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 税收相关法律 核心知识点总结 表格版便于记忆.doc
《注册税务师考试 税收相关法律 核心知识点总结 表格版便于记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册税务师考试 税收相关法律 核心知识点总结 表格版便于记忆.doc(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外除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款外国务院决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外限于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部门规章限于警告和一定数量的罚款(1000元;违法所得的3倍VS30000元;10000元)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非经常性行政许可限于警告和一定数量的罚款听证程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听证启动方式(1)行政机关主动举行听证(2)相对人申请举行听证相对人申请举行听证相对人申请举行听证(1)申请人提出要求。(2)行政复议机构认为
2、必要听证范围(1)主动举行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2)依申请举行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的罚款(1)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3)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重大、复杂的案件提出听证申请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提出组织听证收到听证申请后20日内没有明确规定期限收到听证申请后15日内举行听证回避审查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
3、持人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决定依据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听证笔录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应当制作者笔录,应当附卷,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案件的依据之一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注销和吊销适用情形法律后果撤回(1)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2)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补偿撤销可以撤销(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
4、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1)被撤销的行政许可,从成立时起即丧失效力(2)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因撤销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应当撤销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不予撤销当撤销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得撤销注销(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只是一道手续吊销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种
5、类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4)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如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交通管制,强制进入场所、通信管制等等)(2013年新增)(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收缴或停售发票”是特别法规定的执行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
6、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如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强制戒毒、强制收购、强制教育等等)(2013年新增)行政复议程序与行政诉讼一审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提出期限60日15日、3个月是否开庭审理是否适用调解(1)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行政赔偿、行政补偿:(2)其他:(1)一般:(2)行政赔偿诉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1)直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参照适用规章撤回(1)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2)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1)申请撤诉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2
7、)视为申请撤诉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费用且又未提出暂不缴纳诉讼费用申请的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1)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2)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审查范围合法性+合理性合法性不停止执行的例外.(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1)被
8、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根据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中止情形“死亡、终止”、“无能力”等待期60日90日文书生效送达生效上诉期满无人上诉生效结果行政复议决定行政一审判决不不利于老百姓维持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不作为案件: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2)受理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1)起诉不作为的理由不成立(2)合法但不合理,不适宜维持(3)合法,但因法律、政策的变化需要变更或
9、废止的不不利于衙门履行不作为案件+履行仍有意义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附加适用于“撤销”、“确认违法”决定责令被申请人赔偿附加适用于“履行”、“变更”、“撤销”、“确认违法”决定变更(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撤销确认违法(1)不作为案件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意义(2)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3)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VS除斥期间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适用范围请求权形成权法律效力胜诉权丧失形成权消灭期间的可变性可能中止、中断、延长固定不变人民法院能
10、否依职权主动适用2.诉讼时效的种类种类起算点长度适用情形普通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解释】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年一般纠纷短期诉讼时效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长期诉讼时效22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适用4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最长保护期限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3.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发生原因(事由)发生时间效果中止(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暂停中断(1)当事人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11、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进行中重新计算(清零)代位权与撤销权的主要区别代位权撤销权适用的情形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积极从事危害债权的行为:(1)放弃到期、未到期债权(2)无偿转让财产(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到期可以不到期被告次债务人债务人诉讼中的第三人债务人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债权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费用承担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撤销权的存续期间(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注册税务师考试 税收相关法律 核心知识点总结 表格版便于记忆 注册 税务 考试 税收 相关 法律 核心 知识点 总结 表格 便于 记忆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119800.html