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动基站铁塔维护管理细则(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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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移动基站铁塔维护管理实施细则(2010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二一年七月第一章 总则第1条 基站铁塔是移动通信重要基础设施,为加强上海移动基站铁塔的维护管理,明确基站铁塔维护工作要求,保障基站铁塔的安全运行,确保安全生产、通信畅通,特制定本细则。第2条 本细则适用于上海移动基站铁塔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包括四角角钢塔、四角管塔、三角角钢塔、三角管塔、单管塔、拉线塔、景观塔、组合抱杆、独立桅杆、楼顶增高架等的日常巡检维护、故障抢修。第3条 基站铁塔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1、 保证基站铁塔质量完好,安全可靠。2、 加强基站铁塔维护管理,做好预防性维护。3、 及时排除铁塔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安全
2、事故的发生。第4条 本细则根据集团公司中国移动基站铁塔维护管理规定(2010版)等相关文件制定。第5条 维护部门应认真执行本细则。保证基站铁塔质量完好,安全可靠。第6条 本细则的解释和修改权归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网络部。第二章 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第7条 网络部职责:1、 贯彻落实总部基站铁塔维护管理规定,负责编制上海公司基站铁塔维护实施细则。监督维护部门对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对维护部门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给予指导。2、 落实总部制定的维护标准、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检查和分析基站铁塔的运行质量,组织考核评比。3、 组织落实全市基站铁塔运行维护工作,保证铁塔运行安全可靠。4、 负责管
3、理基站铁塔代维管理工作,负责对代维公司的选拔、考核、监督,代维人员的资质审核、考评等工作。监督和指导网络维护部门代维管理执行情况。5、 组织制定审核基站铁塔大修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6、 负责处理基站铁塔重大故障及重大安全事件,事后总结经验,组织制定防范措施。7、 建立健全上海公司基站铁塔基础资料和运行维护状况档案。8、 负责本公司基站铁塔报废更新管理工作,组织运行质量与售后服务评估工作。第8条 工程建设部职责:1、 根据工程部铁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公司所有区域铁塔工程建设。2、 负责铁塔工程(包括天馈线)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设计、监理、施工委托等前期管理;负责设计会审
4、、工程现场交底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等实施管理;负责工程项目资产交付、初验、竣工等验收管理。第9条 网络优化中心职责:1、 贯彻落实网络部制定的基站铁塔维护管理实施细则。2、 落实公司制定的维护标准、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3、 落实基站铁塔运行维护工作,保证铁塔运行安全可靠。4、 负责制定、执行自维区域内基站铁塔的运行维护作业计划,定期检查、分析铁塔的运行情况。5、 网络优化中心是代维生产管理单位。审核代维公司维护作业计划和维护报告,每月对代维公司定期检查。6、 监督和确认代维公司的铁塔维护执行情况,落实代维考核。7、 负责制定基站铁塔大修改造方案并上报网络部,根据网络部批复落
5、实大修改造方案的实施。8、 负责处理基站铁塔重大故障及重大安全事件,并向网络部汇报,事后总结经验,组织制定防范措施。9、 建立健全基站铁塔基础资料和运行维护状况档案。10、 组织基站铁塔的报废申请,组织运行质量与售后服务评估工作。11、 定期组织维护技术人员的交流、培训。12、 负责落实铁塔工程随工人员,做好铁塔工程的随工验收。协同工程建设单位加强对铁塔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共同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第10条 属地分公司职责:1、 根据工程部铁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属地区域内无线基站的女儿墙支撑杆、女儿墙基站天馈线(包括美化天线)安装的工程建设实施和全过程管理。2、 配合并
6、参与工程建设部的铁塔工程的建设,落实现场协调人员,做好现场协调和配合工作。3、 负责属地区域内基站环境维护、属地事务协调处理等工作。配合维护单位做好铁塔维护工作。4、 负责对属地区域内的铁塔代维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并及时向代维生产管理单位反馈相关信息。第11条 代维单位职责:1、 服从管理单位的生产管理与调度,负责开展基站铁塔的维护生产工作。2、 维护人员必须取得安全上岗证及相关特殊工种证书,如:登高作业证书等。3、 完成代维区域内铁塔的日常设备维护、故障处理,保证铁塔运行安全可靠。4、 负责制定、执行代维区域内基站铁塔的运行维护作业计划,定期检查、分析铁塔的运行情况,保证铁塔运行安全可靠
7、。5、 建立健全代维区域内基站铁塔基础资料和运行维护状况档案。第二章 铁塔分类第12条 基站铁塔根据铁塔外型可分为四角角钢塔、四角管塔、三角角钢塔、三角管塔、单管塔、拉线塔、景观塔、组合抱杆、独立桅杆等,根据安装位置可分为地面和楼顶二种。第13条 基站铁塔一般由铁塔基础、钢结构主体、维护平台、天线支撑体、爬梯、馈线桥架、避雷针及其它附属设施组成。第14条 四角角钢塔是指以角钢为塔体主材,塔体横截面为四方形结构的铁塔,高度一般为1580米。第15条 四角管塔是指以直径较小的多节钢管为主材,塔体横截面为四方形结构的铁塔,高度一般为1580米。第16条 三角角钢塔是指以角钢为塔体主材,塔体横截面为三
8、角形结构的铁塔,高度一般为1560米。第17条 三角管塔是指以直径较小的多节钢管为主材,塔体横截面为三角形结构的铁塔,高度一般为1560米。第18条 单管塔是指以直径较大的多节钢管为主材,单根独立结构的铁塔,其管段连接可采用内外法兰连接或套接式两种方式,高度一般为2060米。第19条 拉线塔是指以型钢组合成钢结构立柱为塔体,四周辅以多组拉线进行平衡加固稳定塔体的铁塔,高度一般为1040米。第20条 景观塔是指塔体外观为美化装饰造型,不显性显示通信用途的铁塔。第21条 组合抱杆是指以各种规格钢结构件为主体,框架式结构的钢结构体,高度一般为620米。第22条 独立桅杆是指直径较小的单根独立钢管件,
9、辅以支撑或拉线加固,高度一般为315米。第23条 铁塔高度的计算以塔脚底板底面至塔顶避雷针安装处的垂直距离为标准。第24条 基站铁塔的选型应综合考虑使用要求、周围环境和景观、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及工程造价等因素。第三章 铁塔设计与安装验收第一节 设计要求第25条 铁塔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第26条 中国移动基站铁塔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高耸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基站铁塔的共建共享设计还应符合企业标准中国移动共建共享铁塔技术规范V1.0.0的规定。根
10、据上海地方法规规定,在上海建设的土建项目,基础和抗震设计需符合上海市的相关规范要求。第27条 基站铁塔的设计包括塔基础设计和塔结构设计。基础设计前必须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第28条 基站铁塔设计应包括防雷接地的内容,具体要求遵照行业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和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第29条 基于安全的考虑基站铁塔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等级、荷载要求、构件强度、结构变形等因素,铁塔底端宜采用防盗螺栓。第30条 基站铁塔设计应充分考虑通信工艺的要求,包括铁塔高度、平台数量、天线支撑体的数量规格与方向、馈线的数量和走向等,且便于操作维护。第31条 基站
11、铁塔的标准化设计参照公司总部下发的相关标准执行。第32条 基站铁塔设计文件中,应注明设计使用年限、使用条件、钢材型号、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对钢材要求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及其它附加保证项目,注明所要求的焊缝形式、焊缝质量等级、端部刨平顶紧部位及对施工的要求。设计文件中还应明确铁塔负载大小、天线数量等。第33条 在已有建筑物上加建基站铁塔时,应经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方可进行,确保建筑物安全。第34条 已建铁塔的技术改造,如增加维护平台、天线支撑体、天线数量、移动标识广告牌等大挡风面积附属物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技术鉴定或设计复核许可。第35条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
12、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基站铁塔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第36条 基站铁塔设计应根据航空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航空障碍标识。第37条 基站铁塔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河道、铁路、电力等部门相关安全规定要求。第38条 基站铁塔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第39条 基站铁塔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第40条 基站铁塔荷载主要可分为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两类。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固定设备自重、拉线初应力、土重、土压力等。可变荷载:风荷载、裹冰荷载、地震作用、雪荷载、活荷载、温度变化、地基变形等第41条 基站铁塔的风荷载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13、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执行。上海地区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为0.55。沿海海面和海岛的基本风压,当缺乏实际资料时,可按邻近陆上基本风压乘以下表规定的调整系数采用:海面和海岛的基本风压调整系数海面和海岛距海岸距离(km) 调整系数401.040601.01.1601001.11.2第42条 基站铁塔结构设计应按钢结构设计规范及高耸结构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强度、稳定验算。构件和连接设计应满足施工和建成使用阶段的受力要求,同时应进行变形验算。第43条 基站铁塔选用的钢材材质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的要求。钢材宜采用Q235、Q345和Q390钢或等级更高的结构钢,其质量标准应分别
14、符合我国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和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699)的规定。第44条 拉线塔的拉索宜采用镀锌钢绞线和钢丝绳,其质量标准应分别符合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镀锌钢绞线(YB/T5004-2001)和GBT20118-2006一般用途钢丝绳和GB 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的规定。第45条 钢结构的连接材料的质量标准应分别符合我国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第46条 钢材、焊缝以及螺栓连接的设计强度见附录(附表1、2、3)。第47条 基站铁塔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
15、的合格保证。焊接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第48条 基站铁塔连接主要包括螺栓连接及焊缝连接,应按钢结构设计规范及高耸结构设计规范相关规定进行设计。第49条 基站铁塔的基础选型应根据建设场地地质条件、结构形式和周围环境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分析确定。第50条 基站铁塔的地基基础均须进行强度设计(包括抗压和抗拔);必要时还应进行地基抗滑稳定或抗倾覆稳定验算。第51条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代表值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第二节 安装要求第52条 基站铁塔的安装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移动通信工程钢
16、塔桅结构验收规范YD/T 5132 及钢结构单管通信塔技术规程CECS 236:2008 的有关规定。第53条 基站铁塔制作、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制作、安装资质和相应的生产许可资质(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程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第54条 基站铁塔结构制作前应根据结构设计施工图编制塔桅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如详图设计需对原结构设计作修改,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签署设计更改文件。第55条 基站铁塔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 钢材、辅助材料进入加工厂以及构件、连接
17、件、标准件进工地应进行验收,验收中钢材及辅助材料、标准件必须有对应的质量保证文件,构件、连接件应有工厂检验合格证。按规范要求对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和成品进行抽样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2、 在工厂进行的每道生产工序,在工地进行的每道安装工序,均应按规范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运到工地的构件、工地已完工的基础及锚栓作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未经检验不得进入安装工序。第56条 基站铁塔工程制作、安装及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在时效内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第57条 通信铁塔的安装
18、程序必须确保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并不致永久性变形。第58条 安装前,应按照构件明细表和安装排列图(或编号图)核对进场的构件,查验质量证明书和设计更改文件,工厂预拼装的结构在现场安装时,应根据预拼装的合格记录进行。第59条 基站铁塔结构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1、 设计文件齐备;2、 基础和地脚螺栓(锚栓)、地锚(拉线塔)已验收通过;3、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验收和焊接连接、制作、防腐等分项工程验收合格;4、 构件齐全,质量合格,并有明细表、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必要的预拼装记录; 5、 材料、劳动组织和安全措施齐备;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必要的技术培训已经完成; 7、 机具设备满足施工组织设计
19、或施工方案要求,且运行良好; 8、 施工场地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第60条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五级风以上、雷电、雨雪等恶劣天气和低温下(零下10度以下)不得进行铁塔安装。第61条 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校正和修补。第62条 垂直度的测定应在小于2级风、阴天或清晨阳光尚未照射到结构时进行。第63条 结构安装开始前,应根据双向垂直度检测的要求,在两个方向的可观测距离处设置固定观测基准点。观测基准点的设置要根据现场实际地形及周边建筑条件定,观测方向应设在塔心到底面塔柱中心的延伸线方向或是塔心到底面相邻塔柱中心连线的中点延伸线方向。观测基准点要作好保护并在其
20、外侧留有备用观测基准点。塔心要有固定的定位中心点。第64条 分解组装铁塔时,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应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0%,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第65条 基础轴线、地脚螺栓(锚栓)的材质品种规格、数量及锚固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第66条 安装前应根据基础验收资料复核各项数据,并标注在基础面上。塔脚锚栓位置、法兰支承面的偏差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与钢柱脚法兰螺孔的可调节措施匹配。支承面、支座和地脚螺栓的允许偏差(mm)项 次项 目允 许 偏 差1柱墩支承表面(法兰上端面)(1)标高(2)水平度(法兰上端面)3.00mm1/500,且不大于3mm2地脚螺栓位置扭转(任意截面
21、处)2.00mm3地脚螺栓法兰中心对角线距离l/2000,l对角线长度且10.0mm4地脚螺栓法兰中心5.0mm5地脚螺栓伸出法兰面的长度+10.0mm6地脚螺栓的螺纹长度+10.0mm第67条 地脚螺栓应注意防腐防锈,安装前后涂黄油保护,经调整紧固并验收合格后,使用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封闭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单管塔底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为调整法兰、底板水平高差而预留之空隙),在安装校正后应用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铁塔柱脚底板(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为调整法兰、底板水平高差而预留之空隙),在铁塔安装校正后应用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第68条 安装时不允许使用气割或电割扩孔、增孔或用
22、氧气火焰校正构件变形。第69条 安装时,受剪螺栓的螺纹不得进入剪切面,如果螺栓的无扣长度不够长,应改用长一级的螺栓;且螺栓一律紧两遍,螺母拧紧后,螺母应露出不少于两个螺距(采用双螺母时可以平扣)。第70条 铁塔各构件应组装牢固,出现空隙时不大于2MM。地脚螺栓空隙不得大于10MM。在空隙处应设置垫圈或垫板(当垫圈数量超过2个或8mm时应采用垫板)。第71条 采用法兰和节点板连接的节点,其贴合面应保证75%紧密贴合。用0.3mm塞尺不能塞入即认为达到实际贴合要求。第72条 套接式单管塔塔体套接长度正误差不得超过设计套接长度的5%,且不允许有负误差。套接部位接触面贴合率应确保达到75%。相邻两段塔
23、体套接长度,应有明显的定位标记,应采用施加竖向预加力的方法,确保套接结合长度。预加力应不小于1.3倍上部塔体自重。第73条 塔架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校正垂直度,相邻两层的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750。安装完成后,角钢塔、四角管塔、三角管塔中心整体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1500,单管塔、拉线塔不得大于1/1000,单管塔上下段相对扭转角不得大于1,绝对扭转角不得大于2。第74条 角钢塔、四角管塔、三角管塔、拉线塔的馈线应安装成前后两排并分别设于爬梯两侧,每侧单排不得超过6根。单管塔馈线应安装在管内,可采用馈线吊网及分段挂钩,或管内壁等距馈线固定板的安装方式;无法进行管内安装的单管塔馈线可通过管外壁的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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