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月份自学考试劳动法复习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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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自学考试“劳动法”复习资料绪论法律条文: 1 广州召开第一次劳动大会,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2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劳动法是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 1924年11月,孙中山以大元帅的名义颁布了工会条例,承认了公人与雇主团体立于对等之地位。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农村根据地的最重要、最完备的劳动立法。国际劳动法思想发源于19世纪上半叶。4 第一次由国家政府提出召开国际劳动会议、开展国际劳动立法的倡议是瑞士。 国际劳动宪章是国际劳动立法的重要依据。5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
2、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1944年我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6 .1944年6月在美国费城召开第二十六届劳工大会,通过著名的费城宣言。 第一次劳动立法会议展开地点柏林。(一)要点:1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都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民事关系,因此,应由民法而不是劳动法进行调整。个体工商户最大不超5个学徒。2 当前时期的劳动就业方针是: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3 特殊群体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用人单位招收雇佣职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当地少数民族人员。4 文艺、体育和
3、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5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6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7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部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8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不抱括当事人的变更。9.6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减的人员中录用。10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1.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
4、力的,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育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2.集体协商的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期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13集体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60天。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合同最早产生与苏联。1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15集体合同期限一般1至3年。 16 最低工资标准应当“高于当代的社会救济金和待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平均工资”。17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原则。18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最低工资制度实行统一管理。一个地
5、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后,还需要换算成单位劳动时间,才能具体支付。19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20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在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标准工资发给。21.在破财清偿中,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22 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政权替代货币支付。23 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公休操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内。)24 1995年5月1日起我国已实行每天8
6、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 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标准处罚。、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0日。 静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25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6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27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满16周岁至18周岁的少
7、年工人。每招用一个童工,罚款3000元至5000元。28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在安排工作之前、工作满1年、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时要进行健康检查。29 我国将培训活动分为三类,即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业培训。 学徒的学习期限,一般3年或2年,不得少于2年。30 职业病者脱产修养,在1年内的,发原工资;1年后,按原工资的90%发给生活补助费。 医疗期为3到24个月。离休后发原工资100%.31 我国职工福利制度大致上包括生活福利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和福利补贴三个部分。32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适用下列形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等。33.仲裁裁决送达后,15日内当事人不起诉的,即发生法
8、律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即生效力。34 争议当事人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应组成特别仲裁庭,适用特别审理程序解决。第一章 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 劳动法的概念:广义: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着密切联系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称。 第一 劳动法调整的是两部部分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还调整与劳动法关系有着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第二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一般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既法典式的劳动法。这样的法律对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进行统一调整。2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其所调整的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
9、他社会关系。3劳动关系: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4劳动法中劳动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过程中的劳动。 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的劳动。 3)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5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有关系。6 劳动关系可以人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按不同所有制关系。可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
10、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等 按职业分类。可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等 按资本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等等的劳动关 从工人运动角度分类,可分为: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性劳动关系 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分为: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7 用列举方式将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答: 列举式方法 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 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关系; 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11、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区别式方法 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如劳动就业中的某些关系 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如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如职业培训中劳动者与培训机构产生的关系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1 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英国议会健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2劳动法的产生(19世纪初的工厂立法):随着资本主义劳雇关系的不断恶化,为稳定当时的社会秩序英,法等国开始颁布劳动法规,这种法规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开始限制雇的剥削,或者说是在某种程度上改善了劳动条件的法规,是以工业立法出现的,这种法规的出现应该
12、是劳动法的产生。3 劳动法的产生的原因;1)劳动法产生于大工业时期是人们理性的的体现2) 劳动法产生也是资本主义大业的客观要求3) 劳动法的产生,是因为资本主义制度发展过程中,劳工劳动条件不断恶化。4) 劳动法的产生是国家开始以劳资关系进行干预,是为协调劳资关系,稳定当时的社会秩序的要求。4 初期劳动法特点?(1)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2)初期的劳动立法,适用范:围很小。 (3)初期的劳动立法;虽然法律规定了对某些劳动条件的改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5.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答:工时立法、带薪年休假立法、职业安全与卫生立法、最低工
13、资立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立法、 关于调查劳资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前苏联及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及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变化6 历史上最早对社会保险立法的国家是(德国)而我国劳动立法始于(北洋政府时期),在工人运动的压力下,北洋政府于1923年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定,当时各国立法趋势是:不断缩短法定工作时间。8 1883至1889年德国颁布的历史上最早的社会保险法包括:疾病保险法工伤保险法 老年和残疾保险法第三章 国际劳动立法1 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及其主要机构有哪些?答: 国际劳工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不同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三方性原则主要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动代表、雇主
14、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做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包括各成员国参加国际劳工大会应由劳工代表、雇主代表、政府代表三方代表出席。 国际劳动组织的主要机构有: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国际劳工局。2 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形式)?答:广义: 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公约和建议书 联合国和区域性的公约或者协定 国与国之间的 双边协定。 狭义:一般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也合称国际劳工标准。3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政治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1900年,国际劳动法协会成立于巴黎。4 历史上第一次由国家政府 提出召开国际会议制定国际劳动公约的
15、国家是(瑞士)5 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派代表讨论劳动问题的会议召开于1990年。6 国际劳动工组织的产生: 1)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成立,国际劳工组织在1919至1939年是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 2) 1940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组织存在,二战后,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至今产。7 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1)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与国际劳动组织没有关系,直至11971年恢复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台湾当局退出国际劳工组织以后,自1983年69届国际劳工大会开始,我国参加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并陆续批准了22个国际劳动公约
16、。8 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和特点为:u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是普遍的,官方的国际劳动立法组织,成员国必须是独立的国家。l 国际劳工组织的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参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做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包括各国参加国际劳工大会应有劳工,雇主,政府三方代表出席。第四章 劳动立法的地位,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 1 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1)它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容的。 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劳动使用者之间的主体关系是劳动法的重要特点,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 3)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17、。2 .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答: 两者调整对象不同 两者的主体不同 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3劳动法体系中包括哪些重要的法律?答:(1)劳动管理法-劳动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2)劳动就业法(3)劳动关系协调法(劳动合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 (4)劳动标准法(工资法;工时休假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障法;职业训练与职业资格标准法;职工训练与职业资格标准法;职工奖惩规则) (5)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法;养老保险法;失业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医疗保险法;遗嘱津贴) (6)处理劳动争议程序法(劳动争议;集体协商争议:行政调解程序;集体合同争议) (7)劳动检查监督法(监督检查机构;监督
18、检查职权) (8)工会的法律保障(结社权;协商权;参与权;监督权)4 .劳动法的作用?答: 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 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保障劳动力力市场有序发展,促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 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5 与劳动法关系最密切的是(社会保障法),各项劳动法律制度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是基于(劳动法律关系)7劳动关系协调法内容包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集体协商。8工会的法律保障主要内容指:结社权,协商权,参与权,监督权。9根据法律性质,劳动法体系的结构分为:劳动实体法,劳动程序法,劳动监察法。10 劳动法学体系: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
19、分析形成的的体系。11 劳动法体系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第五章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1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答: 劳动法基本原则应该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 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全面的覆盖性和高度的权威性2 劳动法基本原则有什么作用答:(1)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律法规,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3)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3 劳动法的
20、基本原则?答: 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4 试论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答:劳动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应地,劳动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国家的利益是整体利益, 在劳动法上主要表现在通过保障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文化发展,从而为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和用人单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有用人单位的利益得到了保障,才能更好地改善生产条件,改进经营管理,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劳动法的立
21、法宗旨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实现劳动法主体三方权益的平衡,劳动法的具体条文也是在充分考虑、衡量了主体三方利益之后确定的。6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试述我国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答: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结社权 集体协商权 民主管理权7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包括?答: 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8根据劳动法73条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答: 退休 患病、负伤 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失业
22、 生育9 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的联系和区别?答: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相辅相成,关系密切,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或缺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生产效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10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力包括: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11 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是: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宪法)12 劳动就业权: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13 平等就业权: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既就业机会均等的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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