息的设备。用户终端:业务用户用来观看监控图像、进行远程控制及其他操作的设备。虚拟专网:逻辑上独立运作的业务网络,在本标准中特指虚拟专用的视频监控网络。4 业务一般描述电信网视频监控业务是基于电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图像、报警信号和其他相关信息的远程采集、传输、储存与处理的一种电信业务。通过视频监控业务,用户可以在远程观看监控图像,依靠业务系统及时地接收各种报警信息。通过与其他相关业务系统的协作与联动,视频监控可以在更为广阔的领域发挥巨大作用。5 体系结构系统的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图1 体系结构图上图包含视频监控系统的内部组成,以及与视频监控系统相
10、联系的外部系统或设备。图中的连接线表示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接口。5.1 内部组成视频监控业务系统由监控前端、视频监控平台与用户终端三大部分组成。5.1.1 监控前端监控前端安放在被监控地点,采集图像、报警等信息。5.1.2 视频监控平台监控前端采集的信息通过通信网络传送到监控平台,由监控平台对传送过来的图像进行转发、分发或存储,对报警进行联动处理。5.1.3 用户终端业务的使用者(最终用户)可在网络的任何一个接入点通过用户终端观看视频,对监控前端进行控制,并可接收报警信息。用户终端包括个人PC终端、个人移动终端、监控中心以及其他形式的终端。5.2 外部系统或设备外部系统或外部设置本身不属于视频监控
11、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为了提升功能,应当与一些外部系统相互通信。5.2.1 报警采集设备报警采集设备实时监测当前环境,当报警事件发生时,产生报警信号。5.2.2 报警输出设备报警输出设备接收报警处理信号,产生相应的动作以处理事故。5.2.3 报警采集系统报警采集系统是用来探测、采集各种报警信号的系统,典型的报警采集系统包括传感器网络。5.2.4 报警联动系统报警联动系统接收报警处理信号,并产生相应的动作以处理事故。5.2.5 运维支撑系统运维支撑系统为各种业务系统提供运营、维护、账务、客服等功能。5.2.6 存储网络(可选)存储网络是专门用来提供网络存储服务的系统。5.2.7 PSTN系统传统的公
12、众电话业务系统。5.2.8 统一消息系统提供Email、短消息、即时消息等服务,并以统一的方式处理这些消息。5.2.9 IPTV系统(可选)IPTV 系统是一种基于IP 宽带网络为用户提供交互性和实时性以及具有QoS 保障和安全机制的多媒体服务,其终端类型包括电视机及其他终端。5.2.10 视频会议系统(可选)视频会议系统是通过通信网为用户提供远程多方会议服务的通信系统。5.2.11 其他外部系统(可选)其他外部系统包括GPS、GIS、人口资料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等等。5.3 接口5.3.1 内部接口5.3.1.1 监控前端视频监控平台接口监控前端通过此接口与视频监控平台进行信令交互、音视频
13、信息及报警信息的传输。5.3.1.2 用户终端视频监控平台接口用户前端通过此接口与视频监控平台进行信令交互、音视频信息及报警信息的传输。5.3.1.3 视频监控平台视频监控平台接口不同的视频监控系统之间通过此接口进行互通。5.3.2 外部接口5.3.2.1 报警采集设备监控前端接口报警采集设备通过此接口将探测到的报警信号传送给监控前端设备。5.3.2.2 监控前端报警输出设备接口监控前端设备通过此接口将监控平台下达的报警处理命令传送给报警输出设备。5.3.2.3 视频监控平台存储网络接口(可选)视频监控平台通过此接口来使用存储网络提供的存储服务,将录像等信息保存到存储网络,或者从存储网络读取录
14、像等信息,并进行存储内容的调度与整理。5.3.2.4 视频监控平台报警采集系统接口报警采集系统通过此接口将探测到的报警信号传送给视频监控平台。5.3.2.5 视频监控平台报警联动系统接口视频监控平台通过此接口将报警处理命令传送给报警联动系统。5.3.2.6 视频监控平台PSTN系统接口依靠此接口,视频监控平台通过PSTN系统向相关用户发起语音呼叫并建立语音会话。5.3.2.7 视频监控平台统一消息系统接口依靠此接口,视频监控平台通过统一消息系统向用户发送Email、短消息、即时消息等各种消息。5.3.2.8 视频监控平台IPTV系统接口(可选)视频监控平台通过此接口与IPTV系统之间相互通信。
15、5.3.2.9 视频监控平台视频会议系统接口(可选)视频监控平台通过此接口与视频系统之间相互通信。5.3.2.10 视频监控平台其他外部系统接口(可选)其他外部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的接口有待进一步研究。5.3.3 第三方接口(可选)视频监控系统可以提供标准接口供第三方使用。具体接口有待进一步研究。5.4 虚拟专网视频监控系统应当在不改变系统物理结构的情况下,支持动态地建立、配置、运营、维护与撤消虚拟专网。每个虚拟专网都是独立运营的视频监控子系统,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所有特征。5.5 层次结构(可选)支持多域的划分,在单个域内进行独立管理,并支持在不同域间相互通信。支持多个域的层次结构
16、的连接。比如,可以部署省级监控系统,省级以下是市级监控系统,市级以下是区级监控系统。每个系统都可以独立运营,各系统间可以相互通信,并且下级系统可受上级系统管辖与控制。省级系统市级系统1市级系统2区级系统1.1区级系统1.2区级系统2.1区级系统2.2图2 层次结构举例6 功能模型整个视频监控系统由监控前端、监控平台与用户终端三大部分组成。监控前端、用户终端均可以方便灵活地接入或撤出监控平台。6.1 功能模型图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如图3所示:图3 功能模型图6.2 功能模块6.2.1 监控前端视频监控前端被安放在被监控地点,捕获各种视频监控信息,接收告警信号,对监控信息进行必要的分析与处理,能接受
17、远程指令动态调节。监控前端应支持静态IP接入与动态IP接入两种方式。监控前端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等多种方式接入。监控前端可以具备移动性。6.2.1.1 视频捕获通过摄像机将外界图像转换成数字电信号。6.2.1.2 编码将视频数字信号按照一定的编码方式进行编码。可以将字幕叠加到画面。字幕包括时间、位置、数据采集系统采集的数据及其他各类信息。6.2.1.3 加密(可选)对经过编码的视频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形成加密的视频数据。6.2.1.4 智能分析(可选)对捕获的视频信息进行进行智能分析,比如人脸识别、运动识别、图像运动检测等,分析的结果可以传送到平台,供平台进一步处理。智能分析可能会产生告警信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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