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doc
《信用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用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doc(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信用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实现安全保卫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涉枪、防灾害事故,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第四条 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2、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第五条 建立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严格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单位有关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第六条 各级管理部门对辖内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部署、检查、监督、调查研究和制定安全保卫措施的责任,并为其分支机构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卫条件。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第七条 省联社设立安全保卫部(监察保卫部),专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各地市办事处设立相应的安全保卫职能部门;地市、县(市、区)
3、联社(下称各联社)单设安全保卫职能部门。第八条 省联社保卫部及各地市办事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保卫人员;各联社保卫部配备4-6名专职保卫人员;信用社根据工作需要还可配备守押员、消防员、安全员等。第九条 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保卫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勘查器材、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第三章 组织管理体系和相应职责第十条 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安全保卫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制定具体目标,层层落实到单位、部门和员工个人,签订责任状。第十一条 省联社统一管理、协调、规划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
4、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及时贯彻落实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本省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明确本单位各部门和辖内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并组织落实。(三)负责全辖农村信用社保卫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为保卫部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关心保卫干部、经济民警和守押人员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四)组织有关部门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要害单位工作人员的
5、管理。(五)决定安全保卫工作奖惩事项。(六)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本单位和辖内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第十二条 各联社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和辖属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协助法人代表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是:(一)抓好保卫队伍建设,组织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及办法。(二)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抓好员工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掌握本单位保卫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违章违纪违法苗头,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四)本单位发生案件应及时报案,组织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五)严格枪支、弹药管理,防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信用社 银行 安全保卫工作 暂行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127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